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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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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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区委宣传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1.理论学习制度...................................2
2.工作考勤制度...................................3
3.服务承诺制度...................................5
4.首问负责制度...................................6
5.一次性告知制度.................................7
6.干部职位交流轮岗制度...........................8
7.保密制度.......................................10
8.公文处理制度...................................11
9.印鉴管理制度...................................13
10.文字材料印刷管理制度..........................13
11.重要文件督办制度..............................14
12.办文办事限时制度..............................16
13.财务管理制度..................................17
14.公务接待工作制度..............................19
15.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22
16.车辆管理制度..................................23
17.立卷归档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26
18.会议室管理制度................................27
19.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28
20.办公室环境美化制度............................28
21.值班制度......................................29
1.理论学习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优秀的党的思想理论宣传工作者。
二、理论学习由部机关党总支负责。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布置的学习内容及本部实际情况,年初制定好全年学习计划。
每次学习由机关党总支书记召集,办公室协助。
三、部机关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学习1-2次,一般安排在月中或月底星期五下午,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学习可采取听讲座、专题学习、分组研讨、行动学习等方式。
集中学习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机关总支书记请假,并要自觉抽时间补课。
四、每位同志都要备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按要求记笔记、写心得。
部机关总支要定期组织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五、每次集体学习要做好考勤登记工作,年终公布,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对优秀文章、理论学习体会、研讨发言进行定期展览。
2.工作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我市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
二、机关总支、办公室、干部科组织不定期抽查作息时间执行情况定期通报。
三、实行外出报告制度:
机关干部外出开会、办事必须事先进行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告知办公室。
如发现有未报告外出的现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按照旷工对待。
(一)临时外出报告。
每名干部工作期间,离开办公室外出工作和办事,应向主管领导报告去向、事由和时间,并告知办公室。
(二)因公出差报告。
因公出差出市区的,凭会议文件、通知填写《因公出差审批单》,经分管部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报送主管副部长审批,办公室留存备案。
四、实行请休假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或休年假应执行请休假制度。
(一)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请假两天以内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由主管领导和常务领导批准。
(二)处级领导干部请病事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三)因病请假期限原则上连续请假不能超过十五天,全年累计不能超过六十天;因私请事假期限连续请假不能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能超过三十天。
(四)婚假、产假、探亲假和公务员年休假时间按上级规定执行,经领导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
(五)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包括婚假、产假、探亲假和年休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批准后将请假条(住院需提供住院单)交办公室留存。
(六)如遇特殊情况,需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人员,必须在上班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逐级审批。
(七)请假人员回单位上班,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办公室销假。
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旷工处理:
1、未履行请假手续的;
2、请假期满既不履行续假手续,又不上班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电话请假或捎话,没有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
5、请假天数超过规定期限的。
五、建立考勤管理检查制度。
由总支、办公室、干部科组成检查组,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每季通报一次检查情况。
六、建立考勤管理奖惩制度。
将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登记,与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相结合。
对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脱岗超过十二次、旷工三天以上的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累计无故迟到、早退、脱岗超过二十次、旷工五天的,请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的,请病假累计超过六十天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
