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容灾中心建设项目备份软件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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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容灾中心建设项目备份软件技术规范书
2008年广东公司IDC灾备中心建设项目
备份软件技术规范书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
2008年11月
1总则
1.1概述
1.本技术规范书为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实施2008年广东公司IDC灾备中心建设项目备份软件的主要技术、功能要求,供供货厂商(以下简称卖方)编写技术建议书和设备报价之用。
2.卖方所提供的所有各项设备和系统(包括软、硬件)应符合的技术标准如下:
1)符合有关ISO、ITU-T、ETSL、IMTC、IETF等标准,卖方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2)若卖方的设备和系统包含非标准扩展协议或自有专用标准,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3)本文件中未给出,但ITU-T已有建议的系统设备性能和功能均应满足ITU-T最新建议要求。
4)如若有相应的中国(或国际)标准确立,卖方应保证在一年内无偿过渡到买方要求的相应中国(或国际)标准。
3.卖方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建议。
卖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及系统的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买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买方指出的要求。
对于本文件未规定的有关设备性能,卖方应提出建议,并陈述其理由。
4.卖方应列出其建议书中所提供设备在世界范围内和国内的应用情况,诸如最大网络规模、业务类型及开展方式、用户数量等。
5.买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6.卖方不得将本技术规范书中的任何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必须对本项目的技术文件以及由买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
1.2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要求
卖方的建议书中,要求对本规范书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做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然后“不满足”和“部分满足”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
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
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的具体章节或页码。
卖方若应答“满足”但实际应用后发现不能满足,则卖方免费更换满足规范书要求的设备或软件,若当时无满足要求的设备或软件,则等到相应的设备或软件生产出来后,负责免费更换所有相关的设备或软件(更换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例如运输费、施工费、集成费等也由卖方承担),并且期间买方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
卖方不同软件、设备、板卡或者子接口对规范书所要求功能和性能支持若有所不同,须逐一说明,否则买方认为卖方不同软件、设备、板卡或者子接口均支持所要求的功能和性能,若在实际使用中发现与应答有出入,则卖方必须免费更换所有的不满足要求的设备、软件(更换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例如运输费、施工费、集成费等也由卖方承但),并且期间买方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
卖方目前不支持而又承诺支持的特性,在相应期限内,则卖方必须在支持特性的设备、软件生产出来后,负责免费更换所有相关的设备、软件(更换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例如运输费、施工费、集成费等也由卖方承担),并且期间买方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
1.3标准和性能
