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烟草进出口政策.docx
- 文档编号:4818719
- 上传时间:2022-12-09
- 格式:DOCX
- 页数:33
- 大小:45.35KB
世界各地烟草进出口政策.docx
《世界各地烟草进出口政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世界各地烟草进出口政策.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世界各地烟草进出口政策
世界各地烟草进出口政策、税收及禁烟措施
香港
关税为从量税。
雪茄每公斤250港币,卷烟每千支190港币。
中国烟叶每公斤50港币,其它烟制品每公斤230港币。
因为进口卷烟的关税是以千支为计算单位的,凡是超过90mm的部份(除掉滤嘴),就被认做是1支。
上述税率对港产和进口烟都适用。
香港禁止无烟烟的进口、销售和生产。
在香港当地时间下午4点至10点30分禁止有关烟的广告宣传。
卷烟牌号不准用做电视和广播的节目名称。
在所有烟的包装上都要有政府忠告市民的警句:
“吸烟危害健康”。
在轮船、火车、单层公共车、电梯里禁止吸烟,在影剧院、音乐厅等公共场所也限制吸烟。
台湾
关税为从价税。
1.烟叶的进口税为30%。
2.烟梗、烟末等废弃物的进口税为35%。
3.雪茄类、卷烟、烟草备品、烟草提炼品、鼻烟和口嚼烟等烟制品的关税为50%。
烟草公卖局控制着整个烟草生产、外贸、加工和销售,又是唯一可以进口烟草制品的官方机构。
私人公司经批准可从以下22个国家进口,包括欧洲共同体国家、南非、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菲律宾、美国、奥地利、哥斯达黎加、瑞士、瑞典。
公卖局明文规定,经营进口烟的零售商,其利润不得超过8%;进口烟的包装上要用中文印上“公卖局税已付”的字样;进口香烟的宣传广告只能在报纸和杂志上宣传;每个厂家的一年宣传不得超过120次;已注册登记的批发商和零售商允许搞街头广告和其它促销活动;从规定的国家进口香烟,要向公卖局缴纳每千支830元新台币的税;从非规定国家进口香烟,要分别征收120%和30%的商品税,同时还要交纳0.5%的港口税和5%的增值税。
在公开场合,有关部门限制吸烟。
宣传外国香烟可以不用中文。
法律禁止12~18岁的青少年吸烟,向青少年卖烟将被罚款150美元。
南朝鲜
根据烟草商务法规定,只有南朝鲜烟草人参公司(实际上的国家烟草专卖机构)或由其指定的公司可以进口烟叶,对其它烟制品的进口没有限制。
但在实际上要获得烟草人参公司的许可。
南朝鲜进口烤烟、白肋烟、香料烟等烟叶的关税为20%,雪茄、卷烟、烟斗丝、薄片、口嚼烟、鼻烟、烟草提炼品和其它一些烟制品的关税为40%。
自1989年1月1日起,南朝鲜取消了进口卷烟的关税,进口烟和国产烟一律按每包(20支)征收360鲜元的消费税。
但烟草人参公司生产的每包200鲜元的低价香烟只征收40鲜元的消费税。
每包烟都要印上“为了您的健康,请不要过量吸烟”的警告句。
警告句可用任何颜色印刷。
卫生部规定,应该印上更严厉的健康警告;警告的字体要用鲜明的红色;在所有的烟草广告中都要有健康的忠告。
南朝鲜民航部门规定,所有国内航班禁止吸烟。
日本
烟叶、卷烟一律免征关税。
国内税收无论进口卷烟、国产卷烟及零售价为多少,一律按每包征125.4日元的国税和地方税。
大藏省是烟草产业株式会社的唯一股东。
利用自动贩卖机售烟的烟商必须将自动贩卖机装置在零售商视野可见的范围,以阻止未成年人利用自动贩卖机买烟。
烟草产业和外国烟草制造商组成的日本烟草学会规定不准利用影视名星、歌手做卷烟广告宣传。
日本所有的禁烟限制是以自愿为基础实施的,这包括:
航程1小时以内的飞机上不准吸烟;高峰时间东京及其它大都市地铁的站台上不准吸烟;出租车公司发起的在出租车内禁止吸烟运动;香烟电视广告限时在早上8点55分至下午4点59分。
1990月4月起限时在9点55分至4点49分。
缅甸
关税为从价税。
原烟的进口关税为150%,雪茄类和卷烟的关税为300%。
对进口没有限制和要求,与国产烟同样征收产品税和消费税。
国产烟按出厂前的成本征税,进口烟按进港成本征税。
雪茄和烟斗税率为30%;雪茄盒和烟灰缸为30%;烟斗丝和口嚼烟为60%;卷烟为125%。
