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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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目录
第一章序言1
第二章矿井火灾预防1
第一节矿井灾害性质描述1
第二节地面火灾预防措施2
第三节井下火灾预防措施3
第三章瓦斯管理5
第一节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5
第二节建立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5
第三节杜绝火源防止瓦斯事故6
第四章顶板事故预防措施7
第一节顶板灾害性质描述7
第三节掘进工作面预防冒顶的措施7
第四节巷修顶板管理措施8
第五节巷道冒顶时的顶板管理措施10
第六节巷道回收时的防冒顶措施12
第七章矿井防治水措施13
第一节矿井防治水预防措施13
第八章机电运输灾害预防15
第一节机电运输灾害事故描述15
第二节大型固定设备事故预防措施16
第三节轨道运输事故预防措施17
第四节电气事故预防措施17
第五节机电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19
第九章矿井灾害处理计划23
第一节建立健全救灾组织23
第二节完善通讯系统确定救灾程序25
第三节矿井火灾处理计划25
第四节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处理计划28
第五节顶板事故处理计划30
第七节矿井透水事故处理计划35
平陆晋平煤业2012年度矿井灾害
预防和处理计划
第一章序言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结合我矿2012年基建工程安排情况,现将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如下:
平陆晋平煤业采用平硐开拓方式,通风方法为压入式。
矿井属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然发火等级为三级,属较易自燃煤层,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按预定计划进行,我矿2012年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加强顶板管理和矿井水害防治工作。
矿井安全出口要经常检查,保证人员能安全迅速通过,井下要标明避火路线,井巷交岔口,都必须设置路标,写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向安全出口的方向。
对灾害预防措施中的安全规定、要求及撤退路线,要进行强制性培训考试,并列入培训计划,达到人人皆知。
该计划由矿长负责贯彻实施。
每季度末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计划进行修改,制订补充措施。
发生重大事故时,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指挥处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二章矿井火灾预防
第一节矿井灾害性质描述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井下或井口附近能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和井下人员安全的火灾。
l、矿井火灾的分类:
(1)外因火灾是由某种外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火灾。
如吸烟、电焊、用电炉或灯泡取暖,电火花,明火明电放炮,瓦斯煤尘爆炸等所引起的火灾。
这类火灾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来势迅猛,无预兆可查,在矿井火灾总数中,占的比重不大,但损失不小。
(2)内因火灾是指由于煤炭自燃引起的火灾。
这类火灾有一个孕育过程(自燃要经过潜伏期、自热期和燃烧期),根据预兆能早期发现,但火源隐藏,经常发生在人们难以进入的采空区和煤柱内,难于找到准确的火源位置,扑灭火困难。
2、矿井火灾的危害
矿井火灾的危害很大,它能产生高温火烟及有毒有害气体。
火源附近的温度可达1000℃以上,伴随火灾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是火灾事故中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火灾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可以产生“火风压”,使风流逆转,造成风流紊乱。
火灾烧毁设备,支架和煤炭资源,造成停工停产,如果封闭火区,还将影响矿井生产正常接替,冻结煤炭资源。
第二节地面火灾预防措施
l、井口房和扇风机房及其附近20米以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电炉取暖,在工业广场和井口附近严禁用易燃易爆材料搞临时建筑。
2、主、副井口不得随意进行电气焊和喷灯焊作业,若工作需要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3、可燃性材料存放点由安全监察部制定出专门防火措施,并在库房附近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防火设施。
4、矿井坑木场安全监察部应制定专项防火制度。
5、煤场内,禁止明火取暖,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6、锅炉灰不能在工业广场内随便乱倒,运行队要装车运至矸石山与矸石一块处理,运行队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人。
7、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足够的消防水量,此项工作有综合办公室负责。
8、严格按规定在工业广场内存放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使用性能良好,该项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9、风井机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机电部机电队对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证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1、平地各类库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12、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和各消防点应配足规定数量的器材,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落实,随便挪用或丢失器材,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节井下火灾预防措施
