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礼下第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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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礼下第二
曲礼下第二
【原文】
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
执天子之器则上衡①,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②。
凡执主器,执轻如不克③。
执主器,操币、圭、璧④,则尚左手,行不举足,车轮曳踵。
⑤
立则磬折垂佩⑥。
主佩倚则臣佩垂⑦,主佩垂则臣佩委⑧。
执玉,其有藉者则裼xī,无藉者则袭⑨。
【注释】
①奉:
即“捧”。
孔氏:
“奉之者,谓仰手当心,捧持其物。
提之者,谓屈臂当带,而挈其物。
”带:
衣带。
有两种:
朝服之带高于心,深衣之带则下于肋(深衣:
古代上衣﹑下裳相连缀的一种服装。
为古代诸侯﹑大夫﹑士家居常穿的衣服,也是庶人的常礼服)。
上衡:
在胸口上面。
衡,与胸口(心的位置)平齐。
②绥tuǒ之:
郑玄说:
“妥之,谓下于心。
”提之:
手放松提上就可以。
③克:
即“胜”。
是说举轻若重,如不胜其沉重一样,以示崇敬之意。
④币:
指的是行礼时所用的束帛,大约有二十丈。
圭璧:
瑞玉,用于祭祀或朝聘。
⑤尚左手:
以左手为尊。
《少仪》:
“笏、书、脩、苞苴、弓、茵、席、枕、几、颖、杖、琴、瑟、戈有刃者櫝、筴、籥,其执之皆尚左手。
”行不举足,车轮曳踵:
曳,拽;踵,脚后跟。
此句的意思是:
行时不举足,但起前拽后,使踵如车轮曳地也。
⑥主佩倚四句:
这四句讲的是使臣与主国国君授受之礼。
含有国君敬使臣一尺,使臣则敬国君一丈之意。
⑦佩倚:
身体直立,则佩不垂而依附于身体。
孙本:
“君佩或倚或垂者,物或重或轻,或受器于己臣,或受之于他国之聘宾,故有不必为恭而佩倚者,有恭敬而佩垂者。
臣则视君之身容以为节,而皆视君加恭,所以尊君也。
”⑧佩委:
佩饰垂落于地,以示更加恭敬。
⑨有藉者则裼,无藉者则袭:
有藉,刘彝:
“此谓朝聘时圭、璋、琮、琥、璜,皆玉也。
执琥、璜、璧、琮,则与帛锦绣黼同升,所谓‘有藉’…执圭、璋则特达,所谓‘无藉’。
”裼,xī,脱去外衣露出内衣。
袭,掩起中衣。
关于此句,注家有两种解释、三种说法:
一是认为进献琮、璧这些有垂饰的物品时宾主要裸露中衣以示尊敬,而对于圭、璋这些无垂饰物品时宾主要掩起中衣以示敬;二是认为圭、璋这些物品无垂饰,所以用物蒙盖以为袭,璧、琮有束帛而以轻细之物蒙覆为裼;三是认为朝进时圭、璋直接捧执,宾主都要掩起中衣,享用璧、琮加束帛,宾主俱裼。
【译文】
但凡(操执器物,)捧持的东西要与胸口平齐,提携时要与衣带平齐。
(行礼之时)持拿天子器物要高于胸口,国君要与胸口平齐,大夫要低于胸口,士则提至与衣带平齐即可。
凡是持拿天子的器物,即使所持之物很轻,也要执如重宝。
捧持天子器物,执拿币和圭玉,要右手下左手上(或左高右低),在走路之时脚不要抬起,只让前脚牵引后脚,循环如车轮在地上滚动一般。
(若非君臣授受之时,)身体直立上身微向前屈就像石磬那模样,让佩饰略有下垂。
君主直立,腰佩倚靠着身体,那么臣子要让腰佩悬垂下来;君主腰佩悬垂下来,那么臣子要让腰佩垂到地上。
