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工程质量行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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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工程质量行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工程质量行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参建各责任主体的方方面面,质量行为管理应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当前国家在建设法律体系和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建设上不断进行完善,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各类违规行为在利益的驱使下仍时有发生,本文从工程质量行为管理的角度,针对目前建筑市场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措施和管理的对策,并对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国工程质量行为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健词】工程管理质量行为对策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1项目前期阶段
1.2勘察设计阶段
1.3招标投标阶段
1.4工程施工阶段
1.5验收备案阶段
1.6交付使用阶段
二、措施及对策
2.1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工作
2.2强化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管工作
2.3强化住宅工程监管工作
2.4强化监理人员监管工作
2.5强化检测市场监管工作
三、进一步发展很完善我国工程质量行为管理的建议
四、总结
致谢
参考文献
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建筑业的正常发展,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工程建设主体的方方面面,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
目前,国内的工程项目投资额越来越高,工期越来越短,边设计边生产边拆迁边施工情况越来越多,各方干预干扰也越来越强,使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虽然近年来,国家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工程建设管理力度明显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各类违规行为在利益的驱使下仍时有发生,我们在制度落实上还有死角,管理上还有漏洞,工作上仍有不足。
在新形势下,要切实做到管理科学、技术先进、施工优化、效益良好,必须就参建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对策,采取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质量行为管理应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所谓建设全过程,就是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过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产权登记等所有建设程序和步骤,涉及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
表一列举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一些要点。
表一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监督要点
责任主体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
建
设
单
位
1
是否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包括直接发包的单项工程)
设计条例第十七、十八条
工程质量条例第七、七十八条
2
有无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3
是否有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行为
4
工程是否擅自开工
质量条例第十三条
5
是否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行为
质量条例第十条
6
施工图是否经审查合格
设计条例第二十八条;质量条例第十一条
7
国家规定必须实施监理的工程,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
建设部86号令第二至八条
质量条例第十二条
8
是否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质量条例第十三条
9
是否有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
质量条例第十四条
10
在装修过程中是否有随意修改图纸,擅自变动工程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降低节能标准。
设计条例第二十九条
质量条例第十五条
11
工程是否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是否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
质量条例第十六条
勘
察
单
位
1
是否有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行为,有无转包所承揽的工程的行为,有无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十八条
2
是否执行强制性标准
质量条例第十九条;设计条例第二十五条
3
签字手续是否齐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第九、十、十一条
4
出具报告的人员是否有资格
5
提供的勘察成果是否真实勘察报告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情况是否准确
质量条例第二十条
设
计
单
位
1
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有无转包所承揽工程有无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设计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
质量条例第十八条
2
是否执行强制性标准
设计条例第九、十、十一、二十五、二十七条
质量条例第十九条
建筑师条例第十三至廿八条
3
设计图纸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签字手续是否齐全
4
设计人员是否有资质
5
设计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设计条例第二十七、二十九条
质量条例第二十二条
6
除特殊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外,有无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行为
7
审查合格的设计图是否作出详细说明
设计条例第三十条;质量条例第二十三条
8
是否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设计条例第三十条
质量条例第二十四条
9
是否提出质量事故处理技术方案
监
理
单
位
1
是否依法取得资质(注册)证书
质量条例第三十四条
建设部第102号令第五、六条及附件:
工程类别及等级
2
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3
有无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监理业务
4
有无用其它监理单位名义承揽业务
5
有无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6
有无转让监理业务
7
是否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质量条例第三十五条
8
是否与被监理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9
有无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质量条例第三十五条
