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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阳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10年7月,国家水利部确定我市为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期为3年(2011年至2013年)。
为保障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水利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试点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技术工作总体要求》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千亿阳泉、百万新城”的奋斗目标,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动力,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落实“三条红线”,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利用高效、节水自律、监管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务保障。
二、总体要求
把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工作,重点建立健全考核体系,严格实行问责;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调整用水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把体制机制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法规,理顺体制,健全机制;把试点建设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抓手,全面发挥试点示范作用;把水资源费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最强有力的保障,加大节水投入,保障各行各业节水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3年,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型社会政策体系、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在水资源管理上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水量分配制度,初步形成政府调控、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在生产上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在生活上达到供水保证率高、用水效率高、普及节水型器具,鼓励利用非常规水源,在维系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逐步建成制度完备、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生态良好、发展科学的节水型社会。
(二)主要指标
1、综合目标:
到2013年,全市年取水总量控制在1.89亿m3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32m3以下,非常规水源替代水量达1800万m3/年以上,水功能区达标率100%,每年各级财政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入达财政支出的1‰。
2、农业节水目标:
有效灌溉面积的82%以上达到节水灌溉标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
3、工业节水目标: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33m3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4%,煤炭、电力等高用水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指标达到先进水平,逐步实现废水“零排放”。
4、生活节水目标:
城镇居民人均日用水量在120升以内,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75%,供水管网漏失率降到15%以下,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8%,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
四、主要任务
(一)法规制度建设
制定《阳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阳泉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阳泉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
(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1、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将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纳入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根据我市实际,逐级分解取水控制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
2、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先决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
3、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
发改、住建和水务部门实行联动会审制度,从项目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程抓起,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依据《山西省用水定额》,强化计划用水管理,改进和完善计划用水考核方式,以水务一体化管理为契机,建立供水、节水联动机制,基本实现全市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5、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整合全市水资源,制定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明确禁采和限采范围,从严控制机井建设审批,加快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站工程建设工作,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压采关停工作制定明确的时间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推进地下水保护行动。
(三)规划编制
结合《阳泉市水利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阳泉市城市供水规划》、《阳泉市城市节水规划》、《阳泉市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阳泉市中水利用规划》、《阳泉市雨水利用规划》等。
(四)水价改革
严肃供水和水资源价格政策,实行同水同价,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政策,积极推进“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改革,完善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
(五)水生态与环境保护
全面推进娘子关泉水源地保护工程、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完成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重点治理项目,到2013年,水功能区达标率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95%。
(六)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水资源信息监测网络基础管理设施建设。
严格地下水、地表水、排污口实时监测和监控,实现对我市地下水的水量、水位的动态监测和管理,提高全市的应急供水调度能力和水资源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的供水安全。
(七)宣传教育
在广泛开展节水教育宣传的同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特别要在青年学生中进行节水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引导广大青少年广泛参与节水实践活动,形成“水利主导、教育配合、校社互动、学生参与”的节水宣传教育机制。
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
(八)节水型社会载体创建工作
开展节水型园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学校、节水型社(小)区等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把节水型载体建成公众有效参与的平台,提高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
到2013年,全市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15%以上;新建居民小区均应符合节水型社(小)区标准;建设节水生态示范校园。
结合我市实际,建设节水教育基地,免费向广大中小学生开放,通过直观生动的体验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节水意识和节水行为。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
主要任务是成立市、县两级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编制《阳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培训,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
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
制定完善节水规章,强化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目标,负责组织实施,开展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园区创建活动,加强节水工程建设,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全面普及节水器具,完成水利部组织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
深化提高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
本阶段要巩固和提高建设成果,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完成试点期目标任务,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阶段工作进行总结与初步验收,完成验收资料整编工作,迎接水利部组织的检查验收。
六、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的主要项目
1、农业节水项目
