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准入标准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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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准入标准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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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准入标准汇总
产业类型
建筑用地与投资强度
节能环保
资源能耗
土地投入产出
加分项(500强等、参加红桥工业园)
天津高新区
产业类型:
重点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
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项目禁止入区。
项目标准:
世界500强、中央企业、国100强、上市公司及行业领军企业,以重点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知名研究机构等为依托或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列入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各类国家级科技计划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两院院士、“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及省级“千人计划”入选者为核心骨干的国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方可进入
环境影响:
《天津未来科技城入区项目环保准入指南》,鼓励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的行业“领跑者”入区。
对入区项目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大气污染物执行相应的国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力争废气“趋零排放”。
拟进驻项目须承诺达到行业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并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
投入产出:
标准规定产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6750元/平方米(450万元/亩)。
产业项目投入产出比不得低于1:
2.5。
产业项目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2.1万元/平方米(1400万元/亩)。
年创税收不低于1200元/平方米(80万元/亩
工程建设:
产业项目主要生产厂房、辅助生产厂房须按照《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民用建筑须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建设
“千人计划”创业园
(一)基础部分
1、投资强度:
“千人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考量其投资强度,鼓励其除自主资金投入之外,包括租赁厂房、基金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主要评估该项目在国际、国的技术领先程度。
2、项目产品及市场:
对产品技术含量、市场前景进行评估。
3、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项目投产后的销售产值、税收和单位用地、就业吸纳率、社会配套等情况进行评估,亩均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均产税不低于30万元。
4、建设及生产条件:
对建设周期、投产时间进行评估。
5、工艺技术水平:
对项目的工艺技术的先进程度、装备水平、产品品牌等进行评估。
6、设备:
对设备处于行业的先进程度进行评估。
7、投资者背景:
对投资方产业背景、资金实力、管理团队治理结构、执行力等进行评估。
8、项目发展预期:
对项目是否上市、是否高新技术、行业地位等进行评估。
(二)专业部分
1、环境影响评估:
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环保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浓度和总量等进行评估。
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
2、产业导向评估:
根据国家鼓励产业指导目录,项目应符合《市产业导向及投资指南》,其中外资企业还应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原则上不引进限制类产业。
3、项目能耗评估:
对项目单位产值水、电、煤、油、气等资源消耗进行计算,并与行业导向性指标进行比较与分析。
4、建筑指标评估:
对项目用地、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等规划技术指标进行评估,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技术要求,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可适当调整规划指标,鼓励向高空发展。
5、安全生产评估:
具备《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企业应当符合和本区的总体产业布局。
国家明确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不予准入。
6、职业卫生评估:
对建设项目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其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论证和评估。
房山区工业园
1.
(一)土地利用指标
土地利用指标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为单一否定性指标。
指 标
指标值
备 注
建筑密度
≥50%
容积率
≥0.8
1、单层厂房高度超过8米,其建筑面积按2倍计算。
2、仓储等特殊行业可适当调整。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7%
2.
(二)资源消耗(控制指标)
资源消耗指标包括单位产值水耗和单位产值能耗,为单一否定性指标。
鼓励企业使用节能材料,中水回用(使用中水部分适当抵减用水指标)。
指标
产业
单位产值水耗(立方米/万元)
单位产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备 注
电子信息产业
1.2
0.14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1.8
0.21
机电产业
1.6
0.11
生物工程和医药产业
2.5
0.28
都市产业
3.2
0.43
饮料行业单位产值水耗标准为9.0m3/万元
石油化工新材料产业
8.5
0.7
新型建材产业
3.2
0.43
3.(三)土地投入和产出
土地产出指标包括单位面积土地工业总产值、税收和就业,为单一肯定性指标。
指标
产业
开发区
投资强度
工业总产值
(万元/公顷)
税收
(万元/公顷)
就业
(人/公顷)
电子信息产业
A
2235
7000
280
160
B
2000
6300
250
145
汽车零部件
制造业
A
1965
2500
140
70
B
1770
2250
125
60
机电产业
A
1575
3500
200
70
B
1420
3150
180
60
生物工程和
医药产业
A
1965
2000
100
50
B
1770
1800
90
45
都市产业
A
975
2000
120
110
B
