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蟹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宁波市镇海区
澥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说明
附表目录
表G1澥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表………………..29
表G2澥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确认表…………………………..30
表G3澥浦镇规划基数汇总表………………………………………………31
表G4澥浦镇城镇建设人口及用地规模对照表……………………………..34
表G5-1澥浦镇农居点用地调查表………………………………………….35
表G6澥浦镇基本农田调整面积平衡表……………………………………36
表G7澥浦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37
第一章规划修编的背景
一、区域位置和地理概况
澥浦镇是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辖镇,地处浙东宁绍平原东端,南距宁波市区23公里,招宝山街道14公里。
东临东海灰鳖洋,隔水与金塘岛相望。
北越大平岭与慈溪龙山镇接壤,与蛟川街道、骆驼街道交界,西与九龙湖镇毗邻。
辖区总面积为49.23平方公里,全镇辖8个行政村、69个自然村,2005年总人口为3.42万。
二、自然条件
澥浦镇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农业生产条件优越,但也会出现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
常年平均气温16.3℃,地区性温差在1.6~2.4℃之间;年平均日照时数1877.5小时,年平均日照率42%;常年平均降雨量1276毫米;常年平均无霜期237天;多年年平均蒸发量1468毫米。
澥浦镇西面依山,东北傍海,地属姚江水系的浅海沉积平原和四明山余脉的低丘地带。
山丘平均高度在100米左右,岩基主要是凝灰岩和流纹岩。
土壤由海积和湖泊河泊淤积而成。
土地承载能力为每平米4.5~5.0吨。
三、社会经济
自改革开放以来,澥浦镇一直经济形势良好,工农业发展较快。
澥浦镇经济发展以工业为主导,以小型企业为载体,拥有轻纺、机械、通讯设备、造纸、五金、电器、电机、冶金、粉末、印刷、建材玩具、鞋业等十余种行业,三十余种产品。
澥浦镇产业优势明显,享有开发化工区得天独厚的优势。
提出了“以招商引资为重点,加快推进园区建设,大投入、大开发、大发展,力争把澥浦的经济做强、环境做优、文化做深,逐步使澥浦镇成为镇海区乃至宁波市未来重要的经济支柱。
”
四、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2001年9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01]188号)同意宁波市镇海区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城关镇建制,部分(岚山、湾塘2个村)并入澥浦镇。
澥浦镇辖6村、4居,驻觉渡村(原址)。
(一)上一轮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1、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执行情况
依据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澥浦镇1997~201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98.57公顷。
按原澥浦镇、原城关镇和原贵驷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分解到各个行政村的基本农田控制指标面积统计,原澥浦镇基本农田面积为530.88公顷,原城关镇(殿跟等9个行政村)和原贵驷镇(路沿郑等2个行政村)的基本农田面积为706.24公顷,因此,澥浦镇的基本农田控制指标为1237.12公顷。
1997~2005年规划实施期间,澥浦镇规划共进行了九次局部调整。
规划实施期间,由于追加建设占用指标,澥浦镇基本农田指标减少18.56公顷;由于基本农田集中置换,澥浦镇基本农田新增82.37公顷,基本农田净增加63.81公顷。
因此,规划期末澥浦镇的基本农田控制指标为1300.93公顷。
2、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依据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澥浦镇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1992.36公顷。
根据1996年原澥浦镇和原城关镇、原贵驷镇土地详查的耕地分村面积,原澥浦镇(余严村)面积为635.11公顷,原城关镇(殿跟等9个行政村)和原贵驷镇(路沿郑等2个行政村)面积为754.56公顷,统计得到澥浦镇的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为1407.67公顷。
按原澥浦镇、原城关镇和原贵驷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分解到各个行政村的基本农田控制指标面积统计,到2010年原澥浦镇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636.17公顷,原城关镇(殿跟等9个行政村)和原贵驷镇(路沿郑等2个行政村)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1356.90公顷,因此,到2010年澥浦镇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1992.36公顷。
3、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依据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上级下达给澥浦镇的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286.88公顷。
按原澥浦镇和原城关镇、原贵驷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分解到各个行政村的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面积统计,原澥浦镇(原余严村等)的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为115.04公顷和原城关镇(殿跟等9个行政村)和原贵驷镇(路沿郑等2个行政村)的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为48.33公顷,合计得到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为163.37公顷,其中建设留用地占用耕地指标87.39公顷,待置换用地占用耕地指标75.98公顷。
1997~2005年规划实施期间,澥浦镇规划共进行了九次局部调整。
规划实施期间,由于追加建设占用指标,建设留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增加39.38公顷,待置换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减少20.82公顷,澥浦镇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实际减少了18.56公顷。
由于基本农田集中置换,待置换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增加104.97公顷。
因此,规划期内澥浦镇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为286.88公顷,其中建设留用地占用耕地指标126.75公顷,待置换用地占用耕地指标160.13公顷。
1997~2005年规划实施期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已使用96.20公顷(其中建设留用地35.53公顷,待置换用地60.67公顷),占控制指标的34%。
因此,2006~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可使用指标为190.68公顷(其中建设留用地91.22公顷,待置换用地99.46公顷)。
4、补充耕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依据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澥浦镇1997~2010年补充耕地面积控制指标为871.57公顷。
