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甄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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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甄选
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人间禽流感是禽流感病毒(H5、H7、H9)跨越物种界限,引起人类感染的一种新发传染病;被国际上列为反生物恐怖内容之一。
主要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密切接触感染的禽类及其分泌物、排泄物,受病毒污染的物品和水,以及实验室直接接触病毒毒株被感染。
自1997年我国香港发生H5N1亚型禽流感以来,不断发生的禽流感病毒感染人事件,预示着禽流感病毒对人类已具有很大的潜在威胁。
我县气候温暖潮湿,人口众多,加之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流动人口增加,非常适合流感病毒传播及自然界的变异重组,如防控不力,会造成较大规模的暴发流行,给国民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
1目的
通过实施本技术方案,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人禽流感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样、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全国卫生系统人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人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3分类分级
根据人禽流感疫情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将疫情分为四级:
Ⅰ级疫情(红色预警)、Ⅱ级疫情(橙色预警)、Ⅲ级疫情(黄色预警)、Ⅳ级疫情(蓝色预警),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3.1Ⅰ级疫情(红色预警):
本县范围内证实禽流感具备人传人的能力,出现人禽流感暴发流行。
3.2Ⅱ级疫情(橙色预警):
本县范围内发生3例以上人间禽流感确诊病例,或发生1例或1例以上人间禽流感确诊病例死亡。
3.3Ⅲ级疫情(黄色预警):
本县范围内发生1例人间禽流感确诊病例,或周边省县发生多起人间禽流感确诊病例。
3.4Ⅳ级疫情(蓝色预警):
本县范围内禽群中发生禽流感疫情。
4分级响应
依照疫情分类标准,并结合禽鸟类禽流感疫情、禽流感病毒感染人情况、是否有聚集病例发生、是否具备人传人能力以及疫情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结合禽流感在人的流行特征对禽流感疫情进行综合性评估,确定疫情预警级别,采取不同的响应措施:
4.1Ⅰ级疫情(红色预警):
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挥下,省、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开展现场处置。
4.2Ⅱ级疫情(橙色预警):
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技术指导下,疫情发生地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现场处置。
4.3Ⅲ级疫情(黄色预警):
由县级疾控中心参与现场技术指导,疫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现场处置。
4.4Ⅳ级疫情(蓝色预警):
由疫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接触者医学观察现场处置。
5现场工作
5.1出现Ⅳ级疫情时,采取以下措施:
5.1.1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疑似或确认的禽类禽流感疫情通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与农业部门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理疫情。
(1)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
1)禽流感病或死禽密切接触者
①饲养、贩卖、屠宰、加工病禽或死禽的人员;
②捕杀、处理病或死禽,未按相应规范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
③直接接触病或死禽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等其他相关人员。
2)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与出现症状后的病例或疑似病例共同生活、居住、护理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
物、排泄物和体液的人员。
(2)处理原则
1)医学观察期限暂定为7天(自最后接触病禽、死禽或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之日算起),观察期间不限制医学观察对象的活动,但观察对象活动范围需在动物禽流感疫区范围内(疫点周围半径3公里)。
2)告知禽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及相关防治知识。
3)观察期间,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卫生人员每日对密切接触者测试1次体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填写《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附表1),并按《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统计日报表》(附表2)每日9时前上报到县级疾控中心。
各县级疾控机构每日按《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每日统计汇总表》(附表3)汇总,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4)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等症状)的,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诊断治疗。
流行病学调查重点:
应注意收集与人禽流感发生有关的动物养殖及发病情况,包括当地禽鸟类等动物的饲养情况(种类、数量、饲养方式等),交易县场(含集贸县场)或养殖场情况(种类、数量、分布等),近期发生禽流感或发生禽鸟类病、死情况等。
5)当出现禽流感疫情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时,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5.1.2职业暴露人员防护
捕杀、处理病、死禽的人员,在禽类禽流感疫区进行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等职业暴露人员,应严格按以下要求进行个人防护:
1)戴16层棉纱口罩(使用四小时后,消毒更换),穿工作服,穿戴工作帽和乳胶手套。
2)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家禽宰杀和无害化处理,进行预防性消毒的人员还应戴防护眼镜、穿长筒胶鞋、带橡胶手套。
3)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5.1.3加强重点地区的人禽流感疫情监测
发生禽流感疫情的县(乡镇)及相邻县(乡镇),应对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人禽流感疫情重点监测。
(1)人禽流感诊断标准
根据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可作出人禽流感的诊断。
流行病学接触史在诊断中具有重要意义。
1)流行病学接触史
①发病前1周内曾到过疫点,有感染禽流感病毒的可能。
②与被感染的家禽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密切接触史者。
③与禽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有患病的可能。
2)诊断标准
①医学观察病例有流行病学接触史,1周内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者。