卖方提供的软件系统的特点、性能应完全符合卖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买方指出的要求。
在此文件中没有说明的条款,但ITU-T已有建议的系统设备性能和功能均应满足ITU-T最新建议要求。
卖方应同时说明网络方案及软、硬件系统所支持的其它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例如ISO建议、IEEE标准、IETF建议等)及我国国家标准、信息产业部部颁标准。
若卖方的设备包含自己专用标准,也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卖方供应的设备技术规范及由这些设备构成的网络系统的性能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卖方应列出所提供设备和系统的规范,任何与买方技术规范书相关条款不同的都应指示出来,并详细说明原因。
对本规范书中所提各项要求的实现,卖方需说明参与应答的软件型号和软件版本,并统一在该型号和版本下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有多种软件版本的,需就其支持情况分别作答。
如果是暂未实现的功能,说明计划实现的最新版本。
卖方在报价书中给出的软件,必须承诺建议书中各项性能和功能指标的实现;各项设备承诺在各种业务功能同时启用时,不影响设备性能和稳定性,如有明显影响请清楚说明(例如CPU、内存利用率显著增加等)。
2项目描述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IDC目前主要提供主机托管、带宽出租等资源消耗型业务,为突破以资源消耗作为保持IDC业务增长主要手段的业务模式,实现提升ARPU值和增加业务收入的目标,计划在广州和深圳两地建设IDC容灾备份中心,为省内现有IDC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提供数据备份、数据及业务恢复和应用容灾功能。
IDC容灾中心系统由两部分构成:
数据容灾和应用容灾。
同时根据以上2个指标,我们将灾备中心可提供的灾备服务分成4级。
分别针对业务需求不同的客户。
实时数据保护及应用快速恢复服务
1.实时数据保护及应用快速恢复服务
用户的关键业务高度信息化,业务的正常运作对IT系统十分依赖,对业务的连续性有迫切要求,可以选择使用该服务。
在灾备中心安装跟用户端版本一致的数据库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通过数据库复制软件,对用户基于windows平台的数据库数据进行实时复制,在灾备中心用户数据库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都处于
运行状态。
当灾难发生时,灾备中心的备用系统可以在短时间内接管用户生产系统,保证用户业务的连续运行。
2.实时数据保护及应用恢复服务
对业务的连续性有要求,但允许相对比较长时间的恢复期,可以选择使用该服务。
在灾备中心安装跟用户端版本一致的数据库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通过数据库复制软件,对用户基于windows平台的的数据库数据进行实时复制,在灾备中心用户数据库系统处于运行状态,但是业务应用系统处于就绪状态。
当灾难发生时,可以通过启动虚拟机来启动用户业务应用系统,从而保证用户业务的连续运行。
3.定时数据备份服务
用户有大量以文件形式保存的数据,且数据经常变化,需要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可以选择使用该服务。
在灾备中心部署存储设备和备份管理软件,通过备份软件客户端程序为用户提供可管理的定时数据备份服务。
用户可自行定义备份策略,如备份时间、备份间隔、保存周期等。
当灾难发生时,可以从灾备中心恢复上一次备份的数据。
4.数据备份服务
用户对价格很敏感,又需要存储空间备份文件数据,可以选择使用该服务。
在灾备中心仅部署存储设备,将存储设备上分配的固定大小的存储空间通过IP网络映射成用户的本地硬盘,用户使用该空间手工进行数据备份。
当灾难发生时,可以从灾备中心恢复上一次备份的数据。
容灾系统总体架构示意图如下:
3总体技术要求
3.1总体要求
1.卖方应详细说明本期工程所提供软件系统的处理能力、容量以及最大扩容可达到的处理能力及容量,说明系统容量受限制的原因,并提供系统进一步扩容的方案;
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完整、最新而成熟的系统软硬件等技术和产品。
其各项技术应保证具有开放性、可移植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设备的软件和硬件提供开放的应用接口,可以方便地与其他厂家同类型应用系统进行互通;
3.如设备为OEM第三方产品,卖方应说明该产品的原生产厂商;
4.如果卖方目前难以达到买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买方要求通过商务条件使卖方承诺进行产品的技术升级。
3.2设备性能指标
1.卖方所提供软件系统的处理能力必须满足各项功能的需要,并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运行效率随着硬件设备的增长而接近线性增长;
