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金门农工98学年度春晖专案作业补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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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金门农工98学年度春晖专案作业补充
國立金門農工98學年度「春暉專案」作業補充
壹、依據: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8年8月17日教中(六)字第0980514086號書函頒「春暉專案」作業補充規定辦理。
貳、目的:
為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消除菸害、拒絕酗酒、禁止嚼食檳榔及推動愛滋病防治教育,維護學生健康,促進身心正常發展。
參、實施對象:
各級學校教師、學生及行政人員等。
肆、策略及目標(三級預防):
一、一級預防(教育宣導):
(一)策略:
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
(二)目標:
健康學習、適性發展、拒絕藥物濫用、吸菸、酗酒、嚼食檳榔等偏差
行為並預防愛滋感染。
二、二級預防(清查輔導):
(一)策略:
發現行為偏差學生,實施介入輔導方案。
(二)目標:
早期發現,早期介入,預防有害物質成癮,避免危害擴大。
三、三級預防(矯正戒治):
(一)策略:
結合衛生醫療資源,協助矯正戒治。
(二)目標:
降低危害、有效戒治、預防再用。
伍、實施要領:
一、教育宣導:
(一)以「春暉專案」為主題,結合民間、公益團體、政府及社區資源辦理相關巡迴講座、多元宣導活動,增進學生、社區民眾正確認知,共同營造健康的生活與學習環境。
(二)加強「藥物濫用」、「吸菸」、「酗酒」、「嚼食檳榔」、「愛滋病」等各項危害認知教育,配合課程教學、輔教活動及文宣資料,使學生具備評估影響、拒絕危害等能力,要求教師於教學課程中落實執行,加強教育宣導。
(三)持續辦理學校教職員生「春暉專案」相關研習,強化各級學校執行宣教、輔導等工作成員知能。
(四)學校建構「春暉專案」網頁,並經常更新,藉由各項新知交流,增進網站宣導功效。
(五)持續辦理各級學校教職員「加強導師反毒知能」宣教及一般「反毒宣講團」宣教申請事宜,使各級學校教師具備瞭解青少年藥物濫用趨勢與校園毒品查察技巧,具有教導學生藥物濫用的危害與拒絕誘惑的知能與技巧,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二、清查輔導:
(一)各級學校教師(教官)、訓輔人員,應主動連繫學生家長及觀護人,經常關心學生上課、生活作息及交友情形,尤須注意網路交友、校外同儕團體(如八家將、幫派、舞團)等,從中瞭解學生有無藥物濫用、吸菸、酗酒、嚼食檳榔或身體不適等異常狀況,以便及早預防與介入輔導。
(二)透過觀察、晤談、認知問卷及篩檢等方式,發現及掌握學生有「春暉專案」防制重點之行為時,應建立輔導名冊實施介入方案,避免危害擴大。
(三)各級學校應建立「春暉專案」任務推動小組,落實各項重點防制(治)責任分工,並結合訓輔、導師、家長及衛生醫療專責人員組成專案輔導小組,強化二級預防工作。
(四)學校經清查發現輔導對象應即成立專案輔導小組,訂定輔導計畫與期程(以3個月為1個輔導期),定期召開會議檢討成效並詳實紀錄輔導情形,必要時得請專業民間、公益團體及專業單位、人員提供諮詢服務。
三、矯正戒治:
(一)經學校(二級預防)輔導仍無法改變偏差行為之學生,除法令有明訂強制執行外,應徵得家長同意後轉介專業衛生醫療機構實施矯正與戒治。
(二)個案轉介實施矯正與戒治後,學校專案輔導小組仍應持續關懷並與衛生醫療單位保持聯繫,定期追蹤戒治情形。
陸、實施方式:
執行要項:
一、每學年度依據上級訂頒「春暉專案」作業補充規定,結合學校特性及學生素質分析,訂定「春暉專案」執行計畫及工作重點,確實規劃工作期程管制表,落實推動「春暉專案」重點工作。
二、指派專責人員(教官)或護理老師,清查藥物濫用、吸菸、酗酒、嚼食檳榔等行為之學生並建立輔導名冊,依三級預防策略結合地區衛生醫療單位實施輔導及矯正戒治教育。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於「健康與體育」、「健康與護理」或「國防通識教育」等相關領域課程內之適當單元施教1堂課以上反毒認知教學。
(請老師針對授課學生年齡層配合「毒害一生」、「拒毒抗愛滋」等教學資源影片,採重點收視,避免驚悚畫面)
四、利用教師進修時間或終身學習機制,申請辦理「加強導師反毒知能」宣教及一般「反毒宣講團」宣教、愛滋病防治暨菸害防制等相關課程,每年至少2小時,使全體教師均有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愛滋病防治及菸害防制之基本概念,使各級學校教師具備瞭解青少年藥物濫用趨勢與校園毒品查察技巧,具有教導學生藥物濫用的危害與拒絕誘惑的知能與技巧,以及愛滋病防治及菸害防制觀念,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五、每年度依據上級訂頒各項實施規定及專案宣導,密集規劃辦理宣教,透過活潑、多樣化活動,建立學生正確認知。
