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矿井火灾防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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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矿井火灾防治
第十章矿井火灾防治
第一节矿井火灾概述
凡发生在井下的火灾及发生在井口附近但危害到井下安全的火灾,都叫做矿井火灾。
矿井火灾是煤矿矿井五大灾害之一。
矿井火灾不仅会损坏设备和煤炭资源,给煤矿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还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产生有害有毒气体,严重威胁井下职工的生命安全。
所以,煤矿职工了解和掌握矿井火灾防治和事故预防的知识是十分必要的。
一、发生火灾的条件
矿井火灾发生的条件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点:
(1)热源——具有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才能引起火灾。
在矿井中煤的自燃、爆破作业、机械摩擦、电流短路、吸烟、烧焊等,都有可能成为引火的热源。
(2)可燃物——在矿井中,煤本身就是一个大量且普遍存在的可燃物。
另外,坑木、各类机电设备、各种油料、炸药等都具有可燃性。
可燃物的存在是火灾发生的物质基础。
(3)氧气——燃烧是剧烈的氧化反应。
任何可燃物尽管有热源点燃,但缺乏足够氧气时,燃烧是不能持续的,所以氧气供给是维持燃烧不可缺少的条件。
以上火灾发生的三个条件必须是同时存在才会发生,相互结合、缺一不可。
二、矿井火灾的分类
根据引起矿井火灾的火源不同,通常可将矿井火灾分成两大类:
一是外部火源引起的矿井火灾,也叫外因火灾;二是由于煤炭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质的内在因素引起的火灾,也叫内因火灾。
根据发火地点不同,矿井火灾又可分为井筒火灾、巷道火灾、采面火灾、煤柱火灾、采空区火灾和硐室火灾。
由于燃烧物质的不同,矿井火灾又可分为机电设备火灾、火药燃烧火灾、油料燃烧火灾、坑木燃烧火灾、瓦斯燃烧火灾和煤炭燃烧火灾。
根据发火性质不同矿井火灾还可分为原生火灾和次生或再生火灾。
次生火灾是指由原生火灾而引起的火灾。
在原生火灾发展过程中,含有可燃物的高温烟流由于缺氧而未能完全燃烧,在排烟的道路上一旦与风流汇合,很可能再次燃烧。
三、矿井火灾的危害
矿井火灾的危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井下发生火灾后,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
高温火烟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会造成人员窒息,中毒,严重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火灾不仅会直接导致瓦斯、煤尘爆炸,而且在处理火灾事故中也极易诱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从而扩大灾情。
(3)产生火风压。
火风压,是指火灾产生的高温烟流流经有高差的井巷所产生的附加风压。
火风压常会造成风流紊乱,使某些井巷的风流方向发生逆转现象,导致受灾范围扩大,容易使灭火人员陷入火区。
(4)产生再生火源。
炽热含挥发性气体的烟流与相接巷道新鲜风流交汇后燃烧,使火源下风侧可能出现若干再生火源,导致煤炭资源大量被烧毁或冻结,机械设备被损坏。
(5)造成经济损失。
包括在火灾过程中烧毁的物质、资源、设备,在救灾过程中所消耗的器材、物质、人员工资以及因火灾停产、减产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还有因封闭火区不能启封煤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遇难人员的丧葬费、家属抚恤金、伤残人员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第二节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及其预防
一、外因火灾发火原因
外因火灾是由于外来热源引起的。
地面火灾大部分是外因火灾。
井口建筑物内违章使用明火或烧焊作业,往往容易形成外源火灾。
据调查分析,形成外因火灾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存在明火。
吸烟、电焊、火焊、喷灯焊及用电炉或大灯泡取暖等都能引燃可燃物而导致外因火灾。
(2)出现电火。
主要是由于电气设备性能不良、管理不善,如电钻、电机、变压器、开关、插销、接线三通、电铃、打点器、电缆等出现损坏、过负荷、短路等,引起电火花,继而引燃可燃物。
(3)违规放炮。
不按爆破规定和爆破说明书放炮,如放明炮、糊炮、空心炮以及用动力电源爆破、不装水炮泥、倒掉药卷中的消烟粉、炮眼深度不够或最小抵抗线不合规定等都会出现炮火,导致引燃可燃物而发火。
(4)瓦斯、煤尘爆炸。
