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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一、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v1、安全与危险
v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
v危险:
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忘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人们的承受程度。
v安全:
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v2、危险源
v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v3、事故与事故隐患
v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v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v4、本质安全
v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
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v⑴失误——安全功能。
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v⑵故障——安全功能。
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v⑶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v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
实际上由于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原因,到目前还很难做到本质安全,只能作全社会为之奋斗的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
v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
v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
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
v施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v新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企业)、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v1、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分析。
v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本项目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分析。
v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分析。
杜绝“三违”现象
v1、违章指挥
v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思想上存有幸心理,对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
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条件,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v2、违章作业
v作业人员没有安全生产常识,不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者在知道基本安全知识的情况下。
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顾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自己的生命安全,擅自作业,冒险蛮干。
v3、违反劳动纪律
v上班时不知道劳动纪律,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冒险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做到“四不伤害”
v四不伤害就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别人不被伤害。
”
v首先确保自己不违章,保证不伤害到自己,不去伤害到别人。
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
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同时也保护了别的许多人。
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筑安全基本常识
v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
v1、建筑产品是固定的、附着在土地上的,而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块土地;建筑结构、规模、功能和施工工艺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说建筑产品没有完全相同的。
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施工技术等有不同的要求,而且建筑现场环境(如地理条件、季节、气候等)也千差万别,决定了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是不断变化的。
v2、建筑工程的施工是流水作业,建筑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内容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每一个工序都可以使得施工现场变化得完全不同。
而随着工程的进度,施工现场可能会从地下的几十米到地上的几百米。
在建筑过程中,周边环境、作业条件、施工技术等都是在不断地变化,施工过程的安全问题也是不停变化的,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往往滞后于施工进度。
v3、建筑施工流动性大,是建筑施工的又一特点。
一个工程完成以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新的项目。
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个地区,也可能在另一地区,那么施工队伍就要相应地在不同的地区间流动。
v4、建筑施工大多是露天作业,以重体力劳动的手工作业为主。
建筑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有害气体和尘土等,以及露天作业环境不固定,高温和严寒使得作业人员体力和注意力下降,大风、雨雪天气还会导致工作条件恶劣,夜间照明不够,都会增加危险、有害因素。
v5、公司(施工企业)与项目部的分离,使得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更多地由项目部来承担,致使公司的安全措施并不能在项目部得到充分的落实。
v6、建筑施工过程存在多个安全责任主体,如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其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管理的难度较高。
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衽施工总承包,承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争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v7、近年来,建设施工正由以工业建筑为主向民用建筑为主转变,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现场由较为广阔的场地向狭窄的场地变化。
使得建筑施工的难度增大,危险、有害因素变化大,出现很多不安全性。
v8、建筑业生产过程的低技术含量、非标准化作业,决定了作业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
而建筑业又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与施工单位间的短期雇用关系,造成了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重不足,使得施工作业人员缺少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时有发生。
v建筑施工复杂又变幻不定,由于以上各种因素,因此不安全因素较多,较复杂。
特别是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
施工过程中存在临时观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偷工减料,重生产轻安全,存在侥幸心理,伤亡事故必然频繁发生。
v
(二)施工现场的主要安全事故
v建筑业属于事故多发的高危待行业,其中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
v其它建筑施工易发生的事故还有火灾、中毒和窒息、火药爆炸、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灼烫、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其他伤害等。
v(三)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安全纪律
v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v2、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v3、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v4、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v5、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
v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v7、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v8、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
v9、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v10、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v11、酒后不准上班作业。
v12、作业前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高处作业安全常识
v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v在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
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从高处坠落砸着下面的人事故,称为物体打击事故。
长期以平,预防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始终是施工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v高处作业的基本类型
v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v
(一)临边作业
v临边作业是指: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v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
v1、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等;
v2、无防护楼层、楼面周边;
v3、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
v4、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的通道两侧面;
v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
v
(二)洞口作业
v洞口作业是指:
孔、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
v建筑物的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等(在未安装正式栏杆,门窗等围护结构时),还有一些施工需要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
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没有防护时,就有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或者若不慎将物体从这些洞口坠落时,还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v(三)攀登作业
v攀登作业是指:
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v在建筑物周围搭拆脚手架、张挂安全网,装拆塔机、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电梯、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都属于这种作业。
v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业,要借助一手攀,一只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v(四)悬空作业
v悬空作业是指: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进行高处作业。