六、各級學校請依行政院「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第3條之規定,於每學期開學2週內完成清查並繕造「特定人員」名冊加強輔導並為尿液篩檢之依據。
(格式如附件3)
七、各級學校應落實清查「特定人員」及掌握行為異常、偏差之學生,找出「對的人,另應於寒暑假、連續假期後或週休後,找「對的時間」,針對特定人
員以快速檢驗試劑實施臨機篩檢,並應適時變換篩檢時間,以防有心學生掌
握篩檢時機,藉故逃避篩檢。
八、學校執行尿液篩檢初篩呈陽性之檢體(不論學生是否承認用藥)均應保存並立即以低溫配送方式寄送檢驗機構實施複驗,以確認學生是否用藥及用藥種類。
九、學校發現藥物濫用確認個案,應立即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實施輔導,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要求、逼迫學生休、轉學,以落實輔導機制。
十、「春暉小組」成立期間,學校每週或連續假日後實施快速試劑篩檢,每週針對個案學生進行輔導(自本學期開始,輔導個案學生需增加愛滋防治宣教),每月由學校召開春暉小組會議乙次並彙整個案輔導紀錄,每1.5個月由學校承辦人攜帶輔導記錄至本會召開「春暉小組」研討會,針對個案輔導情形實施說明及經驗分享,協助個案建立正常(當)生活常規,以戒除不良習慣。
十一、陽性確認個案經「春暉小組」輔導3個月後,應採集個案尿液送檢驗機構實施複驗,經確認呈陰性後始可辦理結案。
十二、「春暉小組」輔導期間若因故(休、轉學、畢業等)中斷者,學校應將相關資料通報轉介至新學校及本會或地區毒品危害防治中心持續追蹤輔導。
拾、一般規定:
一、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工作,各校應訂定「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據以落實執行。
二、以「春暉專案」為主題,結合民間團體、社區資源辦理巡迴講座及宣導活動。
三、學校建構「春暉專案」網頁,並設置或連結「菸害防制教育」資源網站,並經常更新網頁內容以增進網站宣導功效。
四、學校成立學生「春暉社團」,運用學生同儕之力量,協助推動校園「藥物濫用防制」、「愛滋病防治」、「菸害防制」、反酗酒及反檳榔等宣導
五、寒、暑假前寄發學生家長聯繫函,內容應包含「春暉專案」各項宣導,並勤與家長聯繫,落實工作推行。
六、學校辦理「春暉專案」相關活動、清查工作應建立完整紀錄備查。
七、確依「菸害防治法」、「學校衛生法」推動無菸校園運動。
八、吸菸學生應建冊管制,並辦理戒菸輔導課程,協助學生培養良好生活習慣,以戒除菸癮,並獎勵戒菸成功之學生,另針對協助學生戒菸成功績效卓著之有功人員,依權責辦理議獎。
九、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拾壹、附件:
附件1: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暨輔導作業流程。
附件1之附錄1: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尿液篩檢標準作業流程表。
附件1之附錄2: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輔導作業流程圖。
附件2:
特定人員名冊。
附件3:
尿液篩檢監管紀錄表。
附件4:
尿液篩檢成果照格式。
附件5:
尿液篩檢名冊。
附件6:
學生駕駛名冊
附件7:
春暉小組輔導名冊。
附件8:
春暉小組個案輔導紀錄表
附件9:
春暉小組輔導紀錄表1。
附件10:
春暉小組個案輔導紀錄表2。
附件11:
春暉專案輔導小組會議記錄表。
附件12:
學生尿液篩檢「快速檢驗試劑」執行情形報告表
附件1
國立金門農工98學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96年11月15日台軍字第0960166691號函頒修正「春暉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輔導作業流程圖及其說明辦理。
貳、目的:
落實各級學校藥物濫用防制教育宣導、清查、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相關資
源及專業醫療、輔導機構,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達成「健康校園」之目
標。
參、實施策略與目標:
一、一級預防:
(一)策略:
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
(二)目標:
活得健康、適性發展、無藥物濫用。
二、二級預防:
(一)策略:
進行高危險群篩檢,並實施介入方案。
(二)目標:
早期發現,早期介入,預防藥物濫用、成癮或嚴重危害。
三、三級預防:
(一)策略:
結合醫療資源,協助戒治。
(二)目標:
