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DOC.docx
- 文档编号:4922729
- 上传时间:2022-12-11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28.70KB
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DOC.docx
《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DOC.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DOC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 人:
(盖单位公章)
比选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
资格(章)
审核人:
资格(章)
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2
第二章评选办法(综合评估法或合理的最低价法)7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9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19
第五章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1
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22
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比选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2
比选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如没有比选代理机构,则所有相关内容不填】
1.3
项目名称
1.4
建设地点
1.5
资金情况
本招标项目经 批准立项。
资金来源为:
投资或筹集(或由 贷款)。
资金性质为:
。
出资比例为:
。
资金落实情况:
。
1.6
比选范围
[提示:
比选范围应准确明了,采用工程专业术语填写。
]
1.6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8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施工比选,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未经比选人同意定选后不允许更换。
6.其他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及以上职称;未经比选人同意定选后不允许更换。
2.1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
比选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1
比选有效期
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2
比选保证金
金额:
递交方式:
(现金密封)
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比选申请人未按时提交比选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比选。
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现场退还;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3
比选报价
[如采用比选总报价包干形式]
比选报价原则按重庆市现行预算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材料及人工价格参照近期造价信息,由比选申请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工程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中选后不允许调整。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
1.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和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
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应是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比选报价,并以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
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
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3.在合同实施期间,比选申请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
如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可调整,则比选申请人应填写比选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系数或确认基准日期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
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五日内书面通知比选人核查,除非比选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5.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
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最高限价,为。
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子项)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1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5和4.4款相关执行。
4.2
比选申请文
件的副本数
比选申请文件分比选项申请人承诺函和商务部份,副本 份。
4.3
装订要求
(1)比选项申请人承诺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4.4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1.比选择申请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制、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文件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6.“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格审查资料袋不需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单独与投标文件大袋一起提交。
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5
封套上写明
比选人的地址:
比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比选申请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6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口否
口是
4.7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5.1
比选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同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评选程序
1.核验参加评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比选保证金递交情况,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2.密封情况检查:
比选申请人检查自己比选申请文件袋是否与递交时一致;比选人检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未按前述规定密封的,当众原封退还。
3.开标顺序:
随机开启;
4.进行比选。
6.1
评选小组组建
1.比选小组构成:
3--5 人。
2.比选小组确定方式:
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或由比选人自行组成。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1
是否授权评选小组确定中选人
口是
口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7.2
中选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
7.3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
人民币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
2.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
3.递交时间:
合同签订前五日内交至比选人指定帐户
8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的,比选小组可否决全部比选申请,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1、经比选小组认定,否决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的;
2、经比选,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少于三个,且经比选小组认为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9
合同授予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0
纪律监督
按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总则
1.11费用承担:
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3语言文字:
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14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5不组织踏勘现场
2.比选文件的组成
(1)比选申请人须知;
(3)比选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最高限价(如采用清单报价包含工程量清单);
(6)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7)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8)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比选截止时间前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3.4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比选申请承诺函及承诺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比选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
(5)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5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3.5.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比选申请承诺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
3.5.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5.3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5.4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第二章评选办法
(综合评估法或合理的最低价法)
1、评选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分值构成
比选总报价 100 分
1.2
评选基准价计算方法
比选总报价的评选基准价:
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比选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比选总报价的评选基准价。
1.3
比选总报价的
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OO%×(比选申请人报价一评选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允许偏差范围
比选总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内为有效比选总报价:
【房屋建筑工程:
-10%~-5%至+3%;
1.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5%~-10%至+3%;
2.设备安装工程:
-15%~-7%至+3%;
3.其它工程:
】
1.4
投标总报价得分
【综合评估法】
比选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得本附表1.1规定分值的满分100分。
在此基础上,比选总报价与评选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 2 分,每减少1%扣 1 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选基准价计算的比选总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合理的最低价法】
比选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比选报价最低的得本附表1.1规定分值的满分100分。
在此基础上,比选总报价与评选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 2 分,扣完为止。
不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报价为0分。
2.比选程序
2.1初审
3.1.1比选小组可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比选小组依据本比选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3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比选小组按本章第1条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
3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1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比选小组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3比评选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比选小组的要求。
4比选结果
4.1除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比选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选候选人。
4.2比选小组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选报告。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第四章第一节的《通用合同条款》及《专用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比选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的计量规则编制。
规范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比选文件中的比选申请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比选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按本章1.1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的单价和总价计算支付额。
2.比选报价说明
2.1不管工程量是否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或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按基准日期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比选总报价中。
2.4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20.1款和第20.4款规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并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除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有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2.5单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
2.6对工程施工和材料等的一般要求和说明,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完整重述或摘录,在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个子目前应参见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的相关内容。
2.7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应降低和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2.8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是专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执行,并作为暂估价由发包人专项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仅作为比选报价的共同基础。
实际结算金额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计算方式确定,并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2.9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
当各部分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10授予合同前发现的算术错误将由发包人按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予以更正。
2.11暂列金额
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暂列金额子目,除计日工外,比选申请人只需要直接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纳入比选报价总价,不需要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以外再考虑任何其它费用。
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并指明为“暂列金额”的子目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指示和决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
2.12计日工
计日工属暂列金额,由监理人确定用于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的计价。
计日工的估算数量已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表”,承包人在报价时只需按下列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计日工数量不得更改。
(1)人工费:
用于计日工的人工工时计算,应从工人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到离开现场为止,但应扣除用餐和休息时间。
与工班一起工作的领班也应计入,但不得计入管理人员的工时消耗。
承包人从事零星工作的人工费用应按计日工计价表中适用的人工单价乘以实际工时计算。
此单价将被认为包括承包人开支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此)支付工人的工资、交通费用、超时工资、辅助工资和附加工资,以及任何其它费用或按法律规定以其名义支付的费用;还应包括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费用、监督费用、财务和保险费用;工时记录、行政和办公费用;消费品、水、照明和电力使用费;小型运输工具、脚手架、车间、储藏间、轻便电动工具、手工设备和工具等的使用和维修费用;承包人职员、施工员和其它监督人员的监督费用;以及与上述有关的所有其它费用。
(2)材料费:
用于计日工的材料消耗量应按实计量。
材料费用将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单价支付,此单价已包括承包人的管理费用、利润以及材料原价加上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和保险费等,并应提供到现场仓库。
材料由仓库和堆放地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将按照计日工计价表中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支付。
(3)机械费:
已进场并用于计日工的机械设备应按实际台班消耗量计量,设备从停放地至工作地点间的往返路程所花时间也应计算在内。
设备费用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相应机械单价支付。
此单价将认为已包括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机上人工费和其它费用,以及所有管理费、利润、以及与所使用设备有关的协调费用。
2.13暂估价
(1)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
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仅指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指定地点的价格,不包括这些材料、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必须的辅助材料、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搬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包括在各相应子目的比选报价中。
(2)专业工程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分包人实施专业分包工程所有供应、安装、完工、调试、修复缺陷等全部工作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利润,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3.其他说明
4.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格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09]号)表1至表12格式,比选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
第五章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目录
一、比选申请人承诺函部分
(一)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二)比选申请人承诺函附录及附件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比选保证金
二、商务部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竞争性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部分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二)比选申请人承诺函附录及附件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比选保证金
(一)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比选总报价为工程包干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3.随同本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提交比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比选申请人承诺函递交的比选申请人承诺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比选申请人承诺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1.1.2.4
姓名:
2
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1.1.4.5
4
分包
4.3.4
5
…
……
……
……
…
……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本附件材料为: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原件备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竞争性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商务部分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建设项目 竞争性 选文 范本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