拿着玉器时,如果是垫着束帛的玉器,就要袒露出里面的衣服;如果是没有垫的玉器,就要掩好中衣。
【原文】
国君不名卿老、世妇①。
大夫不名世臣、姪、娣zhídì②。
士不名家相、长妾③。
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称曰“余小子④”。
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⑤”,不敢与世子同名⑥。
【注释】
①卿老:
指上卿。
世妇:
地位仅次于夫人的妾。
②世臣:
父时老臣。
姪娣zhídì:
古代诸侯贵族之女出嫁,以侄女和妹妹从嫁为媵妾者。
③家相:
帮助管理家事,家臣中最年长的。
长妾:
妾之有才者。
④君大夫:
指的是在天子处得到分地的大夫。
余小子:
天子居丧时自称之辞。
⑤嗣子某:
诸侯居丧时自称之辞。
⑥世子:
即太子,储君。
【译文】
国君对上卿、媵妾不直呼其名,大夫对世臣、姪、娣不直呼其名,士人对家相、长妾不直呼其名。
国君、大夫的儿子,不能自称为“余小子”。
大夫、士人的儿子不能自称为“嗣子某”,不能和太子同名。
【原文】
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
“某有负薪之忧①。
”
侍于君子,不顾望而对,非礼也②。
【注释】
①君使士射:
古代射箭之时,两两配对称为射耦ǒu。
负薪之忧:
古代士自称有病的谦辞。
忧,一本作“疾”。
也称“采薪之忧”。
《孟子集注》云:
“负薪之忧,言病不能负薪也。
”②顾望:
看看四周是否有比自己强的人选。
侍于君子三句:
这里是指多人陪伴君子,君子对多人发问,并非指名问一人。
【译文】
国君让士人射箭,如果不能射,就要用有病来推托,说:
“某人有病不能负薪。
”
侍奉君子,如果不能察言观色来对答,就是失礼。
【原文】
君子行礼①,不求变俗。
祭祀之礼,居丧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国之故,谨循其法而审行之②。
去国三世,爵禄有列于朝③,出入有诏于国,若兄弟宗族犹存,则反告于宗后④。
去国三世,爵禄无列于朝,出入无诏于国,唯兴之日⑤,从新国之法。
【注释】
①君子行礼一节:
本节所讲,都是为大夫士之离开本国而移居他国者而言。
②皆如其国之故:
都还和在自己国家一样。
循:
原作“修”,据王念孙说改。
循,遵循。
③爵禄有列于朝:
孙希旦说:
“谓其宗族尚有为卿大夫者也。
”④宗后:
指的是家族的后裔。
出入:
指遇到吉凶之事互相有往来。
诏:
告诉。
⑤兴:
指被委任为卿大夫。
【译文】
迁居他国的君子,行礼时不可以改变原来的礼俗。
祭祀的礼仪、居丧的服饰、哭泣死者的位置,都要像自己国内的原样,谨慎地遵循那些法度而且仔细地实行它们。
离开祖国已有三代,但他的族人还有在朝廷上做官的,如果有喜事丧事,应当和原来国家卿大夫往来出入,互相赴告。
如果他的宗族兄弟还在,自己有喜事丧事,也应当回去告诉族长的后人。
离开祖国已有三代,他的族人没有在朝廷上做官的,如果有喜事丧事,就不必和原来国家卿大夫往来出入,互相赴告。
只是要等到自己做了新国的卿大夫后,才可以依从新国的礼仪法度。
【原文】
君子已孤不更名①,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shì②。
居丧未葬,读丧礼③;既葬,读祭礼④。
丧复常⑤,读乐章。
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⑥,公庭不言妇女。
【注释】
①君子已孤不更名:
