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炉底水冷管安装焊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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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炉底水冷管安装焊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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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炉底水冷管安装焊接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3
二.工程概况3
三.安装流程3
3.1坡口加工4
3.2焊前准备4
3.3焊接时注意事项:
5
四.外观检查5
五.质量保证措施6
5.1质量组织保证体系6
5.2质量管理6
5.3质量监控7
六.安全保证措施8
6.1安全目标8
6.2安全组织体系9
6.3安全技术措施9
七.管道成品保护措施11
八.职业健康与环境、消防保护措施11
8.1职业病与职业卫生管理11
九.卫生防疫管理12
十.环境保护措施13
10.1废水排放13
10.2噪声控制14
10.3废弃物处理15
十一.工地消防工作要求16
一.编制依据
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3.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图纸;
二.工程概况
高炉工程高炉炉底水冷管是在高炉炉底钢格板上表面敷设34根D76×10mm的钢制水冷管,沿东西方向铺设。
与炉壳相交处设有D108×8mm无缝钢套管。
靠主控楼侧,水冷管两两用180度弯管连接,每根水冷管靠近180度弯管处都有一个波纹补偿器。
每根水冷管上设有U形管箍,沿出铁场-吊装侧中心线向两侧隔1614mm设一道。
由于钢结构混凝土柱基础太靠近炉壳,不能满足炉底水冷管的整体敷设的设计要求,其二,在钢材市场上也采购不到14m长的D76×10mm钢管,导致水冷管的敷设需由单根5m长D76×10mm的钢管焊接成整根。
焊接方式采用氩弧焊打底,手工电弧焊盖面。
同时在接头焊缝处加设D108×10mm钢制套管,端部与水冷管进行焊接。
从而保证炉底水冷管的强度、严密性和整体性。
三.安装流程
在炉底钢格板找平后,先在炉壳上定位、放线、开孔后,把300mm长的D108×10mm钢制套管套在D76×10mm的钢制水冷管上,一并穿入炉内。
在炉内拼接在一起,(连接后的一根上最多有两个接头)。
接着对水冷管接头处进行打坡口,坡口形式如图1,由于加设了钢套管,焊接前先对水冷管进行简单的固定,以防止水冷管在焊接过程中发生位移。
先用氩弧焊对水冷管进行打底焊接。
焊接时注意不要把焊渣等杂物丢入管内。
然后用手工电弧焊再次焊接。
焊完后对水冷管进行无损超声波100℅探伤检查。
合格后对焊缝处进行打磨。
再把原先套在水冷管上的D108×10mm的套管套在焊缝处。
再对套管和水冷管进行焊接。
焊接前,对水冷管按St3级除锈,然后进行通水试压,试压压力按设计要求采用1.6MPa。
试压时用5磅木锤敲击,不得有泄漏及冒汗现象;试压合格后,先刷红丹防绣漆二道,再刷二遍沥青漆。
3.1坡口加工
本工程管道采用V型坡口,对于水冷管应开置55~65度坡口,两根被焊接钢管间隙为1.5~3mm
3.2焊前准备
A坡口确认
a.焊前必须对坡口的安装位置、质量进行确认。
b.管道焊缝的位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焊缝距弯管起弯点不得小于100mm,且不小于管子外径。
2.管子对接焊缝组对时内壁须齐平,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管壁厚度的10%,且不应大于2mm。
c.管子管件组对时,须检查坡口的质量,坡口表面上不得有裂纹夹层等缺陷,否则不得施焊。
3.3焊接时注意事项:
A.必须监督水冷管先用氩弧焊打底;
B.找平后再对水冷管进行敷设、焊接;
C.焊接时要对称焊接,防止钢管变形(翘变、扭曲现象);
D.现场所有缝焊全为满焊,水冷管与炉壳焊缝高度为10mm;钢套管与炉壳焊缝高度为8mm;波纹补偿器与水冷管和补偿器垫板全为5mm的焊缝高度。
水冷管封板与水冷管、波纹补偿器垫板与钢套管的焊缝高度为8mm。
四.外观检查
A焊缝外观成型美观。
B表面不得有焊渣、飞溅、裂纹、气孔等现象。
C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查。
4.1焊接质量保证措施
A上岗焊工必须有相应项目的焊工资质证,并在有效期内。
B上岗焊工需接收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C上岗焊工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D焊工必须遵守焊接工艺,不得擅自改变工艺。
E安装、焊接过程中要防止异物落入管内,并采取防护措施。
F雨天气要做好防雨措施,否则不得施焊;相对湿度大于90%时,不得施焊。
G使用的焊接设备、计量机具处于受控状态。
五.质量保证措施
5.1质量组织保证体系
本工程质量管理的总方针是:
坚持质量第一,坚持技术先进。
为确保本标段管道工程创全优工程,我们必须全体总动员,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贯彻落实执行管理手册,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制,严格执行质量自检、专检、互检和工序质量检验制,严格把好质量关。
5.2质量管理
5.2.1在甲方和监理公司检查指导下,进行全面管理。
5.2.2实行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制,按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落实质量责任制。
5.2.3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2.4实行“谁施工谁负责工程质量”的原则,层层落实质量责任,把职能与职责统一起来。
5.2.5设专职质量检查员、专检员不应受到任何干扰行使质量否决权,加大奖罚力度。
5.2.6各级领导增强质量意识,把质量方针目标贯传下去,做到层层有人抓质量,组织人人管质量,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5.2.7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特别是施工小组作业人员做到心中明了。
5.2.8加强各工种人员培训工作,杜绝无证上岗。
5.2.9实行质量与收入挂钩,做到优质有奖,不合格重罚。
对于隐蔽工程的焊口,必须设置专检员,每道焊口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2.10.施工中敞开的焊口,须进行临时封闭,杜绝在管道口内放置工具、焊条及其他杂物。
5.3质量监控
5.3.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设计要求及业主有关质量法规、规定、质量监督、监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5.3.2检查工程实体与质保资料相结合,质保资料要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做到完整、准确、可靠。
5.3.3工程质量监控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5.3.3事前质量控制主要内容:
审查开工条件及施工图技术交底、图纸自审、会审记录;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方案、措施。
