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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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计划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积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全面推进食品药品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整顿,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强科学监管能力建设,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将贯彻落实**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坚持工学一体化,通过学习培训、务虚研讨等形式,组织好党的**学习贯彻工作。
推进监管文化建设。
加强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将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重点抓好区市、镇办两级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企业和基层。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督促机制,加快规划实施进度。
继续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突出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大力开展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突出抓好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等,进一步构筑药品安全六道防线。
基本药物监管,服务医改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完成国家和省市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
全面执行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继续做好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大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建立现场检查、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联动机制。
完善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提高药品审评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
落实药品审评注册质量管理规范。
完善生物制品批签发制度,推进疫苗供应体系建设。
加大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力度,严格认证标准。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确保规范要求在各企业、各环节得到落实。
抓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传贯彻,提高药品许可准入标准,加强经营企业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加强特殊药品监管。
加强药用辅料监管。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
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体系,加强药品风险管理,切实提高上市药品质量水平。
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完善审评审批机制。
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指导意见。
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
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落实临床试验较高风险医疗器械目录和临床试验审批工作程序。
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重点强化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监督检查。
强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
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巩固和强化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依法推进风险监测,深入开展风险排查。
积极推进量化分级管理。
加强高风险餐饮食品监督抽验工作。
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强化重点产品监管检查,加大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员制度,完善基层监管网络。
继续稳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和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示范区(市)、示范镇(办)和市级示范街、示范单位,强本固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区市和基层监管工作落实。
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打假协作机制。
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法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
组织实施好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市、区市两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健全城市运行保障体制,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坚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做好啤酒节、海洋节等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全面推行风险管理,健全预警体系。
全面排查分析安全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
探索建立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强化应急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制度体系,促进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大力推行风险管理、网格化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和电子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立体化监管格局。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畅通信访和投诉举报渠道,推进12331电话系统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实施全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工程,逐步建立覆盖各个环节的电子监管平台。
加强检验检测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加强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
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充实技术队伍力量。
提高工作统筹协调性,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
完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促进重大决策部署按时优质完成。
规范公文处理工作。
加强应急工作。
加强行政受理服务工作。
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处室和指定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制度,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全年目标绩效考核。
认真研究吸纳市民合理化建议,列入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整改。
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最新评论覃婵佳发表于XX-01-06 为认真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进一步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牢牢抓住药品安全不放松,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城关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兰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指示,顺利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
会上认真解读了市、区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干部职工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坚持做到药品安全常抓不懈,继续将“万家药房无假药”和“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不折不扣地开展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排安全隐患,助推“平安兰州”、“健康兰州”建设。
二是制定了翔实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分析了近年来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新动态,食品药品监管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从而制定一系列措施整治。
三是成立了组织机构。
为了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多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赵吉贤任组长,副局长印智辉、张晓霞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场科,于段红星办公室主任,其它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案件查处,部门协调,收集材料,信息报送,分析总结等食品药品安全的具体工作。
四是营造了良好氛围。
以XX年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为契机,借助GSP认证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药品抽验,岗前培训和年度岗位培训,“万家药房无假药”和“计生药械”专项整治等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宣传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自觉坚持做到守法、合法、规范和诚信经营使用药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是抓住了工作重点。
