关于进一步规范划区设岗主题特色活动的实施方案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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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划区设岗主题特色活动的实施方案0
关于进一步规范“划区设岗”主题特色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按照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各基层党组织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了“划区设岗”主题特色活动,这项活动的开展,较好的发挥了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了进一步完善“划区设岗”主题特色活动,推动全局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局党委在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和各基层党组织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对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划区设岗”主题特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局水利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务求实效,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通过划分“党员责任区”、设置“党员先锋岗”、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切实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实践党的宗旨,全面创先争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全局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二、目的意义开展“划区设岗”主题特色活动,是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的需要。
通过开展活动,把党员的岗位职责摆出来,工作目标任务提出来,让党员在工作中亮明身份,树立形象,争当先进,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自身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身边的职工群众创先争优。
开展“划区设岗”主题特色活动,是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需要。
通过开展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载体和舞台,有利于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党性观念,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开展“划区设岗”主题特色活动,是进一步推动流域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通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在职工群众中的公认度和公信力,提升各单位(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推动全局各项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本单位(部门)主要业务工作来谋划、部署、实施“划区设岗”活动,突出灌区管理、流域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发电管理等重点工作,明确具体的“区、岗”职责,激发和调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展示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核心力,推动流域水利事业科学发展。
(二)突出重点,合理设置根据党员基本情况和工作需要,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设置“区、岗”,把本单位(部门)的主要工作领域、管理服务范围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重点工作岗位作为“划区设岗”活动的主要对象。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坚持贴近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贴近党员和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在“区、岗”设置、责任标准细化量化、考评方法程序等具体环节上,必须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做到实用、简便、易于操作,确保活动开展务实有效。
(四)强化监督、组织考评开展“划区设岗”活动的全过程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要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制订严密的考评细则,定期进行考评和总结表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五)探索创新、规范运行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不断创新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机制,在探索中不断进步,在创新中不断发展,进一步实现“划区设岗”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主要内容
(一)“区、岗”设置办法“区、岗”设置要坚持有利于推动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有利于管理考核的原则,宜“区”划“区”、宜“岗”设“岗”、合理设置,分类指导。
1、“党员责任区”的划分“党员责任区”一般以本单位(部门)的管理范围、服务对象或工作职能为单位划分,一个“责任区”可以由一名或多名党员负责,但要明确主要负责人。
要把本单位(部门)的主要工作领域、管理对象、服务范围划为“党员责任区”,尽量把本单位(部门)在职的每位党员纳入相应的“党员责任区”,通过“责任区”内的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周围职工群众,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划分“党员责任区”的主要方式有:
(1)按管理范围划分。
例如:
将一定范围内的工程设施(渠道、建筑物等)、机电设备、经营项目等管理工作划为“党员责任区”,由相应管理人员中的党员作为该“责任区”负责人;按照工作分工,将基层管理所(电站)、管理段(站、班组)划为“党员责任区”,由相应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中的党员作为该“责任区”主要负责人。
(2)按服务对象划分。
例如:
将基层管理所对应服务的一个或若干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划分为“党员责任区”,由相应管理所、管理段(站)的班子成员或水管人员中的党员作为该“责任区”负责人。
(3)按工作职能划分。
例如:
将某个工程建设项目或特定工作任务划分为一个或多个“党员责任区”,由相应的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作为“责任区”负责人;将机关所属部门承担的灌溉管理、水政水资源管理、经营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职能划分为一个或多个“党员责任区”,由相应部门负责人中的党员作为“责任区”负责人。
2、“党员先锋岗”的设置“党员先锋岗”以党员本职岗位为单位,一人—岗。
“党员先锋岗”的设置要体现党员先进性和典型示范性,尽量设置在本单位(部门)的主要业务岗位、基层生产岗位和重要窗口部门。
要突出重点、宁缺勿滥,一般不宜将一个支部的全部党员工作岗位均设置为“党员先锋岗”。
在“党员先锋岗”上工作的党员个人要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在本职岗位上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党员先锋岗”的具体设置方式由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本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党员队伍情况,并参照局组织人事处制订的《全局岗位分类参考规范》的有关规定分类设置。
全局统一使用“党员先锋岗”这一规范称谓,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制订具体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时予以详细分类。
3、“区、岗”设置程序
(1)支部拟定。
各党支部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结合党员队伍状况和党员职工群众意愿,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讨论拟定“区、岗”设置方式、负责人人选、具体工作职责和考核细则,形成初步的设置方案。
(2)大会确定。
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会议,将支委会拟定结果公布,组织党员职工讨论本单位(部门)的设置方案,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最终的设置方案。