1、外因火灾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关于入井人员验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2)下井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确保人人会使用自救器。
(3)井下各峒室不准存放易燃材料,易燃材料在井下严禁乱扔、乱放、乱倒。
(4)井下机电硐室及主要运输巷道安装易产生火灾隐患的设备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足灭火器材,存放足够的砂箱、砂包和灭火工具。
(5)井下要采用矿用安全型灯具照明,其线路要用不延燃橡套电缆,其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6)电气焊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执行。
(7)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8)井下有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地点,施工人员必须对电气设备和电缆加强保护,以免因被砍断、碰烂、挤破而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9)井下机电工经常检查自己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有磨擦发热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并报告基建基建调度部。
(10)放炮员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放炮制度,严禁放空心炮、糊炮或明炮。
(11)井下机电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等巷道以及施工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储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配备质量、数量、存放地点及使用应严格按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12)将井下各变电所划分为防火重点区,并给每个重点区两端设立防火门。
各防火门要定期检查,一旦在井口附近发生火灾,关闭井口防火门,防止有害气体向井下蔓延,该工作由机电部负责。
(13)井下所用风筒要用难燃或阻燃材料制作。
(14)井下所有电缆、皮带要阻燃。
(15)皮带巷消防水管每50m要设—个三通阀门。
2、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内因火灾即煤层自燃引起的火灾。
山西克瑞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我矿进行地质勘探1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为三类属较易自燃煤层,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
(1)在进行巷道掘进时,要充分考虑防止因帮空顶空而造成自燃的措施。
(2)通风部要加强防火管理,瓦检工必须定期检查密闭外和采掘面回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及煤壁、空气温度。
救护队要加强—氧化碳检查以及出水温度的测定,并做好所有地点的温度及气体浓度检查,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基建基建调度部、通风部、安全监察部和总工程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加强掘进面工程质量管理,杜绝空帮、空顶作业。
对顶煤高冒区要加强观测,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喷浆、注水等防火措施。
(4)加强通风管理,合理调整风量,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5)采掘作业规程中要制定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6)加强防火预测预报工作,每周对易出现高温火点的地点组织—次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第三章瓦斯管理
第一节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1、风井主扇司机,要坚守岗位,经常检查扇风机、电动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基建基建调度部及有关部门汇报,确保正常运转。
严禁无计划停风,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经通风部、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
在主扇恢复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向基建基建调度部、通风部汇报,并做好记录。
风井主扇不得随意开、停或倒换,需倒换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措施。
2、通风部要定期测风,重要地点要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合理配备风量,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
3、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保证所有通风设施达到通风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4、加强巷道维修,保证井下所有进、回风巷道完好畅通,断面满足《规程》对通风的要求。
