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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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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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
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
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
2008年4月
前言
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是通过水泥乳化沥青砂浆调整层将预制轨道板铺设在现场摊铺的支承层或现场浇注的钢筋混凝土底座上,并适应ZPW-2000轨道电路要求的纵连板式无碴轨道结构型式。
为指导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的生产、施工和质量检验,确保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施工质量,特制订本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依据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自主创新研究的最新成果、我国前期工程实践经验以及国内外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而成。
本技术条件中附录A~附录K是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条件负责起草单位: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南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沥青分公司。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
谢永江、郑新国、江成、曾志、翁智财、李海燕、仲新华、谢友均、邓德华、阎培渝、孔祥明、赵永东、王玉树、王月华、李化建、朱长华、黄婉利、沈巍、李启棣、汪加蔚、袁守宇。
本技术条件由铁道部科学技术司负责解释。
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用水泥乳化沥青砂浆(以下简称水泥沥青砂浆)。
严寒地区用水泥沥青砂浆另行补充规定。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沥青砂浆及其原材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施工工艺和质量检验等。
1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条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条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条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条件。
GB/T15180-2000
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
GB17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8077-2000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T2085.1-2007
铝粉
GB/T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T19627-2005
粒度分析光子相关光谱法
TB/T2922.1-1998
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岩相法
TB/T2922.5-2002
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快速砂浆棒法
JC476-2001
混凝土膨胀剂
JC/T797-1996
皂液乳化沥青
JTGF40-2004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J052-2000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GJ63-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T223-2007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2术语
3.1水泥乳化沥青砂浆
由乳化沥青、水泥、细骨料、水和外加剂经特定工艺搅拌制得的具有特定性能的砂浆。
3.2乳化沥青
沥青或改性沥青与水在乳化剂、稳定剂等的作用下经机械剪切作用下制得的均匀分散体。
3.3干料
由水泥、细骨料、外加剂等按一定比例经机械搅拌制得的均匀干粉材料。
3.4流动度
水泥沥青砂浆从规定的漏斗中全部连续流出的时间,以秒(s)计。
3原材料
4.1沥青
应选用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或道路石油沥青(B级以上),其主要性能应满足表4.1的要求,用于生产沥青的原油宜固定。
表4.1沥青的性能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要求
试验方法
1
针入度(25℃,100g,5s)
0.1mm
60~100
JTJ052-2000
2
延度(5cm/min,10℃)
cm
≥15
3
软化点(环球法)
℃
42~52
4
闪点(COC)
℃
≥230
5
含蜡量(蒸馏法)
%
≤2.2
6
密度
g/cm3
≥1.0
7
溶解度(三氯乙烯)
%
≥99.0
8
薄膜加热试验后的残留物
(163℃,5h)
质量损失
%
≤0.6
针入度比
%
≥50
延度(10℃)
cm
≥6
脆点
℃
≤-10
4.2改性沥青
沥青可采用SBS或SBR进行改性,其主要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1、表4.2-2的要求,其中PI值可作为选择性指标。
用于生产改性沥青的沥青性能应满足表4.1的要求。
表4.2-1SBS改性沥青的性能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要求
试验方法
Ⅰ-A
Ⅰ-B
Ⅰ-C
Ⅰ-D
1
针入度(25℃,100g,5s)
0.1mm
>100
80-100
60-80
30-60
JTJ052-2000
2
针入度指数PI
≥-1.2
≥-0.8
≥-0.4
