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运营监管经理工作指引试行04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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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运营监管经理工作指引试行0425
运营监管经理工作指引
运营管理部
二0一二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4
第一章运营监管体系4
第二章运营监管检查方式及方法7
第三章运营监管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流程9
第二部分运营监管检查重点、检查方法及检查依据12
第一章履职情况检查12
第一节运营管理部门履职情况检查12
第二节运营监管经理履职情况检查14
第三节运营主管履职情况检查15
第二章柜员管理情况检查17
第一节 柜员劳动组合情况检查17
第二节 柜员指纹认证管理检查19
第三节掩码设置检查20
第四节 柜员其他规范性管理检查22
第三章账户管理检查23
第一节账户开户检查23
第二节账户销户检查24
第三节账户变更检查26
第四节账户使用检查26
第五节账户印鉴检查28
第六节电子银行业务开户与注册检查29
第四章现金业务及表外业务的检查31
第一节柜员现金箱业务检查31
第二节 金库现金业务检查33
第三节自助设备钞箱检查36
第四节其他现金业务的检查38
第五节重要空白凭证检查39
第六节有价单证检查40
第七节 代保管抵(质)押物和有价值品检查41
第五章票据与支付结算业务检查41
第一节汇票、本票、支票检查41
第二节网内往来、漫游汇款、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检查42
第六章日常业务处理的检查43
第一节会计凭证检查43
第二节特殊业务检查47
第三节账务核对检查49
第四节临柜业务印章检查51
第五节临柜业务登记簿检查53
第六节其他日常业务检查53
第七章运营档案的检查55
第一节运营档案归档的检查55
第二节运营档案保管和移交的检查57
第三节运营档案调阅和销毁的检查60
第八章 集中对账检查63
第一节集中对账中心岗位设置检查63
第二节集中对账业务操作检查64
第三节集中对账档案检查65
第九章运营后台中心检查66
第一节运营监控中心检查66
第二节远程集中授权中心检查71
第三节集中作业中心监管操作72
第四节现金中心检查73
第五节清算中心检查73
第十章 DOMS系统运行检查74
第一节 DOMS数据清理74
第二节 DOMS数据核查75
第三部分 附录
附录1:
柜员签到状态标志
附录2:
ABIS货币代码一览表
附录3:
凭证种类代码一览表
附录4:
中国农业银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录5:
ABIS交易掩码与应用掩码设置说明表
附录6:
动态授权金额控制标准一览表
附录7:
会计科目一览表
附录8:
ABIS账户与账号规则
附录9:
ABIS错误码提示明细表
附录10:
客户身份认证识别与保存制度表
附录11:
临柜业务手工登记簿使用说明
附录12:
预警规则一览表(ARMS、OCR、DOMS)
附录13:
运营管理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关键风险点一览表
附录14:
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权限一览表
附录15:
各种业务系统缩写
附录16:
银行卡状态位解释
附录17:
中国农业银行运营监管检查记录
附录18:
中国农业银行运营监管工作底稿
附录19:
中国农业银行运营风险信息报告
附录20:
参考文献
第一部分总则
运营监管是指各级机构运营管理部门对下级运营管理部门相关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测、检查、督导和纠偏的管理行为。
运营监管工作的重点是营业机构临柜业务及运营后台操作中心的运行情况。
运营监管工作的目标是,督促农业银行各级对外营业机构及运营后台操作中心严格执行临柜业务各项规章制度,推动营业机构“三化三铁”(“三化”即“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三铁”即“铁账、铁款、铁规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运营操作风险,不断提升运营基础管理水平。
运营监管经理是指在各级分行运营监控中心、一级支行专职从事运营监管工作的人员。
包括运营监控中心负责人、各种角色的监督、监控人员等(不包括运营监控中心各种外包服务人员)。
为加强运营管理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运营风险,保证运营管理工作依法合规开展,进一步规范运营监管工作行为,明确运营监管工作内容,提高运营监管经理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运营管理体系建设纲要》、《中国农业银行运营后台中心组织机构设置指导意见》、《中国农业银行尽职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运营监管管理办法》及与运营监管工作内容相关的制度办法等制定,本指引供各级行运营监管人员履行运营监管职责时使用。
第一章运营监管体系
一、农业银行运营监管体系的架构及其工作职责
农业银行运营监管体系,从总体上讲,目前分为“三级四层”,即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设立运营监控中心,管理辖内各级行的运营监管工作;(建制)县所在地一级支行配备运营监管经理履行运营监管工作。
一级分行运营监控中心主要负责落实总行运营监管工作各项制度,组织辖内运营监管工作。
主要包括:
建立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运营监督检查机制,组织辖内运营监管与检查;研究、分析辖内运营操作风险管理状况,核实、处理有关风险事件;组织、推进营业机构“三化三铁”工作;正确应用、管理各种监督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功能的有效发挥;加强运营监管人员履职管理,组织开展运营辅导与培训;安排专项检查或综合检查。
