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宅工程防治措施.docx
- 文档编号:491136
- 上传时间:2022-10-10
- 格式:DOCX
- 页数:42
- 大小:79.54KB
厦门市住宅工程防治措施.docx
《厦门市住宅工程防治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厦门市住宅工程防治措施.docx(4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厦门市住宅工程防治措施
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
若
干
技
术
措
施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二0一四年八月
1总则
1.0.1为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减少或消除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措施。
1.0.2本措施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
1.0.3本技术措施所指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重点针对工程质量常见的裂缝、渗漏和尺寸偏差及安装工程质量缺陷等。
1.0.4住宅工程的建设、招标、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检测,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技术措施。
2地基基础工程变形过大的防治技术措施
2.1一般规定
2.1.1设计要求
1、住宅工程的地基与基础设计应按变形控制设计,沉降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120mm,并应严格控制沉降差异值。
2、当基底为软弱土层时,不宜采用柔性加劲体的地基处理方法进行地基加固;若采用时,应组织专门的技术论证。
3、当基础差异沉降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采取设置沉降缝或变形调节装置等措施控制差异沉降。
4、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复合桩基设计时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有关地基与基础沉降变形监测内容,明确变形量和变形速率等预警值指标等,并对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提出设计指导性意见。
2.1.2施工要求
1、地基与基础施工的施工组织方案中应编制排(降)水专篇,明确基槽(坑)各种工况的临时排(降)水措施及其平面与剖面图,施工中严禁基槽(坑)底浸水。
2、当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复合桩基的设计时,施工单位应编制基底开挖及土体保护的专项施工方案。
2.2天然地基
2.2.1设计要求
扩展基础的设计宜优先采用台阶状型式。
2.2.2施工要求
基础开挖时持力层严禁受到浸泡或扰动,应预留300mm厚度土层采用人工清理,开挖完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组织验槽并浇筑垫层。
2.2.3检测要求
天然地基的承载力必须采用现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进行检验。
2.3桩基
2.3.1设计要求
1、泥浆护壁的冲(钻)孔混凝土灌注桩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对桩端(或桩端和桩侧)采取预埋导管后注浆处理。
(1)施工桩长(含空孔高度)大于30m;
(2)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大于8000kN;
(3)设计认为应采用后注浆工艺的情况(含施工异常情况)。
2、混凝土灌注桩设计时,对于容易造成基桩缩径的、中等或强腐蚀性场地,其钢筋保护层厚度应增加不少于20mm。
3、当采用管桩作为抗拔桩设计时,接桩均应采用机械连接方式,不得采用焊接方式;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锚索作为抗浮措施。
4、干作业施工的桩型,当需对场地进行大面积降水时,应对因降水引起的周边沉降变形进行计算和评估,并根据周边环境要求采取回灌井等减少沉降的技术措施,对于周边环境复杂、软弱土层厚度大的场地不应采用需大面积降水的干作业桩型。
5、当桩端位于基岩表面且岩面倾斜度大于20°、桩侧土层约束较弱时,桩端全断面嵌岩深度应不小于1.5d;若采用非嵌岩桩时,应对桩侧土层进行加固处理。
2.3.2施工要求
1、基桩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设观测点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必要时应对周边环境有关对象进行加固、改造或暂停使用等处理。
当周边环境特别复杂时,应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挤土桩对周边环境有影响时,成桩施工速率不宜超过8根/天,并配合采取消减孔隙水压力及跳越施工成桩等措施。
当地基为饱和淤泥、淤泥质土、粉质粘土及黏性土时,应设置塑料排水板、袋装砂井或疏干井消减超孔压等措施;在压桩施工过程中,应对不同日期施工具有代表性部位的桩设置上浮和水平偏位观测点。
定时检测桩的上浮量及桩顶水平偏位值,若上浮和偏位值较大,应采取复压等措施。
3、泥浆护壁的冲(钻)孔混凝土灌注桩施工中,护壁的泥浆应采用膨润土拌制,并严格执行采用反循环的施工、清孔和沉渣量测方法;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冲(钻)孔桩,循环出的泥浆应采用泥浆过滤机处理后,方可再进入循环。
4、护壁式干作业成孔灌注桩施工时,应对成孔后的截面直径与中心线偏差情况进行复核;对于偏差较小且可安全修复的,应进行修复,以确保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满足要求;当成孔变形(含局部变形)较大时,不可安全修复或经安全修复后、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报设计处理。
5、当受场地条件限制或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超过当地试验能力的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勘察,每桩一孔,钻取桩端以下深度不少于5m的芯样,判定桩端是否存在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影响桩端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体或不利结构面等。
2.3.3检测要求
1、PHC管桩施工后应进行施工桩长检测,检测数量为基桩总数的10%。
必要时可进行基桩孔内摄像检测。
2、桩基检测的选桩应严格执行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不得采用预留检测桩的方法。
3、采用声波透射法时,预埋的声测管应采用钢管。
2.4建筑回填
2.4.1施工要求
1、建筑回填之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回填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料,严格分层夯实(或捣实),对称进行。
2、当回填材料采用土质材料时,必须采用最优含水量的素土或砂土,并进行试填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严禁采用建筑垃圾、杂土、淤泥(质)土、耕植土代替。
3、每个分层回填掩蔽前均应进行拍照或摄像,作为验收旁证依据;照片或摄像内应有可靠的参照物、标尺牌和有关人员。
