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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仪式
祭祀仪式
祭祀仪式
儒家经典中的祭祀仪式 中国古代的丧葬祭祀仪式隆重而繁琐,并且往往以儒家经典的形式给予规定。
据有关文献资料,下葬之后儒家文化规定的祭祀仪祀主要有下列几种:
(1)反哭之祭 反哭意思是死者下葬之后,丧主奉死者牌位从坟上回到家里,在家里安放牌位时所进行的一种祭祀仪式。
因为是从坟墓之处返回家中,又因祭祀的内容主要是哭,所以称之为反哭之祭。
反哭之祭的程序主要包括二项,一是安放灵牌,需要注意的是灵牌的位次不能放错,要按死者在家族中的尊卑地位摆。
二是哭祷,祈祷的内容为:
乞求诸位祖先的灵魂,接纳新死者的亡魂,让他加入阴间家庭的行列,并经新死者的亡魂以各方面的照顾。
这一项是不能少的,少则达不到祭祀效 果。
(2)虞祭 父母葬后迎接他或她的魂魄于殡宫之祭叫虞祭。
虞是安之意。
按儒家的观点,死者下葬以后,骨肉归土,但灵魂没有归处,故行虞祭,使死者的灵魂也行以安定。
据古礼,虞祭要举行三次。
第一次虞祭在下葬当天举行;第二次虞祭在第一次虞祭后的第一个柔日举行;第三次虞祭在第二次虞祭的第一个刚日进行。
古代用天干记日,十天干中凡乙丁已辛癸为柔日,甲丙戊庚壬日为刚日。
据古代的解释之所以如此选日子是因为:
"柔日阴,阴取其静","刚日阳也,阳取其动也。
"从而达到阴阳相合,天地适宜的目的。
古代虞祭的具体操作,现已无从考察。
(3)卒哭之祭 卒为终止的意思,哭指"无时之哭"。
古代丧葬礼仪,百日祭后,改无时之哭为朝夕一哭,名为卒哭。
古代孝子从父母死到殡,哭不绝声;殡后居庐中,念及父母即哭,都称"无时之哭"。
卒哭礼祭后改为朝夕各一哭,叫"有时之哭"。
卒哭之礼于三虞后的一个刚日举行。
古礼,士三月而葬,葬后又连续举行三次虞祭,至此已近百日。
届时,要上祭品。
纸钱,要哭诉对死者的思念之情,自责自己的不孝。
此后行祭者就不需要"不时之哭",而只须朝夕一哭了。
(4)祭 是新死者与祖先合享之祭,时间中卒哭之祭的第二天举行,主要内容是奉死者之神主祭于祖庙,因为祖孙昭穆相同,所以要附属于祖庙。
不过 祭之后,新死者的神主仍需要还家,要等到大祥之祭举行后,才能正式迁入祖庙,在祖庙中才有自己的班次。
(5)小祥之祭 小祥是指父母死后一周年的祭祀。
"小祥,祭名。
祥,吉也"。
这就是说,到了小祥之祭后,孝子可渐除身上的丧服,换上吉服。
例如男子可以除去头上的丧带,换上熟丝织成的练冠,所以小祥之祭又称"练祭"。
小祥祭祀的重点是以练服代替丧服。
(6)大祥之祭 大祥之祭是指父母死后两周年的祭礼,称"大祥"。
在古代,儒家经典规定,卒哭祭后,孝子只能吃粗饭饮水,小祥祭后才可以吃菜和果子,到大祥祭后饭食中则可用酱醋等调味品。
(7)禫祭 禫为丧家除去丧服的祭祀。
禫,祭名也,与大祥间一月。
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
"禫之言澹,澹然平安意也"。
禫祭时,在向死者叩头跪拜、上供祭品、烧纸钱之后,要宴请宾客。
此祭举行后,丧事才算办完。
丧家生活归于正常。
丧期中的祭奠仪式
丧期中的祭奠仪式主要有:
设奠、开吊、三日祭、作七等。
现将其仪式程序分述如下:
设奠又叫成服疫奠。
大殓后次日早晨设奠,初祭。
初祭仪式是:
首先请甲乙二人为礼生,甲负责唱礼,乙负责奠献。
将灵牌放灵案上,甲乙分别站立在灵案左右两方,然后进行奠祭,其程序为:
(1)奏哀乐、鸣炮。
乐止。
(2)启帷、行大奠礼。
孝子匍匐出帷,起,就丧主位。
如孝子哀恸过分,不能起立,可使人扶其站立。
(3)有服者皆就位。
按亲疏序列立于孝子之后。
(4)上香、叩首。
香由甲授给孝子,孝子执香,叩首,再交乙插于香炉内。