同时,不断探索完善监管方式,及时向上级行提出改进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级分行运营监控中心主要负责各项运营监管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辖内运营监管工作。
主要包括:
综合运用各种监控手段,组织辖内非现场监管、对账工作的有效开展;组织现场监管检查、辅导;研究、分析辖内运营风险管理状况,核实、处理有关风险事件;组织实施营业机构“三化三铁”工作;加强运营监管队伍的培训、管理;督促、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的涉及运营管理的问题的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同时,完成上级行安排的其他有关监管工作,及时向上级行提出改进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级运营监控中心的人员配备
(一)总行运营监控中心根据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等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运营监管人员。
(二)一级分行运营监控中心应根据业务量大小,合理配置运营监管经理。
(三)二级分行(包括省分行营业部,下同)及以下单位。
1、二级分行运营监控中心按照辖属集中管理的营业机构每5—8个一名的标准,配备运营监管经理。
实施凭证事后监督集中的,应再按照每10,000—12,000笔凭证(包括主、附件)一名的标准增加配备一定数量的运营监管经理。
运营监管经理应同时履行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职责,二级分行辖内所有非现场监管工作,由二级分行运营监控中心统一组织。
2、二级分行所在城市运营监管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由二级分行直接承担城区内营业机构的运营监管职能,其城区内一级支行可不再配备运营监管经理,但应配备专职的运营管理人员,以便对营业机构进行日常业务辅导与管理。
3、(建制)县所在地一级支行,按照辖属每4-6个营业机构一名的标准,配备运营监管经理;辖属营业机构在4个以下的,也应配备一名专兼职运营监管经理。
三、运营监管经理任职条件及日常管理
(一)运营监管经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记录或处分。
2、从事银行财会或运营等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具有两年(含)以上从事综合柜员、运营主管,或ABIS各级别主管经历,熟悉柜面业务操作。
4、具有较强的检查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
(二)运营监管经理日常管理
1、分支行运营监管经理的岗位设置在专员和高级专员层级,按相关规定逐级考核晋升。
为便于加强对营业机构和运营主管的监督与管理,各级行应选择优秀的运营监管经理配备到高级专员岗位。
2、承担现场监管任务的运营监管经理,对同一营业机构监管满两年的,要进行机构轮换。
3、运营监管经理凭证件开展监管活动。
除查库、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外,运营监管经理凭“运营监管证”及本人身份证即可开展日常监管活动,包括对临柜业务的监管检查、柜员及主出纳现金箱的检查等。
“运营监管证”由各一级分行统一制作、颁发,并在一级分行全辖统一编号。
“运营监管证”应标明使用范围和工作权限。
运营监管经理离开运营监管岗位,证件收回。
4、各级行应建立运营监管经理培训制度。
根据业务或管理需要,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运营监管经理培训,培训内容可以是全面培训,也可是单项专业培训。
培训对象应包括全部运营监管经理。
5、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应建立运营监管档案。
运营监管档案包括运营监管工作档案、运营监管经理履职档案。
运营监管工作档案内容包括:
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或意见、要点)、年度监管工作总结、监管检查方案、监管检查记录及工作底稿、监管报告、主要问题、整改通知书、被查单位整改报告,以及相关监控系统的运行档案资料等。
运营监管工作档案按年度整理、保管,保管期限5年。
运营监管经理履职档案的内容,应包括运营监管经理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包片及轮岗情况、接受培训情况、表彰或处分情况等。
运营监管经理履职档案要根据其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更新。
运营监管经理履职档案的范围,应包含全部专职运营监管经理。
四、运营监管经理工作职责及工作权限
(一)运营监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行各项运营规章制度。
2、开展运营主管、柜员、运营后台中心人员培训、辅导工作,定期了解业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指导相关人员提高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风险防控能力。
3、利用各类监督监控系统,对临柜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监控;对系统产生的各类预警信息或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差错及时处理、纠偏。
4、制定现场监管实施方案,对辖内营业机构、金库及运营后台中心作业环节风险、可疑预警信息和案件进行风险排查及现场核查,并做好问题梳理、登记、分析,以及风险评估与管理等工作。