5.3.4事中质量控制主要内容:
对专业间的工序交接、隐蔽验收的控制点和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进行监控,并随时检查质量记录,保证记录资料及时、真实、有效。
5.3.5事后质量控制主要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核定;处理工程的质量遗留问题;工程质量是用户对施工企业的重要评价,做好质量回访工作,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施工前为用户着想,施工中对用户负责,完工后让用户满意。
六.安全保证措施
6.1安全目标
工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千人轻伤率0.3‰;无恶性险肇事故。
6.2安全组织体系
为了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现根据我公司颁发的“十三冶上海公司项目管理部(组)安全管理条例”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各施工单位、施工班组层层落实专人负责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
6.3安全技术措施
本次施工由于时间短,施工作业面狭小,施工人数多,多工种交叉作业多,立体交叉作业多,安全工作尤为重要,所有的施工人员都应遵守以下安全条例:
6.3.1施工前一定要对安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6.3.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所有人员应进行炼钢厂的“三级”安全教育。
施工前,不但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而且安全负责人也必须进行安全交底,使施工人员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并遵照执行。
6.3.3凡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劳防用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和采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睡眠不足和酒后禁止登高作业;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用工具套携带;严禁高空抛接物品。
6.3.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操作证、要害部门出入证等),施工中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6.3.5加强施工机具和施工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拖电线,各种电器盘、柜机具要完好,并做好接地接零保护。
6.3.6现场使用的各种电动机要有良好的绝缘和接地措施,要有防护罩,并搭设防雨棚。
6.3.7吊装机具施工作业,要严格遵守吊装的有关规定,吊具、索具必须完好有效,并定期设专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严禁带病作业使用。
6.3.8交叉作业必须在施工区域拉好警戒绳,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6.3.9动火作业应清除动火区域上下、周围的可燃物,并采取妥善的防火措施;使用的乙炔、氧气瓶必须立放,且间隔5M与动火点相距10M,乙炔要装回火装置;电焊机必须就近可靠接地;现场动火应开具相关等级的动火证,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在电缆桥架上方焊接管道、支架时,必须在电缆桥架上设置防火毯,加钢板隔离,下方设灭火器及监火人。
6.3.10严禁酒后上岗和高空疲劳作业。
在有孔洞、楼梯口、吊装口处施工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设置围栏。
七.管道成品保护措施
7.1管道装卸车时,应轻装轻卸,已经涂装的管道吊装时应使用吊带或者钢丝绳加橡胶套管。
7.2管道堆放在地面时,应垫道木,防止泥土等污物进入管道。
7.3管道支架焊接时,要注意对钢结构的成品保护,焊接完毕后应尽快涂上底漆,防止生锈。
7.4进入现场的阀门等设备材料,必须包装良好,分类按照阀门的放置要求摆放整齐,需要禁油的氧氮氩阀门要远离油品。
7.5已经安装的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介质已经投入运行的阀门应挂牌,禁止随意操作。
八.职业健康与环境、消防保护措施
8.1职业病与职业卫生管理
8.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8.2由专(兼)职人员开展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8.3严格履行上级部门制定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8.4施工前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告知员工。
8.5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粉尘类作业、高空作业、噪声及有害作业等的防护工作,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建立并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8.6上岗前体检各单位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前的人员必须进行就业前体检,避免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职业危害作业。
8.7在可能发生或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立即停止作业,脱离作业环境,及时送就近医院安排诊治,迅速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九.卫生防疫管理
9.1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和特点,对在职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及时有效的预防措施。
9.2施工驻地的生活用水,应采取过滤和消毒措施等,并经检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食用。
9.3食堂应采取防蝇、防蚊、防鼠、防尘措施,配置必要的设施,保持操作台及环境的清洁卫生,严格区分生熟食品的加工与存放,严格杜绝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9.4生活及现场垃圾按规划的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废弃物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14.2.5发生卫生疫情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部门报告。
十.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各相关措施使得废水排放、噪声控制、废弃物处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相关要求,从而有效预防对环境的污染。
10.1废水排放