(5)再上香、叩首,方法同前。
(6)三上香、叩首,方法同前。
(7)献爵、叩首。
甲将爵交乙,乙再将爵献于灵几上。
(8)果品、叩首。
甲将祭品中的果品交给乙,乙接过献于灵几上。
(9)祭品、叩首。
方法同上,并唱各个祭品的名字。
(10)主祭者读祭文。
父死,主祭者为孝子,若孝子不能读可请别人代读,读后烧。
(11)祭奠毕。
丧主及陪祭者鞠躬退下,回灵堂后守棺。
(12)奏哀乐,鸣炮,止。
开吊 在设奠之后到出殡之前,接待族戚亲朋前来吊丧,称为"客祭"。
为了方便接待,也可以在该期间内选定一两日为开吊日期,告知亲朋前来吊祭。
亲朋吊丧若按隆重礼仪,须行三跪九叩之礼。
祭奠时请甲乙礼生分立灵案祭桌两旁,甲司仪,乙香献祭品。
主祭、陪祭者跟着礼生的司仪声行礼。
仪式程序如下:
(1)哀乐,鸣炮,止。
(2)祭者就位,陪祭者就位,同祭者就位。
各依次站立在祭桌前,面向灵堂,低头而立。
(3)主祭者上前,陪祭者上前,跪。
主陪祭者从原位向前一步,同祭者在原位不动,均随主祭者一同跪拜起立。
(4)上香,叩首。
乙礼生将香递给主陪祭者,点燃后递还乙礼生插于灵桌香炉内,祭者叩首。
如此三次,三上香完毕。
(5)起,平身复位,祭者起立,倒退原位站立。
(6)主祭者上前,陪祭者上前,跪(7)献三牲,献果品。
有什么祭品,甲就喊什么名,乙依照喊声将各种祭品捧上祭桌摆列,摆完甲再喊。
叩首,五叩首,六叩首。
(8)献财宝,献财宝,献财宝。
乙将烧给死者的祭品递给主、陪祭者,主、陪祭者将祭品由下而上举,连续三次,然后放在灵前或焚烧。
叩首,八叩首,九叩首。
奠酒,奠酒,奠酒!
(9)主祭者读祭文,也可由陪祭者代读,读毕焚烧。
(10)起,平身复位,孝子孝孙谢礼。
(11)孝子孝孙退回守棺。
(12)奏哀乐,鸣炮,止。
(13)礼毕。
三日之祭 关三之祭在葬后的第三天下午进行。
相传死者在葬后的第三天要见亲人们一面。
所以这一天死者的亲眷们要身穿白色孝衣,准务好祭品,主要是用米糕做的圆形"关三果"。
来到坟前给死者上供祭品,烧香叩头,还要给死者修整坟墓。
关三之意是此后死者与亲眷成为人鬼关系,"关三"之后,死者成为坟山上的新鬼。
此外,汉族许多地方有三朝接煞之祭,即在灵堂挂上白布幔,灵桌供上神主、男女纸俑及杯筷香烛等物,请来的和尚道士在灵堂设坛念经,称为"打扫"。
打扫时在死者房内设一座位,将死者临终时穿的衣服放在座位上,和尚道士对着念度人经一卷,念毕,焚烧衣服。
据说这样就可超度死者,除去丧家的不祥之气。
做七 "做七"是民间举办丧事经常举行的一种仪式。
通常,"做七"要举行一种超度死者亡魂的法会,所以"做七"又叫"水陆道场"、"水陆大会"、"水陆斋仪"。
举行法会的时间较长,最少为七天,多则可达七七四十九天。
参加法事的僧道少则几十人,多则上千人。
做七的内容为诵经设斋,礼佛拜忏,追荐亡灵。
在民间,"做七"之所以很普遍,是因为俗信人死后还会转生。
从刚死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期,期满后即再降生;若一期届满未得生缘,须再等一期;最多到第七期,必定降生。
由于从已死到再生之间福祸不定,所以死者的亲属每隔七天要祭祀一次,请僧道替死者诵经修福,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
"头七"一般在死后的第六天举行,也有从第七天开始作首七的。
"二七"在死后第十四天举行。
第一部分,面向幛子右手边(或顶边),顶头主要写死者姓名加颂词称呼。
第二部分,正中间写祭幛语,字距要一致,如写挽联,则两边对称,也可不要这一部分,直接写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面向幛子左手边(或底边)顶尾写送祭幛人姓名加身分称呼和悼词,如送祭幛者与死者系亲属同姓,送者可只署名,不写姓。
