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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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施海涛城市规划博士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总规划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高级建筑师德州市市长助理,1.当前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年13号)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发文: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13号文件的通知”2002年8月,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13号文件的通知”(2002年8月)1、抓紧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2、明确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3、严格建设项目选址与用地的审批程序;4、认真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5、加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监督管理;6、提高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7、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规划管理;8、加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9、建立健全规划设施的监督机制;10、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11、建立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12、提高人员素质和规划管理水平,1.1抓紧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近期安排,是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
各地要依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纲要,考虑本地区资源、环境和财力条件,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整或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要与五年计划纲要起止年限相适应。
合理确定近期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和用地布局;重点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经济适用房、危旧房改造的用地;制定保障实施的相关措施;,近期建设规划应注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占地规模,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严禁安排国家明令禁止项目的用地。
1.2明确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是正确处理好城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要补充完善强制性内容。
新编制的规划,特别是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必须明确强制性内容。
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要向社会公布。
城镇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和用地布局;城市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城市水厂规模和布局及水源保护区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和布局,城市高压线走廊、微波通道和收发信区保护范围;城市主、次干道的道路走向和宽度,公共交通枢纽和大型社会停车场用地布局;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历史文化名城格局与风貌保护、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重要的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界线和保护准则;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防震疏散、救援通道和场地、消防站布局,重要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等;,详细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1)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2)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3)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4)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6)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1.3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规划管理;,“城乡结合部”是指规划确定为建设用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所有用地混杂地区;以及规划确定为农业用地,在国有建设用地包含之中的地区。
(1)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乡结合部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复核审定各地块的性质和使用条件;
(2)着重解决好集体土地使用权随意流转、使用性质任意变更以及管理权限不清、建设混乱等突出问题;防止以土地流转为名擅自改变用途。
(3)尽快改变城乡结合部建设布局混乱、土地利用率低,基础设施严重短缺,环境恶化的状况;,“2004中国市长论坛”(广州)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要实现两个重要转变:
1、从注重确定开发项目为主,逐步过渡到注重保护和合理使用各种资源,明确空间管制的要求为主;2、从注重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定位转变为确定合理的发展标准,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结论:
当前城市规划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均与城市开发的控制有密切的关系。
在新的发展时期,城市开发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显得尤为需要和迫切。
2.城市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2.1什么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1、定位:
在我国现阶段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构架中的位置(2006年4月1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
(2)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2、概念: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指导下,对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制定控制指标体系,作为政府实施城市建设目标的规划行为和管理手段。
3、特征:
(1)以上一层面的法定规划为依据;
(2)落实近期城市建设目标;(3)实施政府规划管理职能;(4)引导并控制土地开发建设。
承上启下,将规划图转化为可操作与执行的管理规定和细则,体现条例化和指标化管理;以法律的手段为实行管理建设提供依据,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综合效益,体现法制化和科学化管理。
2.2为什么要控制性详细规划?
1、背景:
(1)土地有偿使用,1991年;
(2)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土地供需的变化;(3)城市规划管理模式的变化;,2、作用:
(1)有效控制城市土地使用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落实
(2)合理制定城市土地开发强度土地开发容量的要求(3)积极塑造特色城市空间形象;体现城市设计的总体要求(4)完善城市建设管理法规体制。
控制指标体系,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指出:
要重视控制性详细规划来引导开发建设活动,正确处理资源有效使用、环境保护问题,要注重城市公共利益、公共设施的用地需要,尽可能地保护人居环境的改善。
3.控制性详细规划,3.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目标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
3.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质,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质是在微观层次上对城市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对城市建设开发行为的控制与调节。
具体内容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1)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定性控制最终确定土地使用用途和兼容的用途,即确定用地使用性质;
(2)城市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即制定定量控制要求;(3)城市土地开发空间位置控制即制定定位控制要求。
3.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23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性质用地的界限,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限。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教课书与注册规划师复习指导书上这样指出:
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如下:
(1)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内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用途类型,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2)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3)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4)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3.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和地位,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伴随着中国城市规划理论及实践的变革而出现的,它代表了一种新的规划理念,表明中国城市规划管理从终极形态走向法制过程,表明城市规划是立足于城市发展的客观过程,是向着预定的规划目标不断渐进的决策程序。
其次,与以形体设计为特征的传统修建性详细规划相比,它还代表了一种新的技术手段,也是规划管理上的一大进步。
具体的说,它在规划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如下。
(1)承上启下的作用.在整个规划过程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占据了极其特殊的地位.在它之上有总体规划(包括分区规划),在它之下有修建性详细规划。
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由于它面向未来,跨越时空,面临的不可预测因素很多,因此总体规划必须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是一种粗线条的框架规划,需要有下一层次的规划将其深化,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对小范围内城市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总平面布局和空间形体组织。
需要上一层次的规划对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进行控制,对开发模式和城市景观进行引导。
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两者之间有效的过渡与衔接,起到深化前者和控制后者的作用,确保规划体系的完善和连续。
(2)管理的依据,建设的引导城市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中相脱节给城市发展事业带来了很大困难。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要从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是健全规划管理法制化制度,提高规划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即提供事先确定的、公开的、适当的城市规划作为管理的依据和建设的指导。
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层次、深度适宜,同时又是采用规划管理语言表述规划的原则和目标,因此它是规划管理的科学依据和城市建设的有效指导。
控制什么,怎么控制都有章可循,避免了主观性和盲目性;同时,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身的法律效力及其相应的规划法规,也使规划管理的权威性得到了充分保证。
它提供的依据和指导将保证公平的长期实行,使不同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能够获得理想和协调的整体框架,从而有利于社会整体的持续发展。
(3)城市政策的载体城市政策是一定时期内为实现城市发展的某种目标而采取的特别措施,相对于城市规划原则来说,城市政策的针对性更强。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都包含储如城市产业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城市人口空间分布、城市环境保护,鼓励开发建设等方面广泛的城市政策的内容。
例如,适当放宽规划地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可以更多的吸引开发者的投资意向,从而带动地区发展;而对开发建设项目的多种选择,则可以实现城市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作为城市政策的载体,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传达城市政策方面的信息,在引导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综合能力。
市场运作过程中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规划所提供的政策以及社会经过充分协调的关于城市未来发展的政策和相关信息来消除这些组织在决策时所面对的未来不确定性,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强化规划的控制功能,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具体地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
(2)规定各地块土地使用、建筑容量,建筑形态、交通、配套设施及其他控制要求;(3)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4)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5)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6)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应该是功能相对完整或地域比较独立的区域,规模一般在1km。
3.5控规的发展,1、形势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主体、审批程序、法律地位、修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新法规定,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到规划许可的地段应该有控规覆盖控规是本次立法的重点环节,是规划行政许可的基本依据。
2、新编制办法对控规新增要求,增加公共设施配套运用城市设计手法加强交通需求分析增加管线综合要求明确了强制性内容性质、密度、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3、控规存在的技术问题,在规划编制初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关注于规划地块而忽视城市整体结构,总体规划确定的内容在控规中没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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