缅甸对吸烟、销烟、广告及烟草制品包装都没有限定,但是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活动已经在国内展开。
泰国
关税是从价和从量两种税制相结合的。
原烟关税为60%,或每公斤征收35泰币。
雪茄和卷烟的关税为30%,或每公斤征收30泰币。
其它烟制品、替代品或提炼品的关税为60%,或每公斤收税80泰币。
均取最高值。
烟制品的进口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控制,独家生产和销售。
禁止卷烟进口,原烟和已加工烟的进口实行许可证制度。
消费税进口卷烟每克收税0.5泰币。
进口雪茄、烟丝每克收税0.1泰币。
国产烟按零售价的51%收税。
烟草制品商自用的进口烟草免交商业税。
卫生部发动了全国范围的禁烟运动,规定在公共场所和政府机构中禁止香烟广告。
所有的卷烟都要在烟盒上印有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句。
新加坡
为从量税。
进口烟叶和烟叶废弃物每公斤收取42新加坡元的进口税。
进口雪茄每公斤收85新加坡元,在新生产的雪茄每公斤收40新加坡元。
进口卷烟每公斤收85新加坡元,在新生产的卷烟每公斤收40新加坡元。
进口鼻烟每公斤收85新加坡元,烟斗丝每公斤收85新加坡元。
1988年3月以前,对国产和进口卷烟一律等额收税。
1988年4月以后改为在新生产的卷烟消费税和进口税之和为每公斤72新加坡元,而进口烟则为每公斤75新加坡元。
1989年3月又重调整为国产烟税每公斤82新元,进口烟税每公斤85新元(不含包装重量)。
大众传播媒介禁止做香烟广告。
在公共场所,如公共汽车、出租车、影剧院、医院、电梯和一些政府办公室内禁止吸烟,所有烟的包装都印有“吸烟危害您的健康”的字样。
由超级市场和大百货商店为成员的新加坡零售商协会也发起了在购物商场禁止吸烟的运动。
用其它传播媒介宣传烟草制品也有限制。
印度尼西亚
为从价税。
未加工的烟叶主料的进口税为15%。
除了烟草提炼品收5%的进口税以外,成品烟及其它烟制品一律征收30%的进口税和30%的进口销售税。
1988年11月,政府贸易政策有所改变。
所有得到一般进出口许可的商人均可进口未加工的烟叶、烟叶废弃物、烟草提炼品和香精。
加工生产进口烟草制品的商人除了要得到一般进出口许可外,还要符合有关要求,注册获准。
政府负责控制进口烟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政府除征收进口销售税以外,还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产品增值税为10%。
消费税按以下比例征收,由制造商或进口商交纳:
机制丁香烟年产量5亿支或不足者,按零售价所征消费税率为27.5%;5亿支~20亿支为30%;20亿支~85亿支为32.5%;85亿支~350亿支为35%;超过350亿支为37.5%;
机制嘴及光嘴卷烟年产量1亿支或不足者,按零售价所征消费税率为22.5%;1亿支~3.2亿支为25%;3.2亿支~10亿支为27.5%;10亿支~32亿支为30%;32亿支~100亿支为32.5%;100亿支以上为35%;
部份或全部使用进口烟叶生产的烟斗丝征收17.5%的消费税。
目前,印尼还没有有效的禁烟手段。
马来西亚
为从量税。
未加工的烟叶、把烟和片烟的进口税为每公斤50马来西亚元,雪茄每公斤65马来西亚元,卷烟每公斤85马来西亚元,鼻烟每公斤60马来西亚元。
自70年代以来,政府几次提高进口烟的关税。
除征收进口关税外,还要征收5%的附加税。
政府用提高进口关税来鼓励国内烟草种植,鼓励国内卷烟生产厂商多用国产烟叶。
在马来西亚,所有进口和国产卷烟、雪茄烟类都要征收15%的销售税,其它烟制品收10%的销售税。
所有卷烟盒上都要印有“马来西亚政府忠告:
吸烟危害健康”的字样。
在公共场所如影院、电梯内,政府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电视、官方杂志、广告牌禁止做香烟广告。
新闻检查局不允许电影里有任何有关香烟的广告。
菲律宾
为从价税。
烟叶及雪茄包皮均征收30%的进口税,烟草废弃物均征收50%的进口税。
卷烟和雪茄征收50%的关税。
