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实施管理细则100224排版.docx
- 文档编号:4989925
- 上传时间:2022-12-12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1.53KB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实施管理细则100224排版.docx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实施管理细则100224排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实施管理细则100224排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实施管理细则100224排版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实施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的实施管理,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发布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由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和课题的实施管理。
“课题”包括项目下设课题和其他工作任务确定的课题,后者不涉及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内容。
第三条实施管理指市科委依据《关于下达××年度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项目任务通知》)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课题任务书》),在项目(课题)立项之后、验收之前的实施过程中,组织开展的调度评议和监督检查,调整、变更备案、终止结题申请的审查批准,以及处理重大事件等工作。
第四条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应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协调和管理相结合,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高效、认真负责的原则,保证项目(课题)任务的执行。
第二章实施管理基本形式
第五条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应定期向市科委汇报项目(课题)实施情况,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
项目下设课题的承担单位应定期向主持单位汇报课题执行情况,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市科委采取调研、现场考查、文件材料审核、专家评议等形式,对项目(课题)进行调度和检查,监督项目(课题)执行情况。
对于跨年度项目(课题),市科委按年度对项目(课题)进行调度评议和监督检查。
主持单位应采取日常沟通、现场检查、召开调度会等形式,对项目下设课题进行日常调度、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承担单位按要求进行课题年度工作总结和经费期中审计(对期中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编制课题年度评议材料,包括年度工作总结、阶段技术研发报告、《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件1)等,报主持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市科委。
市科委根据上报的评议材料,以及对课题任务实施及管理情况的考查,研究确定下一年度课题计划的实施及后续经费的拨付。
课题调度与评议内容包括:
1、年度目标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研发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果;
3、经费使用、期中审计及整改情况;
4、实施工作总结;
5、下一阶段实施计划;
6、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7、工作经验体会等其他内容。
第八条主持单位按要求进行项目年度工作总结,编制年度评议材料,包括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实施报告)、《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件2)等,报送市科委。
市科委根据上报的评议材料,以及对项目任务实施及管理情况的考查,研究确定下一年度项目计划的实施。
项目调度与评议内容包括:
1、阶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果;
2、下设课题任务实施情况;
3、下设课题经费使用和监管情况;
4、实施工作总结;
5、下一阶段实施计划及经费安排;
6、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7、工作经验体会等其他内容。
第九条市科委对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上报的问题和调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和处理,并就存在的问题向主持单位(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并监督其整改。
第三章项目(课题)调整、终止和变更
第一十条项目(课题)“调整”指对《项目任务通知》(《课题任务书》)中影响任务完成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改变。
(一)项目“调整”的内容包括:
1、项目的目标、考核指标、成果形式;
2、项目的起止时间;
3、项目下设课题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4、《北京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须报批的经费预算执行调整;
5、其他影响任务完成的变化。
(二)课题“调整”的内容包括:
1、课题的目标、考核指标、主要研发内容、成果形式;
2、课题起止时间、计划进度;
3、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
4、《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须报批的经费预算执行调整;
5、其他影响任务完成的变化。
第一十一条项目(课题)“终止”指项目(课题)不再继续实施,停止市科技经费支出,并办理结题手续。
终止分为撤销、中止和未通过验收三种情况:
(一)撤销
由于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现或发生导致项目(课题)无法完成原定任务且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市科委对项目(课题)予以撤销。
导致项目(课题)无法完成原定任务的重大问题如:
1、市场、技术预测不准确,任务继续实施将导致原定目标不能实现或技术失效;
2、所选技术路线经过实践证明已不可行或无任何实用价值;
3、实施过程中遇到在一定时期内不能解决的科技难题;
4、组织管理不力,不能落实配套经费或其他配套支撑条件;
5、严重违反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6、发生重大问题或其他原因经市科委处理后决定撤销。
(二)中止
由于客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课题)不能继续实施,市科委对项目(课题)予以中止。
如下列情况:
1、国家及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或年度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发生调整;