名是父起,如果父死更名,是忘本。
父死为孤。
②暴贵:
由士庶人起为诸侯。
原来父贱无谥号,此时取谥,有贱父之嫌,故不为作谥。
作:
定、起之意。
谥shì:
谥号。
古代有地位的人死后,按照其生平行事给他定一个称号,即谥号。
谥号有美有恶。
③读:
研究之意。
丧礼:
从始死到埋葬的各种礼节,如小敛、大敛、朝夕奠、殡葬等。
④祭礼:
从葬后到服丧期满的各种礼节,如虞、卒哭、袝、小祥、大祥等。
⑤复常:
回到正常的生活。
丧复常:
有的本子作“丧毕复常”。
⑥祭事不言凶:
祭是敬神的吉礼,故不得于祭时言凶事。
【译文】
君子在父亲过世后不可更换名字;父亲过世后,即使从士人、庶人一下子成了诸侯,也不必为父亲定美谥。
居丧时,还没有下葬,要研究丧礼;下葬后,要研究祭礼;丧期结束,恢复正常生活,就可以诵读诗歌。
居丧时不谈论乐事,祭礼时不谈论凶事,公庭上不谈论妇女。
【原文】
振书、端书于君前,有诛①。
倒策、侧龟于君前②,有诛。
龟策、几杖、席盖、重素、袗浠绤zhěnchīxì③,不入公门。
苞屦bāojù、扱衽chārèn、厌yā冠④,不入公门。
书方、衰cuī、凶器⑤,不以告不入公门。
公事不私议。
【注释】
①振书:
弹掉书上的灰尘。
端书:
整理书。
②倒:
把……打翻。
策:
卜筮所用的蓍草。
③席盖:
席,所以坐卧。
盖,所以蔽日与雨。
重素:
上衣下裳皆素,有似丧服。
袗浠绤zhěnchīxì:
穿着葛布做的单衣。
袗是单衣,这里作动词用。
浠是细葛,绤是粗葛。
穿着葛布做的单衣当内衣,露出肉来,不雅观,在家尚可,出门则必须外边再加上一层罩衣,即所谓裼衣。
今人夏日不允许穿背心者进入公共场所,近之。
《论语·乡党》:
“当暑,袗浠绤,必表而出之(一定加上外衣才出门)。
”④苞屦bāojù:
居丧穿的草鞋。
扱衽chārèn:
把深衣的前襟掖之于腰带。
这是父母初死时孝子的打扮,以免号哭顿脚时踩着衣服。
厌yā冠:
丧冠。
孙希旦说:
“丧冠而谓之厌冠者,以其无武(冠圈)而其状卑伏也。
”⑤书方:
写有助丧者姓名及助丧者赠送物品的木板。
孔颖达:
“书,谓条录送死者物件数目,如今死人移书也。
百字以上用方版书之。
”衰cuī:
孝子的丧服。
凶器:
明器。
也叫冥器,专为随葬而制作的器物。
【译文】
在国君面前为书册除去灰尘或者摆正书册的位置,有罪当诛。
在国君面前弄倒蓍草、打翻龟策,有罪当诛。
龟策、几杖、席盖、丧服、单薄的内衣,这些东西不可以带公门。
苞屦、扱衽、厌冠这些凶服,不得带入公门。
书方、衰、凶器,不告于君主不得带入公门。
不背地里议论公事。
【原文】
君子将营宫室①,宗庙为先,厩库为次②,居室为后。
凡家造③,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④。
无田禄者,不设祭器。
有田禄者,先为祭服⑤。
君子虽贫,不粥yù祭器⑥;虽寒,不衣祭服;为宫室,不斩于丘木⑦。
【注释】
①君子:
此处指国君。
②厩,马圈。
库:
车马兵甲存放之处,也泛指贮藏财物之处。
厩库:
厩是养马之所。
③家:
指大夫。
大夫称家。
④牺赋:
从采地征收供祭祀用的牺牲。
养器:
供生活之用的器具。
⑤无田禄者四句:
郑玄说:
“祭器可假(借),祭服宜自有。
”⑥粥yù:
通“鬻”,变卖之意。
⑦丘木:
祖坟上的树木。
【译文】
诸侯要修建宫室,当以建宗庙为先,其次修建马圈和仓库,然后才修建房屋。
大夫建家,要先置备祭祀的器具,然后考虑供奉祭祀所需的牺牲赋敛,最后才是供人饭食所用的器具。
没有采地田禄的士大夫可以不置备祭祀器具[可以借用别人的],享受采地田禄的则要先置备祭祀的服饰[服饰宜自有](然后置备祭器)。