4、在地下室结构自重无法平衡地下水浮托力前,应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3地下室裂缝和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3.1一般规定
3.1.1设计要求
1、地下室底板大体积混凝土当采用60天强度进行配合比设计、强度评定及竣工验收时,其28天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混凝土设计强度一个等级。
2、地下室顶板不应采用空心板。
3、地下室底板大体积混凝土设计为粉煤灰混凝土时,可采用60天强度进行配合比设计、强度评定和竣工验收。
3.1.2施工要求
1、地下防水层、底板混凝土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500mm以下。
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厚度大于1米且混凝土方量大于1000立方的大体积砼专项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3、大体积砼浇筑宜采用分段、分层施工,每层厚度约500~700mm。
砼要求全部振捣到位,避免漏振、欠振、过振,控制振捣时间,使砼开始返浆和冒气泡为准;插点间距为300~400mm,插入到下层尚未初凝的混凝土中约50~100mm,保证接合面的砼密实。
砼表面处理应进行二次收浆压实,排除砼收水裂缝。
4、对于厚度不小于2m的大体积混凝土应进行温度测试以指导混凝土的养护,以保证混凝土内外温差不大于25℃。
5、水泥出仓使用温度应控制在60℃以下。
6、支撑楼板面层钢筋的支架间距应满足:
当采用Φ6分布筋时,不大于500mm;当采用Φ8分布筋时,不大于800mm;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筋的直径均不小于10mm时,不宜大于1000mm。
且支架应与受支承的钢筋绑扎牢固,当板厚度不大于200mm时,支架可用Φ10钢筋制作;当厚度为200~300mm时,支架应用Φ12钢筋制作;当厚度不小于300mm时,支架应使用型钢制作或加大钢筋直径的方法。
3.1.3检测要求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用于同一主体结构的混凝土配合比、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的验证应不少于一次。
3.1.4材料要求
1、梁、板、柱、墙、基础的钢筋保护层控制宜选用塑料垫卡作支垫,严禁使用碎石及短钢筋头作梁、板、基础等钢筋保护层的垫块。
2、混凝土配合比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规定,根据要求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能进行设计,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控制掺合料的总掺量。
(2)使用单种掺合料时,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
4(大体积混凝土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
2);使用多种掺合料时,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
3(大体积混凝土掺合料与水泥比例不得超过1:
1.5)。
当水泥中混合材掺量在20%以上时,混合材超出部分应计入掺合料掺量。
使用
(2)款规定外其他品种掺合料,或掺合料掺量超过前一条款规定允许范围的,企业或分厂(分站)应事先取得需方的书面同意,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相应的混凝土构件实体强度按检验批进行鉴定,并将鉴定情况书面报告需方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拌制混凝土用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的要求,严禁把清洗设备外观回收的水用于拌制混凝土。
4、当混凝土构件既是防水混凝土又是大体积混凝土时,在保证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等级达到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宜从大体积混凝土角度考虑胶凝材料用量。
3.2地下室顶板
3.2.1设计要求
1、地下室顶板厚度应不小于180mm,采用双层双向配筋,钢筋间距不大于150mm。
2、地下室顶板内严禁水平埋设给排水管。
3、当有管道穿越地下室顶板时,应采用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环缝间隙宜为10~15mm,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卫生间或潮湿场所高出装饰面50mm。
3.2.2施工要求
1、混凝土顶板养护不得少于14天,当处于暴晒环境中时,其混凝土应保持28天的湿润状态。
2、地下室顶板最早加荷时间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得早于楼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后72小时。
当掺缓凝剂或气温低于15℃时,应适当延长时间。
3、施工缝与后浇带
(1)顶板设计有后浇带的,应采取独立的支撑体系,不得拆除后再支撑而改变了结构受力。
(2)在施工缝处继续浇混凝土前,应将施工缝处的混凝土表面凿毛,清除浮浆杂物,用水冲洗干净,保持湿润,并均匀喷涂(刷)与混凝土同水泥且水灰比0.6的水泥浆后,铺20~30mm厚与混凝土同成分水泥砂浆,及时浇灌混凝土。
(3)顶板有防水要求的,应在施工缝处的迎水面做防水增补处理。
4、预埋管线
板内暗埋PVC线管时,必须把它设置在上下钢筋网中间,并应在竖向和水平方向同时固定,水平固定点间距不大于500mm。
5、穿板的管道
管道穿越板采用金属套管的,应采用Φ8钢筋与结构钢筋焊接牢固,有防水要求的,应采用焊有止水环的钢套管。
6、地下室顶板设置临时施工洞口时应在施工方案中明确位置和尺寸等,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审核。
3.3地下室外墙
3.3.1设计要求
1、地下室外墙混凝土强度不宜大于C35。
2、水平钢筋配筋率内外二层合计不得小于0.5%,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且水平钢筋宜布置在竖向钢筋外侧。
3、地下室外墙的施工缝应留在高出底板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采用钢板止水带,宽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3mm,采用满焊连接。
3.3.2施工要求
1、地下室外侧墙体模板应采用工具式带止水片的穿墙螺栓,或采用带止水片、墙厚限位片且迎水面或双面带有30~50×30~50mm,厚18mm堵头的普通螺栓,拆除时应采用切割方式进行,凹穴应用1:
2水泥砂浆封闭压实。
墙厚的限位严禁采用木料、钢筋直接支撑。
2、防柱角边开裂、墙面开裂措施:
(1)混凝土浇筑应严格分层浇筑,混凝土液面高差不宜超过1米厚度。
(2)墙体混凝土应采用带模方式养护,拆模时间不得早于7天。
3、预埋管线处防裂措施:
线管接头应严密牢固,线管排列间距应大于3倍管径,且不小于50mm,并应沿线管在墙厚和竖直方向上固定,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1m。
4、施工缝、后浇带处防裂措施:
施工缝在继续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将其表面凿毛,清除浮浆杂物,用水冲洗干净,保持湿润,对于水平施工缝,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厦门市 住宅 工程 防治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