10
有无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行为
11
是否代表建设单位对质量实施有效的监理
质量条例第三十六条
12
是否选派总监、监理师进驻现场
质量条例第三十七条
13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是否有监理师签字
14
是否采取旁站、巡视、平均检验等方式监理
质量条例第三十八条
15
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制止或上报
施
工
单
位
1
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质量条例第二十五条
2
是否依法取得资质证书
3
有无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质量条例第二十五条
4
有无用其它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质量条例第二十五条
5
有无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6
有无转包所承揽的工程
7
有无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8
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
质量条例第二十六条
9
是否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负责
质量条例第二十七条
10
按设计图施工情况
设计条例第二十八条
质量条例第二十八条
11
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情况
12
是否有偷工减料
13
是否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14
建筑材料、配件及商品混凝土的进场检验是否合格
质量条例第二十九条
15
是否执行质量检验制度
质量条例第三十条
16
对有要求和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材料的送检情况
质量条例第三十一条
17
出现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是否及时返修
质量条例第三十二条
18
职工培训是否到位
质量条例第三十三条
19
是否履行了保修义务
对照表一质量行为监督的要点,目前国内工程质量行为管理中有存在以下问题。
1.2项目前期阶段
有些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前期报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进场施工,有的业主为抢工期,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从而造成无证设计,超标承包,违章施工等,必然容易产生工程质量问题。
1.2勘察设计阶段
(1)施工图审查相对薄弱。
由于专业审查技术人员较少,图纸审查数量相对较大,对设计过程中考虑不周、交待不清、包括一些影响结构安全等问题,没有审查出来,给工程实体带来了很大的质量安全隐患。
(2)施工图设计交底环节重视不够,部分设计单位对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答复较为随意,没有考虑图纸审查后的严肃性,没有考虑质量通病控制等相关构造要求,设计变更不慎重、不严瑾。
(3)住宅小区配套工程的图纸设计文件质量把关控制不严,多数没有送图审机构进行综合审查,包括住宅小区配套工程的监管上,主管部门缺少指导,各管理部门之间权责不明、监管不力、漏洞较多,导致小区配套工程存在着较多的设计缺陷。
1.3招标投标阶段
(1)房地产开发单位在招标之前,己将工程直接内定给某某单位施工,招投标流于形式,走过场。
加上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设单位(尤其是开发单位)低价竞标,任意压价,致使施工单位应得的利润大打折扣,自然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2)创建优质工程的项目在目前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没有相应的奖励措施,促使施工单位创优积极性不高,创优意识不强,建设单位更是舍不得投入,致使绝大多数施工单位在质量上仅仅满足于合格过关。
1.4工程施工阶段
1.4.1建设单位带头违反基本规定
(1)是开发单位一味地追求工程工期,对工程质量、安全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施工过程中细节问题不闻不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被相关部门查处时,有的业主代表还与施工方串通一气,蒙混过关。
(2)是开发单位对监督检测工作配合不够,没有认识到增加检测频率对质量把关的重要性,有的甚至会站在施工方一边,替施工方掩盖,支持施工单位逃避检测,错误认为检测既花钱又影响工期。
1.4.2勘察设计单位工作不到位,服务不及时
(1)是勘察设计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应该发现的图纸设计问题,没有及时发现;
(2)是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中已发现的设计问题,没有及时进行技术核定或变更处理。
1.4.3监理单位人员素质不高,责任意识不强
(1)是工地监理部人员技术力量不足,现场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普遍存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足、一人多岗、专业配备不齐、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有关规定,超资格、超范围监理甚至无证上岗现象。
(2)是监理人员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
该制定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的没有及时制定到位,有的即使有但没有针对性,太过笼统或流于形式;监理工作中的日常监理资料填写不及时且过于简单,与工程进度不同步,不能真实反映监理过程。
1.5验收备案阶段
(1)有的建设单位貌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完工后不举行预验收和梭工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有的住宅工程预验收之后,责令整改的问题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便交付给购房户,致使一些存在的问题在购房户装修后无法整改,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
(2)监理单位对峻工验收条件把关不严,有的工程实体上明显存在质量问题,工程资料整理不完善,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未举行,建筑节能施工未验收,就答应组织工程梭工验收,甚至于有的工程监理或甲方存有乙方一样的心理,即都想把工程尽快验收过关,小问题无所谓。
1.6交付使用阶段
住宅工程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一些质量标准在销售现场无明显标识,合同条款及使用说明用语不明确,尤其是建筑节能方面的相关设计标准,标识不清楚,极易产生一些质量投诉纠纷。
有的项目与购房户签定的交房合同期限过短,交房日期不科学,导致按期交不了房甚至于仓促交房,建设单位急于赶工期,致使工程质量“后遗证”较多。
二、措施及对策
针对以上工程质量行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通常采用如下的手段和措施进行处置。
2.1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工作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直是全国建设领域的一项中心工作,加大查处力度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手段。
尤其对一些“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工程和“未买票先上车、未验收先交付、未备案先使用”的违法违规工程,有关部门要在资质管理上釆取措施,加大处罚力度,要让违规人付出较大的违法成本,要坚决刹住开发、施工企业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的施工歪风。
2.2强化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管工作
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工程施工质量作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质量责任,争创精品工程,以带动本地工程建设水平上新台阶。