2、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
(三)未通过验收
项目(课题)未通过验收则视同项目(课题)终止,详见《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结题)管理细则》。
第一十二条《项目任务通知》及《课题任务书》中的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
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市科委经调度、检查与评议发现的问题,均应与有关方充分沟通并积极协调解决。
对经努力确无法解决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市科委提交项目(课题)调整、终止结题的书面申请(附件3)。
其中项目(课题)的完成时间调整申请应至少在任务期满前一个月上报。
(一)因课题任务实施变化申请调整、终止结题
承担单位根据课题实施情况及时向主持单位提出课题调整、终止结题申请并充分说明理由,经主持单位签署意见并针对其中涉及《项目任务通知》的内容补充说明项目相应调整的内容后,一并向市科委提交书面申请。
(二)因项目任务实施变化申请调整、终止结题
主持单位根据项目及下设课题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项目调整、终止结题申请并充分说明理由,同时向相关课题的承担单位提出课题任务相应调整要求,由承担单位按要求提出课题调整、终止结题的书面申请并报主持单位,主持单位完善意见后,一并向市科委提交项目及下设课题的调整、终止结题书面申请。
第一十三条市科委根据主持单位、承担单位提交的调整、终止结题申请,对项目(课题)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后,给出调整、终止结题的处理意见;也可结合实际情况直接做出项目(课题)调整、终止的决定,并下达处理意见。
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在收到处理意见后即执行。
确定终止的项目(课题)按结题处理,具体参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管理细则》执行,并参照《北京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经费清算。
终止项目下设的课题,或终止课题的所属项目,由市科委议定是否继续实施。
第一十四条项目、课题变更是指除须报市科委批准的调整内容以外,不影响完成任务的《项目任务通知》及《课题任务书》其他内容发生变化。
第一十五条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对项目、课题变更内容应事先与市科委充分沟通,提交《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变更备案确认表》(附件4),经市科委确认后执行。
项目下设课题变更涉及项目相应内容发生变化的,主持单位需将项目变更一并报市科委备案。
第四章重大事件报告
第一十六条项目(课题)管理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事件”指项目(课题)在实施过程中取得重大进展,以及在项目(课题)的实施中严重违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或出现严重影响《项目任务通知》、《课题任务书》实施效果并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事件。
“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进展和重大问题。
第一十七条重大进展应及时报市科委并提交书面材料。
重大进展包括:
1、项目(课题)在技术、应用、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
2、其他有利于项目(课题)进展和实施的重要情况。
第一十八条重大问题一经出现,主持单位(承担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市科委报告;其他相关人员不能通过常规渠道报告时,可直接向市科委报告。
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应及时提交书面材料,说明重大问题对如期完成项目(课题)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及实施效果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并提出有关方案和建议。
市科委应及时受理重大问题报告并进行实地考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调解决并提出处理意见,书面通知主持单位(承担单位)。
必要时可先通知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冻结项目(课题)经费支出,再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重大问题包括:
1、符合撤消条件的重大问题;(见本细则第十一条中
(一)撤销中的重大问题)
2、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因破产、合并及其他产权变化,或注册地迁至京外等而导致其资质发生变化;
3、项目(课题)负责人因工作调动等不可预测事件导致其不能继续承担项目(课题),或在项目(课题)管理中出现不尽责、违法违纪等行为;
4、项目(课题)研发内容和技术路线发生改变致使继续实施将导致与原目的不一致;
5、课题任务未经允许进行转包、实际实施主体与课题承担单位不一致等;
6、其他严重影响项目(课题)任务目标及考核指标按时完成的相关技术、组织、管理等重大问题。
第五章附则
第一十九条本细则自2010年3月5日起试行。
第二十条本细则由市科委负责解释。
附件1:
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单位:
万元
基本信息
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承担单位
起止年限
至
课题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所属项目或专项名称
所属项目或专项编号
年度经费情况
经费来源
本年度计划经费
本年度实际到位经费
市财政科技拨款
国家有关部委拨款
项目主持单位匹配
课题承担单位自筹
其他
合计
经费支出
科目
来源
本年度计划经费
本年度实际支出经费
设备费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材料费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测试化验加工费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燃料动力费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差旅费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会议费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劳务费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咨询费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管理费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其他费用
市财政科技经费
其他来源
市财政科技经费总合计
其他来源总合计
合计
是否期中审计
□是□否
审计结果
□通过□需整改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1、实施进度控制(在相应栏目打“√”)
□按计划进度进行
□进度超前□拖延
□停顿
相应理由(100字以内)
□需调整的内容
简要内容
2、合作情况(在相应栏目打“√”)
□国内合作(可多选):
□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其他
□国际合作:
□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民间合作协议□其他
合作方式(可多选):