降低危害、有效戒治、預防再用。
肆、作法:
一、一級預防:
(一)減少危險因子方面:
1.各級學校應經常辦理育樂活動,舒暢學生身心,並鼓勵學生多從事有益身心
健康之活動,以減少學生涉足藥物濫用高危險場所。
2.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結合校外聯巡及春風專案工作,加強查緝在外遊蕩
學生,並置重點於網咖、電動玩具店、PUB、BAR、MTV、KTV、卡拉OK、啤酒
屋、舞廳、搖頭俱樂部等場所,涉足學生列為藥物濫用高危險群對象。
3.各級學校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等應對藥物濫用可能性較高(危險因子)
之學生加強個別輔導、訪問,以降低學生藥物濫用:
(1)對藥物濫用正向預期(好處)高,負面預期(壞處)低、拒絕使用信心低
者(可透過課程互動、問卷調查等瞭解)。
(2)個性較衝動(不善規劃,不考慮後果)、逃避型因應者。
(3)學業成績低落者。
(4)情緒適應較差,如憂鬱程度高、心理壓力高、自殺意念與企圖高者。
(5)零用錢多者。
(6)在PUB、BAR、MTV、KTV、卡拉OK、啤酒屋、舞廳、電動玩具店等場所打
工者。
(7)生活作息較不正常者。
(8)有抽菸、喝酒、嚼食檳榔習慣者。
(9)自己或家人有藥物濫用情形者。
(10)賃居校外者。
(二)增加保護因子方面:
1.充實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知能:
縣政府教育處以教師為對象,定期舉辦藥物濫
用防制知能研習、訓練等活動,以增進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相關知能,提昇防
制成效。
2.加強「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教育:
(1)各校於每學期開學、學期結束2週內,利用週、朝、集會時間實施「藥物
濫用防制」宣導,建立正確認知。
(2)各校每學期至少辦理1次全校性「藥物濫用防制」宣教活動,教導學生認
識藥物濫用的危害及拒絕誘惑的知能與技巧,培養學生正確思考、自主性
拒絕毒品誘惑之能力(可結合教育部「反毒宣講團」、社區、民間團體辦
理)。
(3)各校每學年至少辦理1次以家長或社區為對象之「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活
動,以提醒家長、社區民眾「藥物濫用防制」之危害,共同協力防制。
(4)每年6月舉辦「藥物濫用防制」認知檢測,訂定獎勵辦法,提高正確認知
率達90﹪以上,對於答錯率較高之題目,應加強宣教導正。
3.加強學校「春暉社團」或其他相關社團之組訓,運用同儕力量發揮正面影響
力。
4.工讀生與校外賃居生輔導、訪視:
各校應於每學期開學2週內完成工讀學生
及校外賃居學生之調查,並於開學後1個月內分別召開座談會,藉以實施「藥
物濫用防制」宣導教育。
班級導師、學務人員、輔導老師應編組至學生工讀
場所、賃居處實施不定期訪視,了解學生所處環境,表達關懷並協助解決疑
難。
5.學業輔導:
各校對於學業成績低落學生,應擬定輔導作法,引導學生適性發
展,增強自我信心與能力,避免學生因成績低落,造成自暴自棄之情形而接觸藥物。
6.輔導室(心輔中心)應透過相關課程或綜合活動時間,辦理「壓力調適與情緒管理」、「衝動性與問題解決能力」、「拒絕誘惑的技巧」等訓練活動,以增強學生自我管理、保護能力。
二、二級預防:
(一)進行高危險群篩檢:
各校應針對前述危險因子篩檢高危險群,以早期發現,
方式如下:
1.觀察晤談:
導師、學務人員、輔導老師應經常關心學生上課、生活作息及交友狀況,並主動聯繫家長,發現學生精神、行為有偏差或異常情形,即應實施個別晤談,從晤談中發現學生有無藥物濫用情形。
2.運用「校園學生使用毒品篩檢量表」:
實施檢測。
3.「特定人員」尿液篩檢:
(1)建立「特定人員」名冊
依據行政院「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教育部業管之「特定人員」為:
A、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之學校學生(含自動請求治療者)。
B、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休學或中輟後復學之學生。
C、有事實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各級學校學生。
D、學校編制內校車駕駛人員。
E、每學期開學2週內完成清查並繕造「特定人員」名冊,以加強
輔導。
F、各校應針對前述危險因子篩檢高關懷群,進行高關懷群篩檢,以早期發
現,介入輔導,另基於保護學生權益原則下,得針對高關懷群實施隨機
檢驗,對於擬篩檢人員名冊,應經由學生事務相關會議審查通過,簽請
校長核定,列為特定人員尿液篩檢檢查對象後實行。
G、俟教育部「校園學生使用毒品篩檢量表」(高中職校版)頒佈後,請運用
本表篩檢高危險群學生,並依三級預防措施落實對復學生、非法出入娛
樂場所、高危險群及濫用藥物學生之通報及輔導作為,以有效防制學生
藥物濫用。
(2)尿液篩檢:
A.運用快速檢驗試劑:
校外會每年採購快速檢驗試劑,供各級學校運用(高
中職以下學校向學生校外會申請),各校對於前述「特定人員」可要求
採驗尿液,惟運用試劑篩檢學生尿液時應注意學生之自尊及隱私,並聯
繫家長知情。
B.若發生有學生及家長拒絕篩檢情事,則通知少年隊、校外會、家長及學校輔導人員協商協助,依兒童暨少年福利法(第3條、第4條、第26條及第28條)相關規定執行尿液篩檢。
C.配合教育部協助各級學校學生尿液篩檢,抽驗「特定人員」,以了解學
生藥物濫用情形,教育部學生尿液篩檢作業流程如附件1之附錄1。
D.尿液篩檢分為初篩(以快速檢驗試劑檢測)及複驗(送檢驗機構化驗)
2種,其中快速檢驗試劑,,若有試劑不足情形,向校外會提出申請。
E.初篩:
採尿後實施試劑初篩檢查,試劑初篩反應呈陰性者,採持續觀察方式辦理,若有再吸食毒品之虞,應列為「高關懷群學生」;若初篩結果為陽性者,應進一步將尿液送交檢驗機構再確認。
F.複驗:
由本會負責規劃,縣府教育處協助辦理,尿液檢體經檢驗機構再確認結果為陰性者,採持續觀察方式辦理,若有再吸食毒品之虞,應列為「高關懷群學生」;確認結果為陽性者,由學校召集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軍訓教官、家長等人員共同組成「春暉」小組,進行輔導,
G.藥物濫用學生,經輔導3個月後,應採集尿液送檢驗機構化驗,結果呈
陰性反應者,解除列管採持續觀察方式辦理,若有再吸食毒品之虞,應
列為「高關懷群學生」;若結果呈陽性反應,進入三級矯正戒治階段。
(二)輔導:
1.經觀察晤談、尿液篩檢或經檢警通知之藥物濫用學生,應循教育部「校
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通報校安中心,並即由導師、輔導老師、
學務人員、軍訓教官、家長等共同組成「春暉」小組進行輔導,期於3個
月內協助戒除。
2.學生藥物濫用之輔導除校內之輔導資源外,可運用本縣或社區輔導機構等
輔導資源進行個別輔導:
(1)縣輔導網路中心學校或輔導團(行政資源)。
(2)社區相關輔導機構(資源):
如行政院衛生署社區醫師「藥物濫用防制
諮詢站」(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網站查詢,網址:
www.nbcd.gov.tw)、社區醫療保健機構、社會教育機構、諮詢服務專
線等。
三、三級預防:
(一)經3個月追蹤輔導採集尿液複驗,仍為陽性反應者,應由學校結合家長,將個案轉介至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或行政院衛生署指定藥癮戒治機構、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構(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網站查詢,網址:
www.nbcd.gov.tw)賡續戒治,或視個案情況報請司法機關協助處理,以降低
危害,預防再用毒品。
(二)使用三、四級毒品濫用者,將尿液再次送檢驗機構確認,結果呈陰性反應者,解除列管,採持續觀察方式辦理,若有再吸食毒品之虞,應列為「高關懷群學生」;若仍呈現陽性反應者,應重複實施輔導作業,倘經第2次輔導仍為無效者,得以虞犯身份移交少年法院(庭)處理。
(三)使用一、二級毒品濫用者,移送警方(少年隊)處理,再由警方轉送地檢署或少年法院(庭)處理,渠等若經裁決強制勒戒或服刑出所後,將資料函送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實施社工追輔,對於有就學意願者,安排轉換學校就學,並重新列入該校特定人員,重複實施輔導。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尿液篩檢標準作業流程表
1、作業要項表
項目名稱
學生尿液篩檢作業流程
承辦人員
崔光宇email:
kevin@mail.moe.gov.tw聯絡電話:
02-33437855
相關單位
無
辦理時間
經常辦理(每年三至六月、九至十二月)
注意事項
(1)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受檢人學校、採尿單位、檢驗單位,於採驗前、中、後之作業,均應力求保密。
(2)中部辦公室、直轄市、縣(市)教育局、大專院校,應於每學期結束後,將本案執行成果報告報部憑辦。
(3)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自行編列預算,依權責執行本案工作。
有關法令
(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
(2)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3)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
辦理方式
一、高中職以下學校
(1)擬定實施計劃。
(2)編組工作人員。
(3)確定特定人員(各校繕造名冊一式三份)。
(4)決定受檢人(以各校特定人員為受檢人)。
(5)排定採尿日程(各縣市校外會與採尿單位協調後適時通知學校)。