因瓦斯、煤尘爆炸引起火灾。
(5)机械摩擦及物体碰撞。
机械摩擦及物体碰撞引燃可燃物,进而引起火灾。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外因火灾的预防主要从两方面进行:
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二是尽量采用不燃或耐燃材料支护和不燃或难燃制品,同时防止可燃物大量积存。
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关键是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外因火灾的初起征兆,并制止其发展。
1.安全设施
(1)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杌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开采下部水平的矿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部水平或生产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
(5)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2.明火管理
(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暖风道和压人式通风的风硐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应至少装设2道防火门。
(2)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由矿长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②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③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⑤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4)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3.消防器材管理
(1)在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②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③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2)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4.外因火灾初起及时发现
外因火灾初起及时发现是防止其发展和控制其危害的一个重要措施。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及时发现外因火灾初起的方法逐渐增多,其主要方法介绍如下:
(1)标志气体:
外因火灾的早期发现在于迅速地确定它的发生及其所在位置,及时发现外因火灾是根据燃烧的气体产物(CO和C02)、火焰、红外光等作出判断,一般情况下是采用CO和C02等气体作为发生火灾的标志气体。
(2)温升变色涂料:
温升变色涂料是早期发现发热的指示剂,它的特性是当涂料覆盖物温度升高超出额定值时即会变色,而当温度下降到正常值时,则又恢复原色。
因此,人们应用温升变色涂料的特性,将其涂敷在电机或机械设备的外壳上和容易发热的部位。
根据颜色的变化,可以及时发现外因火灾初起的现象,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外因火灾发生。
(3)火灾检测器:
人们利用外因火灾初起时会产生温升、烟雾、烟尘、气体等特性,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制了感温、感烟等火灾检测器,这些检测器可以及时发现初起火灾,进行报警,同时启动灭火装置,将火灾扑灭。
第三节煤炭自燃及其预防
矿井内因火灾主要是指煤炭自燃形成的火灾,即由于一些自然物质(主要是煤)在一定条件或环境下自身发生物理化学变化,积聚热量导致着火而形成的火灾。
一、煤炭自燃的条件
煤炭自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煤炭具有自燃的倾向性,并呈破碎状态堆积在一起;
(2)连续的通风供氧维持煤的氧化过程不断地发展;
(3)煤氧化生成的热量能大量蓄积,难以及时散失。
二、煤炭氧化自燃过程
如图10-1所示,煤的氧化自燃过程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潜伏阶段、自热阶段和燃烧阶段。
1.潜伏阶段
煤炭在常温下能吸附空气中的氧,并在煤的表面生成不稳定的氧化物,此时生成的热量很少,能及时散发掉。
因此,煤体温度不会升高。
但是,煤体的重量略有增加,而且煤体被活化,煤体的着火温度降低。
人们通常将此阶段称为潜伏期。
2.自热阶段
经过潜伏期,煤的氧化速度加快,如果氧化生成的热量来不及散发时,就会积热,煤体温度将逐渐升高。