与人禽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在1周内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者。
对于被诊断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预警病例报告),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
②疑似病例有流行病学接触史和临床表现,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标本甲型流感病毒H亚型抗原检测阳性或核酸检测阳性者。
③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接触史和临床表现,从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标本中分离出特定病毒或采用RT-PCR法检测到禽流感H亚型病毒基因,且发病初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抗禽流感病毒抗体滴度4倍或以上升高者。
(2)疫情监测
1)各级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要加强对发热呼吸道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发现此类病例要注意询问病人的职业暴露史和相关流行病学史。
凡发现有职业史或病禽暴露史的发热或流感样症状的病人;或出现发病前十天内,曾到过或居住在禽流感疫区的重症流感样病例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均要及时就地隔离治疗,同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院每日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病人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并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发生医院内感染。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对病例进行采样和现场调查处理。
采集含漱液(或鼻咽拭子、呼吸道分泌物、痰液)和血液标本,并立即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间禽流感检测实验室,进行血清学和病毒学检测。
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有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主动与流感监测医院或设立发热呼吸道门诊医院进行密切联系,随时分析流感样病例的疫情变化。
同时开展对禽类养殖场所的职业暴露人群(包括职业暴露人群的家属和密切接触者)的主动监测,及时发现上述人群中的发热、流感样症状的病人,并送至发热门诊诊治。
5.1.4消毒处理
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应该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工作,指导现场消毒,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1)对死禽和宰杀的家禽、禽舍、禽粪进行终末消毒。
(2)对划定的动物疫区内禽类密切接触者,在停止接触后应对其及其衣物进行消毒。
(3)对划定的动物疫区内的饮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对流动水体和较大的水体等消毒
较困难者可以不消毒,但应严格进行管理。
(4)对划定的动物疫区内可能污染的物体表面在出封锁线时进行消毒。
(5)必要时对禽舍的空气进行消毒。
5.1.5对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
对病、死禽密切接触者及现场处理疫情的工作人员,可预防性投服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类药物。
具体服用范围、剂量和服用时间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讨论、确定。
5.1.6开展大众健康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
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在疫情发展不同阶段,通过对社会公众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及时组织相应的科普宣传。
5.2出现Ⅲ级疫情时,除采取上述预防控制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5.2.1疫情报告
人禽流感疫情报告实行专病报告管理,已发现人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县(区),须以县为单位实行人禽流感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1)疫情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和疾病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
责任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依法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立即通过电话、传真或计算机网络向所在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2)义务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除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2)报告内容
《传染病报告卡》和《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
(3)报告要求
人禽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报由卫生部组织核实、确认。
1)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①医疗保健机构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务人员在接诊、收治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人时,无论患者是否为本地户籍,应立即向当地和病人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发现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医生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对转院病人或再次就诊病人应注明前几次接诊医院,应立即通过电话、传真或计算机网络向当地和病人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同时寄送《传染病报告卡》。
如通过网络直报则勿需再寄送传染病报告卡。
②当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痊愈出院或死亡时,应将病人的诊断、转归等情况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对原报告卡及时作出订正和转归报告。
③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转院报告
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发生转院时,网络直报人员需将《传染病报告卡》随病人一并转出,并通知接受转入患者的医疗保健机构,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对转出单位已报告的患者信息进行接管确认。
(4)报告程序和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在接诊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城镇应于2小时、农村应于6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于2小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于2小时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2.2信息公布