通风巷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物料堆积不准超过巷道断面的1/3,保证风流畅通无阻。
5、在设计巷道时,要按照《规程》规定合理布置,以免造成通风设施繁多,通风管理困难。
6、井下所有风门的闭锁率要达到lOO%,严禁设单道风门。
7、所有风机都必须实现双三专、自动倒台按照系列化要求装备掘进面,否则不准开工。
8、矿井应有专用回风巷实现独立的通风系统
第二节建立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
1、矿井应按规定配齐瓦斯监测装置,包括监测系统及各种传感器、断电仪、便携式瓦检仪。
2、矿井应建立通风安全监测机构,并按规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测员。
3、矿井应有监测中心室,装置维修室,携带式瓦检仪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应做到整洁。
4、装胃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断电闭锁控制方式,电缆敷设等都必须按《规程》规定,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并实行挂牌管理。
5、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队长、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仪,瓦检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监测仪。
6、监测装置应保证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
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校准气样至少每隔7天调校—次,其它传感器按其调试方法每隔15天调校一次。
7、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必须升井全面检修,有记录可查,井下装置的完好率为100%。
8、监测中心必须保证连续监测,设备功能正常。
按时打印安全监测日报表,报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发现瓦斯超限,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处理。
9、必须建立设备、仪表及传感器使用管理台帐、监测装置故障登记及检修记录。
监测系统数据库应保证瓦斯、一氧化碳等历史数据保存二年以上。
第三节杜绝火源防止瓦斯事故
1、加强矿灯管理和维修,保证矿灯完好,严禁在井下拆卸或敲打。
2、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杜绝井下铁器敲打、碰撞。
3、严禁带烟草等引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4、加强爆破器材及放炮管理,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打眼时必须使用综合保护措施,炮眼必须使用水泡泥和黄泥封孔,炮眼要封实、封满,并严格按放炮操作规程操作,杜绝冈放炮而产生火花。
6、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第四章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第一节顶板灾害性质描述
1、假定顶板事故发生地点:
副平硐施工工作面、主井、副井、回风井、地质构造带附近。
2、顶板事故发生的类型:
(1)压跨型冒顶:
主要发生在工作面上下付巷超前支扩和端头支护范围内。
(2)局部冒顶:
主要发生在主井、副井、回风井。
3、顶板事故发生的原因:
(1)工程质量低劣
(2)工作面“三违”造成(3)工人责任心不强(4)
没有制定及落实相关措施、规程制度。
4、顶板事故的危害:
(1)发生冒顶事故堵塞巷道影响通风端面
(2)冒顶事故易造成瓦斯聚集(3)冒顶事故易造成人身事故(4)冒顶事故影响业产
第三节掘进工作面预防冒顶的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防冒顶措施
1、搞好地质资料调查,尽量将巷道布置在低压区或岩性较好的岩层中。
2、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和顶板管理办法。
3、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打眼放炮的规定,实行光面爆破,保持围岩稳定;坚持一次成巷,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和暴露面积。
4、巷道断面大,岩质松软破碎、压力大时,采取缩小支架间距,加强支护、砌碹壁后注浆等加强支护措施:
倾角大的巷道,采取防止支架推倒的措施。
5、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持质量验收制度,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返工处理。
6、加强围岩观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发现漏顶必须彻底处理,空顶隐患不处理好不准施工。
7、掘进工作面,必须准备充足的钎椽、荆芭等防冒顶构料,遇有顶煤(矸)较活必须采取超前注水或挺钎椽等措施防止顶煤(矸)冒落。
8、施工过程中,架棚巷道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护,锚网喷巷道必须初喷砼,严禁空顶作业。
9、对架棚巷道,帮顶必须打严背实,杜绝空帮空顶现象。
10、架棚巷道顶煤较活挺钎椽(钢钎)时,以施丁迎头第一棚为支点,挺入深度不得小于600mm,挺钎椽(钢钎)角度与施工巷道坡度的夹角控制在8-10度之间,钎椽(钢钎)间距不得超过350mm,钎椽(钢钎)规格ф030mm*1800mm。
第四节巷修顶板管理措施
1、各施工地点施工时严格按制定的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不得违章作业。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按照施工工艺流程操作。
3、扩修前要搞好顶板煤体注水,控制顶板。
4、更换支架时,一次只准去一棚,严禁一次回多棚。
5、作业时,要有有经验的老工人观山。
6、架U型钢支架后,帮顶要用坑木及其它物料背实,保证帮顶不空塑料(金属)网搭接符合规定。
7、施工前,先在施工地点搭牢脚手架,严禁站在皮带上作业。