祭祀禁忌
在中国的丧葬祭祀活动中,为了达到祭祀的效果和目的,人们设计了许多禁忌规约。
这些禁忌规约,都是不能违反的,否则就认为会触怒祖灵,祖灵就会对祭祀者施灾降祸。
如果能够恪守种种禁忌,祖灵就会保佑子孙后代。
祭者禁忌 参加祭祀的人是有所禁约的。
许多民族,例如彝族、苗族、怒族、叶车族、傣族、佤族、哈尼族、鄂伦春族、汉族等都有禁忌女人参加祭祀祖灵的仪式。
祠祭不准女人进祠堂,墓祭不许女人上坟山。
俗以为女人上坟祭祀死去的祖先,意味着家中无男子,会招致绝子绝孙。
犯了罪被处以刑罚身体因此而留有残疾者禁忌为父母送葬,禁忌上坟祭扫。
因为这样会"惭负先人"。
被刑为徒者,愧负刑辱,深自刻责,所以忌上坟祭祖。
再者,又恐祖先亡灵见子孙被刑,痛惜感伤,不忍监祀歆享,所以禁止被刑为徒犯的子孙祭祀祖宗。
汉族禁止任何不洁的人参加祭祀,包括有月经的女人,孕妇,产妇,寡妇,甚至连祭祀期间行房事者也不能参加。
女人之不准参加祭祀祖灵,是旧社会妇女地位低下在死亡文化中的一个体现,民俗以为让不洁者参与祭祀,就必然要失去祭祀的诚意和效应,祖宗的灵魂会怪罪,降下灾厄。
另外祭祀祖先,切忌请人代劳,不可转假他人之手,只有亲身供祭祖先,祖先才会高兴地享受祭品。
祭时禁忌人死埋葬之后,回到家中要立即给家神上祭,以安慰亡灵。
汉族旧进墓祭新死者,一般于春季的第一个戊寅日前。
后世祭祀死去的祖先,有了俗定的时日,一般在年节,清明、七月半、忌日等日子。
初丧时的祭祀又多以七数为期,逢七必祭。
但在家中祭祀祖宗的,虔诚者可早晚随时祭典,关键的地,祭祀一定要遵从时日,而且要持之以恒。
如果三天打鱼,坏人天晒网,对祖灵想起来了就祭祀一番,想不起来就不祭,那是会得罪祖灵的,是对祖灵的不恭敬,不笃诚。
祖灵肯定是要怪罪的。
至少,当你真正有了宗法观念的时候,再求祖宗灵魂保佑,祖灵是不会应允的。
不但祭祀要及时,而且还必须做到祭祀准时。
在忌日、时节里拜飨祭祖,俗以为不能推迟时日,如果移前几天,还可通融,但拖后三天举行则万万不可。
否则,祖上等了三天,还见不到有吃的有喝的供上来,便会对儿孙们失望,往往会叹口冷气而去。
这口冷气,是"穷气"。
家,便可能就要被这口冷气叹穷了的。
七七之祭典,也有许多讲究。
河南、山东、浙江等地都忌讳"四七"到坟上去祭祀,大约是忌讳"四七"与"死七"相谐音的缘故。
河南等地还有祭七避子嗣的风俗。
如果死者有子一人,则一七不祭;有子二人,则二七不祭;有子三人则三七不祭,直至五七为满。
否则对子孙不利。
山东一带还有"犯七"之说。
是讲逢七祭之日。
正好赶上农历的初七、十七、廿七等明七,或撞上农历十四、二十一、二十八等暗七的日子。
俗以为这是不吉利的,必须在祭祀时,往坟上插一白旗,以驱赶邪恶,避开讳忌。
清明是很重要的祭典日,这一天不管如何忙,都必须上祖坟祭祀。
总之祭祀必须经常保持和遵守时日,否则就不能达到祭祀的目的,而且还会受到宗法观念惩罚。
祭仪禁忌上坟烧纸时,不能用棍棒挑动冥钞,恐将冥钞挑碎,祖灵不好使用,如果有的冥钞烧去一半,剩下一半未燃尽,也忌讳重新丢进火里去烧。
俗以为,这留下的一半会变成钱财,是给活人用的,意思是衬衣 上想着子孙们。
又说这一半叫"子孙板",只能留下,不能再烧掉,否则,子孙要绝。
上坟烧纸,要专心专意,不能捎带办其它事情。
否则冥纸到达不了祖灵手里。
对新葬者第一闪上坟祭祀,必须围着坟墓走三圈,回家时必须从其它道路返回家中,禁忌走来时的路。
据说是为了防止死者的亡灵走出坟墓,跟随孝子们一同返家。
人们敬祖的心愿完全是仿照着敬人的形式不表达 的,如果某种行为对活人是不尊敬的,那么在祭祀仪式的过程中,就不能把这种行为施用于死者。
特别是老年死者,更要毕恭毕敬。
如切忌以手指划着灵牌或遗像,好像是指着祖灵的鼻尖数落似的,有轻蔑之意,将对鬼魂构成不敬之罪。
在祖灵面前禁忌大声喧哗,发出笑声和放屁,要叩头致敬,焚香燃烛,表示默哀.
