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式家具通用检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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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式家具通用检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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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式家具通用检验标准
一、各项检验通用标准规定
1、产品部件形状和位置公差的规定单位:
mm
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内容及技术要求
备注
翘
面板、正视面
板件允许值
对角线长度1400
3.00
板件厚度>5mm
1
曲
700对角线长度1400
2.00
度
对角线长度700
1.00
2
尺寸公差
长、宽≥1800(允许公差1.00mm)/长、宽<1800(允许公差+0.5mm)
)
3
平整度
面板、正视面板件
0.20
邻边
面板、门板
对角线长度≥1400(允许公差2.00),对角线长度<1400(允许公差1.00)
4
垂直
框架、侧板、
对角线长度
2.00
度
层板、顶底板
5
槽的尺
槽宽
0∽0.20
寸公差
槽深
0∽0.20
6
孔位
孔位与基准线
0.50
偏差
孔深与基准面
0.50
2、抽屉、门各边与框架的分缝(特殊设计分缝除外)的规定单位:
mm
项目
检验内容
技术要求
分
缝
开
门
嵌装式门板
上、左、右分缝
1.5
下、中分缝
2.0
盖装式门板
门背面与框架平面间隙
1.0
抽
嵌装式抽屉
上下左右分缝
1.5
屉
盖装式抽屉
屉面背面与框架间隙面
1.0
位差度
门与框架、门与门相邻表面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
2.0
抽屉与框架、抽屉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表面间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距离)
1.0
下垂度、摆动度
抽屉
下垂
20.0
摆动
15.0
说明:
①、各封边带加工后尺寸标准
a、PVC胶边:
加工后厚度为1.3mm/两边(即0.65mm/边)
b、纸边:
加工后厚度为0.8mm/两边(即0.4mm/边)
c、科技木皮:
加工后厚度为1.5mm/两边(即0.75mm/边)
d、天然木皮:
加工后厚度为1.5mm/两边(即0.75mm/边)
e、木皮封边带厚度均以采购厚度0.6mm为准
②、所有零部件图规格尺寸均不含封边带厚度尺寸。
3、产品外观检验规定(特殊设计除外)单位:
mm
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内容及技术要求
1
产品外形尺寸的极限偏差mm
受检产品图样尺寸与实测值允许偏差
高度+3
宽度+4
深度+4
2
各类产品主
要尺寸
(即功能尺寸)mm
柜类
①衣柜挂衣棍上沿至底板内表面间距
挂长衣≥1400
挂短衣≥900
②衣柜挂衣空间深度≥530
③衣柜镜子上沿离地面高度≥1700
④顶层屉面上沿离地面高度≤1250
⑤书柜搁板层高230
⑥文件柜搁板层高330
台、椅类
①台面中间净空高580
②椅类坐高400~460
③台椅(凳)配套产品的高差250~320
④写字台、会议台、餐台等台面高680~760
床类
①床铺面放置床垫高度为240~280
②床铺面不放置床垫高度为400~440
③床铺面净长1920~2200
④床铺面宽800、900、1000、1200、1350、1500、1800。
嵌垫式床各档尺寸增加20~30
⑤双层床层间净空高980
⑥双层床安全栏板高度200
3
用料要求
①人造板的使用应符合相应的国标要求
