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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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中共台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2013年1月9日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台州发展实际,现就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开创台州科学发展新局面
1、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会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描绘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我市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在领会精神、把握实质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台州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回顾台州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了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代化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
市四届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积极向现代化台州迈进。
这既是全市人民的热切期盼,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实践。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上下要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时代特征、具有台州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
3、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创造台州人民幸福美好新生活。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我国发展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科学判断,开启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进程。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在新的历史征途上,机遇和困难并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坚持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坚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新台州,共同创造台州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二、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
4、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四大战略”,突出沿海产业带、台州城市群两大平台,强化改革、创新、投资三大驱动,狠抓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四大建设,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发展,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新台州而奋斗。
5、奋斗目标。
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立足台州实际,确保在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乡加速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优美宜居,人民生活富裕富足,社会更加和谐文明。
在此基础上,继续不懈奋斗,到2020年实现省委提出的“四个翻番”目标,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台州奠定坚实基础。
6、指导原则。
一要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牢固确立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更好地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落实到发展全过程。
二要坚持转型升级不动摇,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致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要坚持“四大战略”不动摇,不断深化战略内涵,强化工作举措,一以贯之加以推进。
四要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深化全方位改革,构建大开放格局,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五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更好保障人民权益,突出富民惠民导向,全心全意为群众谋福祉。
六要坚持实干兴市不动摇,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七要坚持加强党的建设不动摇,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三、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任务
7、坚持主攻沿海、陆海联动,推进发展平台建设,打造经济新增长极。
坚持“以港兴业、以业兴城、港城互动”,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努力打造“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
以大港口、大交通为先导,全力推进以头门港区为核心的台州组合港建设。
加快建设沿海高速、金台铁路、74/75省道南延,加大新机场、杭绍台高速等项目推进力度,构建“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以大园区、大平台为核心,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出形象”的要求,加快建设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提高五个省级开发区层级,完善沿海产业带12个工业园区的发展定位,深化产业分工,实现协同发展。
积极发展“飞地经济”,建设山区经济强县,加快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陆海联动、南北协作发展格局,突破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难点。
以大项目、大产业为根本,突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加强高端产业和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对产业转型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项目,推进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三门核电、浙能台州第二电厂等项目建设,加快大陈和玉环海岛开发,加大浙江(台州)炼化一体化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力度。
以大围垦、大配套为支撑,加快大港湾、北洋涂二期、南海涂等围垦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园区的生产服务、配套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优化园区发展环境。
8、坚持创新驱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发展新动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加快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企业孵化培育、创业融资服务和社会化人才服务等“五大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浙大台州研究院等公共创新平台的作用,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
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
建立健全股权投资体系、科技信贷专营体系、创业板上市推进体系等有机组成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促进创业团队和民间资本、风险投资有效对接。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实施“500精英计划”,积极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建设。
完善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9、坚持转型升级,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和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把发展工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努力建设工业强市。
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海洋新兴、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引导医化、汽摩、模塑等支柱产业开展以装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和品牌建设,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动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提升。
深入实施企业培育“116”工程,加快打造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有行业话语权的旗舰型龙头企业。
切实抓好“个转企”和小微企业上规模工作。
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推进清费减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新生代企业家。
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抓好商贸、金融、物流、旅游、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新型业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高服务业比重和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全面推进“两区三化”建设,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推广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构建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
10、坚持新型城市化,构建台州城市群,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发挥中心城市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县域中心城市、省小城市、中心镇建设,着力构建台州城市群。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中央商务区、商贸核心区、绿心生态区和飞龙湖、江口等重点区块建设,建好内环线,抓好城市轻轨、市区有轨电车等项目推进工作,构建城市快速路网,推进市区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市区融合发展。
扎实推进“多城同创”,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切实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加强副中心城市和县域城市建设,加大省小城市试点镇和中心镇的政策支持,增强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和人口集聚功能。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施交通治堵、“三改一拆”和入城口改造等专项行动,建设“智慧城市”,提升城市品质。
要把“三农”工作放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推进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城乡一体发展。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总抓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村居撤并,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加快中心村培育,发展农村新兴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提升农村发展水平。