2.卖方应根据业务需求和建设内容,设计性能、规模,包括设备的性能等,并留有10%~15%的冗余,卖方必须说明设计、计算依据。
3.3设备质量要求
3.3.1高可靠性
卖方应向需求方提供成熟的、容错性和易恢复性俱佳的系统。
在卖方的应标书中应明确指明其设备的MTTR和MTBF指标(分软件、硬件两部分),卖方必须提供最新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卖方提供设备的测试报告,并出具证明。
卖方应详细说明设备高可靠性配置方案。
3.3.2功能完备性
设备应依据本规范书实现完善、准确的功能。
3.3.3安全性
1.软件系统应提供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止对系统资源的非法侵入,卖方应提供具体的安全方案。
2.应保证所用的操作系统不存在安全漏洞。
3.系统应提供严格的操作控制和存取控制,在各层次应具有完善的、有效的用户管理,能够灵活地分配用户群、用户的权限。
4.系统具备安全日志功能,可完整地记录用户的重要操作、访问信息。
5.整个系统在正式运行之前要进行安全性测试,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3.3.4易用性
1.应易于安装和使用,具备风格一致用户界面;
2.应具备完善的联机帮助功能。
3.4设备完备性要求
卖方根据本规范书要求提出的方案及设备配置,必须能完成网络连接及所有要求的功能,不存在电缆、网卡或其它附件的短缺,不存在本期工程设备和软件性能不满足业务需求和系统功能的情况,否则卖方须在两周内免费补齐所缺设备和软件,如果因此造成合同系统延期开通,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设备技术要求
该技术要求可由两到三种软件组合实现:
1.支持数据库实时备份功能;
2.支持数据库实时复制功能;
3.支持文件备份功能;
4.支持智能实时备份,对数据库和文件系统进行自动监控,连续捕获和备份数据变化,只要数据库内或文件系统内的数据发生变化,便实时、准确的备份下来;
5.支持异地备份功能,可以从局域网内的任意机器对数据库或文件系统上的数据进行备份,也可以通过广域网进行异地数据备份;
6.支持集中备份功能,可以将多个服务器中同一种相同版本的数据库中的数据备份到一台服务器上;
7.通过备份软件和必要的硬件建立起的备份系统架构组成简单可靠,安装配置简单,支持多客户端,对主服务器硬件没有过高的要求,对存储空间没有特殊要求,支持各种类型的磁盘阵列、磁带库等存储设备;
8.备份软件必须有良好的可操作性,集中式管理,有图形管理控制台,控制台功能齐全,日志和报警系统完备,系统管理简单高效;
9.数据备份和恢复操作简单,备份策略制订灵活,能够实现手动或自动备份,备份策略应包括数据全备份、增量备份、差量备份等多种方式;
10.对备份数据的管理方便,并能设定备份数据的有效期,对过期数据能够自动覆盖或删除;
11.对于文件级数据备份,支持异构平台备份,支持客户端使用主流的windows、unix、linux等操作系统;
12.支持windows平台下的数据库实时备份和复制,对windows平台下的MSSQL、Oracle、Sybase、MySQL等主流数据库均能实现在线数据实时备份和复制功能;
13.支持异构平台下的数据库数据文件备份,包括各种平台下主流的数据库软件,如oracle、SQLsever、Sybase、DB2、LotusNotes&DominoServer等;要求备份软件能在数据库在线的情况下执行数据备份策略;保证数据库故障时基于时间点的数据恢复;
14.软件能够对数据备份进行加密,保证数据安全性;
15.在满足以上需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有实用特殊备份功能的备份软件,如合成备份功能、数据恢复回退功能等。
16.备份软件必须是业界主流产品,有广泛的应用和可靠性保证。
备份软件厂家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
5设备性能要求
1.实施和维护方便,数据一致性程度高;
2.基于磁盘阵列的软件,对主机CPU资源的占用不能超过5%;
3.基于数据库的软件,对主机CPU资源的占用不能超过10%;
4.基于文件系统的软件,对主机CPU资源的占用不能超过15%;
6系统配置要求
6.1硬件平台
6.1.1设备体系结构和实现原理
卖方必须清晰简明地阐述自己提供的硬件设备的体系结构、处理结构及实现原理。
6.1.2设备基本技术规格
1.卖方应详细说明所提供设备的物理尺寸参数(高×宽×深,单位mm);
2.卖方应详细说明所提供设备的AC/DC电源情况包括电源模块数量、各电源模块的工作模式、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入功率;要求必须具备电源模块的冗余能力;
3.卖方应详细说明所提供设备是否具有在不中断通信的情况下可带电进行插拨操作的能力;
4.卖方应详细说明本期工程所提供设备配置的处理能力、容量以及最大扩容可达到的处理能力及容量,说明系统容量受限制的原因,并提供系统进一步扩容的方案;
5.卖方应详细说明所提供设备的可靠性参数,包括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和平均修复时间(MTTR);