通过实施农业节水项目,全面推广和使用滴灌、微喷灌、渗灌、膜下灌等先进实用的综合节水灌溉技术,新建、规范和改造节水灌溉工程。
在不断完善平定南上庄节水园区、郊区杨家庄乡北杨家庄和平坦镇桃林沟高效节水园区、郊区义井镇南庄节水增效园区等节水灌溉工程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盂县下社节水灌溉工程项目、郊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平定华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温河灌区配套改造和龙华河灌区、平定县桃河流域节水灌溉等农水工程建设进程。
2、工业节水项目
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基地、新型材料及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的战略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
重点抓好火力发电、煤炭、冶金、化工等高用水行业的节水工作。
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重复利用率,通过用水计划管理,加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系统节水改造及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措施,降低工业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
新建工业企业要按照高标准节水要求建设。
现有的企业要结合技术改造对系统用水进行改造,淘汰落后的用水技术和设施。
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用水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安装用水计量器具,加强用水计量数据的应用与管理。
火电行业。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新建电力项目要采用空冷机组,禁止开采地下水,严格控制使用地表水,优先采用城市中水和矿井水,百万千瓦装机折算取水指标要符合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4〕864号文件规定的“机组耗水指标要控制在0.18m3/s.GW以下”的标准和《山西省用水定额》的规定,对扩建电厂项目,要对该电厂中已投运机组进行节水改造,做到发电增容不增水。
工程设计和建设要推广干除灰工艺、污水回用、凝结水回用、冲灰水回收利用、热电余热回收等节水技术和设备,采用节水的干法、半干法烟气脱硫工艺技术,废污水必须全部处理回收利用,实现废污水“零排放”。
煤炭行业。
采用先进的洗选煤技术,实现洗煤水闭路循环,积极鼓励发展坑口选煤,开发利用矿井水洗选煤。
阳煤集团、荫营煤矿、固庄煤矿、南煤集团等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矿井水处理和回收利用工程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冶金行业。
完成山西兆丰铝业公司氧化铝分公司2万吨再生水回用配套工程建设,在形成80万吨氧化铝生产规模后,其生产用水新增部分全部使用再生水。
化工行业。
发展、推广循环用水系统、串联用水系统、再生水回用系统、高效冷却节水技术和节水工艺。
3、城市生活节水项目
科学制定和实施管网改造技术方案,加大新型防漏、防污染管材的更新力度。
发展用水远程计量技术,完善管网检漏制度,推广先进检漏技术,提高检测手段。
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等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生活给水要按照《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进行节水设计,全部采用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的用水器具,未经水务、住建、发改、规划等部门验收配套节水设施的工程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公布的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器具使用标准,以及明令淘汰的旧式用水器具的产品名录,帮助公众正确认识和使用节水器具,营造自觉节约用水,抵制用水浪费的良好舆论氛围。
大力推广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节水器具,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对全市现有使用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制定更新改造计划,积极引导居民尽快淘汰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
实行节水器具和设备的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和普及工作,对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必须在2013年底前退出销售市场。
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节水力度,对新建绿地优先种植耐旱作物和采用节水灌溉方式,大型城市街心花园、公园、绿地等要建设集雨环境用水工程,园林绿化要建设渗水设施,增加地下水的补给,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以及单位内部的生态环境用水,应当优先利用中水和雨水,逐步实现中水、雨水资源化。
限制高档洗浴、洗车行业的发展,洗浴业必须在安装节水设施后方可营业,洗车业要安装并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4、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项目
加快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供山西兆丰铝业公司氧化铝项目、河坡电厂及桃河景观用水,逐步在城市绿化、市政环卫、建筑施工等行业以及公共建筑生活杂用等领域扩大使用再生水。
矿井水利用。
重点做好阳煤集团、南煤集团、荫营煤矿、固庄煤矿等国有重点煤矿主要采区的矿井水利用工作,把矿井水利用与矿区及周围生产、生活、绿化、农田灌溉和生态用水有机结合。
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有条件的矿区,鼓励电力、化工等高用水企业与矿区联合开发利用矿井水,共同开展矿井水利用工程的建设。
雨水利用。
推广雨水集蓄利用技术,在农村地区推广水窖、水池、水塘等小型雨水集蓄工程,解决人畜饮水和旱作补水灌溉。
城市建设通过可渗透地面、排水沟等渗透补充地下水,推广生态环境雨水利用技术,建设雨水利用生态小区。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阳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全面工作,分管水务的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水务的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水务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教育局、农委、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统计局、物价局、法制办、广电总台、质检局、工商局、阳泉日报社、团市委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具体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各负其责,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
2、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重点,定期考核,全面推进。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3、加大资金投入,拓展融资渠道
各级要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抢抓机遇,吸引民间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对节水灌溉、园区节水改造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
第一,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节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加大各级水资源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节能减排资金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入;第二,各级政府要把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需求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有稳定的投入,专项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第三,节水型社会建设投资的主体是社会和民间资本,也要加强与大型企业集团、省水投公司、金融部门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4、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市良好的节水氛围
要加强对节水宣传工作的领导,把节水宣传作为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要保障宣传经费,使节水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长期开展下去。
通过充分宣传、广泛动员,倡导科学用水方式,增强全社会珍惜水、爱护水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和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初步形成关心水、节约水的社会风气和浓厚氛围。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任务非常艰巨,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一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按时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阳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1、阳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分解表
2、阳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指标表
附件1:
阳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2011-2013)
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分解表
责任单位
考核内容
目标要求
责任人
备注
市委宣传部
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
督促各新闻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报导工作。
史玉宝
各新闻媒体定期举办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报道,水务局配合。
水务局