3.服务承诺制度
一、认真学习掌握宣传思想工作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做好本职工作。
二、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用语规范,文明礼貌,方便快捷,服务周到。
保证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四、履行岗位职责,廉洁奉公,正派无私,着装整齐,行为规范,办事公道。
不拖延,不推诿,不缺位,不以权谋私,不敷衍塞责,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接受有价证券、礼品、吃请和高消费娱乐。
五、对新闻工作者职称评审、政工师职称评审、人事干部的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
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六、凡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办理,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
七、部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4.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外来人员到我部办事或电话咨询相关事宜,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人)办理的制度,接受询问(或接听来电反映情况)的第一位部机关工作人员即是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为办事人着想,做到热情回答询问,用语文明,礼貌待人,不得推诿扯皮,充分展示机关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办理的有关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我部工作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事关部内全局事宜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领导报告,重大事项需要向主要领导报告。
五、不属于我部工作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六、对首问责任人未能切实履行好首问责任,或态度冷淡,无故回避的,给予批评教育;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
5.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是指外来人员到我部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以下简称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二、对来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员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三、对来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不能一推了之。
四、对未做到一次性告知而受到来访人员投诉或造成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6.干部职位交流轮岗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宣传干部自身建设,提高干部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了解和掌握,对宣传干部进行全面的培养和锻炼,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位轮岗的原则
(一)职位轮岗,指对在同一职位上工作的干部,进行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任职。
(二)干部职位轮岗工作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坚持干部的合理流动,又要注意相对稳定,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三)干部职位轮岗既要与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又要着眼于干部的全面培养,注意发挥每个干部的特长,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干部职位轮岗既要坚持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又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二、职位轮岗的对象
干部职位轮岗的对象,为宣传部及文明办机关各科室的科级干部,重点是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
三、职位轮岗的范围
(一)拟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没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岗位任职经历的。
(二)对有发展潜力,需要多岗位锻炼和熟悉全面工作的。
(三)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的。
(四)因工作需要,有利于发挥干部专长。
(五)不适合现职岗位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干部不进行职位轮岗:
1.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2.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原因不适合职位轮岗的。
四、职位轮换的形式
采取内部岗位轮换的形式,指干部职位在宣传部、文明办各科室之间进行轮换。
五、职位轮岗的组织实施
(一)进行职位轮岗前,要拟定干部职位轮岗方案。
(二)通过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组织。
(三)在干部职位轮岗离职前,由有关领导与轮岗干部进行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四)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任用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7.保密制度
一、部机关全体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在日常工作中,要模范执行保密纪律,自觉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对涉密的文件、材料等,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允许摘抄的不摘抄。
二、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扎实做好保密工作。
负责保管机要文、电的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机要文、电的签收、登记、传递、保管、使用和清退、销毁工作,并认真做好科室形成的文件的年终立卷归档工作。
三、凡涉密的各类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凡年终清退的机要文件、电报等,必须按时向机要室逐份清退,需要继续留用的要办理登记手续;严格履行复印机要文件的审批手续。
四、省、市委宣传部的机要文件不得复印。