按原澥浦镇和原城关镇、原贵驷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分解到各个行政村的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面积统计,澥浦镇在规划期内需补充耕地748.06公顷,其中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515.78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232.28公顷。
1997~2005年规划实施期间,澥浦镇实际补充耕地500.92公顷,为规划指标的67%。
补充耕地中,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291.20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209.72公顷。
1997~2005年规划实施期间,澥浦镇规划共进行了九次局部调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进行了调整。
为了实现耕地保有量不变,规划期内需补充耕地871.57公顷,2006~2010年还需补充耕地370.65公顷。
(二)上一轮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是树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地位,增强了按土地利用规划用地的意识;二是增强了按土地利用规划用地的意识;三是保障了重点项目的必需用地;四是稳定了粮食生产能力;五是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三)上一轮规划编制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上一轮规划编制与实施中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过高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过少的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与实际脱节;二是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不尽合理,规划局部调整频繁;三是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缺乏土地生态保障机制;五是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和科技保障相对缺乏。
第二章规划修编的必要性和过程
一、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澥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是为了实现合理利用土地的目标,强化政府行政主体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的责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切实有效地保护耕地的需要展开的。
根据上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土地利用的目标,落实规划控制的指标,确定土地利用的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划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澥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有利于加快当地经济建设,加速当地经济发展,提高澥浦镇综合竞争实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规划修编的主要过程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杂,整个工作主要分为调查准备、分析预测及规划编制、公众参与及协调、评审和报批、公告建档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前期基础工作开展阶段。
主要工作是成立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的任务,制定技术方案,做好规划基数的确定工作,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资料收集及调查等。
基数的确定工作主要是以全国土地二次调查成果图为底图,对2006年后农转用、2006年后违法、二调与实地不符、地类归并、地类细分进行转换。
。
分内业核查、外业核查和补充调查、内业数据转换和处理三步开展工作。
资料收集及调查内容主要是:
基础资料:
包括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及基础设施状况、主要产业发展状况、农林牧渔普查、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及镇域发展历史等资料。
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资料:
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历年变更调查资料、历年土地统计资料、历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资料、非农业建设用地报批及清查资料、待开发土地等专项用地调查资料、土地评价和分等定级等资料。
有关土地利用的规划资料:
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一轮乡(镇)级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农林牧渔及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及各部门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等资料。
其它相关资料:
包括地域特色等影响土地利用的资料。
第二阶段:
分析预测及规划方案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是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各部门用地需求预测及环境质量评价预测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乡镇规划确定的目标、土地的适宜性、投入水平、保证措施等,确定与上级相衔接的主要用地规划与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分区。
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图件。
第三阶段:
规划方案优化阶段。
主要工作是做好公众参与和协调。
(1)征求意见:
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上级及澥浦镇相关管理部门、专家、土地所有者、使用单位、村组及公众意见,特别是对城镇及独立工矿建设用地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及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要充分征求意见,取得大多数公众的支持。
(2)论证:
规划初稿和草图完成后,送各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和审议,镇级人民政府应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论证和审议,确定方案。
(3)听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澥浦镇人民政府行文上报镇海区人民政府要求审查,镇海区国土资源分局在评审前组织听证。
评审不通过,在规划指标和布局上有重大调整的,规划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听证。
在组织听证时,同时进行规划方案的公示。
第四阶段:
规划成果评审和报批阶段。
规划方案经澥浦镇人民政府审议后上报镇海区人民政府,由镇海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评审,规划成果评审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阶段:
公告建档阶段。
规划经依法批准后,澥浦镇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主要内容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予以公告。
镇海区国土资源分局建立规划档案。
第三章规划的基础数据
一、基础数据来源
澥浦镇的基础数据采用规划基数转换后的数据,即根据《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审定办法(试行)》(浙土资办[2008]180号)的要求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进行处理得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对其进行分析,并经分类转换后所形成的数据。
