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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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技术交底书
单位工程名称
岐山隧道
交底内容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时间
交底地点
交底人
被交底人代表
交底内容: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1、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培训上岗。
2、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施工,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3、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护(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4、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和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5、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6、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7、必须按规定设置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8、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9、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严禁事故发生后违章指挥、冒险施救。
一、隧道施工总体安全措施
1、进入隧道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
洞口设专人值班,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洞内,进入隧道洞内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登记必须清楚,包括人员姓名、职务等必须登记清楚。
人员出洞后及时注销。
洞内的施工人员必须与登记表中数量一致。
2、隧道施工应作为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重点,全面规划,合理安排,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和现场生产设施,实施标准化管理。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设计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科学选定开挖、支护、衬砌方法和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中应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
4、软弱围岩、不良地质、特殊地质或浅埋、偏压地段隧洞,应组织技术论证,确定钻爆、掘进、支护方案。
5、洞内通风管、高压风管、水管、照明线、输电线、运输道路、人行道路要统一规划,加强维修,做到布设整齐,状态良好。
机械设备要固定存放位置,料具堆码整齐,专人负责保管。
6、洞内施工应由值班领工员统一指挥,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开挖、衬砌和运输作业,减少交叉和相互干扰。
7、爆破开挖应做出爆破设计,爆破技术必须严格控制周边眼间距、外插角和装药量等参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数量。
8、爆破起爆后,20分钟以后应派爆破工进行检查,找顶工处理危石、悬石,并设人监护。
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准进入作业面。
做好洞内防尘,降低粉尘浓度。
9、临时支护应以设计文件和规范为准,保证规定的进尺距离。
10、隔栅拱架和喷锚支护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控制拱架排距和锚杆间距、锚杆长度、方向和砼喷射厚度,并认真填写《喷锚支护记录》,按照要求检查锚杆抗拔力。
11、改变临时支护类型、标准,必须经项目部审批,设计、监理同意。
严禁施工现场自行降低支护标准。
12、及时调整开挖和衬砌进度,控制未衬砌段的长度。
特殊地质不良地段衬砌作业面应紧跟开挖作业面。
13、隧道各工序全面展开施工后,应尽早安排洞门施工。
一般情况下,衬砌完成规定米数后应做好洞门端墙、翼墙。
严格相关步距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Ⅳ级围岩不超过35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35m。
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
Ⅳ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90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70m。
14、洞内通风系统应做出设计,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
通风设施制定维修使用制度,专人负责。
通讯设备应优先安排,保证及时供应到位。
15、成洞地段,供电线路必须正规架设。
未成洞段必须采用低压照明、动力线电缆供电,并应固定位置架空敷设。
16、爆破器材应严格按照领用、退库制度,严禁库外存放,现场领工员应具体负责领用审批,掌握领用和退库数量。
17、运输轨道、道路应设专人养护,电瓶车司机和联络员要建立可靠的信号联系,实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非司乘人员搭乘运输车辆;无轨运输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及时疏排积水。
有条件时,应在人行道和运输道路之间设置隔离标志;洞外临时便道和卸碴线路要明确技术标准,保证安全需要。
18、洞内、洞外都应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使作业人员随处可见,提高“三不伤害”的安全防范意识。