施工企业要意识到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项目全过程中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工程质量很大程度取决于施工质量。
因此,如果要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就必须狠抓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施工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
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书面为根据,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
2.2.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
工程开工前,首先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并督促落实到位。
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隐患。
针对工程的特点和合同中签订的质量等级,建设方的要求,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和标准,确保控制的内容和各自的职责、权利,订出控制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做到施工质量控制工作正规化。
2.2.2质量控制事前预防,施工操作事先指导
(1)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针对钢筋、水泥等材料多源头、多渠道,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水泥做到“双控”(即要有质保书、合格证,还要有材料现场取样检验报告),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请退出场。
将钢筋焊接半成品的质量检查作为控制工作的重点,采用目测和检测相结合,首先从外观上对轴线位移、弯折角度、裂纹凹坑等进行检查,然后随机抽取焊接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对于工程使用最普遍、工程量较大的混凝土工程中的材料质量应细测要求保证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等均满足质量要求,有试验报告的前提下,再审核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否正确,校核各种计量表具、量具是否准确、齐全。
浇筑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是否可行。
如哪一道工序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管理。
(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
在工程施工前,组织召开由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有关各施工班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检部门专职质检员签字验收。
然后经相关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如果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检员签字,可以拒绝验收。
另外,要求单位相关人员在施工现场采用巡视、平行检查、跟班旁监,随机抽查的方法,待进行“三检”后再进一步验收,彻底消灭工程施工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
(3)严格把好签字验收关,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首先要求班组自检合格,再由公司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并签字,并填好验收单报送相关单位。
然后由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现场检查复核原材料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各层标高、轴结也要层层检查,严格验收。
要求质检员签字不能只表现于形式,要真正去检查验收,再由监理单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不能口头讲,待处理或返工完后,还要再进行复检,严格检查把关,保护质量。
2.2.3动态控制,事中认真检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是重要环节。
对工程质量控制工作认识不多的同志往往认为把好质量关只要在现场转一转、看一看,验收时检查工程是否按图纸、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这样往往会出现一些质量隐患,甚至还要返工。
在质量控制中是改静态检查变为动态控制。
主要抓以下几方面。
(1)加强管理力度、全天候旁监
对于每一位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做到“五勤”:
即眼勤,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多看施工图,熟悉设计哪些是重要部位;手勤,发现问题要常记,处理哪些问题要有记录;腿勤,常到现场检查、检测;口勤,对于施工班组容易查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对施工班组要经常交底,脑勤,熟悉图纸,动脑筋想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
在工作方式、深度上要求做到“严”(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检查把关)、“准”(处理问题要果断、准确,要以数据为说话依据)、“细”(工作中细心,自理事情要细致)、“实”(做到一件事要实实在在,亲自去做,去检查,遇到质量问题要做实质性处理,不能找理由推脱,要为施工班组解决实质性的技术难题)。
对于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施工过程中,主要技术负责人须全天候的,24小时跟班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工程中抓“第一”、“重点”、“临界”项目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当施工现场浇筑第一根框架柱,绑扎第一道梁筋,砌筑、粉刷第一面墙体,绑扎第一道柱、梁钢筋,支第一根桩模时,应及时到现场去检查,复核轴线及标高,测量构件、结构的尺寸,称计配合材料重等,对于工程重点部位,如框架梁柱节点处,悬挑结构,结构错层标高、偏轴线等部位,要认真细致检查,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验收。
对临界项目,则要求进行“三检测”,实行对工序交接检查,避免不同工序、工种交接时,将质量问题和隐患带入下一道工序中。
(3)现场巡视,量测检查,数据说话
通过现场巡视,实地测量结果和数据,来检查和判断工程质量,以所测数据来评定质量等级。
如轴线、标高有误差,轴线偏多少,标高低还是高;钢筋绑扎少了几根,规格绑错了多少,砼浇筑完后蜂窝、孔洞各多少,蜂窝多大、孔洞多深,在什么部位等等。
对于质量问题不能遮掩,不能马虎处理,避免今后出现类似质量问题。
2.2.4事后验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当分项、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及时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对所完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质量控制中最后的补救措施是事后验收。
通过事后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要求停工整改。
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处理。
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针对重要分部项工程同工序根据施工工艺存在的和操作要求画出流程图,如浇筑柱、梁板砼的流程图、标明施工顺序,便于验收时出现质量事故时进行原因分析。
产生质量事故或事后问题,只对质量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理,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理意见或方案,而不去强调事故的责任的原因。
这样使施工人员不讳疾忌医,及时暴露出忽视的地方,密切配合,提高工程质量。
2.3强化住宅工程监管工作
