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夯实企业发展基础解读内控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docx
- 文档编号:4886759
- 上传时间:2022-12-11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40.56KB
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夯实企业发展基础解读内控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docx
《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夯实企业发展基础解读内控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夯实企业发展基础解读内控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夯实企业发展基础解读内控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
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是企业投资者、债权人做出科学投资、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安然、世通、银广夏、琼民源等财务丑闻事件都产生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后果,原因之一是由于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失或不健全所致。
为了防范和化解企业法律责任,确保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提升企业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当强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以下简称“财务报告内控指引”),就是为了引导和规范企业加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防范财务报告风险。
本文就此进行解读。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
(一)规范企业财务报告控制流程,明晰各岗位职责
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及分析利用等相关流程,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并确保全过程中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和审核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企业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利用工作,企业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企业财会部门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报告编写工作,企业内部参与财务报告编制的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参与财务分析会议的部门应当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财务报告的有效利用,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或外聘律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对外提供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二)健全财务报告各环节授权批准制度
企业应当健全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各环节的授权批准制度,具体包括:
编制方案的审批、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审批、重大交易和事项会计处理的审批,对财务报告内容的审核审批等。
为此,企业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分级管理制度;第二,规范审核审批的手续和流程,确保报送和进行审核审批的级别符合所授的管理权限、申报材料翔实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用印用章符合要求,切实履行检查审核义务而非流于形式等;第三,建立相关政策,限制对现有财务报告流程进行越权操作。
任何越权操作行为,必须另行授权审批后方能进行,且授权审批文件应妥善归档。
(三)建立日常信息核对制度
企业应当从会计记录的源头做起,建立起日常信息定期核对制度,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防范出于主观故意的编造虚假交易,虚构收入、费用的风险,以及由于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的会计记录与实际业务发生的金额、内容不符的风险。
企业在日常会计处理中应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并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会计记录的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计算准确、依据充分、期间适当。
(四)充分利用会计信息技术
企业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减少或避免编制差错和人为调整因素。
同时,企业也应当注意防范信息技术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定期更新和维护会计信息系统,确保取数、计算公式以及数据勾稽关系准确无误;第二,建立访问安全制度,操作权限、信息使用、信息管理应当有明确规定,确保财务报告数据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的非法修改和删除;第三,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对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时,企业应有规范的审批流程,并采取替代性措施确保财务报告数据的连续性;第四,做好数据源的管理,保证原始数据从录入环节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财务分析的需要;第五,制定业务操作规范,保证系统各项技术和业务配置维护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和内部管理规定,月结和年结流程规范、及时,等等;第六,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定期备份,做好防消磁、防火、防潮和防尘等工作;对于存储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定期检查,防止由于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二、财务报告业务流程
财务报告流程由财务报告编制流程、财务报告对外提供流程、财务报告分析利用流程三个阶段组成。
其通用流程如下图所示。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充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构建和优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
三、财务报告编制阶段的主要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一)制定财务报告编制方案
企业财会部门应在编制财务报告前制定财务报告编制方案,并由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
财务报告编制方案应明确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合并方法、范围与原则等)、财务报告编制程序、职责分工(包括牵头部门与相关配合部门的分工与责任等)、编报时间安排等相关内容。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会计政策未能有效更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未经审批,导致会计政策使用不当;会计政策未能有效贯彻、执行;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清,导致数据传递出现差错、遗漏、格式不一致等;各步骤时间安排不明确,导致整体编制进度延后,违反相关报送要求。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会计政策应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最新监管要求的规定。
企业应按照国家最新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企业统一的会计政策。
企业应有专人关注与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变化及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等,并及时对企业的内部会计规章制度和财务报告流程等做出相应更改。
第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调整,无论是强制还是自愿,均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三,企业的内部会计规章制度至少要经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生效,财务报告流程、年报编制方案应当经公司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核准后签发。
第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沟通渠道,将内部会计规章制度和财务流程、会计科目表和相关文件及时有效地传达至相关人员,使其了解相关职责要求、掌握适当的会计知识、会计政策并加以执行。
企业还应通过内部审计等方式,定期进行测试,保证会计政策有效执行,且在不同业务部门、不同期间内保持一致性。
第五,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财会部门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应根据财务报告的报送要求,倒排工时,为各步骤设置关键时间点,并由财会部门负责督促和考核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及时进行提醒,对未能及时完成的进行相关处罚。
(二)确定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
在编制财务报告前,企业应当确认对当期有重大影响的主要事项,并确定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重大事项,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公允价值的计量、收购兼并、资产减值等的会计处理不合理,会导致会计信息扭曲,无法如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企业应对重大事项的予以关注,通常包括以前年度审计调整以及相关事项对当期的影响、会计准则制度的变化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新增业务和其他新发生的事项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年度内合并(汇总)报告范围的变化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等。