废水排放控制要执行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在有特殊要求的作业场所还要同时执行当地的有关标准及要求。
按照铁厂指定地点进行废水排放。
10.1.1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应统筹考虑废水的排放控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废水排放系统。
施工的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废水排放控制措施执行。
10.1.2施工生产现场作业产生的污水,禁止随地排放。
作业时严格控制污水流向,在合理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或当地环保局指定区域。
10.1.3各施工单位应随时对废水排放控制实施情况进行自检。
如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10.2噪声控制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把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域的噪声控制在最低限度,以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员工和相关周围人员的健康。
10.2.1噪声控制要执行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在有特殊要求的作业场所还要同时执行当地的有关标准及要求。
10.2.2各施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排放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噪声控制措施,经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
10.2.3施工生产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10.2.4施工场界的各类施工噪声分贝和施工时段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应规定。
10.2.5凡临近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在6:
00~22:
00时段进行,因工艺和技术等特殊原因确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在由上级部门报相关领导及主管部门批准,并尽量采取降噪措施。
10.2.6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制作作业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生产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在高噪音环境作业的人员应加强个体防护.
10.2.7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生产的强噪声机械(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10.3废弃物处理
为保证公司体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处理,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而有效地保护环境和相关人员的健康。
10.3.1在开工前应及时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根据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情况,确定固定的废弃物收集场地。
(或铁厂指定地点)
10.3.2各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废弃物治理工作,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根据废弃物的类别分类堆放,并设立醒目的标牌或标识(“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等),有可能发生消防隐患的还应设置消防器材。
10.3.3有毒有害废弃物要设置专用的场地(或容器),单独封闭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地面和墙面(或容器盖)要采取防渗漏、蒸发等特殊的防护处理,并由专人负责。
10.3.4办公生活区域需要统一规划并设立废弃物固定垃圾箱,在垃圾箱边设置明显标识,并派指定专人负责,分类进行垃圾收集。
10.3.5生活垃圾应存放在桶类容器内,不得随意抛弃。
有毒有害垃圾严禁任意排放,要单独存放在容器内。
10.3.6各施工单位产生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应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自行进行处理。
10.3.7各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必须做好回收利用工作。
对需要回收利用的建筑、包装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指定专人进行登记,填写废弃物回收记录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处置。
10.3.8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各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应联系上级单位统一委托经当地环保部门批8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清运和消纳单位进行处理,并签订相关协议书,由承包方负责处置。
10..3.9办公区域的生活垃圾上级部门统一委托,与所属环卫部门签订相关协议,由环卫部门处置。
10.3.10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十一.工地消防工作要求
工地消防用水管线直径不得小于100mm。
消防栓间距不大于120m,并应布置在靠近十字路口、道边,距道边不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少于5m。
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并保持畅通。
油库、仓库、临时工棚及行政办公室附近要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器材,各种临时房屋要有专人负责防火。
油库、化工用品仓库要安装防暴灯具。
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防火制度。
对变质、过期的物品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化工危险品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必要的避雷装置,并根据物品的不同性质和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暴、防火等安全措施。
临时宿舍、工棚及其他临时建筑物,彼此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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