②木材的含水率应控制在13%以内
4
工艺要求
①人造板制成的外露部件均应进行封闭处理(如封边、油漆等)
②部件结合部位应严密、牢固,无松动、开裂等缺陷
③薄木、装饰纸或其他覆面材料不允许有脱胶和鼓泡
④各种配件、连接件表面必须经过抗氧化及耐腐蚀技术处理
⑤各种配件、连接件的安装应严密、端正、牢固
⑥启闭部件和配件应使用灵活
⑦玻璃银镜在500-800mm距离目视无明显皱纹、水花、气泡、刮花、变形
5
涂饰要求
①整件产品或配套产品色泽应相似。
②正视面涂层应手感光滑,无流挂、涨边、鼓泡
③涂层平整、清晰,表面在500-800mm距离目视不得有可见的明显缺陷
④不涂饰部位应保持清洁
6
标识
产品上应有持久性的本公司标识
二、产品外观等级要求
A级要求
1、表面平整,表面缺陷点要求每0.5平方米不超过一处,缺陷点直径≤0.5mm。
2、表面崩边处连续修补长度不超过封边长度的约3%。
3、表面不能有划痕、碰伤、爆裂。
4、封边胶合紧密平直,不能有松脱、缺损现象。
5、站在0.5-0.8米远处,不可见修补痕。
正常规定视力≥1.0。
6、表面颜色均匀,无明显色差。
7、修补后,单个的瑕疵要求直径小于0.5mm。
B级要求
1、表面平整,表面缺陷点要求每0.5平方米不超过三处,缺陷点直径≤0.5mm。
2、表面崩边处连续修补长度不超过封边长度的约5%。
3、表面不能有划痕、碰伤、爆裂。
4、封边胶合紧密平直,不能有松脱、缺损现象。
5、站在0.5-0.8米远处,不可见修补痕。
正常规定视力≥1.0。
6、表面颜色均匀,无明显色差。
7、修补后,单个的瑕疵要求直径小于0.5mm。
C级要求
1、表面平整,表面缺陷点要求每0.5平方米不超过四处,缺陷点直径≤0.5mm。
2、表面崩边处连续修补长度不超过封边长度的约10%。
3、表面允许有轻微划痕、但不允许有碰伤、爆裂现象。
4、封边胶合紧密平直,不能有松脱、缺损现象。
D级要求
1、表面平整,不允许有碰伤、爆裂现象。
2、边缘平齐,不能有崩裂现象。
三、产品检验区域(通常分为A、B、C三区)
1、A区:
通常指产品使用时常处于视野范围内前方,面对视野,容易看到的区域;
如:
面板、门板、抽面板、高屏背板前面、低屏背板前面、各类脚类及层板、侧板、底板等部件的前面部位。
2、B区:
通常指产品使用时处于视野范围内的左或右方、前面底下方,可看到但不经常看到;
如:
柜侧板外面、抽面板侧面、低屏背板后面等部件部位。
3、C区:
通常指产品使用时处于视野范围外,完全看不到(除翻转、拆开可看到)。
如:
面板的底面、底板的底面、高屏背板后面等部件部位。
四、产品检验区域各项检验方法、检验标准规定
A.未组装为最终产品的半成品和成品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检查标准
1.表面外观
依表面在使用中位置,将其分为A、B、C三个区。
有关生产工序:
开料
热压(贴面)
封边
开槽
锣槽
精截
铣型
钻孔
锯型
(1)目视
注:
点大小和距离根据实际情况可作轻微变更。
(2)判定是否属于A、B、C区,以实际安装的成品为标准。
A区
(1)边部崩边
每个点≤0.1mm2,连续排列长≤50mm,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4处/m
(2)面部明显碰伤、划伤、凹凸、杂色点
每个点≤0.2mm2,点之间的间隔为200mm以上,≤8个/m2。
上
(1)
(2)种缺陷可不作执色处理。
(3)可见的须执色处理
边部每个点≤0.5mm2,连续排列长≤50mm,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4处/m
面部每个点≤1.0mm2,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5个/m2。
所有缺陷须看上去不丑陋,不恐怖,不刺眼,深洞不可有。
上标准对板材料、倒模件、塑料件、镀层五金件均适用。
B区
(1)边部崩边
每个点≤0.2mm2,连续排列长≤50mm,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4处/m
(2)面部明显碰伤、划伤、凹凸、杂色点
