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XX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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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XX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模板
2020年度XX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企业上云服务项目
鼓励云服务商为本市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使用公有云服务,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开展创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管理咨询服务、法律服务、商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创新服务、改制上市服务等10类业务的项目。
(三)中小企业创新项目
支持本市初创科技企业提升研发强度,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优先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内的中小企业,优先支持因高投入研发处于微利或未盈利阶段的初创科技企业。
(四)中小企业升级项目
支持本市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搭建智能化平台,改造智能化装备,开展“机器换人”,实现装备升级。
优先支持中小企业采购智能制造核心装备(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设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设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设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
(五)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
支持本市中小企业以境内资本市场上市为目的进行改制重组的项目。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项目。
(七)企业融资附加费用奖补项目
支持本市辖内法人银行、商业银行在沪分行主动承担小微企业贷款相关的附加费用,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八)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支持本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对进入改制上市培育库的专精特新企业的贷款给予贴息。
(九)XX中小企业海外中心项目
支持已认定的“XX中小企业海外中心”为本市中小企业海外发展提供企业开办、场地开设、市场开拓、专业咨询等服务;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和服务境外企业来沪投资发展。
二、支持标准和方式
XX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方式和额度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企业上云服务项目
对中小企业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间与云服务商签订的购买4G内存云主机、100GB云存储及2M-5M宽带的服务合同,按合同金额的30%予以支持。
服务合同、服务费用支付凭据及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第三方机构审核查验。
云服务商通过社会公开征集,经专家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后确定,有效期三年。
(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取奖励的方式,根据2019年度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的结果和服务类别,综合评价其参与XX市企业服务云平台建设、服务中小企业数量、收费标准、业务规模、服务特色、用户满意度等因素,分级奖励。
A级:
奖励50万元;
B级:
奖励30万元;
C级:
奖励20万元;
D级:
奖励10万元。
(三)中小企业创新项目
按照不超过企业2018年研发费用10%的比例予以奖励,研发费用以税务部门核定的“研发费用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为准,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四)中小企业升级项目
对本市中小企业2019年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适用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按照最高不超过设备额的5%给予支持。
每家中小企业列入支持范围的设备累计额不低于50万元,不高于2000万元。
对单个中小企业的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采取奖励的方式,奖励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采取奖励的方式,每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担保业务补贴
(1)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补贴
对担保机构2019年微型企业担保业务(年担保费率不超过3%),按照不超过年化担保额2%的比例给予补贴。
(2)小型企业担保业务补贴
对担保机构2019年小型企业担保业务(年担保费率不超过3%),按照不超过年化担保额0.2%的比例给予补贴。
2.再担保业务补贴
对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一般责任保证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化担保额的0.1%给予补助;对再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型、微型企业比例风险分担业务,分别按照不超过年化担保额的0.075%和0.75%给予补助。
年化担保额根据担保业务合同期限按年折算。
(七)企业融资附加费用奖补项目
对商业银行承担的抵押登记费、中长期财产险、评估费、公证费等附加费用,按照支出额的最高30%给予奖补,奖补范围为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含个人经营贷),每家机构最高奖补100万元。
(八)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重点对进入市经信委改制上市库的专精特新企业上年度(新发生的)9个月及以上的贷款业务,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且不超过贷款合同额的1%,给予贴息。
项目由提供贷款的商业银行代为申报,在获得贴息资金后返还相关专精特新企业。
(九)XX中小企业海外中心项目
对已认定的“XX中小企业海外中心”按照其2019年服务业绩予以奖励。
每家机构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必须分别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中小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一)企业上云服务项目
云服务商申报条件:
在本市注册且运营2年以上;拥有与云服务相关自主知识产权(或授权);具备等保三级测评资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经营稳定且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2019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
(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申报单位需参加2019年度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且评估结果为“优秀”。
2.申报的公益性服务内容为以下10类:
创业服务类:
熟悉创业扶持政策、企业注册、财税等法律法规;为创业者和创办三年内的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创业培训、财税培训、项目策划、政务代理、创业场地、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等服务。
人力资源类:
熟悉人才人事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发布、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以及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技术等培训服务。
投融资服务类:
了解各类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信用担保、信用征集与评价等。
市场拓展类:
熟悉国内国际贸易政策,掌握国内外市场动态信息;举办行业展会及相关行业论坛活动;推动企业更多、更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以及各类产品展示交流及技术交流展会等,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管理咨询类:
熟悉中小企业管理的工具、方法;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和诊断服务,指导企业运用现代管理理念、知识和技能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管理创新。
法律服务类:
熟悉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法律援助等服务。
商务服务类:
熟悉中小企业运营发展的信息采集、资源利用方法;为中小企业提供广告、公关、精准营销等方面服务。
知识产权类:
熟悉知识产权、品牌等扶持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等服务。
科技创新类:
熟悉相关扶持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工业设计、解决方案、检验检测、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等服务。
改制上市类:
熟悉公司改制、上市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辅导、股票发行、挂牌上市等服务。
3.每家服务机构只能选择一类公益性服务进行申报。
4.选择申报的公益性服务所发生的业务支出不少于10万元。
(三)中小企业创新项目
1.2015年1月1日后在本市注册;
2.企业2018年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20%,研发费用以税务部门核定的“研发费用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为准;
3.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中小企业升级项目
1.在本市注册;
2.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购入先进适用设备,单个设备或多个设备累计额不低于50万元,设备购置时间以融资租赁发票时间为准。
(五)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
1.公司已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后报XX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
3.公司为改制上市已支付的财务顾问、法律咨询、审计、资产评估费用超过100万元。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申请担保业务:
1.2019年1月1日前在本市设立,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60%以上。
3.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即:
(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下同]的1.5倍以上。
4.担保代偿率不超过5%。
5.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3%。
6.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7.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并及时向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业务信息。
申请再担保业务:
1.2019年1月1日前在本市设立。
2.再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小微企业再担保业务额占新增再担保业务总额的60%以上。
3.当年新增再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即:
(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下同]的3倍以上。
4.再担保代偿率不超过5%。
5.平均年再担保费率不超过3%。
6.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7.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并及时向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业务信息。
(七)企业融资附加费用奖补项目
申报机构为本市辖内法人银行、商业银行在沪分行,按规定向XX银保监局规范报送数据,“两增两控”执行较好,上年度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过10亿元,且平均利率低于6%。
申报机构承诺免除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相关的抵押登记费、房地产评估费,以及监管部门禁止收取的各项费用。
(八)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项目申报机构为本市辖内法人银行、商业银行在沪分行,参与“科创企业上市贷”企业服务方案,2019年度重点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融资。
申报机构应在获得贴息资金后一个月内返还相关专精特新企业,同时提供相关资金支付凭证。
(九)XX中小企业海外中心项目
项目申报机构为经认定的“XX中小企业海外中心”承担机构;2019年服务XX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40家;2019年为XX中小企业“走出去”提供市场开拓、企业开办、场地开设、专业咨询服务数量不低于20次,与XX中小企业签署专项服务协议不少于10件;在招商引资或海外发展方面开展特色服务不少于3项。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上云项目云服务商申报材料
1.《企业上云服务申报表》(网上填报);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相关服务合同范本;
4.2019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服务情况报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内容包括:
云服务情况介绍、典型服务案例、创新亮点及企业上云服务计划等;
6.有关资质、成果或奖励证明,以及其他可说明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7.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8.企业法人代表信用查询授权书。
(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
2.2019年度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报告;
3.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4.2019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服务情况总结(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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