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待遇.docx
- 文档编号:4970871
- 上传时间:2022-12-12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43KB
住院医师规范化待遇.docx
《住院医师规范化待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待遇.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住院医师规范化待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住院医师规范化待遇
篇一: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xx〕56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计发[20xx]13号)相关文件精神,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且愿意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高等院校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在我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成立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委员会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与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成立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办公室。
强化培训全过程监管,加强师资培养,严格控制规模,确保培训质量。
组织、帮助培训对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1、由我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好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科教科具体负责培训工作日常管理与监督,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
2、成立由院领导、科教科、教研室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的我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负责实施培训招录、过程指导和考试考核等工作。
3、科教科指定专人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四条医院各级管理部门做好培训实施、考核及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
第三章专业基地
第五条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
第六条对专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专业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委员会及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培训工作情况,接受检查指导。
第七条完善参培学员必要的学习及生活条件。
第八条参培学员有关人事、薪酬待遇。
每月考核合格后发放,由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监督,财会科建档发放。
(一)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单位人)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我院将与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我院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医院负责发放。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社会人)在培训期间,我院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和劳动合同,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人事关系及档案,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医院负责发放。
参照我院医院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参培学员基本生活补助为741元/月;劳务津贴根据有无执业医师执照决定:
第一年无职业医师执照为1000元/月,第二年考取职业医师执照后为1500元/月,独立值班的发放同等值班费。
代扣代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
(三)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培训,医院与所在高等院校和研究生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其待遇执(住院医师规范化待遇)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医院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
(四)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规定顺延培训时间,延长期内不再享受医院发放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九条加强学科建设,以备满足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培训要求。
第十条师资队伍:
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特殊情况选主治医师)作为带教老师。
要求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及标准实施培训工作,认真负责指导和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一条各专业认真统计病种病例。
第十二条加强临床技能实验室管理及使用,以满足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带教老师管理。
将带教情况作为医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带教医师给予每月给予100元带教补贴。
对带教老师进行院内外培训,提高带教质量。
第十四条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内容及细则。
强化全过程监管与培训效果激励,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五条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第四章培训招收
第十六条做好培训招收工作
1、对申请培训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核
2、招录培训人数按照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规模执行。
依据招录计划,制定招录条件和程序,面向全省公开招考。
依照公平公开、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招录,按照认证专业进行招录。
3、优先录取我院新进的研究生、本科生和需规范化培训人员。
4、招录工作完成后将录取人员名单报省卫计委科教处备案。
第十七条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本院、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
做好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一人一档管理。
第五章培训实施
第十八条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在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职业素养及临床规范诊疗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
第十九条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
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我院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分专业实施。
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
第二十一条建立我院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专业基地和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登记手册》,并妥善保存,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培训考核
第二十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日常考核、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
过程考核合格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
培训对象申请参加结业考核,须经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委员会初审合格并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三条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动态综合评价。
过程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
过程考核依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严格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稳妥推进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确保与培训相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按照多元化投入原则,由政府、本院、选送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
第三条项目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四条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原则:
(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项目资金预算。
(二)权责明确,规范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医院各部门协力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
项目资金的来源与用途
第五条项目资金由政府、本院、委托培训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第六条我院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作医院,承担以下费用:
(一)培训人员的绩效工资和其他劳动报酬。
(二)改善培训条件安排的建设资金。
(三)组织管理、师资培养、住宿条件等经费。
第七条委托培训人员的单位承担培训人员按国家和地方规定计发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未纳入中央补助资金培训人员的有关费用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九条延期培训人员延长培训期间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十条中途退出培训又再次参加培训的费用由培训人员个人承担。
第三章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财会科对项目资金进行具体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项目资金核算:
我院作为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培训基地协作医院,接到基地医院安排的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核算。
第十三条培训人员基本经费发放管理
培训人员属于单位人,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和福利待遇,由选送单位负责发放和缴纳;属于社会人的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医院批准后的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向财会科报批。
第十五条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内控和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施行。
篇三: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解读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陪”),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即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下同),在5年医学院校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
规陪按不同专业方向进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是规陪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在培训基地进行,完成培训并通过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者,可获得全国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为什么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目前,普遍把医学教育分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三个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化培训一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二是有利于实现医师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从人才培养方面为实行分级诊疗奠定基础。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是什么人?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包含以下三类人员: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培训的内容包括那些?
以在临床有关科室轮转为主,培训对象在经验丰富的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接受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育培训,着重培育和提高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能力,达到能够独立、正确、规范地处理临床常见问题,并为今后具备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奠定基础,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人际沟通交流等。
(四)培训工作开展进度安排。
我省从20xx年开始分类实施,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西双版纳州作为第三类地区,从20xx年起,三级医疗机构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xx年起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0年全州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在哪里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培训。
培训基地原则上设在三级甲等医院,并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作为补充,合理规划布局。
区域内培训基地可协同协作,共同承担有关培训工作。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除临床基地外还应当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六)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享有哪些基本待遇?
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如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不足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
中央财政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供专项资金支持,资金补助标准为3万元/人年。
补助资金2/3用于补助住院医师,1/3用于补助基地和师资
(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享受哪些待遇?
在学位衔接方面,探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口腔、中医)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的办法,逐步统一两者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要求的,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在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2020年起),只有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才具备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
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培训对象到基层实践锻炼的时间,可计入本人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
申请个体行医,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并逐步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作为必备条件。
(八)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哪些特点?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下,结合自身特点加以推进。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是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中医医师。
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制定出台针对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规范化培训标准,民族医类专业规范化培训标准则由民族地区省级中医(民族医)管理部门参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自行制定。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主要建立在三级甲等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其他符合条件的三级或二甲医院作为补充。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开展,目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会同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出台了《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和《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别于其他专业(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方面主要有两点,一是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意遵循中医药理论体系特点和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在三年的培训过程中,采取“2+1”的模式,即先接受2年的中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等中医所有科室及辅助科室的通科大轮转;第三年(9个月)再根据学员即将从事的临床专科情况进入相关科室轮训。
二是引入中医师承教育模式,由学员根据所学专业及今后发展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住院 医师 规范化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