≥0
3
延度(5℃,5cm/min)
cm
≥50
≥40
≥30
≥20
4
软化点(TR&B)
℃
≥45
≥50
≥55
≥60
5
运动粘度(135℃)
Pa·s
≤3
6
闪点(COC)
℃
≥230
7
溶解度
%
≥99
8
离析,软化点差(℃)
℃
≤2.5
9
弹性恢复(25℃)
%
≥55
≥60
≥65
≥75
10
薄膜加热试验后的残留物
(163℃,5h)
质量损失
%
≤1.0
针入度比(25℃)
%
≥50
≥55
≥60
≥65
延度(5℃,5cm/min)
cm
≥30
≥25
≥20
≥15
表4.2-2SBR改性沥青的性能指标要求
序
号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要求
试验方法
Ⅱ-A
Ⅱ-B
Ⅱ-C
1
针入度(25℃,100g,5s)
0.1mm
>100
80-100
60-80
JTJ052-2000
2
针入度指数PI
≥-1.0
≥-0.8
≥-0.6
3
延度(5℃,5cm/min)
cm
≥60
≥50
≥40
4
软化点(TR&B)
℃
≥45
≥48
≥50
5
运动粘度(135℃)
Pa·s
≤3
6
闪点(COC)
℃
≥230
7
溶解度
%
≥99
8
粘韧性
N·m
≥5
9
韧性
N·m
≥2.5
10
薄膜加热试验后的残留物
(163℃,5h)
质量损失
%
≤1.0
针入度比(25℃)
%
≥50
≥55
≥60
延度(5℃,5cm/min)
cm
≥30
≥20
≥10
4.3乳化沥青
应采用满足要求的沥青或改性沥青进行生产,其主要性能除应满足表4.3的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水泥沥青砂浆的最终性能。
表4.3乳化沥青的性能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要求
试验方法
1
筛上剩余物(1.18mm)
%
<0.1
JTJ052-2000
2
颗粒极性
/
阴
3
粒径
μm
平均粒径≤7;模数粒径≤5
GB/T19627-2005
4
水泥适应性
/
20s内至少流出70ml样
附录A
5
贮存稳定性(1d,25℃)
%
<1.0
JTJ052-2000
6
贮存稳定性(5d,25℃)
%
<5.0
7
低温贮存稳定性(-5℃)⑴
/
无粗颗粒或块状物
8
蒸发残留物
残留物含量
%
≥60
JTJ052-2000
9
针入度(25℃,100g,5s)
0.1mm
40~120
10
软化点(环球法)
℃
≥42
11
溶解度(三氯乙烯)
%
≥99
12
延度(25℃)
cm
≥100
13
延度(5℃)⑵
cm
≥20
注:
(1)当乳化沥青实际使用中经过低温贮存和运输时,进行此项检测。
(2)当采用改性沥青制备乳化沥青时,按此项进行蒸发残留物延度检测。
4.4干料
4.4.1干料的主要性能应满足表4.4-1的要求。
4.4.2用于配制干料的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符合GB175的相关规定。
4.4.3用于配制干料的细骨料应采用河砂或机制砂,不得使用海砂,最大粒径1.18mm,其它主要性能应满足表4.4-2的要求。
4.4.4用于配制干料的铝粉、膨胀剂的性能应分别符合GB/T2085.1、JC476的相关规定。
表4.4-1干料的性能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要求
试验方法
1
级配
筛孔尺寸(mm)
%
通过率
JGJ52-2006
1.18
100
0.6
90~100
0.3
55~70
0.15
45~55
0.075
35~45
2
扩展度⑴
mm
水灰比≤0.58
D5≥160;D30≥150
附录B
3
膨胀率⑵
%
0~3
附录C
4
抗压强度
1d
MPa
≥12
附录D
7d
≥30
28d
≥35
注:
(1)D5表示出机扩展度;D30表示30min扩展度。
(2)当干料膨胀率不满足要求而水泥沥青砂浆膨胀率满足要求时,可对此值不作要求。
表4.4-2细骨料的性能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要求
试验方法
河砂
机制砂
JGJ52-2006
1
表观密度
g/cm3
≥2.55
2
含水率
%
<0.1
3
吸水率
%
<3.0
4
泥块含量
%
<1.0
——
5
含泥量
%
<2.0
——
6
石粉含量
%
——
<5.0
7
坚固性
%
≤8
8
有机物(比色法)
/
合格
9
氯化物含量
%
<0.02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
%
≤0.5
11
碱活性(快速砂浆棒法)
%
≤0.10
TB/T2922.5-2002
4.5减水剂
减水剂应符合GB8076或JG/T223的规定。
4.6水
拌合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4.7消泡剂
宜采用有机硅类消泡剂产品。
4.8原材料的储存与管理
4.8.1原材料进厂(场)后,应及时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
台帐内容应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质量证明书编号、复验报告编号、使用区段里程等。
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
4.8.2原材料的储存应按品种、生产厂家分别储存,不同品种、不同生产厂家的原材料不得混装、混堆。
4.8.3乳化沥青、干料、减水剂等应遮光储存,避免阳光直射。
4.8.4袋装材料的储存要采取相应的防水、防潮措施。
4.8.5乳化沥青储罐应配有搅拌设备,定期对乳化沥青进行搅拌,使其均匀。
使用前,应将乳化沥青搅拌均匀。
4.8.6原材料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其温度应严格控制在限界温度范围内。
乳化沥青、干料的进场、贮存、使用温度宜控制在5~30℃;末作明确要求的,材料的适宜贮存和使用温度以保证砂浆的温度要求为前提。
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对原材料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
4.8.7乳化沥青的储存时间不宜大于3个月,干料的储存时间不宜大于1个半月。
4.8.8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厂(场)。
4技术要求
5.1水泥沥青砂浆性能指标应满足表5.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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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运 专线 铁路 CRTS 板式 轨道 水泥 乳化 沥青 砂浆 暂行 技术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