880
1800
110
100
石油化工
新材料产业
A
1305
3500
350
30
B
1170
3150
315
25
新型建材产业
A
1300
1800
120
30
B
1170
1620
110
40
(四)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准入指标按市污染排放标准及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规定的清洁生产控制执行。
(五)标准适用围
A标准适用围:
良乡经济开发区、石油化工和新材料基地、新型建材基地、良工工业基地、燕流水开发区
B标准适用围:
良乡镇工业基地、琉璃河镇农民就业产业基地、长沟镇农民就业产业基地、石楼镇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大石窝镇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店镇农民就业产业基地
.bjlxeda./docs/zwgk_zcfg/2009-06-24/90.html
红桥工业园区
二、产业导向。
进入红桥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以一类无污染的轻工企业为主,二类轻微污染的轻工业为辅。
以循环经济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鼓励发展现代高新技术业、矿山机电产品加工业、机械装备制造业、生态制药业、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加工业和现代物流业等利税好、效益高、具有发展潜力的现代工业。
三、基本原则。
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遵循公平、公开、合理和地尽其用的原则。
四、准入基本条件。
(一)注册登记。
凡进入项目必须在区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
(二)产业导向。
凡进入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确定的产业发展规划。
(三)项目投入产出强度。
1、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原则不得低于50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设备、污染处理设施等。
2、产出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投入强度达不到但产出强度达到要求的项目,可以租用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加工;产出强度超过200万元/亩的,对投资强度不作硬性要求。
3、建设项目在签订用地协议并交纳用地保证金后,应在半年动工建设,建设周期控制在18个月之;在项目动工后2年未达到投资强度的,管委会将削减其建设用地规模或对达不到投资强度部份按商业用地价格出让。
4、项目建设在完成60%以上的投资后,方可办理土地手续。
(四)项目环保节能标准。
1、凡引进项目必须严格坚持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三同时”原则,否则不准予建设和投入生产。
2、严格限制高能耗(年耗能大于3000吨标煤、装机容量大于1500KVA以上)项目进入,对年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装机容量315KVA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能源评估,其指标不高于行业能耗标准值(单位GDP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指标:
≤0.5吨标煤/万元);严格限制日用水500吨以上的项目,引进项目万元工业产值水耗小于10吨。
3、绿地率不低于10%。
五、准入优先条件。
达到准入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鼓励性条件之一的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享受优先准入。
(一)引进项目系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投资。
(二)引进项目实到外资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或投资资1亿元以上。
(三)属国家级高新技术项目,且在国际或国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的项目。
(四)能提升本区域产业能级,增强该产业竞争力,具有区域引导和带动作用的投资项目。
六、项目申报。
由本办法适用对象单位提出项目申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招商引资局)接受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投资文本初稿及其它须提供的材料。
潍坊滨海特色产业园
第一部分项目准入标准
一、建设用地准入标准
1、工业用地土地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40万元/亩。
2、鼓励加大投入,每个园区以1-2个产业为主加大投资,投资额小于3000万元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供地,可进入园区孵化器、工业综合体等集约集聚建设。
二、能耗准入标准
1、2015年前,新建项目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按全市“十二五”末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目标(1.35吨标准煤/万元)下浮10%,即不高于1.215吨标准煤/万元。
2、2016-2020年,新建项目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按不高于省政府届时核定的潍坊市“十三五”末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目标下浮10%。
三、环保准入标准
1、符合园区确定的产业定位和环保标准。
2、城镇居住区及周边禁上化工类、异味类、粉尘类等涉气工业项目。
3、符合《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四、安全准入标准
1、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涉及易燃易爆及重点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化学品的项目要在设计阶段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
3、一般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应符合《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建筑设计防火规》、《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等有关法规、规文件要求。
五、水资源准入标准
1、新建企业或项目,总体上用水效率要达到省先进水平。
2、单项产品或行业用水定额不高于省颁布的用水定额标准。
没有颁布的产品定额,参照市颁布的工业产品用水定额执行。
六、投入产出标准
原则上工业项目建设亩均预期税收不低于5万元。
第二部分重点产业指导目录
一、汽车制造
培育发展轿车和商务用车,积极发展重型卡车、特种车辆,提升新能源汽车档次,打造集总部经济、研发设计、零部件配套、物流销售、试验检测、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完整的汽车产业链,建设特色优势明显的汽车制造研发基地。
重点发展:
1、轿车、载货车、客车、专用车等汽车整车;
2、纯电动汽车、燃气发动机(LNG、CNG)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整车;
3、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悬挂系统、汽车总成等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配套辅助设备制造生产;