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是质量监督的重点工作之一。
住宅工程仍然存在质量不高,精品不多、群众不满意,究其原因,主要是工程质量通病较多,质量通病治理成效不大。
所以我们应认真执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进行专门的质量通病专项整治,以提高住宅工程实体质量。
2.4强化监理人员监管工作
监理工作能力是建筑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监管的关键环节,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天生就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是猫和老鼠的关系。
但是现在的一些监理企业已经被市场同化了,猫抓老鼠的天性和本领已经被这个市场腐烛掉了,所以一定要抓好监理市场专项整治和监理行为管理,在必要时应清出一批监理质量较差的监理企业,争取打造出一批示范监理企业、示范监理项目和优秀总监,以促进监理企业和人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监理水平。
2.5强化检测市场监管工作
检测数据是工程管理人员判断工程质量合格与否的依据,是工程实施的基础,加强检测人员管理,强化检测市场监管,是我们质量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我们应在管理观念、质量模式、机构管理、科学手段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质监、检测信息联动工作,充分发挥检测市场诚信管理体系的作用,继续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运用网络管理平台,实施动态有效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努力促进检测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发展很完善我国工程质量行为管理的建议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已经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工程质量行为管理建设上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另一方面,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却始终存在着管理不严、有规不循的弊病。
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几条建议:
(1)应该尽快制定与《建筑法》相配套的法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工程建设法律体系。
对于工程建设法律责任的惩处,法律准则必须度量明确、具备较高的可操作性,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力争从根本上铲除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弊症和隐患。
(2)重视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使用维修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强化项目投资前期和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意识,促使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均得以充分的保证。
(3)在强调政府对建筑业实行宏观调控的同时,针对我国目前建筑工程质量一直存在很大隐患的实际情况,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于工程质量的直接管理应予以加强而不是削弱,关键在于政府下设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该切实发挥其自身的作用,并彻底改变其费用主要来自业主的作法,而应由政府从业主税收中进行划拨,以期保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强调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对于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最关心的是业主,最详细掌握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及成本的要求和目标,并能将上述三者有机协调起来的还是业主。
我国目前大多数建设项目已由拨款改为贷款形式,业主在保证工程质量上更加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5)在提高建设监理地位的同时,不应忽视监理组织的资质管理。
对于监理公司的管理一定要切实加强,监理公司应建立有自己的质量检测实验室,或者建立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制度。
否则监理公司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只能是监工式的,工程质量的监理很难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6)国家应大力推进建筑业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的实施工作。
对于规模较大的重点工程建设,应鼓励并逐步强制实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须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
从加强工程建设主体各方内部质量管理机制上,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7)在建筑工程中逐步推行工程保险制度,这将有利于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促使工程建设主体各方从积极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提高对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视程度。
(8)严格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的资质管理,加强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必须特别重视劳动力队伍的素质培训教育,加强建筑工人上岗证制度的有效管理,从工程建设第一线的人员素质上提供必要的质量保障。
四、结束语
工程质量始终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可以说,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而质量行为管理是工程质量的保障,也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的主题。
所以我们要始终坚持以质量管理为核心,以行为管理为基础,从制度上、组织上、人员上加强管理,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强化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责任主体行为,努力打造出让老百姓满意的合格工程和更多的精品工程。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年2月.
[2]刘宗仁.土木工程施工(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林知炎,陈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
[4]建筑施工手册.《建筑施工手册》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应惠清.建筑施工技术(第2版).上海:
同济大学出版社,2011.
[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8]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编.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汇编(2014年版).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9]孟宪海中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施工技术1999年4月第28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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