11、坚持改革开放,激发全社会发展活力,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坚持以改革推动发展,深化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
全面落实“新36条”实施细则,拓展民营经济投资领域。
支持民营企业兼并重组,引导民营企业股权重构,推进企业上市,促进更多企业在地方股权交易平台上挂牌融资。
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广并联审批、全程代理等创新经验,规范中介市场,推动更多的审批事项转向备案制,打造服务型政府。
积极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健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
推进省级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加快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主体多元、渠道多样的政府投融资平台。
探索设立产业基金、城市发展基金,吸引更多民间资金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农房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等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消除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以开放带动发展,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有效集聚和利用国际高端要素,切实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推进区域开放合作,加快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积极参与海西区建设,主动对接浙江“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加强与台湾的经贸合作。
加快打造“无水港”,深化口岸“大通关”建设,提高大麦屿港区、海门港区口岸服务水平。
深入实施“回归”工程,促进“台州经济”与“台州人经济”融合发展。
12、坚持人民主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台州”。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推广民主恳谈、参与式公共预算、村级民主决策“五步法”等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形式,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和工商联工作。
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加强党管武装工作,持续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建设。
加强法治台州建设,强化法治理念,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3、坚持文化引领,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深入实施市委《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决定》,切实提高文化软实力。
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概括,努力践行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大力弘扬台州精神,激发全市人民的创业创新活力。
坚持正确导向,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倡导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积极传递正能量。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着力打造“信用台州”。
完善“三个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扩大“百分之一文化计划”实施范围,加快市博物馆、市科技馆、城市规划展览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
重视文化队伍建设,加强优秀文化作品创作与生产,抓好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不断丰富人民精神生活。
深入实施《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集群。
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增强台州文化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14、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
坚持创业带动,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力倡导勤劳致富,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深化结对帮扶,实施产业扶贫,努力实现“两同步、两提高”。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险、福利、救助、优抚、慈善相衔接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坚持男女平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群众体质。
建立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鼓励支持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健全综治工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公共安全监管中心。
深化平安台州建设,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调解机制,构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互联网管理,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5、坚持生态立市,加大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力度,全力建设生态宜居家园。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努力建设美丽台州。
加大城市湿地保护开发力度,推进洪家场浦、栅岭汪排涝调蓄工程等城市生态工程建设,打造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加快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打造“森林台州”。
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落实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和能源评估准入制度,加快淘汰重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加大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清洁生产企业建设工作力度,大幅度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水”,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建设,加大主要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切实加强长潭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建设朱溪水库、方溪水库,提高城市供水能力。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防治,开展土壤修复和空气清洁工作,大力实施“四边三化”专项行动,努力让台州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真正成为生态宜居之城。
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16、加强理论武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
加强道德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17、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市委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定期下访接访、蹲点调研、结对帮扶等制度,推进“干部服务群众、机关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和“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常态化。
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庸懒散奢”和“生冷硬拖”行为,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18、深化党内民主,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创造活力。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深化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完善党代会年会制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规范街道党员代表会议制,全面推行全委会“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制,规范和深化代表询问、代表提案制度。
深化党代表工作室建设,推进代表履职常态化。
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深化基层党组织“两推一选”制度。
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推进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党内民主恳谈等做法,扩大党内基层民主。
19、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
改进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推上领导岗位,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完善干部监督联动机制,加强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
突出抓好乡镇干部队伍建设。
完善人才到基层锻炼、干部从一线选拔的干部培养机制。
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作用,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
20、创新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推广“驻村百晓”工作,提升乡镇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训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实施“万名村级后备干部工程”,促进后进村整顿转化。
全面推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推进社区、机关、学校等领域党建工作,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推行从优秀村民中发展党员,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
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21、严明党的纪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制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分岗党风廉政教育制度,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加大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阳光工程”,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深化“廉洁村”创建活动,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影响恶劣、严重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奋发进取,真抓实干,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新台州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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