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点币机采购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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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点币机采购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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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点币机采购第二次
广州地铁点币机采购(第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3年11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广州地铁点币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如贵公司对本招标项目感兴趣,请从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请注意:
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19号楼
联系人:
曾小姐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龙飞大厦2楼205-208室
联系人:
易小姐、俞先生联系电话:
020-6065726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
2.2.2
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点币机采购
3
2.2.3
招标范围
见项目招标公告
4
2.2.4
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
5
2.2.5
交货期要求
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供货,具体时间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6
2.2.6
报价方式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固定价报价。
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7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万元;投标总价不能高于上述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
1份副本份数:
4份
唱标信封:
1份(含CD-R电子文件二套)
9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0
投标保证金
1.收取方式:
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保证金:
1万元人民币(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天之前。
汇款或转账的银行及帐号:
户名: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银行账号:
4400333咨询电话:
-4-0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另行通知
12
28
开标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3
30
开评标办法
采用价性比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先后分别开启
14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
15
递交投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2、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16
附加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内所附复印件均须加法人公章。
说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条款的具体规定和补充,投标人应详细阅读。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H201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1.
(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现文:
(1)“招标人”(即发包人)、“招标代理”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条款号:
1.(7)、(8)、(9)、(10)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7)“投标价”是指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
(8)“评标价”是指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
(9)“中标价”是指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
(10)“合同价”是指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价格核定原则核定后,拟签订的合同金额。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工程名称
现文:
项目名称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现文:
需求说明:
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及图纸(如有)。
条款号:
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合格的投标人
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现文:
3.合格的投标人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条款号:
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现文: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项目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视其为无异议。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若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进行调整。
现文: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若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按本招标文件第条进行调整。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
现文: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商务技术标和唱标信封三部分组成。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6)“用户需求书”中列出履行合同所需的其他相关服务的费用。
条款号:
(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工程进度表
现文:
项目进度表
条款号:
(3)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3)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必须列出质保期后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其价格。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保证金应用下列方式提交:
银行支票、现金、电汇、银行保函。
现文:
投标保证金应用下列方式提交:
银行支票、电汇。
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现文: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现文: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
现文: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商务技术标和唱标信封三部分组成。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技术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5)商务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6)合同条款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现文:
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
23.3.1合格投标人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制造商授权函或代理证明文件(如适用)
(3)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经使用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声明
(5)未在以往项目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23.3.2商务部分
(1)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5)商务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6)合同条款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23.3.3技术部分
(1)技术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
现文: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商务技术标”。
价格标、商务技术标应分开装订,各自单独成册。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正本和所有副本;独立封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
现文: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价格标”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封成一个封包密封、“商务技术标”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封成一个封包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价格标”或“商务技术标”字样。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现文: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招标人按以下原则核定中标人的投标价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后投标价的核定原则:
(1)若数量有误,以核准的数量为准;
(2)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金额低者为准;
(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5)拟签定合同价按上述原则核定后,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
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小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核定后的投标价;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大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原投标价,合同中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价中。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招标人支付货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
现文: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
条款号:
40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40.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该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按货物类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汇票、电汇或支票形式一次性交纳到以下帐户。
户名: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
030(汇款时注明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以人民币支付。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符合资格条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厂商或代理商。
(3)评标委员会:
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的临时机构。
(4)“招标文件”指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和传真。
2.招标说明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交货期要求、报价方式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资金来源:
见前附表。
3.合格的投标人
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纪律与保密事项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人联系。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6.投标人知悉
凡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的投标。
招标文件与图纸存在出入的时候,以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
7.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含有关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次招标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视情况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将不标明来源的答疑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于投标截止时间5天以前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如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后两日内仍未收到投标人的书面确认,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澄清和修改文件。
12.招标语言
招标文件的主导语言为中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特别说明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的内容,如有要求满足的,均应完全满足。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设备数量(增减范围±15%),但投标单价不变。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若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进行调整。
如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型号的变更,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新型号产品的价格,但发包人保留将该型号重新采购的权利。
14.投标语言及计量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英文,但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本,英文材料与中文译文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准。
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
15.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
16.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投标内容的单价、数量、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投标报价表上的报价应按下列内容报价:
(1)所供货物的价格;
(2)所供货物发运至合同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存放费;
(3)有关安装、调试所需的费用,包括安装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单机调试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中标后为履行合同项下的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含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费用)。
(5)报价均包含所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费。
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18.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2)
(3)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
(5)提供制造商的有关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
1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用户需求书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并出具来源地证书证实。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如下:
(1)货物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货物配置清单,并清晰详细地说明各主要配置的品牌、原产地、生产厂家、单价合价,综合报价为合价和其他费用的累计价。
(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工程进度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3)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必须列出质保期后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其价格。
(4)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特种工具的货源及价格。
(5)逐条对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要求及货物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规定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者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6)投标人在阐述投标人须知第时应注意:
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归类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它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20.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应用下列方式提交:
银行支票、现金、电汇、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2)中标人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函。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对其投标报价错误的修正案;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21.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需对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22.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见前附表。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招标人对拒绝延期的投标人无需作经济补偿。
2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
价格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表(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写)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技术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5)商务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5)合同条款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唱标信封包括:
(1)投标函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开标一览表原件;
(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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