6.设备安装需要特定的安装材料、端口连接需要特定的连接线缆的话,卖方应予以指出并给出配置且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7.卖方应说明允许接入的电源电缆的规格和数量;
8.卖方应提供设备上架加固方式图;
9.卖方应详细说明设备所支持接口类型,卖方还需详细说明每种接口的各种指标(光源类型、发射波长范围、接收波长范围、最大发射功率(dBm)、最小发射功率(dBm)、最大接收功率(dBm)、最小接收功率(dBm)、光通道代价(dB)、典型最大传输距离(km)等);
10.卖方应详细说明所提供设备的工作环境参数,包括温度、湿度、高度、散热方式(如前后通风,侧后通风等)、散热量、噪音;
11.卖方应详细说明所提供设备所通过的安全认证标准、电磁标准和抗扰性标准。
6.1.3电源要求
设备应能在下列供电变化范围内正常工作:
直流:
-40V~-57V。
交流:
~220V±10%,50Hz±5%,电源波形:
正弦波畸变不大于3%。
6.1.4场地要求
1.所有电源、通信电缆应符合捆线标准及安全要求;
2.所有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
3.所有设备应能在正常办公条件下工作:
环境温度:
0℃~40℃
相对湿度:
10%~90%
海拔高度:
-500米~5000米
4.抗震加固
抗震措施:
按8级烈度进行计算
机械振动:
4.9牛顿/平方米(50赫兹至200赫兹)
5.卖方提供的设备对机房地板荷重的要求应不超过600公斤,应能在机房内长期安全放置,卖方应明确说明设备对地板荷重的要求。
6.2软件平台
1.卖方在建议书中应详细列出所提供的软件清单、版本、功能和性能说明。
2.卖方必须保证任何软件模块的维护和更新都不影响其它软件模块,软件具有容错能力,保证安全可靠,并且便于扩容。
3.卖方提供的软件应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
支持Web图形化操作接口并实时输出报表,可远程进行网络配置和系统升级等操作。
4.故障监视和诊断:
卖方提供的软件应能及时发现故障并发出告警,能够自动恢复系统,不影响任何已建立的业务连接。
5.兼容性及升级
1)不同时期软件版本应能向下兼容,软件版本易于升级,且在升级的过程中不影响系统的性能与运行。
2)卖方应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最新版本的软件,但该软件必须是经过测试正式推出的,其可靠性、稳定性经过严格验证的。
3)软件版本升级时,卖方应承诺免费更新软件版本,并提供相应的新版本软件功能说明书及修改说明书。
6.卖方应说明目前所使用软件的实际运行时间以及升级完善的计划进度表。
7.要求系统提供关于系统设备信息的MIB库,并支持V2、V3版本,并要求卖方对买方开放MIB库。
7技术文档
1.卖方应提供软硬件设备的主要技术资料(包括随机提供资料和用户须购买的资料、软件版本)。
2.卖方应提供详细的系统设计文档和工程计划。
3.卖方应提供全面详细的用户操作指南和维护、故障检测手册。
4.卖方应提供详细的工程日志。
5.卖方在现场调试和试运行过程中如果对软件、硬件作了改动,则必须修改技术文件,及时知会买方并在最终验收测试时卖方向我方提交最终技术文件。
软件的修改应将新老版本的软件清单、框图及说明提供给买方。
8技术支持与培训
8.1技术支持
卖方应向购买方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培训课程,保证系统运行后的正常运转。
当买方增加新功能以满足业务需要时,卖方应该及时提供软件升级。
卖方应在广州设立备件中心,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提供24小时的热线支持,在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时,卖方技术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
故障类型
支持方式
响应要求
修复时间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重要服务不正常
立刻专人应答及处理
保持远程技术支持,1天内出发
4小时内服务恢复运行,2天内系统全部恢复正常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
保持电话联系,远程技术支持
6小时内作出修复方案
2个工作日内修复
8.2培训
卖方应负责提供有关系统设备功能、安装、操作、设计、维护和系统开发以及应用软件的开发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含:
1)软件使用;
2)设备操作维护等。
要求培训后应使我方受训人员掌握:
1)系统软硬件的日常操作管理与维护,并对一般性故障进行诊断、排除与恢复;
2)能熟练使用所提供的各种工具。
培训人数:
5人;
培训时间:
2天;
培训方式:
现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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