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重点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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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重点汇总
1.分批装运:
(partialshipment)又称分期装运(shipmentbyinstallments):
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期或若干批装运.规定分批装运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只是原则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对分批的具体时间、批次和数量均不作规定;具体订明每批的装运时间、批次或数量。
2.转运:
卖方必须分别装在不同航次的船舶或不同班次的其他运输工具上。
3。
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是指卖方按买卖合同规定将合同货物交付给买方或承运人的期限,又称“交货期”(或“装运期”)。
4。
目的港或目的地选择一般由买方提出,卖方同意后确定.目的港选择应注意事项:
我国政策和安全问题;
规定具体明确的港口,避免笼统规定方法,
如E.M.P.(EuropeanMainPort);
内陆国家采用CFR或CIF条件的出口交易;
目的港重名问题
“路货”交易和“选择港”问题
5.“选择港”(optionalports)问题接受外国客户选择港要求时,应注意:
合同规定的“选择港”数目一般不超过三个;
备选的港口必须在同一条班轮航线上,且为班轮停靠的港口
应按备选港口中最高费率和附加费计算,并在合同中说明费用的负担方。
CIFLondon,optionalHamburg/Rotterdam。
Optionaladditionalsforbuyer’saccount。
最终港口选择的期限和权利
6.班轮运输(regularshippingliner,简称liner)也叫定期船运输。
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四固定":
航线、停靠港口、船期、运费率;
一般在货种货量上不作限制;
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并负担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不计速遣费和滞期费;
无须签定租船合同,承运人签发的班轮提单作为承托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的依据。
7.班轮运费-基本运费
按货物的毛重计收:
在运价表内用字母“W”表示.
按货物的体积(称为尺码吨)计收:
在运价表内用字母“M”表示。
按商品的价格计收:
即按从价运费收取,在运价表内用“AV”表示。
按货物的毛重或体积:
由船公司选择其中收费较高的一种计收运费,在运价表中用“W/M”表示。
选择货物的重量、体积或价值三者中较高的一种计收运费:
在运价表中用“W/MorAV"表示。
按货物的件数计收:
对大宗低值货物,采用船、货双方临时议定运价的办法。
班轮运费–附加费
超重附加费;超长附加费;直航附加费;转船附加费;港口附加费;港口拥挤费;选港附加费;货币附加费。
8、出口到澳大利亚悉尼港某商品100箱,每箱毛重30公斤,体积0.035立方米,运费计算标准为W/M10级。
查10级货直运悉尼港基本运费为200元人民币,加货币附加费35。
8%,再加燃油附加费28%,港口拥挤费25%。
求运费。
解:
M〉W,按M计算基本运费:
RMB200
基本运费的币值附加费:
2005×35.8%=RMB71.6
燃油附加费:
(200+71。
6)×28%=RMB76
港口拥挤费:
(200+71.6)×25%=RMB67.9
运费合计:
(200+71.6+76+67.9)×0。
035×100=1,454。
25元人民币。
9、海运提单简称提单,其性质为:
1、货物收据(receiptforthegoods);
2、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oftitle);
3、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ofthecontractofcarriage)。
10、清洁提单(CleanB/L),是指货物交运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有关货损或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
清洁提单是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的提单。
11、记名提单(StraightB/L)收货人是具体的公司名称,只有收货人才能提货,又称为“不可转让提单”。
当货物装上船的时候,这份货权就完全是收货人的了,无论对卖方与付款银行都不利.记名提单一般只用于运输贵重物品或有特殊用途的货物。
12、空白背书,由背书人(提单转让人)在提单的背面签字盖章就可以转让提单,谁拿到正本提单谁提货;我国在出口业务中大多使用凭指示空白背书的提单。
13、预借提单(AdvancedB/L)是指承运人在货物未装船或未装船完毕时签发的提单。
在托运人需要提前取得运输单据办理货款结算手续,或派作其他用途时,通常会要求承运人签发预借提单。
(案例)
14、倒签提单(Anti-datedB/L),指承运人在提单上签注的货物装船完毕的日期早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
这种提单与“预借提单”一样,通常被认为是非法的和欺诈性的,应禁止使用.
15、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MultimodalTransport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在集装箱运输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连贯运输方式,它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单一的传统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特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构成国际多式联运的条件如下:
1。
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2。
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3.有至少两种不同方式的连贯运输
4.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
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6.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按照ICC《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的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货物的全程运输。
多式联运单据与联运提单区别:
1提单签发人不同:
多式联运单据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可以是完全不掌握运输工具的“无船承运人”,安排全程运输.联运提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
2签发人的责任不同:
多式联运单据签发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联运提单签发人仅对第一程运输负责。
3运输方式不同:
多式联运提单运输既可用于海运与其他方式的联运,也可用于不包括海运的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联运提单的运输限于海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
4装船证明不同:
多式联运提单可以不表明货物已装船,也无须载明具体的运输工具。
联运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
7、商品的名称(nameofcommodity)
以其主要用途命名:
旅游鞋、杀虫剂、自行车
以其所使用的主要愿材料命名:
羊毛衫、玻璃杯
以其主要成分命名:
西洋参蜂皇浆、芦荟乳霜
以其外观造型命名:
赤豆、圆锥滚子轴承
以其褒义词命名:
青春宝、乐百氏果奶
以人物名字命名:
孔府家酒、孔乙己茴香
以制作工艺命名:
二锅头、精制油
8、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1.用文字说明表示(SalebyDescription)
规格(Specifications)指用以反映商品质量的若干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容量、性能、大小、长短、粗细等。
等级(Grade),标准(Standard),品牌或商标(Brand/TradeMark),产地名称(NameofOrigin)说明书和图样(DescriptionsandIllustrations)
2。
用样品表示(SalebySample)
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bySeller’sSample)
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byBuyer’sSample)
9、品质的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
机动幅度:
允许卖方交货品质可在一定幅度内机动掌握.
