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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理论贡献及其当代价值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理论贡献及其当代价值
【作者】侯惠勤【作者简介】侯惠勤,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100732)【内容提要】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发展史上,《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一部里程碑式的重要著作,其主要的理论贡献是:
基本上完成了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批判,清算了以往的主流哲学思想,实现了人类哲学史上最伟大的革命变革,创立了科学的实践观点,揭示了社会发展包括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阐述了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为核心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
这些重要思想,为我们今天进一步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相互关系、确立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基本立场以及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和正确的方法论原则。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现实的个人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发展史上,《德意志意识形态》无疑是一部里程碑式的重要著作。
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部著作里第一次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作了系统的阐述,透过这部著作我们可以领会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和理论特色;它也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给我们留下的卷帙最为浩繁的哲学著作,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宝贵思想资源。
当代中国理论界的许多争论,例如关于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人道主义和异化、意识形态的本性和“非意识形态化”、马克思主义与现代性等问题的争论,都发端于或围绕着这一理论源头。
因此,我们今天研读这部巨著,既要有历史感,即努力从原著形成的具体历史环境上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感受其深邃思想,辨析其理论界限,又要有当代意识,即着眼于当代背景下的中国实践,从坚定信念、创新思想、提升国家“软实力”、开创马克思主义理论新境界的高度把握《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理论贡献和当代价值,以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当代中国实践的指导。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形成的标志《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主要写作时间是1845年11月至1846年8月。
作为被学界公认的唯物史观形成的标志性著作,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但它在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却由于各种原因(主要是党内的不同意见)未能公开发表(仅发表了第2卷的第四章)。
恩格斯逝世以后,手稿由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保管,未及时发表。
直到1924年,经苏联梁赞诺夫整理,它才以俄文首次发表了第一章,编入《马克思恩格斯文库》。
1932年苏共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由维·拉多茨基主持编辑,用德文发表了全文,载入旧国际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部分第5卷。
1955年苏共中央马列研究院根据苏共中央决定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2版时,《德意志意识形态》被收入第3卷。
由于旧版本是按编者意图重新编排的,因而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原文原意不符的错误,1965年苏联《哲学问题》重新发表了巴加图利亚按原稿写作过程整理编排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并在1966年出版了该章的单行本。
此后,又有日本学者广松涉关于该章的新编版问世(1974年),以及正在编撰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订版第二版(MEGA2)。
尽管不同的版本体现了不同的编排原则,甚至在立场上的差异,但是,尽可能真实地展示作者的创作过程,则是版本编排和研究的总趋势,总的看来,新版本的不断问世并没有影响人们对于该著作的总体评价。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世界观经历了由唯心主义和革命民主主义向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再向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共产主义的两次转变。
