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鹤乡中心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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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鹤乡中心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1
双鹤中心校学校岗位设置及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8月25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2017年8月27日修订)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发内部活力,调整优化人员机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全乡教育大局的稳定和教育事业均衡健康的发展,根据乡宁县教育科技局《关于规范编外用人的实施意见》和《乡宁县中小学(园)校长、教师交流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局会议精神,结合我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为目的,以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加快教师专业成长,强化师德师风,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末位交流与个人申请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首先依据“国发【2001】21号关于教师编制文件和教育部【2013】1号文件精神,按编制标准(小学师生比1:
21或班师比1:
2.1周工作量16-18节)核定教职工人数(见表)。
设置教学岗位,确定专任教师,清退临时代课人员。
分流的指标为按上学年末在编人数(公办、县聘及原县聘辞退后现仍在岗的四人)的15%比例数(四舍五入),各教学点按教师个人志愿进行交流。
通过交流,促使师资队伍结构日趋合理,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四、岗位设置:
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我乡实际,各小学编制数及管理人员岗位(均为兼职)设置如下:
表一:
单位
上年编制
本年度应编制数
本年度应交流数
备注
双鹤小学
35
4
2018年6月份以前退休教师不计编制,留本校继续工作。
南崖小学
13
2
双凤渰小学
13
2
蝉玉河小学
13
2
老君庙小学
13
2
章冠小学
22
3
每个教学点
1*4
合计
113
15
双凤渰幼儿园
2
铁里幼儿园
1
孝义幼儿园
1
双鹤中心园
9
章冠附属园
4
老君庙附属园
4
蝉峪河附属园
1
合计(不含幼儿园)
各校根据本校实际,需增设其他管理岗位的,由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报乡中心学校备案。
要求一律兼职,工作量参照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相关规定核总。
五、交流对象与条件
1、截止当年12月31日前,在同一所小学任教满六年以上的教师(含校长),均应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交流。
2.根据县局相关会议精神,近二年中已晋升职称岗位者,必须在本校任教满三年以上方可进行交流。
3.自2014年交流至今满三年者可列为今年的交流对象,不足三年者今年不得列入交流对象。
4.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教师积极申报交流。
在上述条件下无法确定交流对象时,在不违背上述2、3条件相关规定前提下,
(1)根据原方案相关规定,按一学年统考中有两次(含两次)以上位居全乡倒数第一或本校名次最后位次者,原则上无条件异地交流应聘。
(2)以本年度考核校内倒数名次顺序确定交流。
5.男58周岁以上、女53周岁以上及因病正在治疗、康复期间的;正在怀孕、产假(90天)和哺乳期(一年内)等不宜交流的教师,凭本人申请,可不纳入当年交流范围。
六、交流形式及进程、办法
1、组建聘任小组,合理设岗,制定方案。
各小学校长根据中心学校给定编职数,提名管理人员,经全体教师民主投票表决,组成聘任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设定岗位,并把岗位职责,任务要求,上岗条件,工作目标公布于众,单位教职员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对照学校所设岗位及交流方案和计划,填写个人意向表,向聘任小组递交意向申请。
2、聘任小组实施校内聘任并推荐符合条件交流教师。
聘任小组根据学校设岗需要及本方案第五条规定之交流对象与条件,结合教师意向合理组织校内首轮聘任,确定出本校需交流人员名单(各校要把本次聘任原则及学校整体需要和教师个人意愿有机结合,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做到宽严适度)。
最后在校内通报公示。
3、向中心校上报拟聘任岗位、尚空缺岗位及拟交流人员名单。
4、中心校根据交流人员个人意向及各校空缺岗位情况统一向各校推荐待交流人员,并由各校长进行聘任。
5、各校根据中心校推荐待交流人员确定二轮聘用人员岗位,然后,签订校内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并上报。
6、定期双向交流。
每年按不低于编制15%比例,参加乡内双向交流。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工作的有效有序实施,中心校成立核编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组长:
刘国喜
副组长:
李金虎秦吉换
成员:
张伟王荣李海荣闫栓虎许新峰及各小学校长
2、鼓励中青年教师相互交流。
对符合交流条件而拒不参加交流者,一律不得评优、评模、晋升职称及职级。
3、申报小学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必须拥有异校交流任教或偏远学校任教的经历。
4、教师岗位设置时,晋升高一等级岗位人员,必须拥有异校交流任教或偏远学校任教的经历。
5、到偏远学校任教者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县乡评模、评优同等条件下优先。
八、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
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心学校设岗及分流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
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同时由校长聘任主要领导班子,组建学校聘任小组。
2、制定交流实施方案。
各校聘任小组根据中心学校给定编职数,结合本单位实际,设定岗位,制定交流实施方案,并把岗位职责,任务要求,上岗条件,工作目标公布于众,进一步明确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对象、形式、渠道、要求等。
3、单位教职员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向学校聘任组提交个人岗位意向表。
4、学校聘任。
学校聘任小组根据学校岗位设置需求和教师交流条件,参照教师个人意向,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教师交流的比例,首先在本校范围内确定各岗位应聘教师名单及交流教师名单。
(8月29日前)
5、上报交流教师名单。
在教师无异议的基础上,按照教师交流的比例上报本学年度参加交流教师名单。
(时间:
8月29日上午8:
00前,微信照片上传刘国喜校长或李金虎副校长微信,下午各校校长带本校新学期教师拟任课情况及交流教师个人岗位意向表回中心校汇报开会)
6、中心校协调各校与待交流教师进行双向协商聘用。
6、各校确定聘用岗位的人员(聘期一年【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并上报(一式二份,学校、中心校各一份)。
(时间:
8月30日下午18:
30以前)
7、凡拒绝接受聘用的人员,一律上交县局处理
本方案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心校所有。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双鹤中心校教师岗位聘用合同书
甲方名称:
乙方(受聘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甲方形象,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服从学校的奖惩方案。
乙方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包括潜能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辅导工作,努力提高成效,严禁体罚学生。
乙方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全面落实教书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乙方在教学工作中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研究活动。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接受各级主管的领导,不得任意推拒学校安排的工作。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团结同事,发挥集体智慧,形成严谨,团结、合作的团队。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享有《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乙方的义务:
1、履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
2、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教师行为规范;
3、爱岗敬业、务实求新、业务过硬、效果优良,实绩达到岗位目标的要求;
4、尽职尽责,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
5、遵守学校务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五、报酬:
乙方受聘期间工资按国家相关工资政策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中心校存档。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17年8月30日
请假人员临时聘请代课合同书
甲方(发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聘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2016年9月1日起至年月日(至迟至2017年7月15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甲方形象,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服从学校的奖惩方案。
乙方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包括潜能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辅导工作,努力提高成效,严禁体罚学生。
乙方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全面落实教书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乙方在教学工作中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研究活动。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接受各级主管的领导,不得任意推拒学校安排的工作。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团结同事,发挥集体智慧,形成严谨,团结、合作的团队。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受聘期间享有《教师法》等法律规定以下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1、履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
2、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教师行为规范;
3、爱岗敬业、务实求新、业务过硬、效果优良,实绩达到岗位目标的要求;
4、尽职尽责,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
5、遵守学校务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五、报酬:
乙方受聘期间工资按国家相关工资政策(元/月)。
甲方按月将工资存入约定账户,由学校统一代管,学期末一次性付给乙方,若乙方中途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则不给予报酬。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学校保留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字)
20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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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鹤乡 中心 学校 教师 交流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