君子[泛指诸侯、大夫、士及有才德之人]即使再穷困,也不能卖掉祭祀的器具;即使再贫寒,也不能(在平时)穿著丧服;在修建宫室的时候,不要砍伐田头的大树。
【原文】
大夫士去国,祭器不逾竟①。
大夫寓祭器于大夫,士寓祭器于士。
大夫、士去国,逾竟,为坛位,乡国而哭。
素衣,素裳,素冠②,彻缘③,鞮屦dījù④,素簚mì⑤,乘髦máo马⑥,不蚤鬋zhǎojiǎn⑦,不祭食⑧;不说人以无罪;妇人不当御。
三月而复服⑨。
【注释】
①竟:
同“境”,边境。
大夫、士去国:
在这里指的是向国君进谏三次都以失败告终的大夫和士一级的官员。
大夫、士去国二句:
因为祭器是用君禄所造,携带出境使用,有辱祖先。
②素衣素裳表冠:
从此句起,到“妇人不当御”止,郑玄解释其含义说:
“言以丧礼自处也。
臣无君,犹无天也。
”③彻缘:
去掉里衣的彩色滚边,改为白色镶边。
④鞮屦dījù:
均指皮制的鞋。
古时的鞋子用织物绑住以利行走,在鞋头的地方缝缀有类似于鞋眼的东西,名为絇(qú)。
其用料为缯一寸。
在遇丧事期间,絇要拿掉,名为“鞮屦”。
⑤素簚mì:
用白狗皮制作的车轼上的覆盖物。
簚mì:
车轼上的覆盖物。
⑥髦máo马:
古制吉则剪马毛为饰,凶则无饰。
不剪而乘之,是为“髦马”。
⑦蚤鬋zhǎojiǎn:
蚤,通“爪”,这里指修剪指甲。
鬋,这里指修剪胡须。
结合上下文之意,当是修治马掌、修剪马毛之意⑧祭食:
见《曲礼上》注。
⑨不说人以无罪:
大夫、士等人由于进谏不从才离开自己的国家,如果声称自己没有罪过的话,显然有冒犯国君之意,所以不能说自己是没有罪过的。
当御:
接近,服侍之意。
复服:
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三月而复服:
据郑注孔疏,此节乃讲大夫、士在国境待放之礼,在国境如此待放三月,如果国君召还则还,不召则去。
【译文】
大夫、士(被放逐)离开国家,祭祀的器具不要带过边境,大夫可将祭器放在别的大夫家里,士要将祭器放在士的家里。
大夫、士(被放逐)离开国家,在过境之时,要先取位置设祭,面向故国哭泣,穿白衣,著白裳,戴白冠,去掉中衣的彩饰,去掉鞋子上的絇,车盖用白狗皮,驾乘无马毛装饰的车,不要修治马掌剪去马毛,不食盛馔(只吃疏食菜羹),不和别人说“我无罪”,不用妇女侍御驾车。
三个月后恢复惯常的装束。
【原文】
大夫士见于国君①,君若劳之,则还辟②,再拜稽qǐ首③;君若迎拜,则还辟,不敢答拜。
大夫士相见,虽贵贱不敌,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主人则先拜主人。
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④。
大夫见于国君,国君拜其辱。
士见于大夫,大夫拜其辱。
同国始相见,主人拜其辱。
君于士,不答拜也;非其臣,则答拜之。
大夫于其臣,虽贱,必答拜之。
男女相答拜也⑤。
【注释】
①国君:
在这里指大夫和士随本国国君出行时见到的他国的国君。
②劳:
赏赐、慰劳。
还辟:
逡巡,退让。
③再拜稽qǐ首:
先拜了又拜,然后磕头。
这是臣对君之礼。
详《檀弓上》注。
④凡非吊丧三句:
吊丧是为了帮助办理丧事,不是来作客,所以孝子虽然拜己,己不答拜,不以客人自居。
士进见本国国君,国君不答拜,因为尊卑悬殊。
除此以外,礼尚往来,有拜则必答拜。
⑤男女相答拜也:
有的本子写作。
男女不相答拜也”,但皇侃、孔颖达都认为不应有“不”字。
郑玄注解说:
“嫌远别不相答拜,以明之。