人间禽流感疫情信息由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授权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泄露疫情信息。
5.2.3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1)发现人间禽流感疫情(包括疑似疫情),疫情发生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
内容包括:
一般情况、发病和就诊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暴露因素和密切接触者情况、转归等。
详见附表4“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
(2)做好流调人员和消杀人员的个人防护
1)穿普通工作服、戴工作帽、外罩一层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防护口罩(离开污染区后更换),戴乳胶手套、穿鞋套。
进行家禽的宰杀和处理时,应戴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鞋。
2)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方法同一级防护。
3)对手清洗和消毒的要求和方法
对洗手的要求
①接触确诊禽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前后;
②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③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戴防护用品前、脱掉防护用品后;
④在同一病人身上,从污染操作转为清洁操作之间;
⑤戴手套之前,摘手套之后。
对手消毒的要求
①接触每例确诊禽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之后;
②接触感染的伤口和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之后;
③离开隔离病房、ICU等污染区域脱掉防护用品后;
④接触被禽流感病毒污染的物品之后。
手消毒的方法
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异丙醇类、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酒精等消毒剂)揉搓1~3分钟。
(3)及时做好疫点的全面消毒处理
1)加强对人禽流感疫点、疫区现场消毒的指导,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2)对病人的排泄物、病人发病时生活和工作过的场所、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消毒;
3)对病人诊疗过程中可能的污染既要按肠道传染病又要按呼吸道传染病的要求进行消毒。
4)消毒方法
消毒工作应该由进行过培训有现场消毒经验的人员进行,掌握消毒剂的配制方法和消毒器械的操作方法,针对不同的消毒对象采取相应的消毒方法。
①禽舍、厕所和病家的地面、墙壁、门窗
0.1%过氧乙酸溶液或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
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m2~300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地面喷药量为200ml/m2~300ml/m2。
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min。
②纺织品
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煮沸消毒30min,或用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不耐热的纺织品可采取过氧乙酸薰蒸消毒。
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在密闭空间,按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7ml(1g/m3),放置瓷或玻璃容器中,加热薰蒸2h。
③动物及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和呕吐物
稀薄者,每1000ml可加漂白粉50g,搅匀放置2h。
尿液每1000ml加入漂白粉5g混匀放置2h。
成形粪便可用20%漂白粉乳剂2份加于1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2h。
对厕所和禽舍的粪便可以集中消毒处理时,可按粪便量的1/10加漂白粉,搅匀加湿后作用24h。
④餐(饮)具
首选煮沸消毒15min,也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或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2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
⑤食物
生吃的瓜果、蔬菜类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浸泡10min。
病人的剩余饭菜不可再食用,煮沸30min,或用20%漂白粉乳剂浸泡2h,也可焚烧处理。
⑥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
可用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或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
⑦家用物品、家俱
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或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喷洒或擦洗消毒。
⑧人与动物尸体
动物尸体应焚烧或喷洒消毒剂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深埋,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水源。
病人尸体宜尽快火化。
⑨运输工具
车、船内外表面和空间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或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min。
⑩垃圾
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也可喷洒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作用60min以上。
消毒后深埋。
⑾污水
对小水体的污水每10L加入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溶液10ml,或加漂白粉4g。
混匀后作用1.5h~2h,余氯为4mg/L~6mg/L时即可。
较大的水体应加强管理,疫区解除前严禁使用。
⑿饮用水
对疫区的饮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其微生物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⒀空气
房屋经密闭后,对细菌繁殖体和病毒的污染,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溶液7ml(1g/m3),放置瓷或玻璃器皿中加热蒸发,薰蒸1h,即可开门窗通风。
或以0.5%过氧乙酸溶液(8ml/m3)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30min。
(4)样本采集
1)标本采集种类
病例的咽、鼻拭子或含漱液、血清以及死亡病例的尸检肺组织、气管分泌物。
2)采集标本时间
咽、鼻拭子或含漱液在发病后1~7天采集;
急性期血清在发病后7天内采集,恢复期血清在发病后2~4周采集;尸检标本尸检时采集。
3)标本采集的方法
鼻拭子:
将带有聚丙烯纤维头的拭子轻轻插入鼻道内鼻腭处,停留片刻后缓慢转动退出。
以另一拭子拭另侧鼻孔。
将拭子头浸入采样液中,尾部弃去。
咽拭子:
用带有聚丙烯纤维头的拭子擦拭双侧咽扁桃体及咽后壁,同样将拭子头浸入采样液中,尾部弃去。
注:
亦可将鼻、咽拭子收集于同一采样管中,以便提高分离率,减少工作量。
漱口液:
用5-6ml生理盐水漱喉。
漱时让患者头部微后仰,发“噢”声,让生理盐水在咽部转动。
然后,用平皿或烧杯收集洗液
血清:
采集5ml静脉血加入消毒试管中,离心分离血清,放入带螺旋盖管内,于-20℃以下保存。
全血:
应在入院1-2天内采集,采集5-10ml全血放入已加抗凝剂的螺旋盖塑料管中,4℃送实验室,如要作RT-PCR检测,则抗凝剂宜选择EDTA。
尸检组织:
死亡后尽早解剖,采集肺、气管、心脏和淋巴结等重要器官标本,置50ml无菌螺口管中,于-70℃保存。