19、专职安检人员每班都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围岩和临时支护状态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微小变化,并应做好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提请领导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临时支护变形的观察、量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据以修正支护参数,改进施工方法。
20、隧道施工应配备必要的抢险机械、物资,明确组织和人员分工,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和损失。
二、分工序安全措施
1、洞口工程
1.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分层支护,严禁掏底开挖及上下重叠作业。
雨雪天气禁止明洞及边仰坡开挖。
边坡开挖前应按要求做好截排水设施。
洞门口土石方应结合底层稳定程度、施工季节和隧道施工方法进行。
1.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经常检查,特别是雨雪过后,发现松动危石立即清除。
1.3爆破后应将边、仰坡上的松动危石清除干净后,方可继续施工。
地质条件较差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1.4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1.5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材料坠落。
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设有扶手、栏杆。
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1.6在边坡喷射砼前,先清理防护岩面杂物,清除浮石及松动的岩石;用高压水冲洗坡面,并使岩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1.7在岩面上确定排水孔位,采用风动凿岩机进行钻孔,钻孔完毕后,将孔内岩粉送风吹干净,安装排水管。
埋设控制喷射砼厚度的标志,铺设钢筋网或土工格栅,并与锚杆联接牢固,其与岩面的间隙控制在规定值内。
最后进行喷射砼施工。
1.8洞口开挖及支护前,应先清理洞口上方及侧方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及危石,疏通流水沟渠,排出积水。
1.9处于陡峭、高边坡的洞口应增设安全棚、安全栏栅或安全网,危险地段应采取加固措施。
1.10采用大管棚、抗滑桩等措施进行洞口地层加固时,管棚钢管吊装及施用时应遵守起吊安全规程;抗滑桩施工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通风,防止坠物伤人。
1.11洞口开挖作业区应设置防护栏杆及防护网,在高于2米的边坡及基坑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进行安全防护,围岩较差时采取加固措施。
2、隧道开挖
2.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待开挖面浮石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2.2钻机的支架在渣堆上时,应保持渣堆的稳定。
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2.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
2.4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2.4.1照明不足;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没有警戒好的。
2.5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2.6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2.6.1有无瞎炮;
2.6.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2.6.3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2.6.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2.6.5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2.7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钻孔与装药孔至少应隔开一排。
钻孔与装药人员必须分区。
2.8爆破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量,当日未使用完的炸药、雷管必须及时退库。
2.9明洞开挖
2.9.1明洞开挖避开雨天施工,施工时应加强对山体稳定情况进行监测检查。
2.9.2明洞开挖前,应采取洞顶及四周的排水、防水措施,防止地面水冲刷导致边仰坡落石和坍塌。
2.9.3边仰坡开挖应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边开挖边进行防护;在松软地层开挖边仰坡时,应随挖随支护。
2.9.4明洞衬砌施工时模板及支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进行检算,模板及支架必须稳固牢靠,模板与支架、脚手架之间不得相互连接,脚手架和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及栏杆。
衬砌钢筋安装时应设临时支撑,端头挡板应安设牢固,支撑稳固,并有防止模板移动的措施;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明洞防水施工涂抹沥青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口罩,手套、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卷材铺设时应严格遵守作业程序,不应上下同时作业。
明洞回填应在防水层完成,且衬砌达到设计强度的80%后进行。
2.9.4洞门应避开雨天和严寒季节施工,并应及早完成。
洞门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上,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要及时和设计联系变更。
2.10洞身开挖:
隧道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开挖专项技术方案,方案应该包括开挖方法、工艺流程、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隧道开挖方法应根据其他地质条件、断面大小、施工装备、工期等条件的变化,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适宜的调整。
钻爆开挖应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控制循环进尺,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并不应对初期支护、衬砌结构和施工制备造成损伤。
隧道双向开挖接近贯通面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当隧道两个开挖工作面距离接近15m时,必须采取一端掘进另一端停止作业并撤走人员和机具的措施,同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隧道采用钻爆方法方法开挖时必须进行钻爆设计,钻爆设计应考虑爆破震动和噪音对周围环境影响,应采取减小震动和降低噪音的技术措施。
隧道采用机械开挖时,应根据其断面和作业环境合理选择机型,划定安全作业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非作业员不得入内。
隧道采用人工开挖时,作业员应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并设专人指挥。
隧道开挖实用的作业的台架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检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台架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隧道找顶必须在通风后进行,并设专人指挥,照明应有足够光度;找顶后必须经行安全确认,合格后其他作业员方可进行开挖工作面作业。
隧道在开挖下一循环作业前必须对照明设计检查初期支护施作情况,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2.11全断面开挖:
采用全断面开挖隧道时,应控制一次同时起爆的炸药量,减少爆破震动对围岩的影响。
在地质条件较差的地段采用全断面法开挖时,必须对围岩进行超前支护或预加固,并控制循环进尺。
当隧道地址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变化适宜的开挖方法。
隧道开挖爆破后应先采用机械进行找顶,然后用人工找顶。
2.12台阶法开挖:
采用台阶法开挖隧道时,应根据围岩条件,合理确定台阶长度和高度。
围岩稳定性较差时,台阶长度应控制在一倍洞径。
当围岩地质较差时、开挖工作面不稳定时,应采用短进尺或上下台阶错开开挖或预留核心土措施,必要时采用喷混凝土或玻璃纤维锚杆对开挖工作面进行加固。
台阶上部分开挖循环进尺应根据围岩地质条件和初期支护钢架间距离确定,并不得超过1.5m。
当围岩地质较差、变形较大,上不断面开挖后应能立即施作锁脚锚杆、扩大拱脚、临时仰拱等措施,控制围岩及初期支护变形量。
台阶下部断面一次开挖长度应于上部断面相同,不得超过1.5m。
台阶下部开后,必须及时喷射混凝土经行封闭;当没有钢架时,必须及时安装下部钢架并喷射混凝土,严谨拱脚长时间悬空。
仰拱开挖应控制一次开挖后应立即施作初期支护,封闭成环。
台阶法开挖作业除应按本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外,对采用钻爆方式的还应按规程经行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2.13分部开挖
采用分部开挖隧道时,应选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的方式,特殊情况采用弱爆破开挖时,必须严格控制炸药量。
采用分部法开挖隧道时应根据地质条件、隧道断面等情况合理进行分部,开挖进尺应控制在1.0m以内。
分部开挖的各部,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及临时支护,并尽早封闭成环。
采用分部法开挖,各部钢架基脚处应施做锁脚锚管(杆)或采用扩大拱脚等措施,减少拱脚下沉量。
采用中隔壁法、交叉中隔壁法开挖隧道时,同层左、右两侧沿纵向应错开一定距离,错开距离应控制在10~15m范围内,同侧上、下层开挖工作面相距应保持3~5m。
采用双侧壁导坑法开挖隧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侧壁导坑形状应近似椭圆形,导坑宽度不应大于0.3倍隧道宽度;
2、侧壁导坑、中槽部位开挖应采用短台阶,台阶长度3—5m,必要时应预留核心土;
3、侧壁导坑开挖应超前中槽部位10—15m。
4.、采用分部法开挖的临时支护应根据监控量测结果逐段拆除,每段拆除长度不得大于15m。
2.14钻爆作业
2.14.1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前,必须由专人对开挖作业面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钻孔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湿式钻孔;严禁在残孔中继
续钻孔;
3钻孔作业中应注意观察开挖工作面有无异常漏水、气体喷出、围岩变化等情况;
4凿岩台车工作前,必须检查泵、空压机等,使其处于正常状态;应检查管路与接头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现象,并确认各部操作杆、控制装置及仪表处于正常状态;
5凿岩台车行走前,操作司机应查看凿岩台车周围,确认前后左右无人及障碍物后,按照引导人员的指示信号操作;行走时要平稳,避免紧急操作发生意外事故;
6凿岩台车钻孔完成后应停放在安全场所;
7在围岩地质复杂地段,应对凿岩台车重要部位采取加固措施和设置特殊的防护装置。
2.14.2装药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药作业前,应对钻孔情况逐一检查,并检查开挖工作面的安全状况;
2装药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应撤至安全地点,作业人员禁止穿戴化纤衣物;
3使用电雷管时,装药前电灯及电线路应撤离开挖工作面,装药时应用投光灯、矿灯照明,开挖工作面不得有杂散电流;
4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
5装药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清点火工产品数量,剩余的炸药和雷管必须由领取炸药、雷管的人员退回库房。
2.14.3爆破作业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l、洞内爆破作业前,施单位必须确定指挥人员、警戒人员、起爆人员,并确保统一指挥;