烟草提炼物、烟灰、烟屑征收30%进口税。
自1988年1月1日起,卷烟和雪茄征收10%的增值税。
另外,根据进口商和当地制造商注册登记的批发价格,按下列比例征收消费税:
1.雪茄(地产和进口)5%;2.进口卷烟(每包)65%;3.地产卷烟(每包30支)15%;4.外国牌号在当地生产的卷烟(每包20支)50%;5.地产卷烟每包20支装价格超过3.6比索的40%;6.地产卷烟每包20支装价格低于3.6比索的15%。
自1988年4月起,进口卷烟无须再经过中央银行和投资董事局的批准。
用做配料的烟叶进口量每年限定在600万公斤。
但事实上,过去都超过了这个限量。
进口烟叶每公斤要交纳5比索的检验监督费。
国会有限制香烟广告;限制销售渠道;禁止向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国内航班禁止吸烟等几项禁烟议案。
城市法律禁止在公共交通、政府办公室、医院、超级市场、百货商店、饭店及其它一切室内公共场所内吸烟。
吸烟要到专门规定的吸烟区去。
如有违反,将受到罚款和法律处罚。
印度
进口烟税极高。
烟叶、烟叶废弃物的进口关税每公斤征收50卢比,卷烟、雪茄、卷烟替代品等征收100%的进口税,其它烟制品如香烟提炼品、香精等,无论是否有烟草一律征收100%的进口税。
此外,还有一些税种。
消费税按规格征税(1000支):
光嘴卷烟60mm以下为103.25卢比,60~70mm为165.20卢比。
滤嘴卷烟(长度包括滤嘴):
70mm以下为216.83卢比,70~74mm为387.19卢比,75~84mm为490.44卢比,85~100mm为496.94卢比。
消费税分为基础部份和附加部份:
①烟叶和烟叶废弃物无消费税。
②雪茄无牌号替代品无消费税,有牌号但每百支价格不超过5卢比的,无消费税。
每百支价格超过5卢比但不足15卢比,征收消费税;其中基税为37.5%,附加税为12.5%。
价格超过15卢比的,交纳75%的基税,25%的附加税。
③卷烟基税为每千支440卢比,或300%+20卢比;附加税为每千支260卢比,或175%+12卢比:
均取最高值。
④烟草替代品,每千支440卢比,或300%+20卢比,取最高值。
无附加税。
⑥烟丝消费税为225%。
制造商要按规定在小包上印有法定的警告句:
“吸烟危害健康”。
口嚼烟的小包上注明生产日期、最高零售价、烟支长度、生产厂家注册号等。
卷烟广告要有健康警告句。
官方宣传媒介禁止做香烟广告。
近来,电视、电台和其它宣传媒介开始宣传禁烟。
除在飞机等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划分的禁烟区以外,在政府办公室等一些地方也严格禁烟。
斯里兰卡
为从量税,抽筋和带梗的烟叶、烟草废弃物每公斤要征收685卢比的关税,10%的营业税。
卷烟每公斤要收250%或685卢比的关税,另加20%的营业税。
雪茄每公斤征收685卢比的关税,另加20%的营业税。
孟加拉
禁止卷烟进口。
卷烟制造商自用进口烟叶要按年计划报批,交纳20%的进口关税。
雪茄进口要征收100%的关税。
(下转第21页)
(上承第62页)
政府鼓励国内生产优质烟叶,不鼓励进口烟叶。
只有少数高档卷烟生产商经政府许可,得到许可证,才能进口少量优质烟叶。
卷烟要征收消费税自低档烟按零售价总值的30%,至高档烟按零售价总值的75%的范围征税。
雪茄每千支征税30塔卡,口嚼烟每磅收税5塔卡。
国内生产和销售的卷烟要在小包上印有法定的警告句:
“吸烟危害健康”,同时还要印上生产日期、最高零售价和制造商的注册号。
官方宣传媒介禁止做香烟广告,公共交通及其它场所禁止吸烟。
科威特
征收30%的进口关税,没有其它税种。
进口烟由私人贸易商经营。
政府禁止口嚼烟进口。
进口烟要有保鲜证明书,注明具体生产日期。
进口烟没有配额、专卖、许可证等管制。
根据1986年1月里亚德海湾合作委员会卫生部长会议的决议,各国可以选择决议中适合自己国家的有关条款执行。
这些条款意在统一海湾国家香烟进口管制,控制吸烟,使人民保持健康。
条款包括:
1、焦油、尼古丁含量应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印在小盒包装上。
每支香烟焦油含量不得超过12毫克,尼古丁含量不得超过0.8毫克。
2.烟草进口目的港对焦油和尼古丁的含量进行化验。