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的,应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复印,复印件的保管、清退与原件相同。
五、对于办公室统一保管的文件,应在办公室阅读,科室因工作需要,向办公室借阅机要文件、电报的,必须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返还。
六、凡以部名义形成的涉密文件、材料,在起草、印制、发放和传递手续等各个环节,都要按保密规定办理。
七、对会议印发或会议期间形成的文件、材料等,都要妥善保管,会后认真清理,该存档的存档,该销毁的销毁。
属内部掌握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散播。
八、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离开机关。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有关文件外出者,必须经领导批准。
九、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涉密人员不得在有线电话和手机中谈论国家秘密。
十、为保证办公室的安全,工作人员外出及下班时,要收好文件、材料,关好窗户,门和抽屉都要落锁。
十一、工作调动时,应将个人存放的秘密文件,材料、资料及涉密的笔记本等,认真清理、返还,不得擅自带走。
十二、如发现秘密文件、材料丢失或被窃,应立即向部领导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影响。
8.公文处理制度
一、凡以宣传部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资料,根据业务性质由科室拟稿附发文单,经分管领导初审核定份数后交办公室,由主管副部长签发,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公文或制度规定由部长签发或部长委托的副部长签发。
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
二、凡以宣传部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由业务科室负责文件的打印、校对,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同时将和公文一式叁份连同签字后的底稿交办公室存档。
三、凡以宣传部名义向上、向下拍发的传真电报,由业务科室拟稿,经分管领导初审后交办公室审核,主管副部长签发。
四、凡以宣传部名义向省委宣传部、市委呈报的各类公文、资料,以及代市委起草的各类公文、资料,经分管领导初审后交办公室,由部长签署意见后,方可上报。
五、对收到的文件、信息、简报、明传电报及其它重要文件,一律由办公室负责文秘的副主任收拆登记,并及时加设“收文处理单”,呈领导阅示。
六、对重要的收文,办公室应提醒领导及时签发。
七、领导阅示后的公文,由办公室按照批示内容及时传阅,归口办理,及时存档。
科室可留复印件,原件必须由办公室存档。
八、公文运转要尽量缩短周期,对传阅的文件,各科室不得超过一天,领导不得超过二天,办公室负责督促办理。
送阅文件和清退文件都要进行登记、清点,防止丢失。
九、所有发文和重要收文,办公室要认真登记、归档。
十、联合文、外单位需上报的材料由主办单位或个人打印,宣传部只负责材料的审核,不负责文印。
十一、文件传阅或办理完毕,及时按照当年拟订的文书立卷类目收存,以便年终归档。
9.印鉴管理制度
一、宣传部印鉴(包括宣传部公章、财务章、办公室章)的使用、保管要采用专人、专柜管理。
二、使用宣传部公章,应填写用印审批单,报主管副部长批准,加盖部办公室公章,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印鉴管理人员留存签字凭据,并详细登记用章时间、批准人、办理人和用章原因。
各业务科室公章只供内部使用,一般不得对外。
三、印鉴严禁私自带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报主管副部长批准并由印鉴管理人一同前往。
四、严禁用公章加盖空白稿纸或介绍信。
五、印鉴管理人对印鉴的使用负全部责任,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有权不予盖章;对私自用印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相关法律、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0.文字材料印刷管理制度
一、公文、资料印刷工作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进行。
二、所有公文、资料印刷工作由部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统一结算。
三、凡以宣传部名义印发的各类公件、资料,填发承印通知单,印刷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不按规定自行印刷、复印资料和无印刷通知单的印刷费用将不予核销。
四、严格控制到部机关外打印、复印。
部分印数较少的公文、材料,提倡由各科室自行录入、印制。
倡导各科室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不涉及保密等级且印数较少的便函通知,可以以电子公文方式传输下发。
五、一次印刷费用单项在500元以上或多项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应先由部办公室与市委铅印室商定价格、核定费用后,经主管副部长批准,方可由办公室安排印制。
六、所有印刷品均应优先考虑安排在市委铅印室印刷,相关科室负责组织验收无误后,由科室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
11.重要文件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能,本着重要工作(文件)不超时、不误事,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答复的原则,使领导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程,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重要工作。
经请示部领导同意,建立文件督办制度。
一、督办对象
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我部办理的重大工作事项;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工作;部领导和部长办公会议决定要求办理落实的重点事项;部领导在各类文件中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等。
二、督办方法
(一)督办文件确定。
办公室根据部领导批示以及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时限确定督办文件,根据工作内容确定承办科室。
(二)督办文件登记。
办公室建立《督办文件登记本》,将督办的文件及时进行登记。
(三)填写督办通知。
办公室根据领导的批示和有关要求填写《重要文件督办通知》,注明文件名称、领导批示意见、承办科室、承办时限、办理情况等内容。
(四)督办受理。
办公室根据督办内容,及时将《重要文件督办通知》送达承办科室,由承办科室负责签收,并督促办理。
(五)承办科室接收督办通知后在《督办文件登记本》上签字(不能及时签字的应做好记录)。
(六)材料报送。
承办科室完成任务后报办公室,办公室把办理结果及时呈报部领导。
(七)反馈信息。
在确认不属本科室承办的事项,在接到督查通知后及时向办公室反馈情况,办公室视情况重新安排。
三、督办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行督办制度的重要性,确保督办制度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办责任制。
督办事项确定后,办公室承担督办责任;办公室将工作事项送达到承办科室后,承办科室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要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及时完成督办任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