5、客观、真实、完整反映运营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向有权处罚部门移交。
6、督导并参与被监管机构经验总结及工作交流,反映监管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操作风险隐患,定期形成运营监管工作报告。
7、协助营业机构开展“三化三铁”工作,并对开展情况进行督促、辅导。
8、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制度、系统、产品等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并将有关处理情况向基层反馈。
9、加强学习,及时掌握运营监管内容及要求,掌握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运营监管及业务辅导水平。
(二)运营监管经理主要工作权限
运营监管经理开展运营监管工作时,享有知情权、监管权、考核权、反映权。
1、知情权。
运营监管经理有权查阅被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资料、视频监控、凭证影像、实物及电子会计档案,有权检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等实物,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暂时封存相关档案资料;有权列席与运营管理相关的会议;有权向被监管机构和相关人员询问和调查运营风险管理情况;各级行、各部门印(转)发需营业机构、金库及运营后台中心执行的有关业务操作的文件、邮件,运营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运营监管经理学习。
2、监管权。
运营监管经理有权对被监管机构运营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管;有权对运营主管、柜员、金库业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被监管机构出现的风险管理问题,有权督促被监管机构查清责任。
3、考核权。
运营监管经理有权参与营业机构、金库及运营后台中心运营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有权参与运营主管、柜员、运营后台中心人员及金库业务人员的考核评价,并应占有一定比例的考评权重。
4、反映权。
运营监管经理有权反映或越级反映运营制度执行情况,有权提出运营制度修订意见;有权反映或越权反映运营风险管理情况及存在隐患;有权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运营人员提出调整建议;有权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并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因坚持原则受到不公正待遇,有权向本级行领导及上级行有关部门反映。
五、运营监管工作要求
(一)对省分行运营监控中心的运营监管工作要求:
1、每半年对辖内二级分行(含直属机构,以下同)的运营监管履行情况结合“三化三铁”工作的开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管检查;。
2、对省分行本部ABIS内设机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管检查。
3、按季召开运营操作风险分析例会,并向总行报告相关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运营监管经理培训。
4、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或配合省分行内控合规部等部门开展金库业务突击检查等专项内容现场监管检查。
5、对辖内的重要可疑风险信息或风险事件进行核查,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6、及时向总行报送运营风险信息报告,按季向本级风险管理部报送运营管理条线操作风险分析报告,每半年向总行上报运营监控中心情况报告。
(二)对二级分行运营监控中心的运营监管工作要求:
1、每季度结合“三化三铁”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辖内营业机构(含运营后台中心、ABIS内设机构及支行运营管理部门,下同)至少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全年必须检查完所有营业机构;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非现场监管检查。
2、按季召开运营操作风险分析例会,并向省分行报告相关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运营监管经理培训。
3、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或配合二级分行内控合规部等部门开展金库业务突击检查等专项监管检查。
4、对辖内的重要可疑风险信息或风险事件进行核查,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5、及时向省分行上报运营风险信息报告,按季向省分行报送运营管理条线操作风险分析报告和运营监控中心工作情况报告,每半年向省分行上报单位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报告。
(三)对一级支行运营监管工作要求:
1、每季度结合“三化三铁”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辖内营业机构(含ABIS内设机构,下同)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必须覆盖所有营业机构。
2、委派行按月组织召开运营主管工作例会,对运营主管的工作情况至少按月通报、按季考核,不定期组织运营主管进行学习、培训。
3、对辖内的重要可疑风险信息或风险事件进行核查,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及时上报运营风险信息报告。
