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状况.docx
- 文档编号:4831907
- 上传时间:2022-12-10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56.86KB
环境质量状况.docx
《环境质量状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质量状况.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2000]58号文《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的批复》的规定,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区”。
为了解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采用江夏区环境监测站2005年元对该项目的本底值检测数据资料来进行分析评价,按照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评价,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本底值监测结果见表3.
表3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本底值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污染物名称
样品数(个)
月浓度范围(mg/m³)
年平均值(mg/m³)
标准值(mg/m³)
超标率(%)
2005年元-12月
SO2
144
0.026-0.042
0.023
0.06
0
NO2
144
0.025-0.055
0.037
0.08
0
PM10
144
0.072-0.161
0.096
0.10
2.1
由表3可见,该地区各污染物年日均值浓度范围均未超标,说明该地区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污水直接受纳水体为内汤逊湖,根据鄂政办函[2000]74号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有关规定,内汤逊湖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为“Ⅲ类标准”。
根据江夏区环境监测站2005年对该水体本底值监测数据,将此作为本评价区域水环境现状,内汤逊湖不同水期水质监测结果见表4(数据由江夏区环境监测站提供)。
表4内汤逊湖水质监测统计结果表单位:
mg/l
项目
溶解氧(无量纲)
PH
高锰酸盐指数
COD
BOD5
NH3-N
TP
TN
石油类
粪大肠菌群(个/L)
枯水期
平均值
9.63
7.59
3.5
13.55
3.095
0.1505
0.029
0.535
L0.02
1550
平水期
平均值
7.66
7.38
4.805
15.95
3.35
0.2785
0.056
0.345
L0.02
1015
丰水期
平均值
6.755
7.43
4.295
17.5
3.445
0.1545
0.0325
0.69
L0.02
1900
标准值
≥5
6-9
≤6
≤20
≤4
≤1.0
≤0.2
≤1.0
≤0.05
≤10000
由表4可看出,按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标准评价,内汤逊湖总磷平均值超标,其他指标平均值均能够满足“Ⅲ类水体”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政办[1995]245号文,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区,声环境质量应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按照GB14623-93《城市环境噪声测量方法》对项目区域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时间2006年元月),结果见表5。
表5项目区域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
dB(A)
编号
昼间等效声级
夜间等效声级
监测值
标准值
监测值
标准值
1
51.3
60
42.9
50
2
50.5
60
41.9
50
3
48.2
60
43.3
50
4
50.6
60
42.4
50
项目地区声学环境较好,由于测试时项目已处于建设开发期,虽然尽量避免建筑施工噪声,但人为的活动使噪声本底值有所提高。
尽管如此,由表5可看出,项目各点噪声值均能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环境空气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应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
根据鄂政办[2000]74号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有关规定,内汤逊湖为Ⅲ类水体,水质应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3.声环境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应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详见表6.
表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保护等级
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区
GB3095-1996二级
地表水
汤逊湖
西
GB3838-2002Ⅲ类
声环境
厂界
四周
场界外1米
GB3096-932类
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
项目建设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2.水环境:
污水受纳水体汤逊湖水环境质量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详见表7.