这两次转变的过程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过程,是哲学领域革命变革实现的过程。
《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有时简称《形态》)就是这个过程大致完成的标志。
《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继《神圣家族》之后的第二部合作著作。
这部主要以论战形式出现的著作,集中批判了黑格尔之后的思辨哲学,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
“意识形态”这个词在当时主要用来表达被颠倒了的虚假意识。
马克思恩格斯用这个术语概括在《形态》中被他们批判的对象,即以思辨哲学方式出现的使实在神秘化的哲学和观念形态,并通过对这种意识形态的批判揭示了现实资本主义社会的颠倒性和奥秘,初步解剖了资本主义社会。
《形态》在哲学上的主要贡献是:
它基本上完成了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批判,清算了以往的主流哲学思想,实现了人类哲学史上最伟大的革命变革,创立了科学的实践观点,揭示了社会发展包括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形成的标志,苏联学者巴加图利亚有过较为恰当的分析,他指出:
“能够根据许多特征将《德意志意识形态》同马克思、恩格斯以前的全部著作相区别。
在这里,很多东西是第一次确立或论述的。
”[1](P56)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提出了“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个概念,产生了社会结构学说;第一次揭示了马克思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的特点(马克思后来曾在给魏德迈的那封著名的信中简明地陈述过这些特点),表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完成了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承认自己是共产主义者了(而在《神圣家族》中,他们还自命为“现实人道主义者”)。
当然,上述理论贡献还不是最根本的特征,《德意志意识形态》最根本的特征在于: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部著作中第一次弄清并简要陈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在批判了黑格尔法哲学之后,马克思得出一个结论: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但是,把国家问题还原为市民社会,首先要完成对于市民社会的革命批判,否则将会落入粉饰现存事物的保守立场(如经济唯物主义)。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关系的揭示,标示着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市民社会科学解剖的决定性突破:
它给了人们了解社会全部结构和历史全过程一把钥匙。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其他的基本特征都是从这个重要的发现中派生出来的。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阐发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全部观点,都是它的逻辑展现。
这一矛盾关系的揭示也是第一次对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的哲学论证。
总体上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形成,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基本特质已经具备,这是第一部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主要理论成就:
唯物史观的系统阐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以论战的方式清晰而完整地阐发了自己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从而奠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世界观基础。
(一)现实的个人:
唯物史观的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最大的难题是如何确立历史的坐标,即如何确立历史观赖以成立的真正历史基石。
观察历史总离不开历史观察者本身,而历史观察者总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人,因而确立历史标尺的实质是确立人的真实存在。
近代以来哲学家们都把人的真实存在同“知”相联系,笛卡尔关于“我思故我在”的论断,代表了此前探索这一难题的一种基本思路,历史也因此而被当成了精神史、认识史。
19世纪末以来,相反的思路占了上风,即变“我思故我在”为“我在故我思”,然而“在”是什么,或者说,“在怎么样”的问题并没有因此解决。
这两种思路的共同特点,在于其立足点都是“我”,且都把真实的存在归结为一种无条件的存在,即虚构的“原人”。
毫无疑问,任何历史观的前提必须是人,因为历史只能是人的历史。
但是,现实的人总是受到历史条件限制的,因而只能是历史的存在,而不是“纯粹的存在”。
唯物史观正是从现实的前提出发的,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
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在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
人要受历史条件的制约,这是任何经验都无法推翻的基本事实。
这种制约大致上可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自然基础,包括人的生理条件和各种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等);二是历史基础,包括每一代人所必须面对的历史遗产和历史起点等。