祭品禁忌祭祀的礼品,如果是女儿抬送来的要全部收留,禁忌退回其中的一部分,丧葬祭祀时,如果碰到了佛僧,道士,尼姑之类的人,必须将祭品的一部分与之饮食。
俗以为这样做可以减轻死者的罪孽,使之升入天堂。
否则,对亡灵不利,或将使之入地狱。
一般来说,凡是人们自己食用的肉类、谷类、水果、酒 等,都可献祭给祖灵,而那些人们自己不食用的,也多数是禁忌献祭神灵的。
但是,如果知道某种食物是死者生前不喜欢吃的,也应该禁止用作祭品,以免影响亡灵的胃口。
祭品要力求"全",有头有尾,带皮带鳞,以表示对亡灵全心全意。
忌用祭品的有鳗鱼、鳝鱼、带"豆"字的食品、冬瓜、苦瓜、茄子等等。
祭品一般只能摆八样或六样,忌讳摆五样或四样。
因为用五样,则要出"忤逆胎",用四样会出"叫化子",对祖灵都是不恭敬的。
祭品要新鲜,干净,完整。
畸形和非宰钉而死的兽禽之肉,被视为不洁之物,不能用来祭祀死者亡灵,否则,亡灵会认为祭者是对它进行侮辱。
祭品要贵重,一般要求鸡、肉、鱼三牲,一些普通的食物或价格低廉的食物是不能摆上死者的坟墓或灵牌之前的。
否则亡灵会怪祭祀者小气。
野生水果和外来果品,如杨挑、番茄等也不能作祭品。
祭祀死者的食物,禁忌在祭祀之前被人食用过。
同为祭品应由祖先亡灵享用过后,子孙们才能食用。
如果子孙们先食用,亡灵势必会认为子孙们用"吃剩下的"来祭祀它,这是对亡灵的最大不敬。
祭品的制作一定要家庭主妇亲自操作,制出的祭品要绝对干净。
三牲中一般不说鸡要用活的,鱼要用带鳞,猪肉上要带几根黑猪毛,以示为"全三牲"。
总之,祭祀中的禁忌多种多样,这些禁忌既增添祭祀的神秘色彩,也提醒人们对祭祀慎重。
正是在这种充满迷信色彩的气氛中,祭祀者的头脑中才会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幻觉,他们的整修心身都被麻醉了。
祭地禁忌汉民族及其他民族对祖灵的墓地和安置列祖列宗位牌的祠堂都十分崇敬。
崇敬祖坟是因为人们以为,祖坟的好坏能够直接关系到后代人的穷达寿夭、贫富凶吉;崇敬祠堂则反映着人们"乞福于祖灵"的信仰观念。
这二个地方都是祖灵出没的地方,因而在祭祀之时忌讳乱说,乱坐,乱摸,乱动。
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和女人不洁观念的存在,祭祀祖灵的地方往往禁忌妇女进入。
祭地还不能随便动土,砍伐,钉楔。
汉族的"风水"就有这一说,认为祭地的土坎、山坡为"土脉"是死者灵魂的归宿地,神圣不可侵犯,否则会断龙脉,得罪祖灵,会遭报应。
墓地作为祭地,是不能在此随便大、小便的。
否则是要生病的。
祭地禁忌的例子很多,其用意无非是为了保障祭祀重地有一个神秘的气氛和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以显示人与神之间的联络和沟通,使祭祀活动在虔诚、庄严的气氛中进行。
祭祀禁忌祭祀的器具包括死者的灵牌、像片、祭祀的用具、法师的法及法器等等。
这些都是举行祭祀时要用的,因而都具有神圣的性质,也就是说,它们具有禁忌物品的意义,一般来说都是不能随意触摸碰撞的。
白族人家中供奉的祖先的牌位,如果平时倒掉了,也不能随便乱动,必须要等到初一或十五才能移动、摆好。
汉、满等民族家里供奉的灵牌都禁忌乱摸乱动,否则,便认为是对死者的侮辱。