8、施上期间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除去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9、松解卡缆要用专用工具,人员位于侧面,以防敲击螺母时螺母崩出伤人。
10、上梁时,人员口号要一致,手不要扶在梁的正上方,要扶在梁的侧面。
11、挑顶长度够一棚距离,必须架支架,不准空顶作业。
12、帮顶必须背实,不准出现空帮空顶现象。
13、支架棚距及迎山要合乎要求,撑木打齐。
14、施工期间及时用坑木打抬棚或支木垛进行加固。
15、维修巷道时要坚持从顶板好的地点向顶板差的方向进行。
16、维修巷道时必要时要先打临时支护。
17、维修巷道严禁使用锈蚀或变形严重的金属支架及腐朽的支护材料。
18、架设临时支架必须牢固可靠,帮顶必须背紧背牢。
19、施工地点附近必须有充足的钎椽、荆芭、坑木等处理冒顶用的支护材料。
20、扩修巷道煤体松软破碎时必须首先挺钎椽(钢钎)超前护顶,钎椽或钢钎要保持一定密度和强度以防发生冒顶事故。
挺钎椽(钢钎)时,以施工迎头第一棚为支点,挺入深度不得小于600mm,挺钎椽(钢钎)角度与施工巷道坡度的夹角控制在8—10度之间,钎椽(钢钎)间距不得超过350mm,钎椽(钢钎)规格30mm*1800mm。
21、独头巷道扩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棚进行,扩修期间扩修地点以里要严禁人员进入。
22、扩修施工前要采取得力措施,保护好扩修地点的风筒管线闲扩修掉煤掉碴砸破风筒、电缆造成的停风停电现象。
第五节巷道冒顶时的顶板管理措施
1、巷道局部冒顶、但还未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杆或抬棚,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扩杆加固,联成牢固的一体。
(2)备足棚子的梁、腿及所用的坑木、荆芭、穿杆等物,其材质、规格符合规定要求。
(3)作业时要指派有经验的人员专门“观山”。
(4)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用长把工具对塌冒处顶部“敲帮问顶”,把活矸找下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处理。
(5)用两根直径不小于200毫米的长圆木做底杆,一帮一根;圆木的一端搭在靠近冒落处已加固好的棚梁上,另一端搭在前方冒落的矸石上(高度超过巷高)。
(6)用木料在底杆上码成井字型木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7)清理底杆下巷道内两帮塌冒物,到够作一架棚子的宇间时开始挖柱窝,其深度不准超过邻近柱窝深度:
(8)立棚腿、上梁,刹顶背帮;新架的棚梁必须与底杆接实背紧;
(9)按上述方法逐架(段)往前做,直至做通为止。
2、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局部巷道不过风时,要先采取通风措施,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2)加固塌冒处两侧的支扩,其方法同上:
(3)将直径12厘米左右的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处加固棚子的后一架顶梁下向该棚顶粱上打入钎椽,钎椽插入1米为好,钎椽要排严打入,不得露顶,尽量不让顶部塌冒物往下冒,把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4)清理巷道两侧塌冒物,到够作一架棚子间隔时开始挖柱窝,中间的塌冒物尽量不动,柱窝一旦挖好立即立棚腿,接着上梁:
(5)按上述方法逐架往前做,直至做通为止。
3、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不稳定且还在塌冒时:
(1)按上述方法加固塌冒处两侧支护,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待压力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4、沿底倾斜巷道冒顶的处理:
(1)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上、下两旁至少5米范围内扩杆加固,与原有支架连为一体,确保支架稳定,防止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摧跨型冒顶:
(2)备足所需材料,包括梁、腿、坑木、荆芭、穿杆等;
(3)冒顶区间较小,可用木梁穿杆,搭接上、下两头棚子,在杆上码木垛接顶,并重新支设或加固基础支架:
(4)冒顶区较长时,为防止二次推跨冒顶,在上、下两侧用扩杆加固后,采用由下向上的处理方法;
(5)采用扩架穿杆的处理方法,扩架采用坑木双棚支护,梁头抓帮,支紧背实,穿杆后用扒钉固死,以防下滑,然后码木垛接顶;
(6)重新支设加固基础支架,片帮严重时,架长顶粱,腿后充填严实,打紧背牢,撑杆打齐;
(7)逐棚向上进行,下边一棚没有彻底加固好以前,不准开始上边一棚的作业。
5、注意事项:
(1)在处理巷道冒顶时,首先要由有经验的老工人认真观察目顶处以以的岩层情况,是否还有继续冒落的可能。
如果认为没有冒落的可能时,应将冒落的岩石或杂物向巷道两侧清除,以保证在处理冒顶时有可靠的安全退路;
(2)从冒顶巷道开始维修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力集中按工艺操作外,必须设一名有经验、责任心强的老工人站在安全处进行“观山”,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处理人员通告,严重时.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消除不安全隐患后再继续处理。
(3)码木垛工作必须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木垛与木垛要互相咬茬。
操作人员要穿着利索、反应迅速,递料人员要快捷小心,严禁递料过程:
发生碰撞及大声喧哗。
(4)工作完毕后,要把施工地点的煤、矸清理干净,各种物料存放或运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绑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移设好。
(5)待质量验收员验收,规格质量合格后方可收工。
第六节巷道回收时的防冒顶措施
1、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坚持先套后回,由里向外施工的原则。
2、回收施工必须按以下工序施工:
处理帮顶——套棚——清理采高——加固回收支架
3、施工前必须提前3天注水锈结煤体,对原巷道漏帮漏顶处进行处理,保证原巷道帮顶不能漏煤。
4、套棚支架必须抓帮接顶,站正立直,支撑有力。
5、回收前若采高低于2.0米必须对原巷道进行落底,清理杂物,保证退路通畅。