每个点≤0.3mm2,点之间的间隔为200mm以上,≤8个/m2。
上
(1)
(2)种缺陷可不作执色修理。
(3)可见的须执色处理
边部每个点≤0.7mm2,连续排列长≤50mm,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4处/m
面部每个点≤1.5mm2,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5个/m2。
所有缺陷须看上去不丑陋,不恐怖,不刺眼,深洞不可有。
上标准对板材料、倒模件、塑料件、镀层五金件均适用。
C区
(1)边部崩边
每个点≤0.3mm2,连续排列长≤50mm,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4处/m
(2)面部明显碰伤、划伤、凹凸、杂色点
每个点≤0.5mm2,点之间的间隔为200mm以上,≤8个/m2。
上
(1)
(2)种缺陷可不作执色修理。
(3)可见的须执色处理
边部每个≤1.0mm2,连续排列长≤50mm,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4处/m
面部每个2.0≤mm2,每处的间隔为200mm以上,≤5个/m2。
所有缺陷须看上去不丑陋,不恐怖,不刺眼,深洞不可有。
上标准对板材料、倒模件、塑料件、镀层五金件均适用。
2.表面颜色
有关工序:
贴木皮、封边、修边、执色、喷漆、辊漆
对照色板目视
如有色差、花纹、杂色须为不明显、不恐怖、不刺眼。
3.材料
有关工序:
各工序
通过目视,与样板核对确认其颜色、形状,通过用相关的测量工具测量其尺寸。
符合产品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工艺要求。
4.尺寸
有关工序:
开料
热压
封边
开槽
钻孔
(1)长度
用卷尺、游标卡尺、长直尺类长度量具测量
符合产品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要求。
(2)角度
用角度尺测量
(3)半径
用半径规、弧度样板测量
(4)缝隙
用厚薄规或卡尺测量
(5)其它几何尺寸
用相应的量具测量,不能直接测量的尺寸可用相关量具辅助或通过计算间接测量,如有专用量规,须用专用量规测量。
5.形状外观
有关工序:
见右栏
(1)翘曲度(变形)工序:
开料、钻孔、热压、
对着产品的直线面或边平视,看有无明显变形,如有,用“翘曲度”专用量具测量。
对于大于700mm长度的产品,放在其变形最大的位置测量。
在700mm长范围≤1mm,详见翘曲度检验标准。
(2)对角线差
工序:
开料
用卷尺或大卡尺量两对角线,取其差值
某一边在1m及以下,≤0.5mm;在1-1.8mm≤1mm;在1.8mm以上≤1.5mm
(3)平行度(喇叭形)工序:
开料、锣槽、精截
每块板的平行度值有两个:
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分别测量,取其差值
在1m及以下,≤0.5mm;在1-1.8mm≤1mm;在1.8mm以上≤1.5mm
(4)表面平整度工序:
开料、热压、
用目视法。
在封边工序,不能决定时,试验封边效果。
板材裁面:
目视平整,或平面度≤0.2mm,或封边合格。
目视和手摸,不能决定时用卡尺或百分表测量。
封边材料与板材表面:
目视平整、平滑,或平面度≤0.2mm。
同上
板材表面:
目视平整、平滑,或平面度≤0.2mm。
(5)两表面垂直度(包括钻孔内圆面与板面、槽内面与板面)工序:
开料、热压、锣槽、钻孔、封边
用目视法或角度尺测量。
目视两表面垂直,如用角度尺测量90°±15′
(6)线、面轮廓度工序:
封边、锣槽、铣型
目视,如有专用量规,须用专用量规测量。
流畅、美观、连接圆滑,例如各种弧形边、面。
6.安装在板材上的配件
有关工序:
预装(铁螺母、胶母)
(1)位置
位置用相应的量具测量,如可目视安装到位的用目视方法,数量用数个数方法
符合产品设计要求、质量标准。
(2)外观
目视
无明显毛剌,无生锈、破裂,无影响使用的其它缺陷。
(3)松紧程度
目视相关配件已安装到位,用约5kg的力做破坏性检验。
牢固
7.产品连接的配件
有关工序:
包配件
(1)配件类别、数量