规定范围:
允许品质指标差异的范围.
规定极限:
允许品质规格变动的上下限。
规定上下差异:
允许品质指标上下变动幅度.
品质公差:
允许卖方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
有公认的误差.
10、数量条款的要素:
制定数量条款时,应考虑:
计量方法
计量单位
交付数量和数量机动幅度
交付时间和地点
11公量计重主要用于少数经济价值较高而水分含量极不稳定的商品,如羊毛、生丝、棉花等。
公量=干量+标准水分量=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12溢短装条款(moreorlessclause)规定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可多于或少于合
同所规定的数量的一定幅度的条款,也称
增减条款(plusorminusclause)。
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标志(shippingmark)收/发货人的名称代号、简单的几何图形。
目的港或目的地的名称
件号
识别标志(identificationmark)
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mark)
警告性标志(warningmark)
13运输标志标准化
1)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2)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
3)目的地;
4)件号。
14、中性包装是指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包装。
中性包装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两种,前者,是指包装上既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又无商标、品牌;后者,是指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
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家与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适应交易的特殊需要(如转口销售等).
15、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费用和包装标志等.
16、国际贸易价格的表示:
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价格术语
17、外贸企业在每笔出口交易中,应力求做到某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不高于单位外汇收入的兑换率(银行外汇买入价)。
出口商品换汇成本(换汇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出口商品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入
定额费用=出口商品进价×费用定额率
退税收入=出口商品进价(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退税率
18、出口商品成本核算
(二)
出口盈亏额=(出口外汇净收入×银行外汇买入价)–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出口盈亏率=出口盈亏额
出口总成本
19、外汇增值率=(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原材料外汇成本)
原材料外汇成本
例2:
以每公吨£1,248CIF青岛进口铜50公吨,加工铜锁25,000打出口,每打£3。
40CIF达累斯萨拉姆,每25打装一箱,毛重30公斤,尺码0.0396立方米,铜锁按W/M10级计算运费,青岛至东非航线10级货基本费率135元人民币加货币贬值附加费35.8%,再加燃油附加费27%,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合计费率2.04%,试计算进料加工的外汇增值率。
(1英镑兑人民币9.1193元)
(1)付出外汇=1248×50=62400(英镑)
(2)收入外汇=25000×3。
40=85000(英镑)
(3)保险费I=85000×110%×2.04%=1907.4(英镑)
(4)运费F=(25000÷25)×0.0396×135×(1+35。
8%)×(1+27%)÷9.1193=1011.05(英镑)
(5)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85000-1907.4-1101。
05=82081。
55(英镑)
(6)外汇增值率=(82081.55-62400)÷62400×100%=31。
54%
20、保险费:
I=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决定于险别和航线,保险公司可以提供;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赔付的最高金额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保险金额=(FOB+F+I)×(1+加成率)
I=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IF×(1+加成率)×保险费率
21、我国某商品对某国出口的CFR单价是110美元,如外商要求我们改报CIF价,在不影响我外汇净收入的前提下,我应报何价?
(注:
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保险费率为0.5%)
CIF=110/(1-0。
5%×110%)=110。
61(美元)
22、第一次报价:
每打100美元FOB上海
如:
USD100=CNY790/810,GBP100=CNY1100/1130,
出口收入是每打USD100,则人民币或英镑报价的美元收入均应该是USD100.
选CNY810:
企业用人民币换购USD100
选CNY1100:
企业用英镑换购人民币
英镑报价:
X*(1100/100)÷810/100=100,
X=GBP73.636
23、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4分类:
25、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我国票据法规定:
汇票付款人应当自受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则拒绝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时不能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
汇票一经承兑,付款人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成为从债务人.
26、过程
27、背书(endorsement)-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写成背书在汇票背面或粘单上;交付。
28、追索
29、出票的效力
出票人--主债务人,对汇票债务的责任有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两方面,汇票是出票人担保的“信用”货币.
特例:
Withoutrecoursetodrawer.
付款人-没有签字(承兑),对债务没有责任。
收款人——有两个方面的权利:
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0、贴现:
受让人在受让汇票时,要按照汇票的票面金额,扣除从转让日起到汇票付款日止的利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这种行为称为“贴现”.