”意谓虽然男女有别,如“男女不杂坐,不亲授。
嫂叔不通问”等,但这并不妨碍男女之间相答拜。
换言之,郑玄也认为不应有“不”字。
实际上,这句经文正是针对只知男女有别并将其不适当的扩大化而发。
【译文】
大夫、士私见他国国君,如果国君亲自慰劳他,就得转身避开(以示不敢当)后要两次跪拜并叩头至地。
如果国君来迎接先拜,自己也要还身避开,并且不敢回拜。
大夫士相见,虽然彼此贵贱不相对等,但是主人尊敬客人,就可以先拜客人;客人尊敬主人,就可以先拜主人。
凡是不属吊丧、不属进见国君的,没有不回拜的。
来聘问的大夫到国君那儿去进见,国君要拜答他的来访。
士人到大夫那儿去进见,大夫要拜答他的来访。
同国之人在初次相见时,主人要拜答对方来访的情谊。
国君对于士人,不回拜;如果不是自己的臣下,那就得回拜他。
大夫对于自己的家臣,虽然家臣地位卑贱,也必定要回拜他。
男女尽管有别,但互相回拜的礼也不可少。
【原文】
国君春田不围泽①,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麑ní卵②。
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③,马不食谷,驰道不除④,祭事不县⑤;大夫不食粱⑥;士饮酒不乐。
君无故玉不去身⑦,大夫无故不彻县,士无故不彻琴瑟。
【注释】
①泽:
水草丛杂的地方。
此指猎场。
②掩群:
追捕成群的猎物。
麑ní卵:
小鹿和鸟卵。
③岁凶:
水旱灾年。
登:
收成。
君膳不祭肺:
膳,美食之名。
君膳日必有肉。
不祭肺,不杀牲,也就是食无肉。
统治者以此表示“自贬损,忧民也”。
郑玄:
“礼食杀牲则祭先,有虞氏以首,夏后氏以心,殷人以肝,周人以肺。
不祭肺,则不杀也。
”④驰道:
国君驰走车马之道。
除:
修治。
不除:
即不整治御路,为不扰民。
⑤县:
同“悬”。
指悬挂在筍虎(乐器支架)上的钟、磐一类乐器。
据《周礼·春官·小骨》,天子的乐县,四面皆有,谓之宫县;诸侯仅三面悬挂乐器,谓之轩县;大夫两面,谓之判县;士一面,谓之特县。
⑥梁:
稻米。
郑玄:
“古者大夫食黍稷,以粱为加,故凶年去之。
”⑦故:
指灾患丧病等事。
玉:
佩玉。
古人以玉比德,身恒佩玉,表明身恒有德。
【译文]
诸侯在春天田猎的礼节是不围泽捕鱼;大夫不聚众围猎;士人不捕杀小鹿拾取鸟蛋。
遭遇水旱灾害,这一年的谷物欠收,(那么)国君诸侯日常饮食就不要杀牲设祭,马匹不给吃谷物,御道不要修治,行祭祀之礼时不要以钟磬奏乐;大夫要去掉稻米加粱;士人饮酒时不要奏乐助兴。
若非遭遇灾祸病患,国君不要让玉佩离身,大夫不撤掉钟磬,士不撤去琴瑟。
【原文】
士有献于国君,他日①,君问之曰:
“安取彼?
”再拜稽首而后对②。
大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有献。
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告。
君劳之,则拜;问其行,拜而后对。
【注释】
①他日:
异日。
士献时未得见君,过了两天见之,故云“他日”。
②再拜稽qǐ首:
详《檀弓上》注。
【译文】
士人有礼物进献给国君,如果异日国君问:
“您是从哪里得到这物品的?
”要行叩拜之礼后再回答。
大夫因私事离开疆界,一定要向国君请示,回来的时候要有礼物进献;士人因私出境,一定请示国君,返回后要向国君通报。
如果国君慰问其劳苦就要行拜礼;如果询问行路的情况,就要拜谢而后回答。
【原文】
国君去其国,止之曰:
“奈何去社稷也①?
”大夫曰:
“奈何去宗庙也②?
”士曰:
“奈何去坟墓也?