6、使用单体柱或抬棚加固回收地点迎头的支架,加固长度不少于3米。
7、按先回收棚腿后回收棚梁的施工方式回收支架,棚梁必须先打点柱支护,以防冒顶。
8、在巷道回收期间,对顶板破碎地段还必须挺钎椽护顶、护帮,挺钎椽时挺入深度不得小于600mm,挺钎椽角度与施工巷道坡度的夹角控制在8~10度之间,钎椽间距不得超过350mm,钎椽之间的空隙使用荆芭和椽子挡严蓖实,保证顶煤(岩)不掉落。
9、作业时要指派有经验的人员专门“观山”,发现有冒顶预兆时严禁回收,待压力稳定后,经现场跟班人员检查处理后,方准人员进行作业。
10、绞车回收时用绳套拴好要回的支柱,并与主绳钩连接,人员站在绞车的斜外方,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同时要准备足够的防冒顶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不能影响安全退路。
11、回收施工过程中通风部门按规定保证正常的通风。
回收结束后要按通风部门规定支丁,然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七章矿井防治水措施
第一节矿井防治水预防措施
1、地测防治水科负责矿井的具体防治水工作,如水量水情分析、观测等,基建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防治水工作,机电管理部负责井上下防排水设备的安装、运行等工作。
2、地测防治水科要认真搞好地表和井下水文地质的调查工作,及时对其进行整理、分析,同时修改、补充、完善8种水文地质基础台帐和5种防治水图件。
1)在煤(岩)巷掘进时要及时进行观测、素描,特别是当巷道可能穿越含水层或受断层等构造的影响可能导通强含水层时;
2)按时进行地表和井下长观孔水位的观测:
3)选择有代表性的出水点进行水质化验分析;
4)加强对各出水点的观测,及时掌握其水量变化情况及时上图
5)采取各种方法收集和调查矿井300米范围内小煤矿的开采范围,掘动态及老空区积水情况并及时上图。
3、坚持每月一次的水情水害排查例会,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水情水害预报,及时对各头(面)进行水文地质安全评估;若遇特殊情况,随时进行评估,并提供临时预报,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科学的防治水依据。
4、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等综合治理措施。
各头(面)的水文地质情况不弄清坚决不准生产。
1)对各煤巷掘进头,坚持先探后掘原则,查明前方煤层赋存、构造发育情况,若发现岩层层位变化异常时,要先用直流电法等手段进行超前物探,发现低阻异常区即进行钻探验证,有水就进行注浆加固。
2)对各回采工作面要先进行物探,对物探报告的低阻异常区,必须通过钻探验证,注浆加固经各部室检查验收后力可生产。
5、每次钻探验证低阻异常区和探放老空水、断层水、封闭不良钻孔水前都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98~101条的要求编制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有关部门会审后报集团公司防治水中心,经集团公司审批后严格遵照执行。
6、在雨季之前对矿井中央泵房主排水系统、采区排水系统由机电矿井组织至少分别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并将试运转报告上报给嵩阳一公司防治水中心。
7、对各采区的排水管路、排水设备等,要根据预测的涌水量变化情况,及有关业务处室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其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排水系统中的58~60条要求;井底和各采区水仓要及时清挖,确保具有效容量。
8、在进行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重视防排水工程,采取便于流水的方式布置工作面,防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同时设计、及时施工、提前使用;对已经施工完成的煤下山,不沿底段要用混凝土或编织袋装煤铺底。
9、积极开展雨季“三防”工作,经常对我矿和周边小煤矿采动形成的地表裂缝进行调查,及时和公关科协调,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充填,防止地表水溃入井下形成水害。
10、矿要建立健全防洪组织,配齐防洪工具和材料,确保“雨季”时一旦出现洪水,能立即堵截、引流,防止洪水溃入井筒。
11、积极学习、运用、推广先进的物探和钻探手段,不断提高防治水土作的技术含量;对采掘连队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地质及水文地质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在防治水工作中的应变能力和抗灾能力;对钻探工加强钻探技能培训,规范钻手的钻探操作和钻探记录行为,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技能;矿井防水灾应急预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每级领导都能熟练掌握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救灾措施。
第八章机电运输灾害预防
第一节机电运输灾害事故描述
一、轨道运输事故的形成:
斜巷运输时,可能发生跑车、掉道、翻车、物料脱载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行人违章蹬车或乘坐运输车辆等人身伤亡事故:
下放车辆放飞车,造成车辆带绳跑车伤人:
钢丝绳甩、打伤人事故。
主要原因有:
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行人违章蹬车或乘坐运输车辆;设备不完好,轨道质量差,巷道变形严重,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善等;管理不当,环节线路布局不合理等。
二、电气事故的形成:
用电过程中由于用电不当或设备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人身触及裸露的带电导体和电弧,触及因绝缘损坏而带电的电气设备外壳、构架时,都会造成触电事故,包括与正常带电部分接触触电,与漏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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