第二章运营监管检查方式及方法
一、运营监管检查方式
按照实施监管的地点分类,运营监管活动可以分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两种方式。
现场监管是指各级运营监控中心利用非现场监管收集到的信息,根据年度现场监管的计划和重点,组织监管人员到相关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
非现场监管是指各级运营监控中心通过各种监控手段的综合运用,并根据内外部监管部门、运营业务管理部门及后台中心的反馈结果,对临柜及运营后台操作中心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分析运营操作风险管理情况,为现场监管提供线索和依据。
二、运营监管检查方法
运营监管检查方法是对运营业务实施监管检查的措施和手段。
运用好运营监管检查方法,有利于提高运营监管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可以抓住问题的实质更好地完成监管检查任务。
针对不同的运营业务采取不同的监管检查方法,是监管检查成功与否的关键。
(一)运营监管检查一般采取“听、看、查、问、核、纠、续”的工作方法。
听,即在进驻被监管单位时,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以了解被监管单位运营工作的基本情况。
看,即在实施检查过程中,通过现场观察、调阅监控录像及相关资料等,查看临柜业务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操作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查,即充分利用业务系统、对账管理系统、DOMS系统、运营监管平台系统等提供的各类信息、文字资料、档案资料、影像资料线索,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开展科学、有效的对照检查。
问,即针对监管中涉及的重要业务事项向有关人员询问,了解业务处理过程及管理过程。
核,即主要对会计报表的衔接、有勾稽关系的会计科目之间的数据、内、外部的往来账项、现金、有价单证(包括已兑讫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手工保管的卡片的账实情况进行核对。
纠,即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管底稿及报告中记载,出具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续,即针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实施后续检查时,首先查看其是否整改,然后再进行后续追踪复查。
(二)具体监管检查方法及适用范围
1、顺查法
简单易行,检查结果比较准确,容易发现存在的问题,适用于工作量大的被监管机构或业务量不多的专项检查。
2、逆查法
工作量较小,目的明确,通常是根据发现的疑点和疑问,或针对某些线索、某方面的问题而进行的检查,这种检查方法适用于检查业务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差错、事故等。
3、详查法
花费时间较长,检查量大,但是能对被监管机构所有的运营业务作出正确、真实、完整的定论,能全面发现核算环节存在的问题。
4、抽查法
通常是根据检查工作的特殊需要采取的检查方法。
重点突出,省时省力。
但是由于受检查时间和检查范围的限制,不能对运营所有业务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难免会带有一定的假定性和片面性,所以被抽查的运营业务或凭证、账簿、报表等的选择,一定要具有代表性。
5、核对法
适用于运营检查中的各项业务,是检查中必不可少的方法,无论采取哪种具体检查方式都离不开核对这种检查方法。
6、分析判断法
是对发生的错账或者在对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审查时,对其中的违反制度或反常规账务处理等异常情况,经初步分析判断错账可能出现在哪个环节以便及时查找,纠正错误;分析其错误或反常的实质,判断是一般的错误还是隐藏案件,并进行处理的一种方法。
7、查库盘存法
其对象及内容比较明确,是根据会计核算资料,对保管的现金、有价单证、空白重要凭证、贵金属、外币等实物进行核实,并在现场进行清点,核查实物与其各自的账、簿、表是否相符,能迅速发现存在的问题,达到检查账实是否相符的目的。
8、录像回放法
是使用高科技手段,充分发挥先进的电脑监控设备的录像功能而采用的一种检查方法。
它是通过调阅被监管机构的录像,将监控录像中某一时间段记载的历史记录画面调出进行观看、分析,从中发现违规现象,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的目的。
第三章运营监管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流程
一、运营监管的主要内容
根据监管方式的不同,在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时,各自内容有所侧重。
(一)非现场监管的主要内容
1、运营监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2、运营监管经理日常履职及对营业机构督导整改情况。
3、运营监管平台及相关运营业务系统的应用管理情况。
4、临柜及后台中心操作人员的视频监控。
5、临柜业务凭证的完整性、合规性。
6、对账管理情况。
7、柜面重要业务的操作情况,主要包括开、销户处理、电子银行业务的开户与注册、印鉴使用与管理、授权、交接、冲、抹、挂账、挂失与解挂、联行、票据、承兑等。
8、营业机构临柜业务日常合规操作及运营操作风险管理情况。
9、作业中心、授权中心等运营后台中心在日常作业过程中发现的营业机构的违规事项的记录、落实、整改情况。
10、运营风险报告情况。
11、其他需要非现场监管检查的事项。
(二)现场监管的主要内容
1、临柜、运营后台中心人员管理及劳动组合情况,重点检查岗位设置、柜员管理、操作权限管理、指纹管理等。
2、库房及现金业务处理情况(含查库、箱)。
3、临柜业务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代保管抵(质)押物、代保管有价值品等实物及会计档案管理情况。