确定标准的依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2000)58号文《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的批复》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武环[2000]133号《武汉市环保局关于发布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区类别的通知》
●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1995]245号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划分武汉市部分区县水域功能、大气环境质量区和环境声学去类别报告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2000]7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表7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明细表
要素分类
标准名称
适用类别
标准限值
评价对象
参数名称
标准值
环境空气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
二氧化硫
年均值0.06mg/m³
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
日均值0.15mg/m³
PM10
年均值mg/m³
日均值mg/m³
地表水环境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Ⅲ类
PH
6-9
项目污水受纳水体
高锰酸盐指数
6mg/l
生化需氧量
4mg/l
氨氮
1.0mg/l
总磷
0.05mg/l
声环境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2类
等效连续声级Leq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评价区域内声环境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
GB19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应标准
锅炉废气GB13271-200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时段”
2、水污染物
因汤逊湖容量已接近饱和,原则上汤逊湖周边不适宜新建排污口,必须新建排污口的,废水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
详见表8。
项目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细表
要素分类
标准名称
适应类别
标准限值
评价对象
参数名称
浓度限值
废气
油烟: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二级
油烟
150mg/m3
食堂
GB19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颗粒物
120mg/m3
实训楼
GB13271-200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时段”
时段
烟尘SO2
50mg/m3
100mg/m3
锅炉
废水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A
CODcr
50mg/l
项目污水
SS
10mg/l
氨氮
5(8)mg/l
磷酸盐
0.5mg/l
粪大肠菌群
1000个/l
动植物油
1mg/l
厂界噪声
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类
等效连续声级Leq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厂界噪声
方法标准
1.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
2.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3.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4.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评价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NH3-N、固体废物等3项。
项目所排放污水中CODcr和NH3-N排放量分别为11.67吨/年和1.161吨/年,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11.67吨/年、NH3-N1.61吨/年。
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02吨/年,总量控制指标为零。
建设单位应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有关CODcr、NH3-N和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申请,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各类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结合当地的排污总量现状,统筹安排解决。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下框图。
废气:
施工粉尘(主要为作业时及物料输送过程中产生)
建设项目
运营期
办公用房
辅助用房
固废:
办公楼(办公垃圾)
噪声:
通排风设备、采暖制冷设备
废气:
无
污水:
办公楼(含COD、SS、NH3、粪大肠菌群等
固废:
食堂等
噪声:
通排风设备、锅炉房
污水:
食堂(含COD、SS、NH3、粪大肠菌群等)
废气:
食堂油烟气、锅炉废气(SO2、烟尘等)
生活垃圾:
主要含有无机及有机生活垃圾
生活污水:
含COD、SS、NH3、动植物油等
生活用房
固废:
主要为土石方及施工建材废弃物
废水: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由施工人员产生,主要污染因子COD、SS等;生产废水主要是施工时的砂石冲洗水等,含SS等)
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及机动车产生)
施工期
二、项目公用工程分析
1.给排水
给水项目用水由园区城市自来水管网供给,按人均日用水120升计,项目生活办公日用水量为1080m3,约29.16万m3/a(按年工作日9000人、270天计)。
绿化用水约1000m3(按1m2每天2m3水,年用水100天计算。
)
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经管道直接排入雨水系统。
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再排向市政污水管网入汤逊湖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后排放。
项目污水日排放总量约为864m3(排放系数取0.80),年排放量约为23.328万m3。