这些限制总起来说就是生存条件,主要是物质生活条件。
人的生命只能在这些具体的制约中“冲动”,历史只能在这些具体的条件下“创造”,否则,就不是现实的人,而只是想象的、抽象的人。
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及这一问题时指出:
“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提出的,它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像中才能加以抛开的现实的前提。
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
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定。
”[2](P23)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个人”的论断首先针对着“思辨的个人”。
整个德国古典哲学在人的问题上有许多重大突破,例如从康德到黑格尔,都把实践引进哲学,尤其是人性论,从而把人看作是自我创造、自我成就的主体,也因而从根本上破除了宗教神学的教条前提。
以此为基础,他们也就确立了自由是人的最高价值,或者说,确立了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的基本准则。
但是,在黑格尔那里,人被归结为“绝对精神”,人的创造活动和自主活动变成了“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也就是说,人格化的逻辑成了主体,而人反倒成为其对象化的客体。
这种主客体的根本颠倒,引发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批判运动。
但是,他们却始终未能离开黑格尔哲学的基地,“他们和黑格尔的论战以及相互之间的论战,只局限于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抓住黑格尔体系中的某一方面来反对他的整个体系,或反对别人所抓住的那些方面”。
[2](P21)其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
[2](P23)表现在他们的哲学特征上,则是他们都从一种“无前提”的人出发。
很显然,这种“无前提”性的实质是非历史性,也就是说这种人不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并通过一定的历史活动形成的,而是可以无条件地存在的;从方法论上说,这类哲学都以某种“纯粹的人”(即“原人”)作为自己的分析起点,这种和历史相脱离的“纯抽象”的结果必然是“抽象过头”,以致其抽象的对象变成了“抽象的人”。
对“思辨的个人”的批判就显然针对着两种对象:
一是舍弃了一切关系而作为终极存在的“原子式个人”,另一种是只存在于想像关系中的诸如费尔巴哈的“类”、黑格尔的“异化”等的“抽象的人”。
在马克思看来,历史的绝对前提是:
“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
”马克思给“生活”所加的边注是:
“地质学、水文学等等的条件。
人体。
需要,劳动。
”[3](P90)就是说,地理环境、有生命的人以及他们为满足生存需要而从事的劳动构成了“生活”的基础。
正是这个基础决定了“第一个历史活动”不是“分工”和“交换”,更不是“批判”,而是生产满足生存需要的衣、食、住及其他方面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4](P79)。
“第一个历史活动”虽然强调其历史性的起点意义,然而它本身又是一个多侧面的结构,“生活资料的生产”、“新的需要的生产”、“人口的生产”以及“社会关系的生产”等诸多方面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形成了一个复杂而不断变化的系统,构成了生生不息的人类历史的基础。
作为唯物史观前提的“现实的个人”,处在自然和历史的交汇点上,是自然进化的终结和历史创造的开端,因而也就成为一切历史过程和社会关系的前提。
在其身上,浓缩着人和自然、个体和类的最简单、最基本和最普遍的关系,而任何撇开了这种关系的“人”的观念,只能导致把历史创造活动建立在想像的基础上。
也就是说,无论具有自我意识的“观念人”,或者具有利己主义动机的“经济人”,都是历史活动的产物,而不是历史活动的前提。
因此,以往的历史观实质上是“没有前提的”,问题就在于它们都把历史中形成的人和人的关系当作无需加以说明和考察的当然前提,因而它们就这样那样地用“自然”割断了“历史”,或者说,把“历史”当作了“自然”。
可见,把握“现实的个人”这一概念,有两个关节点:
一个是自然和历史,另一个是个体和类。
“现实的个人”不是“自然人”,他的生存条件连同他的本性(或“自然”)都是其实践的结果,因而他是历史的;然而“现实的个人”又不等同于“现存的个人”,或者说,“现存的个人”只是“现实的个人”的一种形态,它总是被历史超越的,而现实的个人则是一切历史活动的绝对前提,是不可能被历史所超越的。
同样,“现实的个人”不是“孤立的个人”,不是“唯一者”,而是必然与他人形成各种联系并因而总是属于一定社会形态的个人;“现实的个人”也不是没有个体性的共性人,而总是以有着非常具体个性的自主活动类型为其表现形式。
可以说,“现实的个人”是真正科学抽象意义上的人,是人和自然、个人和类之间最基本、最本质关系的规定。
因此,它是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的有机统一。
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唯物史观的前提,一方面确立了人的自我创造、自我生成的历史主体地位,从而避免了把人和历史加以割裂,使人沦为“历史”之工具的偏向,另一方面也奠立了人的历史制约性的科学根据,从而避免了把人和“自然”加以割裂,用“历史”冒充“自然”甚至完全取代自然的偏向。
“现实的个人”是自然进化和历史创造、个性化和社会化的矛盾体,包含着历史进化过程的基本矛盾和可以简单抽象的要素,因此,它不仅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前提,也是科学历史观的逻辑起点。
说到底,“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或劳动的人。
(二)唯物史观的核心:
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的矛盾当哲学的出发点转向实践、转向生产劳动时,人和自然、人和人的统一问题就再也不是浪漫的想像,而是历史的真实。
但是,对实践、劳动等本身也有个如何把握的问题。