企业应建立重大事项的处理流程,报适当管理层审批后,予以执行。
第二,及时沟通需要专业判断的重大会计事项并确定相应会计处理。
企业应规定下属各部门、各单位人员及时将重大事项信息报告至同级财会部门。
财会部门应定期研究、分析并与相关部门组织沟通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逐级报请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后下达各相关单位执行。
特别是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计量等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时,财会部门应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三)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企业应在编制财务报告前,组织财务和相关部门进行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资产、负债账实不符,虚增或虚减资产、负债;资产计价方法随意变更;提前、推迟甚至不确认资产、负债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确定具体可行的资产清查、负债核实计划,安排合理的时间和工作进度,配备足够的人员、确定实物资产盘点的具体方法和过程,同时做好业务准备工作。
第二,做好各项资产、负债的清查、核实工作,包括:
与银行核对对账单、盘点库存现金、核对票据;核查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核查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核查账面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核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清查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确定资产归属;核查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等。
第三,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差异,应当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取得合法证据和按照规定权限经审批,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结账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在日常定期核对信息的基础上完成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等业务,然后实施关账操作。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账务处理存在错误,导致账证、账账不符;虚列或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结账的时间、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关账后又随意打开已关闭的会计期间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第二,检查相关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企业制定的核算方法。
第三,调整有关账项,合理确定本期应计的收入和应计的费用。
例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坏账准备等;各项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配并分别计入本期有关科目;属于本期的应计收益应确认计入本期收入等。
第四,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对于调整项目,需取得和保留审批文件,以保证调整有据可依。
第五,不得为了赶编财务报告而提前结账,或把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延至下期登帐,也不得先编财务报告后结账,应在当期所有交易或事项处理完毕并经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实施关账和结账操作。
第六,如果在关账之后需要重新打开已关闭的会计期间,须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经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后进行。
(五)编制个别财务报告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财务报告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进行取舍。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报表数据不完整、不准确;报表种类不完整;附注内容不完整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企业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应当真实可靠。
一是各项资产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减值,应当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严禁虚增或虚减资产。
二是各项负债应当反映企业的现时义务,不得提前、推迟或不确认负债,严禁虚增或虚减负债。
三是所有者权益应当反映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构成。
企业应当做好所有者权益保值增值工作,严禁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资本不实。
第二,企业财务报告应当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
一是各项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规定的标准,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
二是各项费用、成本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三是利润由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构成。
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
第三,企业财务报告列示的各种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构成,应当按照规定划清各类交易和事项的现金流量的界限。
第四,按照岗位分工和规定的程序编制财务报告。
一是财会部门制定本单位财务报告编制分工表,并由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确保报告编制范围完整。
二是财会部门报告编制岗位按照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编制,确保财务报告项目与相关账户对应关系正确,计算公式无误。
三是进行校验审核工作,包括期初数核对、财务报告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审核、报表前后勾稽关系审核、期末数与试算平衡表和工作底稿核对、财务报告主表与附表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校验等。
第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编制附注。
附注是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对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晰的说明。
检查担保、诉讼、未决事项、资产重组等重大或有事项是否在附注中得到反映和披露。
第六,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表内容和种类的真实、完整性,通过后予以上报。
(六)编制合并财务报告
企业集团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告,分级收集合并范围内分公司及内部核算单位的财务报告并审核,进而合并全资及控股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合并范围不完整;合并内部交易和事项不完整;合并抵销分录不准确。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编报单位财会部门应依据经同级法律事务部门确认的产权(股权)结构图,并考虑所有相关情况以确定合并范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由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合并范围是否完整。
第二,财会部门收集、审核下级单位财务报告,并汇总出本级次的财务报告,经汇总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三,财会部门制定内部交易和事项核对表及填制要求,报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下发纳入合并范围内各单位。
财会部门核对本单位及纳入合并范围内各单位之间内部交易的事项和金额,如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
编制内部交易表及内部往来表交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四,合并抵销分录应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和证据进行支持,由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五,对合并抵销分录实行交叉复核制度,具体编制人完成调整分录后即提交相应复核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录入试算平衡表。
通过交叉复核,保证合并抵销分录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财务报告对外提供阶段的主要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一)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审核
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主要包括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并签名盖章;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审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并签名盖章;企业负责人审核财务报告整体合法合规性,并签名盖章。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在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对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格式的合规性等审核不充分。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审批程序,由各级负责人逐级把关,对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格式的合规性等予以审核。
