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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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招标文件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阶段)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G2016-06-0190
招标人: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单位名称):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监狱管理局的委托,对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阶段)(招标编号:
JG2016-06-0190)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参加一阶段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设计的投标人参加本次二阶段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活动。
二、请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员系统内()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500元(包含图纸、清单等),售后不退。
三、请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四、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五、本阶段招标中标人需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另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一阶段设计招标代理服务费2万元,并按安徽省相关标准的75%向造价咨询单位支付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
六、所有投标人须对招标人提供的文件及相关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否则根据国家保密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
钱伟、龚蕾(8楼806室)
电话:
2、
传真:
3
邮编:
23005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
钱伟、龚蕾(8楼806室)
电话:
2、
传真:
3
1.1.4
项目名称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阶段)
1.1.5
建设地点
安徽省庐江县白湖镇(请投标人自行踏勘)
1.1.6
建设规模
本项目地点位于安徽省庐江县白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08900平方米,绿化率为%,总建筑面积约46000平方米。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两个阶段,一阶段为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方案设计招标,中标人承担本工程后续方案设计深化及修改及施工图设计任务,并负责编制设计概算,施工现场配合与指导;二阶段为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
未参加一阶段设计招标的投标单位将不能参加二阶段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范围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不超过90天,工期由投标人自报,但不得超过计划总工期,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成活养护期:
栽植乔木养护期限3年,包成活,死苗限期更换。
质保期:
3年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4.1
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允许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双方的责任、义务和主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单位。
4)拟任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景观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建筑师资格。
5)拟任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或相关景观园林专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具有园林景观项目设计业绩以及园林景观项目施工业绩。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申请人;
(11)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
(12)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的。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联系人:
张跃云电话:
4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将在收到所有澄清文件后,及时对有必要进行答复的问题进行书面澄清。
分包
不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书面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招标文件、招标澄清、招标答疑等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出的问题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6日
提出的问题方式:
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递交书面材料并将提交所有问题的可编辑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招标集团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内。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则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提出。
2.2.3
投标人收到答疑后的确认
投标人自行在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内浏览。
2.3.2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确认
投标人自行在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内浏览。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
分别组成如下:
1.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函;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光盘)(与商务标正本一同密封提供);
(7)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资格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合同、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与安全考核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a)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b)项目经理简历表、获奖及证明材料;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
d)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e)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
其内容为“我公司承诺投标的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是将来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每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2个工作日(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7个小时),如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更换人员或驻工地工作时间不足22个工作日,愿意接受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直至招标人满意。
人员调整不涉及任何费用的补偿和索赔。
”。
(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施工组织设计
a)工程概况及施工目标;
b)施工准备与施工布置;
c)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程序;
d)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及实施计划的有效措施(附施工进度表和工期网络图);
e)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
f)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
g)环保措施;
h)冬、雨季施工措施;
i)资源配备计划: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主要材料进场计划及与主要材料供应商的协调措施;
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
j)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
k)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如采用的新技术施工方法和评标办法中反映的其他内容等)。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拾伍万元(¥15万元)。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招标编号:
JG2016-06-0190
户 名: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市蒙城路支行
账 号:
3400239-160657
此账号为本标段专用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本标段专用账号,请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如果采用其他形式支付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专用帐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见相应部分约定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除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在规定的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附录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还需由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有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无效,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3.商务部分中牵涉到工程报价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须按格式填写并加盖工程造价人员执业用章并由工程造价人员签字。
4.投标文件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有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包括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所有内容(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2份(光盘或U盘,随商务标正本密封并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名称)。
3.7.5
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密封,并清楚地标明“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制作、装订,相应部分正本单独密封,相应部分的所有副本可以密封在一起,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3.电子版(光盘)放入“商务标部分正本”密封袋。
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装订、分装、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提前开封的责任。
拒绝接受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4.1.2
封套标记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阶段)“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投标文件(相应的正副本按上述相应条款规定注明清楚)
注明:
在2017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注:
本处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招标人名称: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地址:
4.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地点: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1开标室
递交起止时间:
2017年2月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2月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或以上单数构成;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不超过3名。
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7.3.1
履约担保
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承包方式
工程专业承包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施工图纸;
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5.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合造价【2016】2号文);
6.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7.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8.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及涉及计价的文件(包括质量通病的防治)。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2、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参照工程所在地最新的市场价格信息结合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报价或投标时漏报中标后要求追加款。
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
投标人不得任意修改清单项目、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的表述、工程量,否则其投标报价不予接受。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将不予另行结算及支付。
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除设计变更签证、政策性调整外)的成本、利润、税金、措施费等一切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及其经济风险。
投标人应做出正确评估并体现在报价中,一旦中标,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1.1.5项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工程和交中标单位总承包管理及服务的另行发包工程、甲供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或招标人取消或暂缓部分工程,或将中标人施工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分割给第三方承包,或将招标确定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变更为招标人供应,中标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
另中标人承包范围的工程,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招标人可另行发包给第三方施工,且无需向中标人支付总承包管理(服务)费,如另行发包造成工期延误、造价超过依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等其他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9、投标人参照招标人发出的本工程设计文件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图纸等资料,根据投标人结合踏勘现场以及理解、编制的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和考虑的风险自行对措施费项目进行报价。
投标人所报的措施费为完成该项目施工及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涉及的措施费用,措施费中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各项措施费用项目和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除该文件中所描述外另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垂直运输费、抢工费、夜班费、施工降排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等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费。
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情况,措施费为包干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10、材料供应方式:
工程主要用材等,除图纸、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文件明确注明甲供外,其余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投标报价中必须按照规定格式注明材料及设备的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若所报清单中未注明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及产地,则表示投标人已经全部按照同类产品中达到国标优等以上标准的材料和设备自报综合单价,自认为没有必要逐项报出品牌及产地,无论何种情况出现也不调整综合单价;如招标人有推荐品牌的材料,投标人须在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定且须经招标人、监理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施工过程中违反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将该材料改为建设单位供应,因此影响工期的总工期不顺延,结算时按照招标人采购价格和中标人实际领取的数量扣除。
本工程原则上除本招标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外,其它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采购提供,但招标人保留对材料(设备)的采购权,如招标人要求对某些材料(设备)进行自行采购,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意愿;如招标人认为某些材料(设备)需更换品牌或供应商,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更换,所更换的材料(设备)价格由中标人、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采用询价等方式确定,结算时所更换的材料(设备)仅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11、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市场风险:
甲供材料/设备,由招标人提供主材并送至工地,中标人负责保管使用。
报价时甲供材料/设备价格不计入投标报价,其安装费、保管费及涉及其它一切税费和规费列入投标报价中,以后决算时不予另行计取。
除甲供材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中标综合单价为包死价,投标单位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涨跌等市场风险因素。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12、实行暂定价的材料、设备及合同约定可调价格材料,将来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共同采用招标、询价等方式确定,材料供应商或品牌由发包方推荐或指定。
结算时实行暂定价的材料、设备及合同约定可调价格材料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13、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用均为估算金额(如有),投标时应全额计入投标总价(不计规费和税金),工程竣工后应按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1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进入单体内施工或在单体室外施工时所用水电费、垂直运输费、材料堆放占用费、临时工具房使用费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项的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一旦中标后,此部分费用不予增加。
15、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承担该项费用。
16、所有抽检、复检、完工检测等所涉及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在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7、承包人须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程量清单的核实与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报价规定和合同主要条款,除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政策性调整、暂定价调整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按实调整外,其他情况合同价款均不予调整。
投标人应结合图纸认真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包括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和工作内容及项目特征等),并将有出入之处一次性在招标答疑时提出,若不提出则表示对招标人发出的清单无任何异议;若经投标人核算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工程量偏差在-3%~3%以外的,招标人根据各投标人的核对结果,重新认真核对发出的清单。
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必须附计算书和详细的工程内容及项目特征,并随时准备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核对。
不能提供计算书或不能参加核对的,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
开标后提出的清单项的工程量变化在±3%以内的一律无效。
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不变,投标人自行考虑上述风险在投标报价中。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综合单价中没有但清单中有类似的按投标文件相类似的项目进行调整;如清单没有相类似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报发包人审定。
不可竞争费
1、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规费、税金执行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合造价【2016】2号文)。
2、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实行暂定价的设备或材料、专业工程;
3、预留金;
4、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可竞争费用
1.人工费(人工费综合工日单价不得低于68元/工日。
)、材料费、机械费用;
2.管理费;
3.利润;
4.施工技术措施费;
5.施工组织措施费(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
工程取费类别
投标人参考相关规定确定。
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及要求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光盘,EXCEL格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或光盘无法打开,则评委在评审时如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后果投标人自负。
安全文明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甲供材料/设备
甲供材料/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主材并送至工地,中标人负责保管使用。
报价时甲供材料/设备价格不计入报价,其安装费、保管费及涉及其它一切税费和规费列入投标报价中,以后决算时不予另行计取。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应当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公示内容不包括各投标人得分、评分情况、评分要素等涉及评标情况内容。
异议(质疑)
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7楼710室(审计监督部)
联系电话:
5,,传真:
3
联系人:
陈经理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质疑):
投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后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
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如发生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终止,不管是在开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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