4、开、销户,电子银行业务的开户与注册,印鉴管理,业务授权,以及挂失、止付、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等重要业务处理情况。
5、银行内部员工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情况。
6、临柜业务登记簿管理、使用情况。
7、外包业务的合规操作情况。
8、其他需要现场监管检查(或落实)的事项。
二、运营监管的基本流程
运营监管的基本流程是指在运营监管时自始至终地对全部运营管理过程做出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安排,以明确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做好运营监管各阶段的衔接,确保运营监管检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
(1)非现场监管基本流程
1、前期准备。
(1)通过各种监控系统、现场检查、日常业务管理、各类风险信息的通报等渠道,收集、汇总各类运营操作风险信息。
(2)按照风险程度整理、分析风险信息,确定监管工作重点。
(3)针对辖内运营操作风险特点和薄弱环节,制订监管工作计划。
2、监管实施。
按规定登录运营监管平台后:
(1)实时监控预警信息。
(2)通过视频监控、凭证影像、督办等方式,按规定核实、处理预警信息。
(3)利用事后监督系统对业务凭证进行流水勾对,检查凭证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4)对预警信息外的重要风险环节进行重点监督。
(5)发出督办信息并跟踪落实情况,按时回复上级行。
(6)调阅视频监控录像,检查运营管理人员履职,以及临柜及运营后台中心人员业务操作过程。
(7)在预警信息核销、视频监控录像调阅等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问题的,组织现场核实。
3、总结分析。
(1)根据监管结果和预警信息分布情况,关注营业机构及重要风险环节、重要业务及有关报表进行后续跟踪监管。
(2)对事中审核、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进行整理、分析,及时对全行进行风险提示,动态调整监管工作重点。
(3)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交流、反馈存在的问题、风险点及其他风险信息。
(4)跟踪问题纠改、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二)现场监管检查基本流程
1、运营监管经理日常监管。
运营监管经理对所负责营业机构开展的日常监管活动,根据需要凭“运营监管证”随时进行。
发现重大违规问题或风险事件的,要随时报告。
2、各级行纳入年度现场检查计划的现场检查。
(1)根据监管工作计划及检查重点内容制定监管检查方案。
监管检查方案主要包括:
检查目的、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及分组、检查机构、检查内容和时间范围等。
(2)以运营监管经理为单位填写“运营监管检查记录”,将查阅的档案资料、询问事项、发现的问题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3)以被监管机构为单位制作“运营监管工作底稿”,并附监管检查记录,对重大问题还应附相关证据。
(4)与被监管机构交换检查意见,被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在监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
(5)汇总运营监管工作底稿并撰写运营监管检查报告,向本行领导和上级运营监管部门报送。
监管检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监管实施情况、检查业务范围、被查机构的总体评价、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意见或建议等。
(6)向被监管检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检查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规定。
跟踪、督促被检查机构的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完毕。
检查报告、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抄送同级内控合规部门。
(7)对相关违规违纪责任人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未纳入年度现场检查计划的监管检查、核查等的流程,可参照本条第2项执行。
第二部分运营监管检查重点、检查方法及检查依据
第一章履职情况检查
第一节运营管理部门履职情况检查
一、运营管理部门人员配备情况检查
(一)检查重点及方法
调阅相关文件,检查运营管理部门是否按岗位职责分工配备相关人员,是否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运营监管经理在生产系统是否有用户或操作代码。
(二)检查依据
1、《中国农业银行运营监管管理办法》(农银规章[2012]22号)
第十四条 各级运营监控中心人员配置标准:
(二)一级分行运营监控中心应根据业务量大小,合理配置运营监管经理。
其中,未设二级分行的,应在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二级分行运营监控中心的标准配备运营监管经理。
(三)二级分行(包括省会城市行,下同)及以下单位。
(1)二级分行运营监控中心按照辖属集中管理的营业机构每5—8个一名的标准,配备运营监管经理。
实施凭证事后监督集中的,应再按照每10,000—12,000笔凭证(包括主、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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