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导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做好材料综合和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尚永葆
邓宝柱
武小星
高红波
赵泽毅
每季一期简报,印发市四大班子及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度。
牵头完成《阳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做好专家审查和报批工作,印发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以政府的名义印发。
配合市政府分解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分解目标任务并下达各部门。
以政府的名义分解下达到县(区)、各部门。
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题3项
每年完成一项专题研究报告。
按水利部下达的专题按时、按质完成。
《阳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出台文件。
提交市法制办审查。
《阳泉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出台文件。
提交市法制办审查。
《阳泉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
出台文件。
提交市法制办审查。
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维护
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5%以下
自来水公司组织实施
水务局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格地下水开采,提高计划用水管理,
1、全市取水总量控制在1.89亿m3以内;
2、城市居民生活日用水量控制在120升以内;
3、全市人均年综合用水量控制在141立方米以内;
4、开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压采关停工作;
5、城市计划用水率达95%;
6、自备水源供水计量率100%。
水务局各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在机关单位推广优质高效的
节水型器具
全市机关单位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组织开展节水型机关的检查
验收
2013年所有机关达到节水型机关标准
负责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农村饮用水安全率达100%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
的建设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8%以上;
城市中水利用率达55%以上
污水处理厂组织实施
发改委
负责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的重大战
略问题。
1、提出相应的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方案;
2、对未经水务部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
3、会同有关部门,在煤炭、电力、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开展创建节水技改示范工程;
4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年均下降5.6%,并适时公布相关数据。
巨建军
经信委
负责工业节水工作
1、对未经水务部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2、组织完成3-5家企业节水技改工程;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4%以上;
3、组织完成5-10家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
4、组织完成10-15家大中型企业水平衡测试;
5、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下降5.2%,并适时公布相关数据。
闫亮
市财政局
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统筹管理和监督
1、每年安排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入达本级财政收入的1‰。
2、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并落实专项经费。
张成宏
督促检查县(区)及各单位资金及时到位。
教育局
团市委
负责教育系统和青少年节水
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宣传和建设工作
1、完成3所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
2、学校节水器具使用率达100%;
3、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节水
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宣传活动
黄龙银
李海民
农委
负责调整农业、水产、畜牧产业结构,实施工程节水措
施。
1、有效灌溉面积的82%以上达
到节水灌溉标准;
2、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
3、开展农业节水示范园区(节水灌区)和规模化养殖场节水示范点创建工作。
安海润
住建局
负责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节水“三同时”及城市园林、绿化、环卫和居民住宅节水器具推广工作
1、城市建设新建、扩建、改建
项目节水“三同时”达100%;
2、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75%,
3、创建3个节水型社区(小区);
4、建设1-2个雨水利用示范工程
王贵平
规划局
负责规划、设计环节的节水
“三同时”监督工作
1、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并在各级发展规划中明确节水目标和指标;
2、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的节水“三同时”进行有效监督;
3、根据城市中长期规划指导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
4、规划设计雨水收集系统。
张同明
环保局
牵头负责水(环境)功能区、
工业污水达标及减排等工作。
1、水功能区达标率100%;
2、城市供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3、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率达95%,其中重点工业废污水排放达标率100%;
4、负责地表水的水质、污水排放情况的监测和管理
高小选
市统计局
负责全市经济社会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统计、指标考核工
作。
1、提供全市经济与社会统计指标;
2、实行规范的节水统计制度,编制完成年度全市节水统计报表;
3、负责对年度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节水工作进行统计和评价;
王福荣
市物价局
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价格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
1、根据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制定合理的再生水价格,按照定价上报程序,合理调整自来水供水价格;
2、积极推进“差别水价”“阶梯式水价”改革
3、负责监督自来水价格、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执行情况。
陈前
市法制办
对配套出台文件把关
负责审查、修改有关节水型社会建设规范性文件
降廷亮
阳泉日报社
市广电总台
负责报纸、广播、电视媒体
宣传工作
进行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报道.
李文生
王玉林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宣传报导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
市质监局
负责用水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定期对生产、销售的用水计量器具、节水器具进行检定、校准。
霍保平
市工商局
规范节水产品市场
建立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开展节水器具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
贺福锁
每年开展节水器具市场
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2
次以上。
各县(区)人民政府
负责辖区内节水型社会建设
工作
成立辖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做好节水宣传、制度建设、工程建设等工作。
各县(区)负责人
说明:
1、责任目标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办法;
2、责任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
3、责任单位围绕目标任务制定年度计划,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并于每年6月、12月将半年计划完成情况及相关工作材料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4、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2:
阳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指标表
节水指标
单位
2009年
2013年
201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取水总量
万立方米
14393
18988
21740
27745
约束性指标
人均用水量
立方米/人
109
141
160
200
预期性指标
万元GDP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41
32
26
24
约束性指标
非常规水源比例
%
25
27
28
30
预期性指标
灌溉水利用系数
0.5
0.58
0.60
0.67
预期性指标
节水灌溉工程面积比例
%
74
82
86
90
预期性指标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42
33
26
25
约束性指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78
84
86
90
预期性指标
城市管网漏失率
%
17
15
10
5
预期性指标
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
%
70
75
80
95
预期性指标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82
88
90
95
预期性指标
水功能区达标率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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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水 社会 建设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