”
国君死社稷,大夫死众,士死制③。
【注释】
①止:
劝告之意。
社稷:
土神和谷神。
旧时用为国家的代称。
②奈何去宗庙也:
这与下文“奈何去坟墓也”互文。
因为大夫也有坟墓,士也有宗庙。
③死:
为……而死。
众:
指军事之事。
制:
执行君王的命令。
士为君守法制,法制不行则死,故称“死制”。
【译文】
国君离开国家,(臣民要)劝阻说:
“为什么要离开社稷呢!
”(对)大夫则要说:
“为什么要离开宗庙呢!
”对士人则说:
“为什么要离开祖坟呢!
”
国君因社稷灭亡而死,大夫因军队消亡而死,士人因法令不行而死。
【原文】
君天下,曰“天子”①。
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②,曰“予一人”③。
践阼,临祭祀,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④。
临诸侯,畛zhěn于鬼神⑤,曰“有天王某甫”⑥。
崩,曰“天王崩”。
复,曰“天子复矣”⑦。
告丧,曰“天王登假xiá”⑧。
措之庙,立之主,曰“帝”⑨。
天子未除丧,曰“予小子”。
生名之,死亦名之⑩。
【注释】
①天子:
孔颖达说:
王者以天为父,以地为母,是上天之子,又为天所命,子养下民,故尊称天子。
②分职授政任功:
孙希旦说:
职,《周礼》六官之职也。
六官(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所治之事谓之政,所著政绩谓之功。
③予一人:
这是天子自称及摈者(赞礼者)之辞。
《白虎通》说:
“王自谓一人者,谦也,欲言己才能当一人耳。
臣下谓之一人者,以天下之大,四海之内,所共尊者一人耳。
”④践阼:
践,踩踏;阼,主人之阶。
天子祭祀升阼阶。
内事、外事:
吴澄:
“宗庙所祭者,一家之亲,内神也,故曰‘内事’。
郊、社、山、川之属,天下一国之神,皆外神也,故曰‘外事’。
”因为内事是祭祖宗,故称“孝王某”,“某”是名。
因为外事是祭天地,故改“孝”称“嗣”,嗣是继承之义。
⑤畛zhěn:
致意,祝告。
⑥天王某甫:
这个“某”不同于上文的“孝王某”、“嗣王某”,这个“某”是天子的字,不是夫子的名。
甫,通常指男子的字。
⑦崩:
天子死之代称。
孔颖达:
“自天坠下曰崩,王者死,如从天坠下,故曰崩也。
”复:
归来。
天子驾崩后的招魂词。
⑧登假xiá:
天子死的委婉说法。
犹言升天而去。
假,通“遐”,远。
⑨措之庙三句:
措,安置。
措之庙,实指袝祭。
即卒哭祭毕,将死者的牌位按一定的顺序安置祖庙之中。
主:
主位。
郑玄:
“主用木,方尺,或曰尺二寸。
”⑩生名之二句:
继位的天子如果在居丧时去世,因为生时称其为“小子王”,则死后仍称为“小子王”。
【译文】
君临天下的人称为“天子”,对外治理诸侯,对内划定职位、交托政务、论功授职,自称为“予一人”。
天子升阼阶,主持祭祀,祭祀宗庙则要称“孝王某”,郊祀、社祭等要自称“嗣王某”。
巡行致诸侯国,(要使大祝)祭告鬼神,称谓用“天王某某”[用字而不称名]。
赴天子之丧,要称“天王升天了。
”将天子安放在宗庙内,立上主位,称其为“帝”[与天神同位]。
天子服丧期间,(储君)要自称“予小子”。
天子在时用何名,天子死后就用何名。
【原文】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殡,有妻,有妾①。
天子建天官②,先六大③:
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④。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⑤。
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⑥。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⑦,典制六材。
五官致贡曰享⑧。
【注释】
①天子有后六句:
《昏义》曰:
“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也。
”②天官:
吕大临说:
“大宗以下,皆事鬼神、奉天时之官,故总谓之天官。
”③大:
“太”的古字。
下同。
④大宰:
官名。
掌协助天子治理邦国。
周称家宰,为天官之长。
大宗:
郑玄说即《周礼》之大宗伯,为春官之长,掌邦国祭祀、典礼等事。
大史:
主管历象岁时之官。
大祝:
主掌祈祷、礼仪之官。
大士:
主掌接引鬼神之官。
大卜:
主掌卜筮之官。
典司六典:
《周礼注疏》([东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卷二:
“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
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案:
自“天子建天官”以下,是所谓外官系统,但与《周礼》不尽吻合,这里也是大略言之。
⑤司徒:
相传少昊始置,唐虞因之。