根据生产排单上的产品型号找到产品配件表,再以目视或测量的方法检查配件类别,以数个数、称重量方法检查配件的数量。
符合产品配件表和特别产品文件要求。
(2)配件外观
目视
无明显毛剌,无生锈、破裂,无影响使用的其它缺陷。
8.板材和配件产品的包装
有关工序:
包装配件
(1)包装材料、方法、配件
仔细审视标准文件中的包装要求,与实际包装核对
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和特别产品文件包装要求。
(2)包装标示
根据生产排(订)单核对标签内容,先核对订单号,再核对产品型号、编号、名称
产品标签上的产品型号、编号、订单号要和客户订单符合
(3)包装外观
目视
整个包装件整齐,内、外无破损和污垢。
(4)松紧程度
根据不同产品,用手施加不同大小的力试验
严密、牢固,在高度1米自由落地,无松散现象。
9.其它木工工艺
有关工序:
见右栏
(1)封直边形的覆面材料(封边)
工序:
直封边、曲封边、手工封边
目视
封边部位符合图纸要求。
目视
边与基材板贴合严密、平整、无缝隙。
目视和手摸。
对于“凸出板面“问题,如目视和手摸不能决定合格与否,用卡尺测量。
两端圆角光滑,与板面相平,不可低于板面,凸出板面为≤0.2mm。
用手大拇指使约8kg左右力拔
封边端面平整,与板材端面平齐,无空隙。
与基材板连接牢固,无缝隙,不会松动及脱开。
不可有起泡、鼓起,与基材贴合严密。
贴木皮覆面板料
工序:
热压
目视
不可有起泡、鼓起、毛边,与基材贴合严密、无缝隙。
整张表面的颜色、纹路、图案自然、美观,不可有易看到的恐怖、杂乱的纹路和图案。
允许有轻微伤痕且后面喷油时可修补好,不可有发霉、腐烂、松脆和起皮。
B.未组装为成品的已喷油半成品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检查标准
1.表面外观
有关工序:
喷油工艺全过程
喷油后包装
UV线全过程
修边、执色
A区
(1)目视
注:
点大小和距离根据实际情况可作轻微变更。
(2)判定属于哪一区,以实际的成品为标准。
(1)残缺、碰伤、划伤、凸点
每个点≤0.2mm2,点之间距离为200mm以上,≤8个/m2,明显的、深的伤痕不可有。
(2)杂物(在油质内或油层外无法去除的与油漆颜色不同的)
明显杂物每个点≤0.5mm2,点之间距离为400mm以上,≤5个/m2,不明显杂物每个点≤1.0mm2,点之间距离为400mm以上,≤5个/m2,两种杂物共≤8个/m2。
(3)积油、条纹、局部区域色差看上去自然美观,无明显的恐怖、杂乱、丑陋的感觉。
B区
(1)残缺、碰伤、划伤、凸点
每个点≤0.5mm2,点之间距离为200mm以上,≤8个/m2,明显的、深的伤痕不可有。
(2)明显杂物每个点≤0.7mm2,点之间距离为400mm以上,≤5个/m2,不明显杂物每个点≤1.5mm2,点之间距离为400mm以上,≤5个/m2,两种杂物共≤8个/m2。
(3)积油、条纹、局部区域色差看上去自然美观,无明显的恐怖、杂乱、丑陋的感觉。
C区
(1)残缺、碰伤、划伤、凸点
每个点≤0.7mm2,点之间距离为200mm以上,≤8个/m2,明显的、深的伤痕不可有。
(2)明显杂物每个点≤1.0mm2,点之间距离为400mm以上,≤5个/m2,不明显杂物每个点≤2.0mm2,点之间距离为400mm以上,≤5个/m2,两种杂物共≤8个/m2。
(3)积油、条纹、局部区域色差看上去自然美观,无明显的恐怖、杂乱、丑陋的感觉。
2.表面颜色
有关工序:
喷油过程
与标准色板目视对比其深浅和光泽,手感状况。
同标准色板,如有差异,差异为不明显。
3.包装
有关工序:
喷油后的包装
(1)颜色分类
在检查表面颜色时,分出a、b、c色。
1)产品的一个包装中颜色深浅程度符合如下组合方式,才可包装在一起:
a、b、c三种中,每一种可单独包装。
a与b一起
b与c一起
(2)包装材料
仔细审视技术文件中的包装要求,与实际包装核对。
包装材料、方法符合设计要求和特别产品文件包装要求。
(3)包装标识
用生产排(订)单核对标签内容,先核对订单号,再核对产品型号、编号、名称。
产品标签上的产品型号、编号、订单号要和客户订单符合
(4)包装外观
目视
整个包装件整齐,内、外无破损和污垢。
(5)松紧程度
根据不同产品,用手施加不同大小的力试验。