□合作研发□人员交流培训□出访或来华考察□参加或联办科技展览□学术会议交流□合办机构(包括技术引进、技术贸易、技术出口、委托设计、委托研究、合作生产等)□其他形式
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3、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签署意见
承担单位审查意见:
(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持单位审核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
1.可附课题进展情况的详细说明、期中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
2.经费数值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3.本报告一式四份,市科委两份,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各一份。
附件2:
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年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主持单位(盖章)
起止年限
至
项目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1、实施进度控制(在相应栏目打“√”)
□按计划进度进行
□进度超前□拖延
□停顿
原因概述(100字以内)
□需调整的内容
简要内容
2、组织协调情况
3、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签署意见
项目主持单位审查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
1.可附课题进展情况的详细说明;
2.本报告一式三份,市科委两份,主持单位一份。
附件3:
项目(课题)调整、终止结题书面申请
附件3-1:
项目调整申请审批单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审批单
项目名称
总经费
项目编号
主持单位
(盖章)
主管处室
(盖章)
起止时间
至
申请调整内容
申请调整类别
□延期完成□经费预算□目标、考核指标□下设课题名称
□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预期成果 □其他
项目任务通知原规定
调整内容
调整理由说明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涉及的相关课题调整(需另附“课题调整申请审批单”)
任务书原规定
涉及调整内容
签署意见
主持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市科委处理意见
主管工程师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主管处室意见:
处长(签字):
年月日
计划处意见:
处长(签字):
年月日
主管主任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主任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注:
1、根据情况可附调整明细说明。
2、本表一式三份,市科委两份,主持单位一份。
附件3-2:
课题调整申请审批单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调整申请审批单
课题名称
总经费
课题编号
承担单位
(盖章)
所属项目或专项名称
所属项目或专项编号
主持单位
主管处室
(盖章)
起止时间
至
申请调整内容
申请调整类别
□延期完成□经费预算□目标、考核指标□研发内容
□课题名称□仪器设备□负责人□计划进度
□配套支撑条件□预期成果□其他
任务书原规定
调整内容
调整理由说明
课题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涉及的项目相应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项目任务通知原规定
涉及调整内容
涉及调整的补充说明
签署意见
承担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持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市科委处理意见
主管工程师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主管处室意见:
处长(签字):
年月日
主管主任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填表日期:
注:
1、可附调整详细说明。
2、本表一式四份,市科委两份,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各一份。
附件3-3:
项目终止结题申请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结题申请
项目名称
项目总经费
项目编号
主持单位
(盖章)
主管处室
起止时间
至
终止原因
□撤销□中止
理由说明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持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管工程师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主管处室意见:
(公章)处长(签字):
年月日
注:
1、可附项目终止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
2、本表一式三份,市科委两份,主持单位一份
附件3-4:
课题终止结题申请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终止结题申请
课题名称
课题总经费
课题编号
承担单位
(盖章)
所属项目或专项名称
所属项目或专项编号
主管处室
(盖章)
起止时间
至
终止原因
□撤销□中止
理由说明
课题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承担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持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管工程师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主管处室意见:
处长(签字):
年月日
注:
1、可附课题终止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
2、本表一式四份,市科委两份,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各一份。
附件4:
项目(课题)变更备案确认表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变更备案确认表
申请类别(在相应栏目打“√”)
□项目变更□课题变更
申请单位类型
□主持单位□承担单位
项目(课题)名称
总经费
项目(课题)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处室(盖章)
起止时间
至
项目任务通知或课题任务书原内容
变更内容
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持单位意见:
(课题变更时,主持单位需填写各项)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管工程师意见:
单(签字):
年月日
主管处室意见:
处长(签字):
年月日
注:
1.“课题变更”需上报主持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市科委,项目(课题)变更经确认后须在MIS中备案。
2.本表一式三份,市科委两份,申请单位一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市 科技 计划 项目 课题 实施 管理 细则 100224 排版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