第二,企业应保留审核记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财务报告在对外提供前应当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二)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审计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公司应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需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应随同财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还对为特定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进行了规定。
因此,相关企业需按规定在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选择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未经审计,审计机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机构与企业串通舞弊。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第二,企业不得干扰审计人员的正常工作,并应对审计意见予以落实。
第三,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随财务报告一并提供。
(三)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
一般企业的财务报告经完整审核并签名盖章后即可对外提供。
上市公司还需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批通过后方能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应与审计报告一同向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监管部门等报送。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对外提供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一致,影响各方对企业情况的判断和经济决策的作出;未能及时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使用价值降低,同时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财务报告在对外提供前提前泄露或使不应知晓的对象获悉,导致发生内幕交易等,使投资者或企业本身蒙受损失。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企业相关制度中明确负责财务报告对外提供的对象,在相关制度性文件中予以明确并由企业负责人监督,如:
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定期向监事会提供财务报告,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报告。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核通过后向全社会提供。
第二,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审批程序,由财会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逐级把关,对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格式的合规性等予以审核,确保提供给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完全一致。
第三,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对报送时间的要求,在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流程中的每一步骤设置时间点,对未能按时及时完成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企业应设置严格的保密程序,对能够接触财务报告信息的人员进行权限设置,保证财务报告信息在对外提供前控制在适当的范围。
并对财务报告信息的访问情况予以记录,以便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可能的泄密行为,在泄密后也易于找到相应的责任人。
第五,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五、财务报告分析利用阶段的主要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一)制定财务分析制度
企业财会部门应在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财务报告分析制度草案,并经财会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检查、修改、审批。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制定的财务分析制度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财务分析制度未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财务分析的流程、要求不明确,财务分析制度未经审批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企业在对基本情况分析时,应当重点了解企业的发展背景,包括企业的发展史、企业组织机构、产品销售及财务资产变动情况等,熟悉企业业务流程,分析研究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管理活动。
第二,企业在制定财务报告分析制度时,应重点关注:
财务报告分析的时间、组织形式、参加的部门和人员;财务报告分析的内容、分析的步骤、分析方法和指标体系;财务报告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等。
第三,财务报告分析制度草案经由财会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检查、修改、审批之后,根据制度设计的要求进行试行,发现问题及时总结上报。
第四,财会部门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正,确定最终的财务报告分析制度文稿,并经财会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进行最终的审批。
(二)编写财务分析报告
财会部门应按照财务分析制度定期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并通过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等形式对分析报告的内容予以完善,以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财务分析报告的目的不正确或者不明确,财务分析方法不正确;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不完整,未对本期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做专门分析;财务分析局限于财会部门,未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影响质量和可用性;财务分析报告未经审核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编写时要明确分析的目的,运用正确的财务分析方法,并能充分、灵活地运用各项资料。
分析内容包括:
一是企业的资产分布、负债水平和所有者权益结构,通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周转率等指标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分析企业净资产的增减变化,了解和掌握企业规模和净资产的不断变化过程。
二是分析各项收入、费用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通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了解和掌握当期利润增减变化的原因和未来发展趋势。
三是分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运转情况,重点关注现金流量能否保证生产经营过程的正常运行,防止现金短缺或闲置。
第二,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在财务分析和利用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组织领导。
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判断是否需要对特殊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对财务分析报告进行补充说明。
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资料、重大事项以及与上年同期数据相比有较大差异的情况要做重点说明。
第三,企业财务分析会议应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财会部门应充分沟通、分析,进而修改完善财务分析报告。
第四,修订后的分析报告应及时报送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负责审批分析报告,并据此进行决策,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三)整改落实
财会部门应将经过企业负责人审批的报告及时报送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分析结果进行决策和整改落实。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传递不畅,未能及时使有关各部门获悉;各部门对财务分析报告不够重视,未对其中的意见进行整改落实。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定期的财务分析报告应构成内部报告的组成部分,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现有内部报告体系在各个层级上进行沟通。
第二,根据分析报告的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
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改正,财会部门负责监督、跟踪责任部门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反馈落实情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提高 财务报告 质量 夯实 企业发展 基础 解读 内控 应用 指引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