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工艺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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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施工工艺大全
人工挖土
1 范 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
2 施工准备
2.1 主要机具:
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2.2.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50cm,然后再开挖。
2.2.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
分层开挖
→
修整槽边
→
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m;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一1.5m;
3.2.1.4 坚硬的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
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表1-1
边 坡 坡 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质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 (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
3.3.1 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3.3.2 开挖各种槽坑:
3.3.2.1 浅条形基础。
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都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
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3.3.2.2 浅管沟。
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
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沟底尺寸,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3.3.2.3 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rn左右做出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
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度80cm左右的倒土台。
3.3.2.4 开挖大面积线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3.4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
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50cm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
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
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3.5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
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l.5m。
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3.6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3.7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
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
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
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
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
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3.8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
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
如基坑(槽)开挖完毕后,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
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2。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 表1-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2
3
标高
长度、宽度
边坡偏陡
+0 -50
-0
不允许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5 成品保护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
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
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
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
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
6.3 基底未保护: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上的扰动。
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6.4 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5 开挖尺寸不足:
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
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6.6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
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机械挖土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机械挖土。
2 施工准备
2.1 主要机具:
2.1.1 挖土机械有:
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1.2 一般机具有:
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2.2.4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2.2.5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2.2.6 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2.2.7 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2.2.8 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2.2.9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
修边和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rn。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3.2.1.4 坚硬性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
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l-3的规定。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表1-3
边 坡 坡 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 (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
注:
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3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1-4确定:
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 表1-4
项次
土 的 类 别
边坡坡度 (高∶宽)
1
砂土 (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15
坚 硬
1∶0.75~1∶1.00
硬 塑
1∶1.0~1∶1.25
充填坚硬、硬塑性粘土
1∶0.5~1∶1.00
充填砂土
1∶1.00~1∶1.50
注:
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4 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3.2.5 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
3.3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3.3.1 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3.3.2 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3.3.3 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3.3.3.1 端头挖土法:
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
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3.3.3.2 侧向挖土法:
挖土机一面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3.3.4 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
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3.4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
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4.l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
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3.4.2 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
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3.4.3 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3.5 修帮和清底。
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
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
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3.5.1 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3.5.2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3.6 雨、冬期施工:
3.6.1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3.6.2 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
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
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
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6.3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
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3.6.4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
一般不小于30cm。
3.6.5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
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
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
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l-5。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值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2
3
表面标高
长度、宽度
边坡偏陡
+0 -50
-0
不允许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表1-5
5 成品保护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
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
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l 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
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基底未保护: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
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6.3 施工顺序不合理:
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4 施工机械下沉:
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
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
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6.5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6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基土钎探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坑(槽)底基土质量钎探检查。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砂:
一般中砂。
2.1.2 主要机具:
2.1.2.1 人工打钎:
一般钢钎,用直径φ22~25mm的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1.8~2.0m;8~10磅大锤。
2.2.2.2 机械打钎:
轻便触探器(北京地区规定必用)。
2.2.2.3 其他:
麻绳或铅丝、梯子(凳子)、手推车、撬棍(拔钢钎用)和钢卷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土已挖至基坑(槽)底设计标高,表面应平整,轴线及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2.2 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
如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可按表l-6执行。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地安排钎探顺序,防止错打或漏打。
2.2.4 钎杆上预先划好30cm横线。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放钎点线
→
就位打钎
拔钎
灌砂
↓
↓
记录锤击数
检查孔深
3.2 按钎探孔位置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钉上小木桩或洒上白灰点。
3.3 就位打钎
3.3.1 人工打钎:
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一般为50~70crn,将钎垂直打入土层中。
3.3.2 机械打钎:
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会在钎杆上,扶正钎杆,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50c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3.4 记录锤击数。
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时,记录一吹锤击数。
钎探深度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按表l-6执行。
3.5 拔钎:
用麻绳或铅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铁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
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拔出为止。
3.6 移位:
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打钎。
3.7 灌砂:
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即可进行灌砂。
灌砂时,每填入30cm左右可用木棍或钢筋棒捣实一次。
灌砂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每孔打完或几孔打完后及时灌砂;另一种是每天打完后,统一灌砂一次。
钎探孔排列方式 表1-6
槽宽
(cm)
间距
(m)
深度
(m)
小于80
中心一排
1.5
1.5
80~200
两排错开
1.5
1.5
大于200
梅花型
1.5
2.0
柱基
梅花型
1.5~2.0
1.5,并
不浅于
短边
3.8 整理记录:
按钎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统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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