3.法定的警告句是“吸烟是导致肺癌、肺病、心脏病和心血管病的主要原因。
”警告句要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印在卷烟小盒包装的正面或侧面。
4.生产日期应用英文印在小盒包装上或烟支上。
电台、电视台禁止做香烟广告。
印刷宣传及某些重大事件的发起宣传可以做香烟广告。
阿联酋
征收30%的关税。
事实上,这30%的关税等于阿联酋的联邦税。
每一个酋长国可以征收4%的地方税。
然而,酋长国常把30%的进口税留为己用,另外征收1%的地方税。
阿联酋是海湾合作委员会的成员国,该国没有种植烟叶和生产卷烟、雪茄的能力。
进口烟草由私人公司经营,国家没有管制。
以1986年1月里亚德会议决议为基础,阿联酋自1989年10月起实施了下列条款:
1.焦油、尼古丁含量每支不得超过12和0.8毫克,并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印在盒皮上。
2.健康警告句必须印在小盒包装的正面或侧面。
警告句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印刷,内容与科威特同。
3.卷烟生产日期要印在小盒包或烟支上。
4.小盒包装卷烟每盒不得超过20支。
电台、电视台禁止做香烟广告。
巴林
进口关税为50%。
进口烟草由私人公司经营,政府没有许可证等条件限制。
除50%的关税外,别无它税。
根据里亚德会议决议,巴林实施的条款为:
1.每支烟的焦油含量不得超过12毫克,尼古丁含量不得超过0.8毫克。
2.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在小盒包装上印健康警告句。
警告句内容与科威特同。
3.卷烟每盒装不得超过20支。
电视台不准做香烟广告。
可以做文字印刷广告,或做重大活动发起者。
在打火机、烟缸、T恤衫等用品上印有外国香烟牌号的不准进口,但可以在当地制造和使用。
阿曼
征收50%的关税。
政府对卷烟及烟草进口无限制,私人公司可直接进口。
作为海湾合作委员会的成员国之一,阿曼政府对进口烟的管理也以里亚德会议决议为准,目前只规定:
1.焦油含量不得超过12毫克,尼古丁含量不得超过0.8毫克。
其含量要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印在小盒包装上。
2.在小盒包装的正面或侧面印上与科威特相同的健康警告句。
警告句要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印刷。
电台、电视台禁止做香烟广告,文字印刷广告和作为重大活动发起者可以做香烟广告。
沙特阿拉伯
为从重和从价复合关税。
烟草30%从价税,另每公斤最低收1沙币的从重税。
雪茄30%从价税,另每公斤最低20沙币的从重税。
卷烟(每千支)30%的从价税,每公斤最低15沙币的从重税。
鼻烟30%从价税,每公斤最低9沙币的从重税。
烟丝及零售烟叶的税同于鼻烟。
以上税率是1984年4月海湾合作委员会海关首脑会议的成果,1985年7月在沙特施行。
近年来,海湾合作委员会会议建议把关税提高到50%,但沙特至今尚未实行。
沙特进口香烟没有配额、许可证、专卖或其它特殊条件和税收的限制。
进口要求:
尼古丁含量最高为每支0.8毫克,焦油含量为12毫克。
沙特阿拉伯国家标准组织(SASO)规定,在香烟包装上要标明:
1.商标。
2.每包烟支数量(不得超过20支)。
3.制造商或出口商的名称。
4.要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写上生产日期。
5.产品批号。
6.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写上焦油和尼古丁的含量。
7.用英文或阿拉伯文在小盒包装的正面或侧面印上健康警告句。
以上规定的内容都应印在盒包上,产品批号可印在烟支上。
以上内容如只印在条包上将不被接受。
在政府办公室和公共场所不准吸烟。
对违者没有法律的惩罚,只受社会公议的遣责。
电台、电视台禁止做香烟广告,但可做文字宣传。
做文字宣传必须清楚地印上警告句。
几乎所有国内班机上都禁烟。
电视纪录片常常播放吸烟的后果和危害。
叙利亚
由于政府禁止烟草和烟制品进口,所以没有关税规定。