对督办事项落实不力,谁误事,谁承担有关责任。
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通报批评。
12.办文办事限时制度
一、办文限时
1、有明确办结时限的,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紧急公文随到随办。
2、没有注明时限的,属一般性转发、转报的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他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下级机关报送的请示件,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
3、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将办理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原因及继续办理的安排等,提前告知交办单位。
二、办事限时
1、凡有时限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属规范性、常规性事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办理,按时办结。
2、无明确时限要求的事项,要根据其性质、特点、轻重缓急及上级的要求,确定办结时限,在时限内完成。
3、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办结的事项,要提前向交办单位说明原因,并提出进一步办理的意见。
对于违背政策或条件所限不能办理的事项,应向有关方面做好解释工作。
4、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紧急事项立即办理,及时办结。
13.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坚持财务统一管理的原则。
经部务会研究决定,财务管理按照统分结合的运行模式,实行一支笔、一本帐,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监督,实行民主理财。
二、收入范围
1、财政年初预算拨款。
2、部集体向上级、市财政争取的资金。
3、通过其它各种渠道争取的资金。
4、部统一举办的各种活动经费(包括报刊、资料发行)。
三、支出范围及标准
(一)部财务支出范围
1、部所有干部职工的政策性补助、福利。
2、机关各种公务性招待费。
3、上级主管部门、市直各职能部门的收费、公用办公用品费、专项经费的刚性支出。
4、特殊性开支由部长或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支出的标准
1、招待费标准。
上级领导每人每餐20—80元的标准;本市客人每人每餐10—50元的标准。
特殊情况要增加的由部长决定。
2、干部职工的补助福利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和调整的,由部长办公会议确定标准发放。
四、管理办法
1、部财务和各科室的所有收入严格实行财务统一的收据收款,统一交部财务管理,实行报帐制,一支笔审批,一个口子支出。
严禁科室、个人私设“小金库”,否则作违纪违规处理。
2、部里统发的政策性补助和福利由财务造册,办公室审核交主管副部长审批。
3、部里开支的所有公务性招待费财务凭公务接待审批通知单,经办公室审核签字,交主管副部长审批结帐。
4、特殊性开支,凭部长或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意见和会议记录由具体经办人、在场人签字后,交主管副部长审批。
5、部财务的购物,由分管副部长列出清单,由部长或部长办公会议确定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物。
三者审核签字后,交主管副部长审批。
6、各科室的活动经费,由科室负责人经办,分管副部长把关,财务审核,三者审核签字后,交主管副部长签字统一入部财务帐。
7、部财务和科室的收支经费做到月清月结,各种活动举办结束后五天内结帐。
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副部长报告说明原因,否则不予报销,自行负责。
8、部里支出原则上按支出制度办理:
特殊情况需开支10万元以上的由部长或部长办公会议决定。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部长办公会议决定。
14.公务接待工作制度
为使接待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接待工作质量,本着积极热情、规范行为、厉行节约、安全有序的原则,圆满完成接待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原则
(一)对口接待原则:
原则上级新闻媒体及中央、省委宣传系统领导公务接待工作由分管副部长统一协调安排,对应科室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宣传工作会议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专项会议由对应科室负责,办公室配合。
(二)事前审批原则:
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主管副部长。
(三)勤俭节约原则:
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二、公务接待组织
(一)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组织会议或重大活动的接待,由办公室或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原则上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专项会议由对应科室负责,办公室配合。
(二)部机关的日常公务接待,由相关主办科室负责安排。
相关科室接到来人通知后,要第一时间告知分管副部长来人人数、行程等相关要求,由主办科室做好日程安排表及相关的接待工作。
(三)主办科室根据公务接待原则,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见附表一),预定接待规模、接待标准、接待地点、接待用车以及联系、协调有关事宜,经分管副部长、主管副部长签批后,由主办科室统一办理。
工作中要确保热情、细致、周到。
(四)一般接待不赠送贵重礼品、纪念品,如确实需要,由主办科室填写《接待礼品购买审批单》(见附表二),经分管副部长、主管副部长签批后,由主办科室统一办理。
三、公务接待安排
1、住宿安排。
接待人员要了解来访者住宿要求、起止时间和所需房间数量,并及时预定,必要时根据来访者需求提前布置房间。
2、餐饮安排。
接待人员要根据来访者的日程安排,安排宴请或相应的餐饮。
安排宴请或餐饮时,要勤俭节约,同时要尊重客人的餐饮习惯。
3、会见、会议安排。
接待人员要根据来访者的任务,安排相应的会见和会议。
会见或会议前,要充分了解来访者的需求,报请分管副部长审批,确定参加的领导、参会人员、会见或会议的时间、地点、会场布置、礼品、参观、服饰要求等在内的接待方案。
4、参观安排。
接待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来访者的要求,安排相应的参观。
联系区局参观时,务必通知被参观单位来访者的身份、参观时间,由主办科室制定参观内容,被参观单位负责人陪同参观并做以必要的讲解。
15.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分类
按使用的性质分为低值易耗品和高值管理品两类。
其中低值易耗品主要指:
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曲别针、夹子、剪刀、钉书机、档案夹、印泥(印油)、便签纸、复印纸、打印纸、传真纸、硒鼓、墨盒(色带)、日记本、各类笔墨、笔芯、拖布、纸篓等价值较低的日常用品;高值管理品主要指:
电脑、打印机、照像机、录像机、录音笔、移动硬盘、扫描仪、投影仪、文件柜、办公桌椅等价值较高的物品。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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