我们知道,对“实践”可以作唯心主义的解释,将其视为“意志的活动”,康德、黑格尔、青年黑格尔派的许多人都是这样理解的;对“实践”也可以作经验论的把握,将其视为直观的个体实践,国民经济学工业唯物主义、实用主义以至社会主义运动中的伯恩施坦主义等都持类似立场。
因此,固然不能用幻想代替现实,以道德尺度衡量历史,然而要立足现实、面对现实并以科学的态度对待资本主义,却绝不是经验直观所能达到的。
问题的症结在于:
尽管实践(以生产、劳动、交往等形式表现)是人类生存的永恒基础,然而实践的社会形式却又是历史的、具体的、非永恒的,它集历史动力和变革对象于一身。
从直观的观点出发,要么无法将实践的两重性区分开来,尤其无法将蕴藏其中的革命性剥离出来,要么把两者绝对对立起来。
比如说对工业,要么不加区分地加以赞扬,结果把对工业的赞扬变成了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赞扬,这就是马克思所称之为的“经济学的工业唯物主义”观点;要么不加区分地加以否定,结果把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批判变成了对于工业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否定,这也就是马克思所称之为的“感伤的、怀旧的浪漫主义”立场。
由此可见,对实践两重性(自然物质性和社会历史性以及相类似的许多两重性)的科学区分,是唯物史观创立的关键所在。
马克思、恩格斯正是通过对工业两重性的区分及其相互联系的探讨,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点,并因而奠定了整个唯物史观的基础。
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的揭示,就是这种探讨的卓越成果。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要从现实的个人出发,也就是从人的生存方式(生产方式)出发,个人就必然要同自然、社会发生一定关系,形成有机整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这样,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
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
”[2](P33)因此,个人和自然、个人和他人的统一性问题只有在物质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由于人们必须通过和自然界的物质交换才能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因而进行这种物质变换的能力和方式必然是第一位的,它决定着人们的其他关系和活动。
“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
”不仅如此,生产力并不能直接决定全部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只是决定了那些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这就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所直接决定的物质的社会关系。
物质的社会关系及由其所决定的其他社会关系一道所构成的社会关系总和,表现为一定的社会关系类型,或社会形态。
它们的不断更替,就形成了“历史”。
“由此可见,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
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的历史和人的历史一样长久;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呈现出‘历史’,它完全不需要似乎还把人们联合起来的任何政治的或宗教的呓语存在。
”[2](P34)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是历史川流不息的源泉,是社会日新月异的动因。
由于生产力有一种不可遏制的、永不满足的发展势头,因而把任何一种社会关系或社会制度永恒化的企图都注定要落空。
一切历史地产生的事物也一定会历史地走向灭亡,这就是历史辩证法。
“人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们已经获得的东西……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
”[5](P323)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矛盾运动规律的发现,使得当时最为令人困惑的两个历史之谜得到了合理的解答:
一是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问题,另一个是人的本质和异化问题。
从第一个问题看,当时由于缺乏关于人类早期社会的资料,人们对于原始社会的状况几乎还一无所知,因而把私有制和国家视为人类历史一开始就存在的观点非常流行。
而赞成或反对私有制的思潮的交锋点则只能集中在人性问题上,双方都力图从人性中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根据,这就使得批判和改造资本主义的现实要求被搁置在抽象的人性争论上。
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第一次给了我们观测历史运动的正确视角。
马克思、恩格斯用这个方法去考察私有制和国家时,着眼点有二:
一是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二是其内在的矛盾性。
前者说明私有制和国家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或者说,它们适应了生产力一定程度发展的需要;后者说明私有制由于其内在的矛盾,在生产力更高的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自己把自己推向灭亡之路。
从第二个问题看,马克思、恩格斯不再抽象地谈论人的本质和异化问题,而是把这一问题置于现实的基础上。
他们指出:
“每个个人和每一代所遇到的现成的东西:
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像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