走私进口烟被查出要没收,并处以每公斤相当于120美元的罚款。
任何人如有500克以上的外国卷烟将被罚以至少6天的监禁。
1985年,政府禁止进口烟叶。
由于外汇短缺,卷烟盘纸、滤嘴材料和其它卷烟所用材料都是易货贸易。
所有烟草和烟制成品的购买、加工和销售都由政府控制。
叙利亚规定,在小盒包上要印健康警句:
吸烟危害健康,奉劝您戒烟。
黎巴嫩
关税为从重税。
香料烟每公斤250黎磅。
烟叶每公斤50黎磅。
烟丝、鼻烟、口嚼烟每公斤100黎磅。
雪茄每公斤250黎磅。
卷烟每公斤250黎磅。
烟草提炼品和香料每公斤100黎磅。
进口均由国家控制。
每支卷烟焦油含量超过15毫克,尼古丁超过1毫克的,不许进口。
国内税收:
美国卷烟每20支收21黎磅的军税。
英国卷烟每20支收20.25黎磅的军税。
其它地区的卷烟每20支收15黎磅的军税。
烟丝每20克收12.1黎磅的军税。
雪茄每20克收75黎磅的军税。
卷烟盒包上要印有“吸烟是导致肺癌、心脏病和心血管疾病的基本原因”字样。
约旦
为从重税。
烟草每公斤关税为1.235第纳尔。
雪茄每公斤为5第纳尔。
卷烟每公斤为3.982第纳尔。
烟斗丝和口嚼烟每公斤为4第纳尔。
鼻烟每公斤为1.854第纳尔。
雪茄和卷烟的重量包括烟丝、卷烟纸、滤嘴和其它部份。
政府不允许进口外国卷烟。
烟草的种植、生产和销售均由政府统一控制。
烟草进口关税除从重税之外,还要在到岸价(CIF)上加16%的税。
其中4%为进口许可税,12%为综合税。
以色列
为从重和从价复合税。
对欧洲共同体和美国的烟草及制品给予特别优惠的关税待遇。
烟屑每公斤关税为0.07以币(NIS)。
雪茄每公斤为9.67以币,欧共体国家和美国的免税。
卷烟免税。
鼻烟每公斤关税为0.31以币,欧共体国家和美国免税。
其它收8%的关税,欧共体国家和美国免税。
未加工的烟草进口实行许可证制度。
许可证由工贸部发放。
美国烟按要求包装和标准印刷的,一经申请就自然发给许可证。
进口卷烟应符合以色列地方标准的规定。
其它税种:
每公斤未加工烟草征收0.05以币的义务税,进口烟草收15%的增值税。
卷烟和手卷烟征收购买税,具体标准是:
卷烟,按报关价值收150%的税,但最高不得超过60%+20以币的总的限度。
当地烟商可以在45天内缴纳购买税。
以色列的禁烟规定越来越严厉。
两小时行程的飞机上禁止吸烟;饭店、公共交通工具和政府办公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做香烟广告;香烟要印上希伯莱文的警告句;政府机构在电视上告诫人们,吸烟危害健康,孕妇吸烟危害未出生婴儿健康。
保加利亚
为从价税。
区别不同国家分别按4个等级征收关税。
Ⅰ.从发展中国家中最不发达的国家进口的产品。
Ⅱ.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产品。
Ⅲ.从与保加利亚签定了协约,含有最惠国条款的国家进口的产品。
Ⅳ.从对保加利亚进口产品征收高额的国家。
Ⅰ Ⅱ Ⅲ Ⅳ
烟叶 免 40% 80% 160%
雪茄 免 40% 80% 160%
卷烟 免 40% 80% 160%
其它 免 40% 90% 180%
卷烟除征收进口关税外,政府还按零售价格收取68%至80%的销售税。
禁烟运动不广泛,影响不大。
办公室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没有严格执行。
捷克斯洛伐克
为从价税。
烟叶征税9.75%,卷烟征税26%,雪茄征税9%,烟草提炼品征税8%,口嚼烟和鼻烟征税7%,其它征税26%。
总的说来,捷克的农业政策是自给自足的,这一政策限制了烟草和烟制品的进口。
所有烟草贸易计划均由KOOSPOL做出。
KOOSPOL是捷克独家经营烟草贸易和加工生产的公司。
政府正在致力于禁烟禁酒运动,如禁止向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售烟;减少卷烟销售渠道;禁止做香烟广告;禁止在国内班机上吸烟;卷烟盒包上要印有吸烟危害您的健康的警告句。
民主德国
进口烟草没有关税税制。
所有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品和工业品的进出口均由外贸部门(FTO’S)负责。
在FTO中负责烟草及烟草制品贸易的部门为Genussmitte1ImportExport。