(6)學校安排作業場所、動線及協助作業之訓輔人員。
(7)通知受檢人(當日適時通知)。
(8)採尿人員向受檢人說明有關規定。
(9)實施編碼作業。
(10)尿液檢體採集(加入盲績效監測檢體)。
(十一)統計受檢人數報部(二日內)。
(十二)檢驗機關實施尿液檢驗,並於二個工作天提出初步篩檢報告。
(十三)初步篩檢呈陽性反應之檢體,檢驗單位應逕行確認檢驗,並於十個工作天將檢體結果整理統計密送本部。
(十四)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接獲呈陽性反應者,應逐級將檢驗結果通知受檢人,學校立即成立春暉小組實施輔導戒治。
二、大專校院
(一)提出快速檢驗試劑申請。
(二)對精神或行為異常,有施用毒品傾向學生實施驗尿(檢驗試劑)
(三)試劑若呈陽性反應則將試劑片及尿液裝瓶,送交本部委託之檢驗機構實施確認檢驗。
(四)經確認檢驗為陽性反應學生,學校即成立春暉小組實施輔導戒治(檢驗公司同時密送本部)。
二、學生尿液篩檢作業流程圖
是
否
否
是
附件1之附錄2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輔導作業流程圖
附件2
(全銜)「特定人員」名冊
製表日期:
年月日
特定人員範圍
一、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之各級學校學生(含自動請求治療者)。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休學或中輟後復學之學生。
三、有事實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各級學校學生。
四、各級學校編制內校車駕駛人員。
編號
範圍
姓名
性別
科年班別
備考
附件3
教育部春暉專案
尿液篩檢檢體監管記錄表
採尿日期:
_年_月_日縣市代號:
_____□抽驗□自願/指定□特定
受檢單位代碼:
________□國小□國中□高中職□專科□大學
檢體編號
ˇ男
ˇ女
分析編號
使用藥物/檢體異常/備註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7
18
19
20
A.以上尿液檢體共_________件(每件2瓶)採尿人員:
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檢驗結果請寄台中縣校外會曲教官校方人員:
______________
B.檢體送達時間:
_年_月_日_時_分送達尿液檢驗體共____件(每件2瓶)
採尿單位:
瑞商遠東公證股份有限公司運送人員:
__________________
檢驗單位:
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件人員: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聯(白):
檢驗單位第二聯(綠):
採尿單位第三聯(藍):
受檢單位第四聯(黃):
縣(市)校外會
附件4
○○學校學年第學期尿篩成果照片
時間:
98年月日
人數:
人
地點:
說明:
說明:
附件5
金門縣縣國立○○高中「特定人員」尿液採驗名冊
造表日期:
98年月日
特定人員範圍
(1)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之各級學校學生(含自動請求治療者)。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休學或中輟後復學之學生。
(3)有事實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各級學校學生。
(4)各級學校編制內校車駕駛人員。
編號
範圍
姓名
性別
科年班別
備考
1
2
陳○○
男
餐一丙(日校)
復學生(陰性)
2
3
王○○
女
資一4(進修學校)
滯留網咖(進修部)
(陰性
範例
範例
範例
範例
範例
範例
附件6
(學校全銜)「春暉小組」輔導學生(駕駛)基本資料
建立資料時間:
年月日
學生概況
姓名
年級
年班
學號
貼相片處
科(組)別
科(組)
身分證號
生日
年月日
出生地
省(市)縣
手機
體重
血型
地址
電話
濫用藥物概況
區分
疑似吸食者
疑似吸食成癮者
持有或販售藥物者
備考(註明藥物名稱)
藥物來源
□不明□同學□親友
□其他
是否提供檢警處理
開始吸食時間
顯著
轉變
時間
戒除
成功
時間
轉介
輔導
時間
家庭概況
監
護
人
姓名
教育
程度
□碩士以上□大學□專科□高中職以下
工作
性質
□軍公教□自營商□私人企業□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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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国立 金门 农工 98 学年度 春晖 专案 作业 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