”[4](P93)这样,人的本质及其异化的抽象人性论问题,便被转化为人的生存条件的历史变化问题。
要认识和克服人的异化问题,必须诉诸改造世界的历史活动,不是用人性及其异化去说明历史,而是用历史去说明人性及其历史变化。
(三)社会进步的机制及其实现的形式对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分析,特别是生产关系概念的制定,使马克思、恩格斯能够从历史的动态过程阐发社会结构的状况,这就是市民社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
他们指出:
“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观念上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2](P41)这样,整个社会在结构上被剖析为四个相互联系的层次,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态,或者简要地概括为“生产力、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思想形态”这三个基本因素,从而科学地揭示了社会运动的内部机制。
“这种历史观就在于:
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态,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
这样做当然就能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
”[2](42~43)这清晰地表明,唯物史观绝不是片面地强调经济作用的经济史观,而是努力完整地把握历史全过程的学说,为此,一是必须关注其“物质性”,即把与一定生产方式相联系的交往形式作为历史的基础,二是必须关注其“过程性”,即各种矛盾关系的历史展开(相互作用)。
对于社会结构的科学阐发,不仅进一步揭示了社会进步的实质(即社会形态的转换),而且深入阐明了社会进步的内在机制(代表新生产关系的利益集团取代过时的利益集团)。
因此,实现社会进步的最高形式不是批判,而是革命实践。
社会革命不是某些阴谋家、煽动家蓄谋的结果,而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群众斗争的方式。
如果不具备革命变革的物质条件——适应更高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生产关系代表和反抗旧社会的革命群众,那么尽管把革命思想表述千百次,也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还特别针对国家权力的特点论述了革命的必要性,这就是革命对于摧毁国家暴力及“唤起民众”和教育革命者自身的不可替代作用。
他们指出:
“较早时期的利益,在与之相适应的交往形式已经为适应于较晚时期的利益的交往形式所排挤之后,仍然在长时间内拥有一种表现为与人隔离的虚幻共同体(国家、法)的传统权力,这种权力归根结底只有通过革命才能打倒。
”“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建立社会的新基础。
”[2](P81、78)(四)对“意识形态”的科学界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恩格斯虽然照顾当时的习惯,主要在“虚假的观念体系”含义上使用“意识形态”一词,但即便在这个意义上也有自己的独特用法。
他们在书中反复地指出,德国哲学是从“天上到地上”,而我们则要从地上(即从现实的基础)出发。
因此,这里所说的“意识形态”的虚假性的基本规定无疑指其“颠倒性”,就是说,它根本颠倒了存在和意识、生活和观念的关系,不是从生产、生活和实践出发,而是从幻想的观念出发,甚至以观念代替现实。
很显然,这里所说的“假”,主要指其没有把观念摆在适当的位置上,以致从根本上混淆了主宾、本末、头足。
这种规定本身无疑地含有价值上的否定意义,但是,这里并没有涉及这些思想观念的内容本身之正误、真假问题,因此,不能简单地把意识形态的虚假性等同于“错误的观念”。
相反,意识形态的颠倒性源于社会存在,故而对于其颠倒性的批判必然导致对于现实社会的批判,并最终导致对于现实社会的实践批判。
除了“虚假的观念体系”外,《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所说的意识形态的含义至少还有两种:
其一,指统治阶级的思想,亦即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因而它必定构成现存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的一部分。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支配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
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表现为思想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各种关系的表现”,[2](P52)从这方面看,意识形态就谈不上“虚假”,因为它不仅是现存经济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而且其本身就是现存统治关系的组成部分。
简单地说,作为统治阶级思想的意识形态,实际上就是“制度化的思想体系”,它作为价值系统发挥作用并使人们认同现存社会制度。
把意识形态视为每一个社会的统治思想,实际上是一种较为客观的判断,并不含有价值上的否定意义。
其二,指革命阶级的阶级意识,亦即每一个领导革命的阶级借以认清使命、团结群众的思想观念及口号,因而它又必定是每一种革命得以成功的舆论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就此而写道:
“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就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
”[2](P54)必须看到,这种把自己的思想和要求描绘成全社会的要求的做法绝不仅仅是一种宣传伎俩。
革命阶级的革命思想能够以社会代表的名义动员群众,向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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