同时,煤体周围空气中氧的浓度降低,出现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特别在这个阶段的后期,煤体周围会出现气温上升,产生雾气,并放出各种碳氢化合物,同时还出现特殊的气味(如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及焦油味)。
人们通常称此阶段为自热期。
3.燃烧阶段
经过自热期,若煤体温度继续升高,当达到某一数值——临界温度T(一般为70—100℃)时,煤体氧化速度急剧加快,产生大量的热能,使煤体温度迅速上升,当达到煤炭的着火温度时就开始进入燃烧阶段。
在煤的燃烧阶段中,如果在达到临界温度之前,供氧减少,散热加快,则煤体增温过程可以终止,煤体逐渐冷却,并继续氧化成惰性的风化状态,如图10-1虚线部分所示。
三、煤炭自燃的初期预兆
煤矿内因火灾事故隐患主要表现为煤炭自然发火。
煤炭自燃的初期预兆有如下几种:
(1)巷道内湿度增加,出现雾气、水珠。
煤炭氧化初期生成水分,往往使巷道内湿度增加,出现雾气或在巷道壁上挂有水珠;浅部开采时,冬季在地面钻孔或塌陷处会发现冒出水蒸气或冰雪融化现象。
(2)煤炭自燃放出焦油味。
煤炭从“发烧”(自热)到自燃过程中,氧化时会产生多种碳氢化合物,并放出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或焦油味等。
当嗅到这些气味时,说明煤已燃到了一定程度。
(3)巷道内发热,气温升高。
煤炭氧化自燃过程中要释放出大量热量。
因此,从自然发火的地方流出的水和空气的温度比平时要高,这一现象人的皮肤可以直接感觉到。
(4)人有疲劳感。
煤炭氧化自燃过程中,会放出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这些有害气体会使人感到头痛、闷热、精神不振、不舒服,有疲劳感。
尤其是多数人有同感时,应提高警惕,查明原因,以防矿井火灾的发生。
四、煤炭自燃的易发地点
煤炭自然发火的地点很多,常见地点有:
(1)断层附近;
(2)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回风巷和切眼;
(3)停采线附近;
(4)遗留的煤柱;
(5)破裂的煤壁;
(6)煤巷的高冒处;
(7)假顶工作面;
(8)密闭墙内、溜煤眼;
(9)联络巷;
(10)浮煤堆积的地方。
五、预防煤炭自燃的主要方法
(1)均压通风控制漏风供氧。
均压通风是控制煤层开采中采空区等漏风的有效措施。
要在保证冲淡甲烷气体、风速、气温和人均风量的要求下,全面施行区域性均压通风。
其调压措施包括单项调压和多项措施联合调压,具体实施中形成的工作面均压逐步扩大到邻近工作面采空区的区域性均压。
(2)喷浆堵漏钻孔灌浆。
对煤层开采中的可疑地点或已出现隐患地点进行全封闭喷浆和打浅密集钻孔注浆,是防止自然发火的两个有效措施。
(3)注凝胶防灭火。
采用注凝胶技术处理高温点或自然发火是煤层开采中防灭火的重点措施,其方法是将凝胶注入高温点或火点的周围煤体中。
其作用是既可以封堵漏风通道,又可以吸热降温。
第四节矿井灭火方法
在矿井里,尽管任何一场火灾的引火原因、发生地点、火势大小各有不同,但是都存在着酿成严重灾害的可能。
煤矿工人要熟悉有关火灾的一般知识,掌握防灭火的基本技能。
矿井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贮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材料和工具。
在井下火药库、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皮带运输机巷道和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
这样就为消灭初起火灾提供了最起码的保障。
实践证明,唯有抓住火灾初起的时机,才能有效地予以扑灭,防止火灾的扩大。
一、直接灭火法
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热源、可燃物、空气的供给必须同时存在,相互结合,缺一不可。
灭火就要除掉其中一个、两个或者全部要素。
因此,灭火的方法大体可以对应地分为:
消除可燃物、降低燃烧温度、断绝空气的供给三个方面。
但是每个具体的灭火方法的灭火作用并不单单局限于某一个方面,即有可能既具有降温作用,又具有隔绝空气供给的作用。
在实际应用中,采用哪一种灭火方法,要根据矿井自身条件和火灾情况而定。
1.消除可燃物
消除可燃物就是将已经发热或者燃烧的煤炭以及其他可燃物挖出、清除、运出井外。
这是扑灭矿井火灾最彻底的方法,但是采用这种方法的条件是:
火灾处于初起阶段,涉及范围不大;火区无瓦斯超限聚积,无煤尘爆炸危险;火源位于人员可直接到达的地点。
这种灭火方法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工作中要组织好力量,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一气呵成,不可干干停停,特别是在新投产的矿井或采区,如果是在煤柱、煤壁内发生的第一把火,为了根绝后患,应将这种方法放在灭火方法的首位。
2.用水灭火
水是最有效、最经济、来源最广泛的灭火材料。
用水灭火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要有足够的水量,不能搞“杯水车薪”,水量不足不仅难以灭火,而且有可能贻误战机,造成火势发展。