在市局和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分析了当前食品市场,药械市场动态,确定了城区、中心地段、旅游景点、车站超市和学校周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食品经营企业、药械批发企业、食品原料市场、药品超市、区直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为重点检查单位,以假劣药械,从业资质、进货渠道、贮藏条件为重点检查环节。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药品抽验、GSP认证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齐头并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监、帮、促”相结合,科学监管,严格执法,着力规范和净化药械市场,杜绝伪劣产品,力排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六是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我局按照XX年“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工作的要求,在抓好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同时,亦不放松日常监管,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严格执法和帮促工作结合起来,自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7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5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余台次,到目前全县尚无一例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一是在GSP认证和换证现场检查中,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欠规范的情况均一一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必须到位,否则不予通过GSP认证和不予换证。
二是加大食品药品广告的政策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虚假食品药品广告的认识,加大了对食品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对虚假食品药品广告宣传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对涉嫌虚假广告的药店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检查次数。
三是严格邮购、网络采购药品管理,利用年度岗位培训不准经营使用单位通过邮递、网络方式订购药品,同时严查药品购药渠道,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及票据。
8月以来立案查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或使用劣药、过期医疗器械、不合格医疗器械案6件,当场处罚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不凭处方售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案20余件,共收罚没款10万余元。
总之,我局将按照市局和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药监职责,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始终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力排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着力规范和净化食品药品市场,坚决打击制售垃圾食品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食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推我区餐饮文化、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市局、区政府XX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本部门职能职责和全区实际,特制定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XX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按照《关于建设平安兰州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统筹城区食品监管,药械监管,保障公众就餐,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通过对药械市场强有力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县药械经营、使用行为,坚决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行为,确保药械质量,杜绝药械事故发生,全面提升药械经营使用质量水平。
以兰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药品抽验,许可证申领和换发、GSP认证和跟踪检查等,强化日常监管,制定今年药械安全监管重点。
1、严查XX年通报的不合格药械。
如假药“降糖宁胶囊”,劣药“香丹注射液”,假冒产品“妇炎康胶囊”等。
2、严查特殊药品管理。
全面核查我县药品使用单位特殊药品网络数据的购管理数量、使用数量、库存数量是否完全吻合,排查是否存在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和安全隐患。
同时检查进货程序、管理程序是否合法,以及防保措施是否可靠等内容。
3、严查药品贮藏条件。
严格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具备所规定的药品贮藏条件,如房屋设施、仓储面积、陈列货架(柜)、温湿度调控设备、人员资质等内容。
4、严查非法渠道进货行为。
严审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索取的进货资质是否齐全有效,购进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票、帐、物是否相符。
5、严查挂靠行为。
实行倒查制,抓住购货单位的付款方式,是否付给发票上的供货单位,是否直接支付给销售人员,是否提取现金等。
6、严查出租行为。
严查药品经营、使用门店人员,是否本店工作人员,其负责人是否与发证时一致,严查经营使用品种是否在本店的进货票、帐之中。
7、严查无证经营行为。
认真总结执法经验,充分利用辖区内协管员、联络员的信息和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坚决从重从快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重点查处不符合更换《药品经营许可证》条件未能换证而继续营业者和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而又擅自设立门市从事行医售药者。
8、严查经营使用过期药械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如检验科、五官科、手术室等)和街道卫生站所使用的药械。
9、严查超方式经营行为。
坚决查处擅自改变药械经营方式的行为,重点查处零售企业,暗中从事药械批发的行为。
10、严查超范围经营行为。
坚决按照许可证中的核准范围进行检查。
11、严查处方药销售行为。
在药品经营门店全部通过GSP认证的情况下,继续做好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坚决防止回潮现象,严查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的行为。
12、严查大型医疗器械。
重点检查碎石机、×光机、B超仪、生化分析仪等医疗器械的来源、注册证及其生产或经营资质、使用状况及相关材料。
13、严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
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继续抓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对经查实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14、严查非法药品广告行为。
切实履行对药品广告的监测职能,加大监测力度,一旦发现涉嫌虚假的违法药械广告,将依法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15、严把新办企业准入关。
新开办药械经营企业在人员资质和硬件设施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并符合法定程序,否则不予许可。
16、实行抽验重点药械的方法。
充分利用近年来药械抽验经验,重点抽验特殊管理的药品、广告药品、价昂药品、包装异常药品、计生药械、质量可疑的品种等,尽最大努力通过抽验发现假冒伪劣药械线索。
17、强化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继续完善药械不良反应网络建设;监督并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将收集的药械不良反应信息及时上报;同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药械案件或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按规定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在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及时、正确、科学地予以处理;对出现重大药械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序、有力、有效地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影响。
18、推进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
不断加强对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安全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意识,严格要求乡镇委托执法人员对本行政区的村卫生站(点)检查率达100%,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备查。
19、强化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下,鼓励大型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建立规范化的药品零售药房,以保证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
20、要及时处置群众来信来访。
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必须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尽最大努力让来信来访的群众满意。
一是全局执法人员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履职,扎实工作。
对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危害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监督执法中,经查实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者,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并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依照药械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触犯刑律者,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1、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强化自身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工作经验的总结;二是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同兄弟分局进行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2、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人员不足。
目前,分局人员数量不足,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无法适应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
希望市局认真调研,予以配备一些具有专业水平的年轻人到药监岗位。
3、城区委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较低。
一是要求城区委托执法人员自学药品、器械法律法规和业务常识;二是要求城区委托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分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4、城区委托执法人员有关工作报酬未得到较好解决。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主动性。
分局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筹措资金,尽最大努力兑现城区委托执法人员待遇以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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