4、汽车和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材料应用;
5、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试验、检测设备及设计研发平台建设;
6、汽车检验检测、驾乘体验、汽车文化等汽车消费服务新模式。
二、动力机械
进一步提升3-15升柴油全系列高端高速发动机和万匹中速大马力发动机技术性能,开发引进航空发动机、汽油发动机、燃气发动机、汽轮机、轻型柴油机,开发燃油系统、电控系统、增压系统、滤清系统等核心技术,打造中国动力装备城。
重点发展:
1、低耗能、低排放的汽油发动机以及各种代用燃料发动机;
2、大功率、大扭矩、高可靠性,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柴油机、轻型柴油发动机;
3、发动机轻量化、低噪音技术的开发应用;
4、发动机控制、牵引力控制、电子稳定控制等先进技术开发及应用;
5、燃机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检验测试用技术、装备及服务化;
6、高效节能电机、汽轮机、风力发电机及成套装备生产制造;
7、燃机再制造技术研究应用。
三、工程机械
以装载机、旋挖机、桩工机械、起重机等产品为重点,引进大型工程装备、成套装备、智能装备,以及传动部件、控制软件、液压件关键零部件及总成,加快向船舶、航空、临港、机场机械装备等延伸,打造全国驰名的工程机械制造研发基地。
主要发展:
1、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山、道路、海洋勘采用工程机械及特种机械装备;
2、智能化、柔性化、精密化、绿色化高端装备制造;
3、液压件、控制软件、伺服电机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
4、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
5、机器人及工业机器人成套系统;
6、设计、研发、销售、融资、租赁、维修等生产制造服务化。
四、海洋化工
大力发展石油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及生物化工等特色化工产业,提升原油综合加工能力、管道运输能力和原油储备能力,发展和延伸有机氯和有机胺两大系列产品和下游产业链,实现盐化工与石化、精细化工与石化高端产品融合,建设全国最大的石化盐化一体化特色化工产业基地。
重点发展:
1、高附加值、高标准、环保石化产品及深加工;
2、盐化工深加工、溴素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
3、盐化石化一体化及煤化工融合发展、产业链延伸项目;
4、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大、安全环保类精细化工;
5、性能优异、功能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化工新材料;
6、盐化工、石化盐化一体化、特色化工装备制造业、化工物流运输、化工科技信息平台等公共研发平台、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中心和公共测试平台。
五、临港物流
重点引进专业性、行业性物流和特色物流大型企业,打造集海运、公路、铁路、管道于一体,以港口物流为主导,构建海陆相连、便捷高效现代物流体系。
重点发展:
1、重要工业原材料、制成品、农产品、特色商品等配送设施建设;
2、海运、公路、铁路、管道等多式联运物流节点设施建设与经营;
3、基于物联网技术支撑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4、第三方物流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及平台建设;
5、自动识别和标识技术、货物跟踪和快速分拣技术、移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系统、智能交通系统、物流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及立体仓库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6、基于保税区功能的物流建设项目。
六、海洋生物
开发分离海洋生物的活性物质、测定分子组成和结构及生物合成方式、检验生物活性等,大力发展海洋新药、海洋保健食品、海洋营养食品、生物酶、高分子材料、诊断试剂等新一代生物制品和化学品。
重点发展:
1、海洋水产品保鲜、保活技术以及低值水产品的高值化加工技术及综合利用;
2、海洋风味食品、调味品和健康食品、功能食品研制与开发;
3、海洋生物天然产物利用、海洋生物材料、生物酶及其他海洋生物制品研制与产业化;
4、开发海洋生物制品、工业海洋生物制品、医用新材料、特种海洋生物酶、生物农药、促生长剂等产品;
5、海洋生物制药研发制造;
6、与科研教育机构共建涉海实验室、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
七、电子信息
大力发展半导体照明、电声器件、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物联网、云计算等重点产业,重点引进支撑两化融合的呼叫中心、服务外包、动漫设计、软件研发、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新业态。
重点发展:
1、下一代互联网网络设备、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2、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
3、半导体照明、光伏太阳能、片式元器件、新型动力电池、表面贴装等设备;
4、支撑新能源、智能装备、智能电网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制造;
5、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
6、医疗电子、金融电子、航空航天仪器仪表电子、汽车电子等产品制造;
7、物联网、三网融合、云计算等设备制造与信息化服务平台;
8、基于行业解决方案的工业软件和符合开放标准的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开发。
八、节能环保
重点发展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三大产业领域,推进地源热泵、新型换热装备的产业化,培育一批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及装备制造企业,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打造一批低碳园区和示基地。
重点发展:
1、余热余能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节能电机、建筑节能材料、半导体照明等节能技术和产品;
2、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及治理工程;
3、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
4、节能、环保类检测、改造等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5、再制造、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及生产建设;
6、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及应用;
7、海水淡化技术及装备。
九、其它
1、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项目;
2、其他产业中国家鼓励类的高端制造项目、自主创新项目;
3、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的全供应链生产服务(生产服务化、服务专业化)模式中的补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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