(2)用水灭火时人要占据上风头工作。
射流由火源的边缘逐渐地推向中心,以免产生过量的水蒸气伤人。
(3)必须保持一个畅通的排烟通道,以防高温的水蒸气和烟流返回伤人。
(4)不能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火灾,不宜用水扑灭油料火灾。
用水淹没采区或矿井的方法,只能在万不得已时使用。
淹没了的采区或矿井在以后恢复生产时,不但需要付出巨大的排水费用,而且还有复燃的可能性。
3.灌浆灭火
灌浆的材料可以是黄土、粉碎的风化页岩或矸石、电厂粉煤灰或者河砂、石灰等。
浆材的选取、泥浆的制备、灌浆的工艺已在预防性灌浆中述及,灭火原理与防火相同不再重述。
灭火方法根据矿井与火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异,如果在采深不大的矿井,火源距地面较浅,而且地表又有黄土源,则可以从地表打钻把泥浆直接送入火区;如果矿井采深较大,火源距地面深,则最好建立地面固定的灌浆站和通往井下的输浆管系统,在井下向火区打钻灌浆、埋管灌浆或密集短钻孔注浆。
但是无论采用哪种灌浆灭火方法都要注意一点,对采空区内的火源要实现自上而下的浇灌,俗称“劈头浇”。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灌浆效果——降温、覆盖火源使之熄灭。
实现“劈头浇”的条件:
一是摸清火源的确切位置,二是钻孔终点位置一定要落在火源的上方。
火源发生在煤壁裂隙内,采取打钻(孔深3~10m)压注泥浆、石灰乳、阻化剂灭火降温方法也是可行的。
4.泡沫灭火
灭火泡沫有两大类:
空气机械泡沫和化学泡沫。
空气机械泡沫就是用机械的方法(风机)将空气鼓入含有泡沫的水溶液而产生的泡沫。
泡沫发生的倍数在500~1000之间,由于它比化学反应产生的泡沫倍数(10~20)高得多,故又称高倍数空气机械泡沫。
化学泡沫灭火器一般分为泡沫式和酸碱式两类。
无论哪一类都是利用物质间的化学反应产生泡沫,喷洒在着火物的表面上而灭火的。
泡沫式灭火器的药剂是碳酸氢钠(NaHCO3),发泡剂硫酸铝[Al2(S04)3],酸碱灭火器的药剂是碳酸氢钠(NaHCO3)和硫酸(H2S04)。
泡沫灭火在我国煤矿里已经多次成功应用。
其优点是灭火速度快,效果好,恢复生产容易。
但是运用泡沫灭火也有失败的教训,关键是使用的条件不当,如果火源已经燃烧到煤壁的深部,用泡沫灭火就很难奏效。
5.胶体材料灭火
由于胶体材料在形成过程中吸收大量热量,同时具有隔绝氧气的作用,因此胶体除用于防火外,也广泛地应用于灭火。
在现场使用中,取得了较好的灭火效果,现已成为煤矿治理自然发火的主要手段之一。
但一些胶体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如氨气、腐蚀性酸类等,侵害矿工的身体健康,而无毒无害的胶体材料大多价格较贵而不利于大量使用。
另外,胶体材料还存在高温失水而失效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防灭火材料科学的发展,人们也在积极改进胶体的配方,出现了多种新材料,而且高分子聚合材料强吸水剂也开始在煤矿井下应用,胶体材料在煤矿井下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6.隔绝灭火
覆盖燃烧物隔绝空气的供给,或者减少火区的氧浓度使火源缺氧窒熄。
这种方法有砂子和岩粉灭火、干粉灭火器以及惰性气体灭火,还有一种传统的构筑防火墙(又称密闭)封闭灭火法。
(1)砂子和岩粉。
砂子和岩粉、特别是石灰石岩粉,常被用来扑灭油料和电气设备火灾。
它能长时间覆盖于燃烧物上使其缺氧而熄灭,同时不易复燃。
在井下机电硐室储备一定量的砂子或岩粉是完全必要的。
(2)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是一种由充满干粉状灭火药剂的金属容器和应用时能把粉状物质喷出来的设备共同组成的灭火工具。
干粉灭火器由于容量的限制只能用于扑灭范围较小的初起火灾。
但是它具有轻便、操作简单、灭火效能高等特点。
干粉灭火器主要药剂——磷酸铵类有:
(NH4)3PO4、(NH4)2HPO3、(NH4)H2PO4化合物。
它可用于扑灭多种火灾,也可用于扑灭电气油类火灾。
(3)惰性气体灭火。
液氮灭火有两种形式:
一是地面建立液氮汽化系统,将大型液氮槽车由制氧厂运来的液氮汽化后,借助于汽化压力或压缩泵通过水砂充填管路或专用管路送往井下火区;二是将液氮用小型槽车运往井下,直接喷入火区灭火。
氮气灭火是使用地面固定式或井下移动式制氮机通过管路把氮气输送到火区,使火区空气中氧浓度迅速下降,从而控制火势,同时爆炸性气体能够更快地在更短的时间内达到失爆界限。
在现场的实际灭火使用中,氮气作为一种辅助的灭火手段,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封闭火区灭火法
在通往火区的所有巷道内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防火墙,阻断氧气的供给,使火源熄灭。
这种灭火法最适应于扑灭无法直接扑灭或直接灭火无效、火势猛、火区范围大、井工开采矿井的井下火灾。
显然封闭火区灭火法是直接灭火的一项后备方法。
根据火区内瓦斯聚积的情况,可将封闭火区的方法分成三种类型:
(1)断风封闭火区。
从火区进、回风两侧同时构筑防火墙封闭火区,封闭火区时保持不通风。
这种方法适用于火区气体贫氧、氧浓度低于瓦斯失爆(02浓度<12%)和失燃(02浓度<8%)界限的情况。