2、洞内爆破作业时,指挥人员应指挥所有人员、设备撤离至安全地点;警戒人员负责警戒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3、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携带带有绝缘装置的手电筒
4、洞内爆破后必须经充分通风排烟,15min后安全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主要检查有无盲炮、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岩块、支护有无变形或开裂等;当发现盲炮、残余炸药及雷管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3、装渣、卸渣、运输
隧道爆破后应及时进行通风、照明、找顶和初喷混凝土等工作,确认工作面安全及通风、照明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装渣作业。
装渣作业应规定作业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装渣与卸渣作业应有专人指挥,作业场地的照明应满足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需要。
装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装渣机械作业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装渣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再装渣;装渣时发现渣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向运渣车辆中装渣时,应避免偏载、超载;用扒渣机装渣时,若遇岩块卡堵,严禁用手直接搬动岩块,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接触传送带。
机械装渣的辅助人员,应随时观察装渣和运输机械的运行情况,防止挤碰。
卸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卸渣场应按设计进行施工,满足安全作业及环境保护要求;有轨运输卸渣场线路应设安全线并设置1%一3%的上坡道,卸渣码头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挂钩、栏杆及车挡防止溜车装置;电瓶车牵引梭式矿车或渣车卸渣时,必须用铁楔将车轮两个方向楔紧,不得采用石渣或木条代替铁楔;自卸汽车卸渣时,必须将车辆停稳制动,不得边卸渣边行驶;不得在坑洼、松软、倾斜的地面卸渣;卸渣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严禁举升车厢行驶。
运输作业时:
应根据施工安排编制运输计划,制定运输管理规定,加强运输调度,确保工程运输安全。
隧道施工运输路线的空间必须满足最小行车限界要求,并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在洞口、台架、设备、设施等位置设置信号和标志予以警示。
运输车辆不准超载、超宽和超高运输,不得人货混装。
车辆行驶中应随时观察线路有无障碍和洞内其他设施、设备、临时支撑等有无侵入限界情况。
进出隧道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抢道。
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运输线路或道路应保持平整、畅通,并设专人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维修和养护。
线路或道路两侧的废渣和杂物应随时清除。
无轨运输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施工机械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使用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按规定要求进行维修保养,保持机械状况良好与运输安全;施工机械应采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械,严禁汽油机械进洞;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施工作业地段的行车速度不得大于15km/h,成洞地段不得大于25km/h;隧道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慢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台架下、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时,司机必须减速嘹望并鸣笛示警;在隧道内倒车或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或有专人指挥。
4、支护
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
隧道支护施工作业面用电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其照明应满足安全作业的需要。
隧道支护每项工序施工前均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清楚松动的岩石和喷射混凝土块。
隧道支护必须按初喷→架设钢架(钢筋网)、复喷→锚杆的程序施工。
在爆破、找顶后,应立即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
隧道支护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超前支护应在完成开挖工作面的加固后进行,每循环之间应有足够的搭接长度与初期支护有效连接。
施工作业台(支)架应按要求设计,检算与审核;台架应牢固可靠,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安全网和上下安全梯,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特殊地质条件的的隧道,应根据具体地质情况采取超前支护、与加固处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4.1预注浆必须安装流量计和压力表,严禁注浆压力超过注浆管和止浆设施的最大额定值。
注浆管接头应连接牢固,防止爆管伤人。
预注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围岩和结构进行观察和量测,防止因注浆压力过大而引起围岩失稳和结构损坏。
