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公厕谈判文件82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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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公厕谈判文件8221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移动公厕项目
竞争性谈判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JCZTDLTP[2008]-122号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二零零八年八月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移动公厕采购
工程质量:
合格工期要求:
14日历天
发包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运行维护期:
一年
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
投标单位资质:
1、投标单位应拥有可靠公共卫生间生态技术,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销售能力,具备批量生产能力且从事过同类型项目,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企业实力雄厚,施工速度快,施工管理规范,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4、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人民币1.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08年8月5日下午15:
00时前
5
投标有效期:
60工作日
6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7
投标文件正本壹套,副本伍套
8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08年8月4日9:
00-12:
0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环卫科
采购文件售价:
100元人民币/份。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注: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购买采购文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9
勘察现场及标前答疑时间:
由采购人协调勘察现场并进行答疑。
10
投标截止期:
2008年8月5日下午15:
00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至: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11
开标时间:
2008年8月5日下午15:
00时整
开标地点: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12
采购人: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13
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
0391-2613467
联系地址:
普济路中段焦作市城市管理局环卫科
总则
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并结合招标工程具体情况编制该项目采购文件。
2.招标原则
2.1竞争选优。
2.2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2.3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
2.4反对不正当竞争。
3.资质条件要求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4.承包商选择
本次招标每个标段只选定一家承包单位。
5.开标评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概况
解放区、山阳区、高新区新建8座2蹲位生物泡沫型公厕,1座3蹲位普通公厕,1座4蹲位普通公厕。
包括以上公厕设备、安装及1年的运行维护费用,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图纸及附件。
2定义及解
2.1采购人(业主):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合同签约的发包人。
2.2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3投标人:
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中标人:
指中标的投标人,合同签约的承包人。
2.5评标委员会: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2.6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文件。
3特别说明
3.1投标语言:
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2计量:
在投标文件中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必须用公制标准表示。
3.3报价:
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4.2中标人在中标后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5现场勘察
5.1采购人发放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人组织协调勘察现场并进行答疑。
5.2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并在投标文件中综合考虑可能影响项目建设周期和应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的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为理由提出延长工期或其他经济补偿的要求。
5.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参加投标预备会以及勘察现场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
5.4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所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内容
6.1采购文件用于阐明本次招标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投标须知第10条款内容发出的补充(答疑)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二部分发包范围及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投标书格式、第四部分附件(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图纸)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技术要求、合同条款、投标格式、图纸。
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7合格投标人
7.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7.2投标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或相应的建造师资格;
8招标要求
8.1本工程采取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方式;投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
8.2施工质量评定的标准和规范:
按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8.3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8.4要求工期:
自合同签定日起不超过14日历天。
8.5发包人(采购人)有权保管承包人(中标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相应的建造师资格证到本工程结束。
8.6承包人(中标人)采购的施工材料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复验报告,其订货、使用前必须通过监理人员检验认可,并报请采购人同意方可执行。
9工程付款
工程付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具体支付方式、金额由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形式支付。
10采购文件的修正、澄清及答疑
10.1要求澄清和解答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需澄清及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采购人。
采购人只对书面问题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招标答疑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问题来源)。
10.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
补充文件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10.3为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答疑)文件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11前后矛盾文件的确定
当采购文件,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述文件:
12.1投标书;
12.2投标文件汇总表;
12.3法人授权委托书;
12.4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2.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6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见采购文件第13条款要求);
12.7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填写和提交的所有其它资料。
13投标人的资格文件
为使投标人在中标后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
13.1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或相应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文件中附复印件)。
13.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中附复印件)。
13.3准备负责管理和实施本合同的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和经历;
13.4企业2006年以来承建的类似工程合同;
13.5拟用于本合同施工的主要施工机械;
14投标报价
14.1报价依据:
①采购文件、答疑纪要。
②执行《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二○○二)》、《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二○○三)》及其配套费用定额和有关造价文件,上述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③工程取费类别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④建筑工程材料按参考最新发布的焦作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或投标人按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4.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说明降低投标报价的理由和具体措施。
14.3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投标人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4.4要充分考虑与防火、水、电、暖、通、气及弱电工程的配合,作好配合工作,与本项目施工的自来水开口费、下水接入破道费,供电电路接入费等有关配套的防火、水、电、暖、通、气及弱电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并由投标人承担。
14.5投标人需提供单独提交一份开标一览表供开标时宣读报价使用,除此之外投标人还有一次报价机会,采购人将统一组织二次报价。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须在2008年8月5日15:
00时前提供每个标段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5.2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15.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扣除招标服务费后,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图纸押金不再退还。
15.5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5.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消投标;
15.5.2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5.5.3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和其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在2008年8月5日15:
00时(北京时间)后开始生效,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16.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期内,应满足投标须知第15条款的全部规定。
17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17.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套,副本伍套,并相应标明“正本”或“副本”。
17.2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17.3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4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
17.5投标文件中如果小写与大写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大写表示的数额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包装内,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为了便于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密封提交一份“开标一览表”。
18.2提交文件的包封上都应写明:
项目名称:
移动公厕项目
招标编号:
JCZTDLTP[2008]-122
采购人: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印章及签字,并注明
2008年8月5日15:
00时(北京时间)前不能启封。
19投标截止期
19.1投标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5日15:
0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19.2采购人可以根据投标须知第10条款的规定发出补充(答疑)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限。
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9.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能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五、开标
20开标
20.1开标时间:
2008年8月5日15:
00时(北京时间)
20.2开标地点: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3楼会议室
20.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0.3.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20.3.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0.3.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及签章的;
20.3.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0.4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唱标人按“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顺序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5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
与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在登记册上签字证明出席。
20.6开标会结束后转入评标程序,投标人退场。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书和业绩的要求进行验证登记(若有必要)。
六、评标与定标
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要求
21.1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负责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
2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评标原则
2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2.2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技术可行;
23评标纪律
23.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23.2除投标须知第26条款的规定以外,开标以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主动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生联系。
23.3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拒绝。
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4.1在详细评标之前,首先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4.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不进入评标:
24.2.1投标函未密封报送;
24.2.2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或相应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的;
24.2.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4.2.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2.5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24.2.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4.2.7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24.2.8投标文件中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4.2.9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4.2.10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违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
24.2.11其他不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4.2.1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4.2.13当投标文件中出现数字表示与文字表示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单价与总额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总额是明显的小数点错误。
如果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5.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投标须知第24条款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5.2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但是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评标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计分办法。
详细评标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附件。
28计分办法
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分办法,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
所有评委计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9定标
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
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向采购人推荐2名合格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原则上应按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若前位中标候选人不再响应采购文件或确有重大实质性问题,经监督部门认可后,可以按顺序向下确定中标人。
七、授予合同
30中标通知
30.1本工程合同将授予经过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人。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合同的签署
3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订立书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提供一份合同原件至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存档。
31.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询标澄清文件的记录及中标人承诺等均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1.3施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后生效。
31.4如果中标人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应当给予赔偿。
31.5本工程执行的“合同条件”依据采购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质量及其它承诺签订施工合同,如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1.6如果中标人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署合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另定中标人。
32履约保证金
32.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采用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双方协商。
附件:
评标标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计分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以下内容打分。
27.1投标报价评分(35分)
1)本工程的评标基准值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投标人多于五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若投标人少于或等于五家,则不去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基本分30分。
3)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比较,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低5000元,在30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
4)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比较,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高5000元,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5分。
5)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7.2工期(8分)
1)投标人的投标工期超过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2)投标人的投标工期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的得基本分5分;
3)以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为准,投标人对工期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和承诺的,最多得3分。
27.3。
服务及优惠承诺(7分)
1)优惠承诺(0-4分);2)服务承诺(0-3分);
此项由评委在规定的分值内,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实质性优惠承诺和服务承诺(如投标人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和要求,为采购人排忧解难,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交工后回访,保修期等方面的承诺)酌情打分。
27.4工程质量保障措施(13分)
1)、投标人的投标工程质量的保障措施得力的,得2分。
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担保承诺书的承诺内容在0~2分范围内酌情打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3)、用料质量优质具体的,得3分。
4)、发泡公厕采用进口顶级探头的,得6分。
27.5施工组织要求(17分)
1)农忙及雨季施工方案(0~1分)
2)劳动力配备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0~3分)
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
4)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
5)确保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0~1分)
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4分)
7)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0~3分)
27.6企业业绩、实力、信誉评定(20分)
1)2006年以来,企业承接过相同工程项目的金额在50万以上的,每项得3分;本项可累计,最多得12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合同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2)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经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3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3)在北京、上海等直辖市有销售和合同的加5分。
第二部分发包范围及技术规范
一、发包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
二、技术要求及规范
2.1适用范围
本章要求的规范适用于移动公厕项目
2.2要求执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2.2.1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承包人提出采用的其它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工程师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
2.2.2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土建、安装、钢结构工程和其它工程的习惯作法。
2.2.3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2.2.4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2.2.5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2.2.6技术规范标准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
2.2.7本工程执行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规范、标准、文件的最新版本: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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