这种情况虽然极为少见,但是,如果发生火灾时采取调风措施,阻断火区通风,空气中的氧因火源及瓦斯燃烧而大量消耗,也是可能出现的。
(2)通风封闭火区。
在保持火区通风的条件下,同时构筑进、回风两侧的防火墙以封闭火区,这时火区空气中的氧浓度高于失爆界限(02浓度>12%),封闭区内瓦斯浓度存在着发生爆炸的可能和危险。
爆炸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火区瓦斯浓度的增长,也可能是由于瓦斯或火灾气体的循环再次流向火源。
这两种情况在构筑防火墙后风量逐渐减少时或者当火区构筑防火墙开始脱离全矿风压的影响时都可能发生,尤其当火区封闭后内部风流方向完全为由热力分布影响的风压时,发生瓦斯或火灾气体的再循环是完全可能的。
封闭火区时保持通风的目的就在于最大程度地稀释和排除火区瓦斯,并使火区的风流方向保持不变。
(3)注入惰性气体封闭火区。
此法即是联合灭火法的一种,也是最安全、最有效的灭火方法。
在封闭火区的同时,注入惰气(CO2、N2、H2O等),既可防止火区发生瓦斯爆炸,又能加速火灾窒熄。
三、联合灭火法
联合灭火法是指以封闭火区为基础,再加上其他阻燃、阻爆、降温、均压灭火等措施的灭火方法,如向火区内部注入惰气、泥浆以及均衡其漏风通道压差等均属于联合灭火法。
第五节矿井发生火灾时的应急避险
一、矿井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置
发生火灾时要根据灾情采取以下应急避险的措施:
(1)井下发现烟气或明火等火灾灾情时,应立即通知在附近工作的人员。
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起来,判明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蔓延方向等情况,迅速向矿调度室报告,请求救护队援救,同时立即投入抢救。
抢救时,应立即切断灾区内的电源并设法通知或协助撤出受火灾影响区域的人员。
(2)如果火灾不大,应立即组织力量将火直接扑灭。
(3)如果火灾范围大或火势猛,则应在撤出灾区人员、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稳定风流、控制火势发展、防止人员中毒和预防瓦斯或煤尘爆炸的措施,并随时保持与地面指挥部的联系,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行事。
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抢救,同时人身安全有受威胁的可能或是其他地区发生火灾、接到撤退命令时,就要立即进行自救和组织避灾。
(4)见到火或突然接到火警通知,需要立即撤退的人员要在判明灾情和自己实际处境以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再采取行动。
任何情况下不可惊慌失措、盲目行动。
紧急措施必须及时、正确、果断,即使是对待一次微小的火灾也不能麻痹大意,因为任何犹豫和疏忽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二、发生火灾事故后安全撤离时应注慧的事项
发生火灾事故时,如果不能直接扑灭或控制灾情,应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撤离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尽最大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和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事故处理计划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和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是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3)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在设有存储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是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供呼吸之用。
(4)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
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联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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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矿井火灾防治 第十 矿井 火灾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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