在这一贸易体系中,关税和其它限制无关紧要。
烟草工业属国有,烟草制品的售后利润均返政府,故还没有征税。
国家卫生部提供宣传材料在报刊、杂志、电视台宣传吸烟的危害,但影响很小。
烟盒上没有印刷警告句,香烟禁止做广告。
波兰
进口烟叶的关税为5%,部份或全部切好的烟丝关税为10%,雪茄、卷烟和烟斗丝的关税为50%,配制好的烟丝关税为60%。
波兰进口烟草和烟制品虽然要经过各种代理商,但是政府垄断着进口权。
烟草生产按照与国家垄断的专卖机构签定合同的数量进行生产。
国际贸易由外贸部门的AGROS负责。
AGROS负责进口东欧国家的卷烟,在国内商店销售用波兰货币。
一些用硬通货进口的卷烟由Pewex和Bu1tuna负责进口,供给用波兰货币的商店。
波兰烟草贸易的最大限制是硬通货短缺和信用担保少。
目前,国有的烟草进出口公司可以从烟草出口创汇中留成20%,支付使用硬通货的进口。
这些国有公司可以从波兰政府银行按市场价格购买硬通货。
1989年7月,硬通货的市场价格比政府规定的外汇牌价高出5倍多。
国内税种:
自1989年7月以来,按下列百比分征收国内税,基础价格是批发价。
1.进口和国产未经加工的烟草免税。
2.经过加工的进口烟草制成品征税50%。
3.国产卷烟征税35%。
4.其它国内生产的烟草制成品征税10%。
禁烟很不普及,影响也不大,偶尔在报刊、电台节目中可见告诫吸烟的危害;不允许做香烟广告;公共设施中吸烟要到指定场所。
自1991年起,烟支焦油和尼古丁的含量要标在烟盒上。
焦油每支最高含量不得超过20毫克,尼古丁每支含量不得超过1.6毫克。
南斯拉夫
为从价税。
未加工的烟草、把烟、片烟及烟屑均征收15%的关税。
雪茄类的卷烟征收25%的关税。
烟丝、烟斗丝征收20%的关税。
加工过的烟叶征收20%的关税。
进口未加工烟叶的关税总计为26%,这包括15%的关税,6%的均等税,4.8%的进口税,1%的海关证明税。
政府对高档卷烟征收销售税,每包20支的卷烟依照零售价格按上列比例征税:
每包零售价为2499第纳尔以上的,征税56.84%。
零售价为2499~2999第纳尔的,征税59.83%。
零售价为2999~3499第纳尔的,征税59.83%。
零售价超过3499第纳尔的,征税59.83%。
主要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公布了禁烟的法令。
法令规定,在办公室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在飞机和火车上吸烟要到指定地点去,但是这些规定常被人忽略。
罗马尼亚
没有烟草关税税制。
烟叶进口用额度来控制,主要从社会主义国家中有政府协议的地区进口。
国内卷烟的税收约为零售价的50%。
公共卫生部在发动禁烟运动。
目前只限于标语、小册子和电视宣传。
苏联
烟草制品的进口税最低为20%,最高为40%。
政府垄断着对外贸易。
进口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主要依据需求和硬通货的多少。
总的说来,苏联政府倾向从记帐贸易的国家进口烟草。
外汇短缺是限制烟草进口的主要原因。
另外,吸烟危害健康也会使烟草进口贸易下降。
在苏联,不征收烟草零售税。
所有卷烟盒皮上都要印上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句。
在飞机、公共汽车、地铁中禁止吸烟。
但这些规定常被忽视,特别是在飞机和火车上。
在公共场所吸烟没有规定。
欧洲共同体
分别不同国家实行3种进口税率,即:
自主关税税率、协定关税税率、普惠制关税税率。
自主关税 协定关税 普惠制关税
烤烟 弗吉尼亚类 30% 23% 6%
淡色晾烟 白肋类 30% 23% —
淡色晾烟 马里兰类 30% 23% —
火熏烟 肯塔基类 30% 23% —
其它种类的火熏烟 30% 23% —
淡色晾烟 30% 14% 14%
晒烟 香料烟类 30% 14% —
深色晾烟 30% 14% 14%
烤烟 30% 14% 14%
其它 30% 1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世界各地 烟草 进出口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