其它相关数据采用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和各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根据规划修编的需要对各项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基础数据来源准确可靠。
二、规划基数转换情况
澥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工作涉及澥浦镇的8个村,共对343个地类图斑进行了分类转换,涉及土地总面积790.52公顷。
1、规划基数转换的依据
《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审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80号)(以下简称“180号文件”);
经验收合格的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
2、规划基数转换的原则和要求
(1)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违法用地的处理、地类纠正)
(2)删繁求简,便于管理(地类的归并)
(3)注重差异,便于管理(地类的细化)
(4)反映历史,理顺管理体系(批而未建用地的转换)
3、规划基数转换工作基本步骤
澥浦镇规划基数转换工作是分五个阶段开展的,五个阶段分别是准备工作、内业核查、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和成果报批。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成立基数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小组会议,拟写工作计划书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收集基数转换工作所需要的资料和图件。
第二阶段内业核查
内业核查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由规划编制单位负责进行,具体任务包括:
以09年二调调查图为基础,对照地籍图、影像图等图件进行内业判读、核查,对其中有差异的图斑进行分析、标注,按村统一编号。
第三阶段判读核实
判读核实工作具体的任务有:
结合初步标示图、转换登记表及实地情况,对各个图斑进行实地调查并定性,同时查实批而未建项目、违法补办项目的批文号,按文件要求归并和细分某些地类。
第四阶段内业分析整理
内业分析整理工作主要是对前期内业核查和外业调查工作成果进行汇总和整理,具体的任务包括:
结合初步标示图和转换登记表进行数据整理,分项进行总结归纳,并制作违法用地、批而未建(按年份)等分项表格,最后总结形成汇总表。
按180号文件的要求,撰写规划基数分类转换情况说明,编制规划基数转换各项表格,制作相关图件,形成整套基数转换成果。
对于分析整理中出现疑问,提交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人员讨论解决。
第五阶段成果自查和报批
规划基数成果编制单位自查;规划基数成果提交县国土资源局审查;根据县国土资源局的审查后意见修改基数转换成果,将确认后的最后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
4、规划基数分类转换基础资料情况
本次澥浦镇规划基数分类转换是以全国土地二次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照地籍图、影像图等进行判读和校核的,涉及批而未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违法用地等的分类转换,均要求根据台帐和批文进行统一的转换登记。
在收集这些资料时注重这些资料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5、规划基数分类转换成果
澥浦镇土地利用规划基数转换前后土地总面积4923.23公顷,保持不变,其中耕地由转换前的1298.34公顷增加为1342.22公顷;园地由转换前后保持不变;林地由转换前的227.31公顷增加为228.01公顷;其他农用地由转换前的103.85公顷增加为167.22公顷;城镇用地由转换前的874.23公顷减少为357.8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由转换前的423.58公顷减少为272.94公顷;独立工矿用地由转换前的0.00公顷增加为128.5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由转换前的14.82公顷增加为450.88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由转换前的386.17公顷减少为367.06公顷;未利用地由转换前的1592.41公顷增加为1605.90公顷。
具体的基数转换情况见表G2,各类用地基数汇总见表G3。
第四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土地利用数量与结构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4923.2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740.0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5.34%;建设用地面积为1577.3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2.04%;未利用土地为1605.9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2.62%。
(见表1)
表1:
澥浦镇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
公顷,%)
地类
面积
比重
农用地
耕地
1740.03
1342.22
35.34
27.26
园地
2.58
0.05
林地
228.01
4.63
其他农用地
167.22
3.40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1577.30
759.36
32.04
15.42
交通水利建设用地
367.06
7.46
其他建设用地
450.88
9.16
未利用地
水域
错误!
链接无效。
170.59
32.62
3.47
滩涂沼泽
485.55
9.86
自然保留地
949.76
19.29
合计
4923.23
100.00
注:
表中规划基期年面积为基数转换以后的数据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口倍增,耕地锐减,人地矛盾较突出
农业科技的进步与推广,农业现代化的建设,使耕地的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粮食亩产逐年增加。
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2、土地重用轻养,地力有所下降
土地实行承包后,地力日趋下降,有机质含量有所下降,有的农民实行掠夺式经营,对土地不增加投入,如不重视绿肥的种植和农家肥的施用,有的地力多年下降,严重妨碍土地利用后劲。
3、农居点用地分布较散,结构性浪费较为突出
基数转换结果显示,全镇农居点用地面积为272.93公顷,人均用地指标140平方米,全镇农居点在总量或人均两个方面都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然而个体农户之间的宅基地实际占有量悬殊,户际差异明显,且户主年龄老化,说明农居点用地效率并无想象的那样高,具有一定的挖潜空间。
城镇用地面积较大,内部布局不够合理,镇内工业企业较多,城镇绿地、公共设施用地较少,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均较低。
4、滩涂围垦过快,海洋湿地功能下降
为了扩大土地面积,澥浦镇近年来滩涂围垦的速度不断加快,海洋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海洋湿地环境受到较大影响,埋栖性贝类资源衰退,鸟类栖息地不断缩小,滩涂的生态平衡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一、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的关系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结构优化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
空间布局结合澥浦镇土地资源的自然特征和未来空间发展定位进行;结构优化以上位规划控制指标为约束,充分考虑澥浦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未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展开。