31、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32、支票:
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3、货款的结算方式
国际货款结算除了与支付工具有关外,还与利用何种信用,采用何种支付方式,以及何时付款有关。
根据所利用的信用不同,国际货款结算可分为:
基于商业信用:
如汇付和托收.以工商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为保证,付款责任由买方(进口商)承担,风险较大。
基于银行信用:
如信用证、银行保证书。
以银行信用为保证,付款责任由银行承担,风险较小
34、汇付又称汇款:
汇款人向汇出行申请汇款,汇出行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将款项委托书寄交汇入行或以密押电报通知汇入行,授权汇入行按额付款给收款人。
(案例)
35、托收是出口人(债权人)先行发货,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或随附主要有关单据(如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债务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36、
46
54、信托收据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于表示出据人愿意以代收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同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银行。
56、托收出口押汇(collectionbillpurchased)出口人按照出口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后,开出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并将汇票及所附全套货运单据交托收银行委托收取货款时,由托收银行买入跟单汇票及其所附单据,按照汇票金额扣除从买入汇票日起到预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及手续费,将款项先行付给出口人。
这是一种以汇票和单据作为抵押品的一种放款。
8、信用证是银行以自身的信誉向卖方提供付款保证的一种凭证。
它是指银行(开证行)应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有条件地承诺付款的书面凭证。
①(开证行)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
②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
③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的
9、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又称开证人(opener),一般为进口人,是信用证交易的发起人。
开证行(openingbank;issuingbank):
一般是进口地的银行,开立信用证后,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受益人(beneficiary):
一般为出口人,是信用证的收件人(addressee)和信用证的使用者。
可以按信用证要求,签发汇票向付款行索取货款。
11、保兑行(confirmingbank)应开证行请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通常由通知行兼任,承担必须付款或议付的责任。
19、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liabilitiesforpayment).
2、信用证是独立契约,独立于买卖合同,是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instrument)。
3、信用证是纯单据的业务,遵守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严格符合”原则。
22、纯单据业务:
“在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各方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履约行为。
”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商也应接受单据并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如果进口人发现货物不符合买卖合同规定,可凭单据向有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而与银行无关。
23、信用证的作用
信用证支付起到安全保证作用和资金融通作用:
对于卖方:
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可以得到货款,还可打包贷款。
对于买方:
只要申请开证,交少量押金,货款可在单据到达后支付,减少资金占用。
还可凭信托收据借单。
对于银行:
贷出信用,掌握物权单据,收取一定手续费和利息(议付行),利用开证申请人交付的押金进行资金周转,带动其他业务。
29、类型:
30、种类:
8、银行保证书(Banker'sLetterofGuarantee,L/G)又称银行保函,是银行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由银行作为担保人,以第三者的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如未向受益人履行某项义务时,由担保银行承担保证书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
12、备用信用证(StandbyL/C)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
开证行承诺偿还开证人的借款,或开证人未履约时,保证为其支付,其性质类似银行保证书,具有信用证形式.国际商会已把备用信用证明确列入适用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范畴。
其他叫法:
商业票据信用证(commercialpaperL/C)
履约信用证(PerformanceL/C)
担保信用证或保证信用证(guaranteeL/C)
8、发盘的定义: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构成发盘的四个条件:
1、发盘必须表明订约意旨(无保留和限制);
2、发盘人必须向特定人提出;
3、发盘的内容必须确定;
4、发盘对发盘人具有约束力;
9、发盘的生效与失效:
《公约》第15条:
“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发盘的失效有五种情况:
1、过了发盘有效期,受盘人未表示接受;
2、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
3、发盘人对发盘的有效的撤回或撤消;
4、不可抗力;
5、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
能力或死亡、法人破产;
《公约》第15条规定:
“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
《公约》第16条规定:
“在尚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撤销的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
但以下发盘不得撤消:
A.发盘注明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不可撤销的;
B。
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
17、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
还盘后原发盘失效。
还盘过程可以多次也可以没有,即一次发盘就接受。
特点:
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或否定;还盘等于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发盘;
在国内,还盘也有虚实之分;只有受盘人才可以还盘。
30、书面合同的签订:
一方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交易即告成立,买卖双方构成合同关系,在磋商过程中的往返函电,即为合同的书面证明.广义上讲这些证明就是书面合同,但根据国际贸易习惯,买卖双方还要签订书面合同或成交确认书,即狭义的书面合同。
18、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在同一海上航行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根据惯例,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船舶、货物和运费三方按最后获救的价值多寡,按比例进行分摊。
这种分摊称之为共同海损分摊(generalaveragecontribution)。
86、保险费=CIF(或CIP)价×(1+10%)×保险费率
若以CFR或CPT价格成交,则要算出CIF价.
89、某商品出口报价CFR1200美元,保险费率0。
63%,客户要求加一成保险,求:
CIF价、保险金额、保险费.
CIF价=CFR价/(1—保险费率×保险加成)
=1200/(1—0.63%×110%)=1208.37美元
保险金额=1208.37×(1+10%)=1329.21美元
保险费=1329。
21×0。
63%=8。
37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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