采用预注浆加固围岩或止水,每循环结束后应采取超前探孔或取芯等手段检查注浆效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帷幕注浆应有单项设计,明确注浆孔布置、注浆顺序、注浆方式、注浆压力、注浆量等参数,并应检算止浆墙或止水岩盘的抗压能力。
进行帷幕注浆前,应对后方已开挖地段一定范围内采取锚喷或混凝土加固措施,并检查止浆墙或止水岩盘及已开挖段的抗渗情况
4.2喷射混凝土作业前应清除工作面松动的岩石,确认作业区无塌方、落石等危险源存在。
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并避免直接接触液体速凝剂,不慎接触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正在进行喷射混凝土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嘴前严禁站人。
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如发生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投料、送水和供风。
喷射混凝土施工中应经常检查输料管、接头的使用情况,当有磨损、击穿或松脱时应及时处理。
“在有水地段喷射混凝土前应对渗漏水进行处理,应将分散的渗水集中引出,严禁采用防水布或铁皮等遮盖材料大面积引水,造成喷射混凝土与岩面分离。
喷射混凝土中采用特殊添加材料在有水地段直接作业时,应先进行试验,满足要求后方可推广使用。
4.3锚杆的设置应沿隧道轮廓法线方向,倾斜岩层应与岩面或围岩主要节理面垂直。
锚杆施工时应根据锚杆设置及围岩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锚孔角度及采用合适的钻杆和钻进方法。
锚孔钻进作业时,应保持钻机及作业平台稳定牢靠,除钻机操作人员外还应安排至少一人协助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眼罩等防护用品。
锚杆的类型、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中空锚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中空锚杆技术条件》(TB/T3209)的规定。
隧道拱部不应采用从杆体中空孔进浆的普通中空锚杆。
各种锚杆必须上垫板、带螺帽,垫板与锚杆间不应采用焊接连接;垫板应紧贴孔口混凝土,并随时检查锚杆头的变形情况,及时紧固垫板螺帽。
在围岩破碎、自稳时间短、地应力较大地段,应采用早强砂浆锚杆或早强中空注浆锚杆,亦可采取增加锚杆数量、选用高强锚杆、加大锚杆长度和直径、加大钻孔直径、提高粘结材料的粘结性能等措施。
全长粘结型锚杆应抽查锚杆的砂浆饱满度;预应力锚杆应抽查预应力施加情况。
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在锚固材料终凝前不得悬挂重物。
4.4型钢钢架应采用冷弯工艺加工,严禁采取气割、烧割等损伤母材的弯制办法;格栅钢架应采用胎膜焊接;所有部件连接应焊接牢固;加工的成品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隧道内搬运钢架应装载牢固,固定可靠,防止发生碰撞和掉落。
钢架提升设备应有足够能力,埋设吊点应牢固。
架设钢架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利用装载机作为钢架安装作业平台。
钢架节段及钢架之间应及时连接牢固,防止倾倒,钢架背后的空隙必须用喷射混凝土充填密实,严禁背后填充片石等其他材料;钢架安装完成后应及时施作锁脚锚杆(管),并与之连接牢固,钢架底脚严禁悬空或置于虚渣上。
采用分部法开挖的隧道,下部开挖后钢架应及时接长、落底,严禁钢架底脚悬空以及两侧同时开挖接长,且应根据围岩情况控制开挖长度,底脚应增设锁脚锚杆(管)。
钢架的垂直度必须控制,不符合要求的钢架应返工重做。
当钢架侵入限界需要更换时,应采取逐榀更换、先立新钢架后拆除废钢架的方法,严禁先拆废钢架后立新钢架或同时更换相邻的多榀钢架。
5、衬砌
衬砌施工作业面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其照明应满足安全作业的需要。
一般地段隧道施作衬砌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稳定后进行;在浅埋、偏压、围岩松散破碎等特殊地段和洞口段应尽早施作衬砌。
在软弱、破碎、高地应力、大变形的围岩地段,仰拱应随开挖及时施作,尽快形成封闭环,并超前于墙拱衬砌。
同时应合理确定与开挖和衬砌作业面的距离。
衬砌作业台架下预留通行作业人员、施工车辆以及安设风、水、电线路或管道的净空,应满足洞内车辆和人员安全通行的要求。
衬砌作业台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衬砌台车、台架组装调试完成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砌作业台架、仰拱施工栈桥的移动,应有专人指挥,慢速移位,工作区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通行、停留;非作业人员、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应撤离到安金地点。
衬砌作业台架、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密闭式安全网、人员上下工作梯,衬砌台车及防水板施工作业台架还应配置灭火器,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衬砌作业台架、作业平台上的各类用电设备应有绝缘保护装置,电线路还应符合洞内临时用电要求。
运输机械应按规定线路及限行速度行驶,过往台架、栈桥时应加强嘹望,倒车作业应有专人指挥,驻停时应有制动措施及安全警示标志。
每组衬砌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场地、消除安全隐患,保持作业场地清爽、通行无碍。
衬砌台车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衬砌台车的组装、拆卸应在洞外宽敞、平坦、坚实的场地上进行;当条件限制,必须在洞内组装、拆卸时,应选在围岩条件较好和洞身较宽阔的地段进行。
埋设衬砌台车各类吊点、吊具应牢固可靠;组装、拆卸的吊装作业应符合起重作业要求。
衬砌台车组装完毕后,应由专业人员检查台车各部件连接情况,确保各部件连接牢固可靠,支撑系统、驱动系统应经调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衬砌台车就位后,应按规定设置防溜车装置,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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