(3)公开公示。
大会确定设置方案后,可通过“党务公开栏”和召开有关会议,将“区、岗”设置方式、负责人人选、具体工作职责和考核细则予以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4)建档备案。
各党支部建立“划区设岗”活动登记表(或卡、册),对每个“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的具体工作职责、负责人(责任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考核结果等内容进行记录,形成档案资料。
(二)“区、岗”基本职责1、“党员责任区”的基本职责党员在“责任区”内要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确保提高执行能力:
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单位(部门)党政组织各项决策及时传达到职工群众中去,并带头学习贯彻和执行,确保各项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2)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自觉带领职工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推动完成本单位(部门)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完成党政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确保良好工作作风:
带领职工群众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发扬水利行业精神,工作中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服务困难群体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确保身边安全守纪:
确保“责任区”内无违纪、违章、违法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做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的表率。
(5)确保密切联系群众:
团结帮助职工群众,热心解决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创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工作氛围,做团结协作的表率。
2、“党员先锋岗”的基本职责党员在“先锋岗”上要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带头学习提高: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水利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带头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成为精通本职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
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
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联系、服务、宣传、教育职工群众,带头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职工群众中树立起良好形象。
(4)带头遵纪守法:
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个人作风正派,生活情趣健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五确保”、“五带头”的基本职责,根据本各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和“区、岗”类别,进—步细化、量化相关内容,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具体职责标准,做到一“区、岗”一标准,同“区、岗”同标准。
(三)“区、岗”考核评估1、考核评估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各“区、岗”的具体职责,制定出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好”(90分以上)、“较好”(80分-89分)、“一般”(60分-79分)、“差”(59分以下)四种情况。
考核采取党员自评(占20分)、群众测评(占40分)、组织考评(占40分)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进行。
考核可与同级党政组织对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年度工作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结合,每半年考核一次,年终进行总考核。
2、结果运用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好”的“党员责任区”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先锋岗”责任人,以及在“划区设岗”活动中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党组织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党员,所在的单位(部门)要给予其一定奖励,并要作为各类评优树模的主要对象。
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差”的“党员责任区”,党支部要认真分析原因,民主评议时要按规定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更换主要负责人,并由支委负责,重点帮促,使其限期达到标准;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差”的“党员先锋岗”,要撤消其“党员先锋岗”称号,并对党员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年内凡是有一次考核结果为“差”的“党员责任区”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先锋岗”责任人,在各类评选表彰中不得评为“先进”。
每次考核结果都要在本单位(部门)党员职工大会上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既要把开展“划区设岗”主题特色活动作为当前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来抓,同时更要有长远打算,把这项活动作为我局党建工作的常项工作、品牌活动切实抓实抓好。
要在总结前段工作成绩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局党委将把对各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开展此项工作纳入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作为评价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各基层党总支也要把这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对所属党支部工作考核和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管理、全面规范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对照本实施意见,对原有的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单位(部门)开展“划区设岗”活动的有关工作。
特别是要在“区、岗”设置、工作考核等方面加以规范和完善。
要在“党员责任区”内适当位置设立标示牌,每个“党员先锋岗”均设立工作牌。
标示牌和工作牌要美观大方,标明主要负责人(责任人)姓名、工作单位、党内外职务、主要职责、公开承诺等内容。
“区、岗”划分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同时要根据工作和人员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以保证“区、岗”健全,工作长效。
(三)强化宣传、注重总结充分利用网络、简报、宣传展板和其它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内容要求,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以及活动开展以来呈现出的新变化、新气象、新风貌。
同时,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改进完善,规范提高,加强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统筹兼顾、确保实效妥善处理好开展“划区设岗”主题特色活动与水利中心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的其它主题活动的关系,充分认识各项活动目标措施的一致性,统筹兼顾,共同推进。
要把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主体作用与扩大职工群众参与面结合起来,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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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进一步规范 设岗 主题 特色 活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