4)标本包装
①标本必须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橡胶圈的塑料管里,拧紧。
②将密闭后的标本放入大小适合的塑料袋内密封;每袋装一份标本。
③直接在塑料管上用油性记号笔写明样本的种类、采样时间、编号、姓名,同时也将标本有关信息填在禽流感人体标本送检登记表,连同塑料管用另一塑料袋内密封。
④将装标本的密封袋放入专用运输箱内(或疫苗冷藏包),放入冰排,然后以柔软物质填充,内衬具吸水和缓冲能力的材料。
同一患者2份以上的密封标本,可以放在同一个塑料袋内再次做密封。
所有容器必须印有生物危险标识。
5)标本的运送
所有标本应在医院采集,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单独保存,以备复核。
标本应在4℃以下条件下,使用专用标本运送箱运送,尽快(24小时内)送至能开展相关检测的实验室,用于病毒分离的标本若不能在24小时内送达,则应尽快在-70℃以下保存。
血清标本可暂冻存在-20℃以下冰箱。
实验室工作人员接到标本后,24小时内将“流感/人禽流感监测病例标本原始登记送检表”(附表6)录入到“中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
5.2.4预防服药:
与感染(或可疑感染)禽流感的动物或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有明确接触禽流感可疑感染物质的人员(例如,分拣员和参与贸易县场大规模分拣的工作人员)推荐在接触48小时内予以预防性服药,可以选用达菲、金刚烷胺或金刚乙胺等抗病毒药物,使用时应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注意药物副反应。
5.2.5疫情监测
发生禽流感疫情的县(区),应启动哨点医院流感样病例监测工作,并在发现禽流感疫情后连续监测1个月。
(1)监测范围确定的原则
1)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和人禽流感待查病例监测工作的监测范围确定
①发生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在当地农业部门划定的动物疫区范围所涉及县(乡镇)开展监测工作。
动物疫点:
将病禽所在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禽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动物疫区:
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②人禽流感待查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与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有明确联系,同样在动物疫区范围所涉及的县(乡镇)开展监测工作。
③出现2例及以上人禽流感待查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经调查病例间有流行病学联系、存在可能的人传人证据时,在病例发病前10天至隔离治疗(或死亡)期间,曾经居住、工作、生活、学习、诊治所涉及的县(乡镇)开展监测工作。
④与我县接壤的其它省份或在我县边境地区发生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人禽流感疫情,应在与其相邻的边境县(区)开展人禽流感监测工作。
2)监测哨点医院的设立
在疫情发生所在县选择县人民医院、县儿童医院(无儿童医院,可选择有儿科诊疗科室的其它综合医院)以及疫情涉及乡(镇)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监测单位。
3)哨点医院流感样病例
流感样病例定义为体温≥38℃,伴有咳嗽或咽痛,并且发病前1周内有禽类接触史的病例。
(2)监测时限
1)发生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监测工作自当地农业部门处理完动物疫情、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后,持续10天。
2)出现人禽流感待查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后,监测工作自最后一例病例被隔离治疗(或死亡)、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疫区处理结束后,持续10天。
3)与我国接壤的其它国家或地区在边境地区发生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人禽流感疫情,相关省的人禽流感监测工作可在境外疫情平息后持续1个月。
5.3出现Ⅱ级疫情(橙色预警)时,除上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5.3.1在人间禽流感发生地,应根据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划定疫区,必要时依法报请政府对疫区实施封锁管制。
疫区范围内禁止活禽在县场销售、运输、转移。
5.3.2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人间禽流感疫情发生地区要迅速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厨房卫生,不生食禽肉和内脏,不解剖、不食用死禽、死畜,解剖活家禽、家畜及接触其制品后要彻底洗手。
5.3.3开展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卫生行政部门与爱卫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清理环境卫生,开展消毒、灭蝇工作;在农村组织开展改水、改厕,推广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
尤其要在疫区内广泛开展防蝇灭蝇,做好对疫区内厕所、粪坑等外环境的随时消毒,以及农村改厕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5.4出现Ⅰ级疫情时,除上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5.4.1扩大人禽流感疫情监测范围
除在发生禽流感疫情的县(区)外,根据疫情扩散、波及的范围,在相邻的县或全县对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人禽流感疫情监测。
必要时报县政府决定依法采取《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控制措施,如限制或停止集县、集会、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
5.4.2防护要求
除按二级防护要求外,将口罩、防护眼镜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符合N95或FFP2级标准的滤料)。
6疫情的解除
经紧急疫情处理技术指导小组对疫情控制效果综合评价,并经过疫情搜索确定,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报请政府批准,解除疫情,转入常规防治。
7附件
附表1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
附表2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统计日报表
附表3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每日统计汇总表
附表4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原始登记表
附表5人禽流感待查病例调查表
附表6流感/人禽流感监测病例标本原始登记送检表
附表7人禽流感毒株送检单
附表8人禽流感监测病例登记一览表
附表9医院人禽流感监测病例采样记录表
附表10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禽流感监测病例统计报表
附表11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
附表1
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
动物禽流感疫情发生地:
省市县(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组
动物禽流感疫情发现日期:
年月日填表单位:
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接触方式
开始观察日期
是否出现以下临床表现(观察7日)
体温(℃)
咳嗽
咽痛
1
2
3
4
5
6
7
1
2
3
4
5
6
7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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