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v建筑施工中的架空安装,构件吊装,利用吊篮进行外装修,悬挑或悬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浇砼等项作业都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施工作业,危险性很大。
v(五)交叉作业
v交叉作业是指:
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v现场施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或外墙装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进行面层装饰等等,都是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v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v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v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v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v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v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v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v5、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v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
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理时应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v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
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v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
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
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v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v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v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一般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v2、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v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v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v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v6、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
v7、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四、脚手架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脚手架的搭设、拆除作业属悬空、攀登高处作业,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其他无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只能做一些辅助工作,严禁悬空、登高作业。
v脚手架的作用及常用架型
v脚手架的主要作用是在高处作业时供堆料、短距离水平运输及作业人员在上面进行施工作业。
高处作业的五种基本类型的安全隐患在脚手架上作业中都会发生。
v脚手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v1、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施工期间在所规定的荷载和气候条件下,不产生变形、倾斜和摇晃。
v2、要有足够的使用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v3、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
v常用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型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架等。
此外还有附着升降脚手架、吊篮式脚手架、挂式脚手架等。
v脚手架作业一般安全技术常识
v1、每项脚手架工程都要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
严格按照此方案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必须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熟悉施工和作业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长要带领作业人员对施工作业环境及所需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v2、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结构施工时脚手架要始终高出作业面一步架,但不宜一次搭得过去时高。
未完成的脚手架,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岗位(休息或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构件,并保证架子稳定。
v脚手架要经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分段搭设时应分段验收。
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较长时间停用、台风或暴雨过后使用要进行检查加固。
v3、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必须坚实,若是回填土时,必须平整夯实。
并做好排水措施,以防止地基沉陷引起架子沉降、变形、倒塌。
当基础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挑、吊、撑等技术措施,将荷载分段卸到建筑物上。
v4、设计搭设高度较小时(15m以下),可采用抛撑;当设计高度较大时,采用既抗拉又抗压的连墙点(根据规范用柔性或刚性连墙点)。
v5、施工作业层的脚手板要满铺,牢固,离墙间隙不大于15cm,并不得出现探头板;在架子外侧四周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及18cm的挡脚板,且在作业层下装设安全平网;架体外排立杆内侧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
v6、脚手架出入口须设置规范的通道口防护棚;外侧临街或高层建筑脚手架,其外侧应设置双层安全防护棚。
v7、架子使用中,通常架上的均布荷载,不应超过规范规定。
人员、材料不要太集中。
v8、在防雷保护范围之外,应按规定安装防雷保护装置。
v9、脚手架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和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警戒;架体上材料、杂物等应消除干净;架体若有松动或危险的部位,应予以先行加固,再进行拆除。
v10、拆除顺序应遵循“自上而下,后装的构件先拆,先装的后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
不得上下同时拆除作业,严禁用踏步式、分段、分立面拆除法。
v11、拆下来的杆件、脚手板、安全网等应用运输设备运至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五、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
v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高处作业中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比例最大。
许多事故案例都说明,由于正确佩戴了安全帽、安全带或按规定架设了安全网,从而避免了伤亡事故。
事实证明,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常称之为“三宝”。
v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调好帽箍,系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
v安全帽:
v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如物体打击)起防护作用的帽子。
使用时要注意:
v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其上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
v2、使用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
v3、调整好帽箍、帽衬(4~5cm),系好帽带。
v安全带:
v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
使用时要注意:
v1、选用经有关部们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v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v3、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v4、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v5、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v安全网:
v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的网具。
使用时要注意:
v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在东莞地区使用时,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v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v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v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v5、立网必须选用密目式安全网。
六、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安全常识
v施工现场用电与一般工业或居民生活用电相比具有临时性、露天性、流动性和不可选择性的特点,有与一般工业用电或居民生活用电不同的规范。
但是很多人在具体操作使用过程中,存在马虎、凑合、不按标准规范操作的现象。
并有相当多的施工人员对电的特性不了解,对电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不懂临时施工用电的规范。
v触电造成的伤亡事故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多发事故之一,因此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个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用电工作,掌握必备的电气安全技术知识。
v基本原则
v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v2、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
v3、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
v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v5、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v6、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较大功率电器。
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
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
v7、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v8、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v9、搬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碰触到电线。
v10、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v11、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v12、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v13、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v14、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v安全电压
v1.安全电压是指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
v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42V、36V、24V、12V和6V五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
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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