周时为六卿之一,曰地官大司徒。
掌管国家的土地和人民的教化。
汉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并列三公。
东汉时改称司徒。
历代因之,明废。
后别称户部尚书为大司徒。
司马:
掌管军政和军赋的长官。
汉大将军、将军、校尉之属官都有司马,专掌兵事。
隋唐州府佐吏有司马一人,位在别驾、长史之下,掌兵事。
司空:
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
春秋晋有大司空,主司土木。
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哀帝时曾复旧称,后再改为大司空,与大司徒﹑大司马并称三公,成为共同负责最高国务的长官。
东汉以后但称司空。
明清用作工部尚书的别称。
司士:
周代负责管理官吏政绩的官员,为司马下属。
《周礼注疏》卷三十一: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岁登下其损益之数,辨其年岁与其贵贱,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卿大夫士庶子之数。
”卷二十九:
“司马之属有司士,主群吏……今王丧,不得使司士,故司马士之。
”司寇:
掌管司法和纠察的长官。
孔子曾做过鲁国的司寇。
以上六地官为殷制。
典司五众:
指司徒、司马、司空、司士与司寇这五种“地官”司理民事活动。
⑥司土:
主管农田中农作物赋税的官员。
司木:
主管山林中木材赋税的官员。
司水:
主管水泽中出产物品的赋税之官。
司草:
主管园圃中柴草赋税的官员。
司器:
主管手工作坊中出产器具赋税的官员。
司货:
主管商业中货物赋税的官员。
⑦:
《礼记正义》:
“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空。
土工,陶、旊(fǎng。
周代制瓦器的工匠)也。
金工,筑、冶、凫、栗、锻、桃也。
石工,玉人、馨人也。
木工,轮、舆、弓、庐、匠、车、梓也。
兽工,函、鲍、韗(yùn,制鼓的工匠)、韦、裘也。
唯草工职亡,盖谓作萑(zhuī,草本植物)苇之器。
”可见,土工是制做陶器的工匠;木工是制做木制器具的工匠;金工是制做金属器具的工匠;石工是制做石制器具的工匠;兽工是制做颇具的工匠;草工是制做草编器物的工匠。
⑧五官:
孔颖达说:
五官,指上文天子五官司徒以下各官。
贡:
功,成绩。
享:
献。
【译文】
天子(的妻妾)包括有后妃、夫人、世妇、嫔、妻、妾。
天子设立天官,先要设立“六太”,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
具体负责治国、教化、礼制、政务、刑法、典祀等六项大事。
天子设立五种地官:
即司徒、司马、司空、司士与司寇,由他们来具体负责司理土地、军事、工程、官吏、司法等民事活动。
天子设立六府掌管税赋,即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由他们具体负责农业、山林、水泽、园圃、器具、商业等赋税。
天子的六种工匠是:
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分别负责制做陶器、铁器、石器、木器、皮具和草编等六种材质的器物。
五种地官向天子纳贡称为“享”。
【原文】
五官之长曰“伯”①,是职方②。
其擯bìn③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
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
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
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④。
天子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
于外曰“侯”,于其国曰“君”。
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⑤,于内自称曰“不谷”,于外自称曰“王老”。
庶⑥方小侯,入天子之国曰“某人”,于外曰“子”,自称曰“孤”。
【注释】
①伯:
长zhǎng,即朝廷内外官之长。
爵位为公爵。
②职方:
职,主持。
方,四方之地,也可以解作四方之事。
“职方”连用,即为职掌方面之官。
《周礼》夏官所属有职方氏,故郑玄在《礼记注疏》中认为“是职方”或应为“氏职方”。
唐宋至明清皆于兵部设职方司。
北洋政府初期曾设于内务部。
另一种引申意,指版图,泛指国家疆土。
③擯bìn:
同“傧”。
迎接宾客。
《周礼·秋官·司仪》:
“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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