严密、牢固,在高度1米自由落地,无松散现象。
4.安装在产品上的零件
(1)位置
位置用相应的量具测量,如可目视安装到位的用目视方法,数量用目视方法
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和特别产品文件要求。
(2)外观
目视
无明显毛剌,无生锈、破裂,无影响使用的其它缺陷。
(3)松紧程度
目视螺丝己打到底,再用约5kg的力摇动零件。
牢固
C.组装成最终成品的产品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检查标准
1.组装的零部件
(1)零部件结构
与图纸、配件表核对
半成品符合图纸要求,配件符合“产品配件表”要求。
(2)零部件外观
目视
部件加工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在A、B区的配件无明显毛剌、伤痕等外观缺陷,所有配件无生锈、破裂和影响使用功能、安全的其它缺陷。
2.组装方式
与标准文件核对,仔细审视其零件位置,成品结构。
零件位置及数量,成品结构外形符合设计要求及特别产品文件中的组装要求。
3.一般产品的形状外观(非设计的要求)
1)A区内主要面与主要面的相拼接。
用卡尺深度部分测量,取最大值。
(1)应紧密、相平,如有偏差错位≤0.5mm。
用塞尺测量取最大值。
(2)缝隙≤0.5mm。
2)B区内的次要面与面的相拼接
用卡尺深度部分测量,取最大值。
(1)错位≤1.0mm。
用塞尺测量取最大值。
(2)缝隙≤1.0mm。
3)柜门相对于顶底板的平行度
目视,必要时用卡尺和塞尺分别测量柜门顶和底部或左右门两头的缝隙,取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值。
目视无明显差距,用尺测量为≤1.0mm。
4)柜门面相对柜门面的平面度
目视,必要时用卡尺的深度部分测量,取最大值。
目视无明显错位,用尺测量为≤1.0mm。
5)柜底板、顶板、层板和面板等应与水平面平行的板类的水平度
目视或用水平尺测,必要时先找一个基准面,再用卷尺测量距离,取其最大差值。
0-1m宽≤1mm,目视无歪斜,1m以上≤1.5mm,用水平尺测量时水珠在11mm宽的两行平等线中间。
6)柜侧板、桌脚等应与水平面垂直的板类,与水平面的垂直度
目视,必要时用水平尺或角尺测量。
目视无倾斜,用水平尺测量时水珠在11mm宽的两行平等线中间,用角尺测量≤1°。
7)外形尺寸的极限偏差这些尺寸必须是不影响使用外观、功能的,其基本尺寸是设计尺寸。
用卷尺测量
±3mm
说明:
设计文件有特别要求时不适用。
8)对于其它柜桶产品
除间隙用塞尺测量外,其它用卡尺的深度部分测量。
抽屉的面板间的间隙:
1.0mm≤间隙≤1.5mm,但要均匀。
抽屉面板的位置偏差(侧面的正面)≤1mm。
柜桶顶板、侧板、背板之间的间隙≤0.5mm。
4.稳固性
(1)零部件装配
目视
木塞接合处压到位
用手施加5kg左右的力摇动装配的零部件。
螺钉类紧固件锁紧
配合类零件无松动
(2)成品
根据产品的不同,对不同位置施加不同大小的力。
无松动、晃动、变形、异常声。
5.功能:
例如开、关、锁紧、移动等
根据不同功能试用5-10次以上,或使用一定时间。
符合实际要求:
例如开、关灵活顺畅,反应灵敏、无杂音等
6.安全性
(1)在使用产品时,使用者会接触的位置
目视
不可有锋利、尖锐的边、角
(2)产品对于使用者
试用各使用功能,综合进行评定
不会倾翻
不会偶然撞击到使用者
不会卡手、衣物、头发
不会有其它安全隐患
7.包装
(1)包装材料
仔细审视标准文件中的包装要求,与实际包装核对。
包装材料、方法符合产品设计要求或特别产品文件包装要求。
(2)包装标识
用生产订单核对标签内容,先核对订单号,再核对产品型号、编号、名称。
包装上贴的产品型号、编号、订单号要和设计或客户订单符合
(3)包装外观
目视
整个包装件整齐,外包装无破损和污垢。
(4)松紧程度
根据不同产品,用手施加不同大小的力试验。
严密、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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