空间布局与结构优化是相辅相成的两项工作,其实质是空间“图”与结构“数”的统一。
在规划过程中,首先进行空间初步布局,并从图上获得相关数据,再考虑与规划控制指标的差距,修改调整空间布局,经多次反复并研究讨论,最终形成空间布局与结构优化方案。
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说明
(一)空间布局步骤
1、总体上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根据规划控制指标落实基本农田,合理布局城镇工矿用地,并对其他农林发展用地进行布局。
2、进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时,因地制宜的落实城市(镇)发展和工业园区用地,实现与生态用地布局的协调统一,并在优质耕地上落实基本农田和其他农林发展用地。
(二)空间布局依据
规划空间布局充分考虑《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和《镇海生态区建设规划(2003~2020)》等规划的衔接,基于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原则,让这些规划的设想在空间上得到落实,并促进各个规划在土地上的协调统一。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说明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依据
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中,基于社会、经济、环境三效益统一的原则,既有效落实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城乡用地总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又与镇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专项研究结果及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保持高度统一。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
1、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的面积及比例都略微下降。
2、考虑到镇海区正处于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城镇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的面积及比例都有所提高;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因此,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面积及比例下降;
3、随着土地开发力度的提高,未利用地的面积及比例都有所下降。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法
1、首先确定土地利用的约束性指标,即把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面积确定下来;
2、对土地利用的预期性指标进行预测,对建设用地结构进行预测,对未利用地开发和建设占用未利用地指标进行预测;
3、将预测结果和上级下达指标进行对比,先确定约束性指标,根据约束性指标和预测结果调整预期性指标;
4、最终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公众参与下确定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澥浦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见表G7。
第六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一、村庄布局现状
澥浦镇现状有8个行政村,一个化工园区,49个自然村。
通过对农村现状资料的调查分析,澥浦镇村庄分布较为分散,镇区规模偏小,首位度不高,辐射力度不大;村庄规模小,数量多,村居集聚程度仍然偏低,城镇体系网络不完善,澥浦镇域除了湾塘、郑家、庙戴等几个规模较大的村庄外,大部分村庄人口不到1000人,村庄规模普遍偏小,各项公共设施配套缺乏;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土地利用粗放,土地浪费严重;产业发展矛盾依然突出,农业产业化程度低。
澥浦镇分散的村庄布局形态不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不利于降低生活成本,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等诸多问题。
当前在新农村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中,必须把优化村庄分布作为一项重大战略。
二、优化村庄布局基本思路
优化农村分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环节,更对推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应该充分认识到,优化农居点分布不单是拆除、重建等物质建设问题,还是涉及到社会、经济等其他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必须明确思路,掌握原则,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1)强化规划控制
积极开展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新增农居点建设,有效控制农居用地无序蔓延。
按照《镇规划标准》的村镇规模分类,引导各级村庄做好村庄人口预测、用地分类、建设用地控制,以及道路交通等公用工程设施配套等规划工作,以规划指导农居点分布全面优化。
(2)促进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
优化村庄布局,推进农居集聚,稳步提高农居用地集约化程度。
加快做好城镇体系和村庄布点规划,进一步完善以集镇为依托、中心村为节点的村镇布局。
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引导自然村逐步向中心村集中,大幅度减少自然村。
(3)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就近集聚和择优集聚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集聚对象,推进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大集镇和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加强交通网、饮水网、供电网和信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4)持之以恒、稳步推进
优化农居分布是优化历经千百年自然形成的村庄聚落形态,要尊重农民的生活习惯和居住意愿,切忌“一刀切”、“一蹴而就”。
应立足现状,循序渐进,长期坚持,既可采取新城或新村规划来加以改造,也可采取自然消亡的方式,实现村庄分布的全面优化。
三、村庄布局优化
为实现农村现代化,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改进农业生产和劳动力条件,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变散乱破碎的自然村庄布局;保护生态环境,进而建设生产、生活、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依据社会发展方向、经济社会环境和人口规模、增长与流动趋势在本镇确定村改居型、中心村型、基层村型、撤并村型4类村庄类型。
(一)村庄用地布局的调整标准
1、村改居型布局调整标准
位于镇海区和建制镇街道规划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内的自然村,根据分区规划和建制镇街道规划的近期和远期规划,分别按期实施村改居。
2、中心村型布局调整标准
村庄具备以下条件,可根据村庄的发展趋势和预测结果,规划成中心村:
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实力雄厚或中等雄厚,对周边村庄有一定的辐射功能,主要公路和河道与村道通达,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满足基本建设要求,环境条件良好。
3、基层村型布局调整标准
村庄具备以下条件,应保留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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