表9项目给排水情况表单位:
m³
用水部门
日用水量
年用水量
日排水量
年排水量
宿舍楼
900
243000
720
194400
教室、办公楼
135
36450
108
29160
食堂、锅炉
45
12150
36
9720
绿化
100
10000
合计
1180
301600
864
233280
2.供电
项目供电由附近的变电站引入两路10千伏专线作为正常工作电源,单母线接线方式。
两路电源分别引自两个总降压站或一个总降压的不同分段母线,一供一备,一台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
3.暖通
项目无中央空调系统,采暖与制冷采用柜式或窗式空调器。
4.其他
餐厅书房日耗食油量按每人0.1kb/d计,年耗食油量约243吨;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年耗气720000标立方米。
主要污染工序
施工期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图表。
施工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设备产生)
场地平整施工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作业面生产污水)
主体结构建设施工垃圾(各类废建筑材料)
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污染工序如下:
污水:
主要为师生员工排放的办公及生活污水及食堂排放的污水,污水中含有COD、SS、氨氮等,根据类比资料显示,办公及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
CODcr300mg/l、SS250mg/l、氨氮35mg/l。
食堂排放的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
CODcr500mg/l、SS250mg/l、氨氮35mg/l、动植物油60mg/l。
该污水中镉污染物产生浓度均超过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限值。
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
项目供应师生员工约9000人的就餐。
厨房将产生烹饪的油烟,即烹饪过程中加热挥发的食用油及食用油受热氧化和分解反应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混合物,前者占80%以上,是粒径较小的气溶胶,通常称之为烹饪油烟。
根据武汉市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浓度类比资料,油烟产生浓度约为10mg/m³,项目的油烟产生量为7.29t/a。
3T/h天然气锅炉运行过程中年产生烟尘0.21吨/年,SO2产生量约0.45吨/年。
烟尘排放量0.0042吨/年,SO2产生量约0.009吨/年(除尘效率按98%计。
)
噪声:
主要为各类空调、排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65-75dB(A)。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来源于办公、生活垃圾和烹饪废油,办公垃圾及生活垃圾,含多种无机和有机废物、废纸屑等,按人均日产生活垃圾0.25公斤计,年产生量约为675吨。
烹饪废油约27吨/年。
另有少量的校医务室理疗垃圾和项目实训楼学生实训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机械设备产生的废乳化液等。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
处理后
产生浓度
产生量
排放浓度
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
食堂
油烟
10mg/m3
7.29t/a
2mg/m3
1.46t/a
锅炉
烟尘
---
0.21t/a
---
0.0042t/a
SO2
---
0.45t/a
---
0.009t/a
水污染物
教学办公、
宿舍楼、校医务室
废水量
223560t/a
COD
300mg/l
67.07t/a
50mg/l
11.18t/a
BOD
150mg/l
33.53t/a
10mg/l
2.236t/a
氨氮
35mg/l
7.825t/a
5mg/l
1.112t/a
SS
250mg/l
55.89t/a
10mg/l
2.236t/a
总磷
5mg/l
1.1181t/a
0.5mg/l
0.112t/a
粪大肠菌群
106个/l
---
500个/l
---
食堂
废水量
9720t/a
动植物油
60mg/l
0.583t/a
1mg/l
0.009t/a
COD
500mg/l
4.860t/a
50mg/l
0.486t/a
BOD
200mg/l
1.944t/a
10mg/l
0.097t/a
氨氮
40mg/l
0.389t/a
5mg/l
0.049t/a
SS
300mg/l
2.916t/a
10mg/l
0.097t/a
固体废物
教学办公、
宿舍楼
生活垃圾
675t/a
0t/a
食堂
烹饪废油
27t/a
实训楼
边角余料
废乳化液
噪声
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如挖、推土机、打桩机、车辆运输等噪声、源强60-110dB(A);运营期主要为各类空调、排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65-75dB(A)。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在该地建设,带来的主要生态影响为:
(1)原有自然景观的改变、植被的破坏;
(2)该地地势大都为较平缓的岗地,土地大部分为酸性红土壤,水土流失量较小;(3)少量树种树木减少;(4)将导致区内部分村民搬迁。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施工燃油机械及运输工具所排放的废气。
各种粉尘和扬尘在晴朗、干燥、有风的天气下将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属无组织排放,且其扩散多在呼吸层,对周围环境影响突出,为说明施工期各类粉尘点源对于环境的综合作用与影响,本次评价采用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某典型施工现场及周边粉尘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
该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较高,场内经常洒水保持湿润,粉尘源主要为运土车辆进出,以及挖掘机挖土产生的二次扬尘。
监测结果为施工现场场界:
1.259-2.308mg/m3,平均1.784mg/m3;离场界下风向10m处0.458-0.529mg/m3,平均0.525mg/m3;离场界下风向30m处0.544-0.670mg/m3,平均0.607mg/m3;场界超标。
若按日均值评价则在3个测点皆超标。
若将以上监测数据在直角坐标系上作为曲线,则外推一次值超标范围约离场界5-6m左右,日均的超标范围约离场界达80-90m左右。
因此施工期粉尘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大气环境质量会产生一定影响。
为此要求项目施工时,必须做到:
(1)晴天或无降水时,对施工场地易产生而二次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进行洒水,对进出车辆限速以减少二次扬尘。
(2)粉尘物料输送过程各连接法兰必须严密。
(3)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设备出料的落差。
(4)加强物料转运、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定期清理施工场地内道路、物料堆置场院地的尘埃及杂物并外运。
(6)设置施工屏障或砖砌篱笆围墙,在施工现场周围应按规定修筑防护墙及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施工粉尘对场界外影响,其超标距离一次值可减至离场界5-6m,日均值可减至80-90m。
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甚微。
项目临汤逊湖,由于施工场地空旷,施工扬尘易自然沉降,因此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很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污水受纳水体是汤逊湖,汤逊湖属GB3838-2002《地表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污水,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
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有基础施工中的泥浆水,建材冲洗水,车辆出入冲洗水等生产污水和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类比资料表明施工期产生污水中悬浮物,石油类,生活污水中BOD5、COD、悬浮物,超过GB18918-2002《城镇污染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
考虑到项目施工期的短期行为,要求对施工场地所产生的污水应加强管理、控制,冲洗石料等建材,所排放的污水应设置专门沟渠,经格栅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应设置沉淀池处理,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排水管网。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减少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但不能满足执行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对受纳水体由一定影响。
3.声学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对周围声学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各种机械(打桩机等)作业产生的噪声及振动。
还有运输工具所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资料,项目拟采用的部分施工机械设备和将产生的噪声值及相应的噪声限值(GB12523-90)见表10。
表10施工机械噪声值及相应限值表单位dB(A)
机械名称
距声源10m处
距声源30m处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噪声值
平均
噪声值
平均
昼间
夜间
挖土机、推土机、压缩机
80-98
87
74-80
76
75
55
打桩机
93-112
105
84-103
91
85
禁止施工
搅拌机、对焊机
75-95
85
70-80
75
70
55
卷扬机、发电机
92-110
101
80-100
85
65
55
注:
噪声限值系根据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确定
由表10可看出,即使距声源30m处,许多施工机械的噪声值仍超过了相应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对施工现场四周环境产生较大的噪声影响。
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1995】24号及武汉市环保局文件武环【1995】56号文的具体规定及要求;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对移动较少的噪声设备,可设于波形板职称的隔声围墙内;若由于施工工艺的连续性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时,应与对施工现场周邻可能构成噪声污染影响的地域居委会和群众代表签署谅解意见,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要求在工程开工15日内向所在区环保局提出申报,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确保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的扰民现象,并使施工各阶段的噪声符合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规定,使振动符合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关于“居民、文教区”铅垂向Z级振动标准值昼间<70dB(A)、夜间<67dB(A)的规定。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基础施工所挖掘的土石方、主体结构施工所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武汉市施工渣土清运管理界行规定》;对可燃物质严禁于施工场地内直接焚烧;建设单位应与环卫部门签订卫生责任书,共同核实清运渣土数量,领取施工渣土清运许可证。
清运单位应严格按公安部门确定的路线行驶;运送弃土应使用不漏水的翻斗车,严防渣土沿途漏洒飞扬,清运车辆进出施工场地不得带泥污染路面。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用地原有功能是农业生产为主,工程用地内原有农田种植的农作物主要为粮食作物,由鱼塘养殖经济鱼类,藕塘种植莲藕,有林地种植毛竹、桃树等,零星生长的杂草。
征用农业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破坏了原有的土地植被、湿地,对当地的农业生产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但土地资源潜在的经济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另一面,大面积的人工绿化其中包括多种植树木、草皮、花卉,确保了土地绿色植物的覆盖率,使之部分保持了原用土地的植物生态系统,最大程度地弥补了开发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的破坏。
建设用地内因各种建筑物的新建,使地表大部分为水泥固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环境质量 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