台湾一带有禁忌用苦苓木制作供桌的习俗,人们认为苦苓木名带一"苦"字,恐于祭祀的效果不到。
有的民族在祭祀死者、超度亡魂进,需要用法衣、法器,如做七时和尚用的木鱼,道士穿的道袍,要绝对禁止被污血等不洁之物所污染,也不准妇女触摸,否则会失去灵验。
东北蒙古族祭祀主持人所穿的神服,所用的神鼓,在祭祀之前要焚香圣化之,祭后也要用香熏染,这些法器平时不能用,也不能随便带它外出。
汉族祭祀时未洗手禁忌接触供桌上的香炉、烛台、花瓶杯盏等器,更不能触摸司祭人所用的法索、剑符等。
否则祭祀就要失效。
祭祀时还禁忌跨越祭祀所用的一切器具。
否则,就像在神灵面前拉屎、撒尿、吐唾沫、辱骂祖灵一样,是对祖灵的侮辱、亵渎。
祖灵不但不会领供祭之情,还会怪罪人们,惩罚祭者。
祭事禁忌死者下葬之后的最初几天,必须在灵牌前一天到晚供奉酒食,并焚烧金银纸箔和纸钱,使死者在冥间衣食不乏。
相传,人葬后三天内尚不能马上到达阎王处,暂息本地土地庙中,这三天内,家人每夜还得往土地庙送饭一次,并多烧纸,供其路上用,否则亡灵会闹得举家不宁。
守灵期间,必须每天三餐行祭,酒肉相供。
家族及亲友来祭奠时,祭奠时必须从筷筒里取一双筷子折为两截,一半放回筷筒,一半摆在供桌上,表示与死者分而食之,否则是要倒霉的。
做七,头七一定要格外重视,大意不得,因为这是首次大规模祭祀死者,万事看开头,开头不好,亡灵会怪罪的。
再则,此日是死者上望乡台眺望家乡的日子,所以极为虔诚隆重,稍有不敬,死者即能发觉。
因此这一天死者家属大多通夜不眠,身穿丧服,战战兢兢,唯恐亡灵不而降下灾祸。
"六七"应由亲戚做,以应"六七不吃家乡饭"的习俗。
这一天亲戚从家里带来各色食物祭品、金银锡箔赶到丧家,供祭于灵前。
"七七"要由儿女们一起办,而且应由女儿唱主角,嫁出去的女儿回家与兄弟一起祭祀父母,这对死者是很大的安慰。
而且,如碰到刚好是女儿婚嫁的日子,做女儿的还须特别祭祀一番,否则必遭惩罚。
汉族古代,家中死了人,守丧期间,大臣不能从政,国孝顺三处不呼其门。
男子去冠,把头发束成髻形,上系麻绳,手持驱鬼辟邪的哭丧棒守卫灵前,直至丧期结束才能折断,并扔于人们看不到的地方,以表示对死者的悲哀之情。
丧期之内,只能穿白色孝服,不能着有色彩的衣饰,三年内不能成亲,不能贴春联,不饮酒吃荤,不近女色,不作乐,不访友等,成为死者亲属守丧祭祀的规范。
苗族下葬当天,死者家属不能搬动石头,恐怕压住亡灵,第三天要割肉去灵前祭祀。
死者之子一月内忌耕作、赶场和过桥。
次年二月在家中祭奠死者,祭完后全都要躲进山洞。
西藏米林县珞巴族博嘎尔人,父母死后,子女一年内不能剪发,额前刘海上系一条红色毛线,一年后去掉,才能嫁人。
高山族妇女在丈夫死后,如要再嫁人,必须举行一种祭祀仪式。
要准备丰盛的祭品放在死者的灵牌前,用一根丝线,一头系着死者的灵牌,一头系着生者,生者手撑雨伞,在灵牌前跳着,唱着:
"不要等我,不要找我,我到别处去了;不要怪我,不要恨我,我到别处去了。
"然后,把丝线扯断,一溜烟跑开,就算解除了婚约,可以重新嫁人了。
否则不举行祭祀仪式就嫁人,那必遭亡灵化成的恶鬼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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