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资产包转让合同模板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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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资产包转让合同模板范本
合同编号:
号
债权财产包转让合同
1
债权财产包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住所:
邮编:
XXXXXX
电话:
XXXX-XXXXXXX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
族大道38-3号签订本《债权财产包转让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鉴于:
1、本次拟转让债权财产包内包含有,2000年中国华融南宁做事
处建即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划分行直接划转
给中国华融南宁做事处政策性不良财产24户,债权本金16175万元,
利息万元;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上市前受财政部拜托,直
接划转给中国华融南宁做事处的损失类财产94户,债权本金
万元,利息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
治划分行已将以上共计118户债权财产(以下称“标的债权”,详细
2
见本《合同》条款的商定)享有的所有权益(包含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转让给甲方。
甲方依据前述协议的商定执行了相应的收买价款支付义务,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划分行达成了标的债权的转移与交接,已依法享有标的债权项下所有的权益、权益和利益。
2、2014年3月25日甲方与南宁市里乡村信誉合作联社、南宁市邕宁区乡村信誉合作联社、北海市乡村信誉合作联社、都安瑶族自治县乡村信誉合作联社、扶绥县乡村信誉合作联社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编号:
广西Y20140014-16)。
2014年3月25日,甲方与广西丰浩实业有限公司和广西丰浩糖业公司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编号:
广西Y20140014-1)。
甲方与广西丰浩实业有限公司、贵宾市铭鑫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广西Y20140014-20”《债务重组协议之增补协议》,甲方已向法院提起对债务人广西丰浩实业有限公司、
贵宾市铭鑫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案号为(2015)兴民初字第114号;甲方以第三人身份参加的国都建设(公司)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诉贵宾市铭鑫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葛案,案号为(2016)桂13民初11号;甲方已向法院提起对玉先强等保证人提起诉讼。
3、2015年12月10日甲方分别与贵州金伍岳物流供给链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编号:
广西Y20150041-1)、与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编号:
广西Y20150041-2),与广西金伍岳能源公司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编号:
广西
Y20150041-3),甲方已向法院提起对广西金伍岳能源公司有限公司的
诉讼,案号为(2017)桂民初10号。
4、2014年9月16日,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
分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编号:
广西Y20140039-1),与防城港市
广领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编号:
广西Y20140039-2),
3
与贵港市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编号:
广
西Y20140039-3),甲方已向法院提起对贵港市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案号为(2017)桂民初41号。
5、2013年6月25日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支行分别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编号:
广西Y20130023-1、编号:
广西
Y20130023-2),与广西防城港银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防城港大地
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编号:
广西Y20130023-3)。
甲
方已向法院提起对广西防城港银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案号
为(2015)南市民四初字第138号,甲方已向法院提起对防城港大地
矿业有限公司等保证人的诉讼,案号为(2016)桂01民初字238号。
6、甲方依占有关法律法例规定,采纳公然竞价方式转让标的债
权及其隶属权益,乙方成功竞买获取标的债权。
依据本《合同》商定
的条款和条件,甲方赞同转让、且乙方赞同受让本《合同》条款
商定的标的债权的所有所有权、权益和利益。
7、甲方
在此指出:
本《合同》条款商定的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所有
不可以回收的风险特征以及清账的困难性。
8、乙方在此确认: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商定的标的债权
进行了独立的尽责检查,现已对本《合同》条款商定的标的债权
做了充足、必需的认识,并表示就本《合同》条款商定标的债权
的现状及其风险(包含但不限于依据本《合同》购置本《合同》
条款商定的标的债权的的财产特别性、风险的不确立性以及回收该等
财产可能面对的困难)完好清楚、认同与接受。
经独立谨慎判断决定
签订本《合同》,并赞同按本《合同》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本《合同》
签订时本《合同》条款商定的标的债权的现状受让本《合同》
4
条款商定的标的债权。
甲方与乙方特此达成本《合同》条款以下:
第一条定义和解说
除非在本《合同》其余合同条款中还有商定,不然以下词语的涵义应解说为:
标的债权:
指截止基准日的主债权、从权益以及由此转变的
其余有关权益的通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标的债权清单调》、《标的债权清单二》。
其余有关权益是指:
基准日前,甲方或原债权
人因管理、处理需要可能已与本《合同》附件一《标的债权清单调》、《标的债权清单二》中部分债务人(包含担保人)达成包含但不限于
重组协议、还款协议、和解协议、抵债协议,或接受法院抵债裁定,而这些协议并未执行完成或抵债物未达成过户,所以,乙方受让的对该等债务人(包含担保人)的债权,已从原始的贷款合同、借钱合同、借钱协议、担保合同样项下的债权,所有或部分转变为前述协议项下或法院奏效裁定所对应的权益。
标的债权转让日: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商定将标的债权转让价款所有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
自该日起,与标的债权有关的所有权益自甲方转移至乙方,乙方由此代替甲方享有标的债权并肩负与标的债权有关的风险。
交易基准日:
指甲方确立的计算标的债权账面本金及利息余额的截止日,系2017年11月30日。
过渡期:
指交易基准日至标的债权转让日的时期。
债权文件:
指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拥有的、且在乙方取
得标的债权后移交给乙方的、与标的债权有关的协议、合同、权益凭
证、法院裁决和裁定等法律文件。
5
第二条标的债权的转让
甲方赞同依照本《合同》签订当天标的债权的现状,包含标的债权项下发生的法律拜托事项的权益及义务随标的财产一同转让,乙方赞同依照本《合同》商定受让标的债权。
本《合同》签订当天的标的债权现状包含但不限于标的债权的债权本金、权属状态、法律状态、实质使用状况、债权文件的状态以及标的债权可能或实质存在的瑕疵微风险等。
乙方已被见告并完好理解及赞同,甲方在本《合同》附件一《标的债权清单调》、《标的债权清单二》中所列之债权金额仅为甲方依据截止2017年11月30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绘,可能存在计算偏差,或因其余原由以致乙方实质接收的标的债权所涉金额(包含但不限于本息数,下同)与本《合同》附件一《标的债权清单调》、《标的债权清单二》所列金额不完好一致,甲方对此等金额偏差不必肩负任何责任;甲方此次系依照本《合同》签订时的标的债权的现状进行转让,若该等债权的有效性、金额与甲方判断或裁判机构最后认定的有效性、金额存在差异、偏差,其实不属于甲方违约。
在本《合同》知足了以下所有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标的债权
才能从甲方转让给乙方:
1)本《合同》已奏效;
2)乙方已依照本《合同》商定准时足额支付完成本《合同》第合商定的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且甲方已足额收到所有标的债权转让价款。
乙方在受让标的债权后(即前述先决条件获取知足之日,无
论本《合同》项下的标的债权转让能否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劳,下同),乙方对标的债权享有所有权,标的债权的风险概由乙方肩负。
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对标的债权进行管理处理,并自行肩负标的债权处理过
6
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花费、责任、风险和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原债权
人及/或甲方在转让日前就标的债权所有对付未付的花费,即便法律
规定应该由原债权人及/或甲方肩负,乙方也自发肩负该花费。
如债务人及/或任一担保人在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后仍对甲方
作出任何为偿还到期债务的支付,甲方有权选择:
指示债务人及/或
担保人直接向乙方支付;或在甲方已收到该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
转交给乙方;或以该等款项直接冲抵乙方应支付的到期对付转让价款
(若有)。
乙方赞同在受让标的债权后持续恪守和执行甲方及/或原债
权人在标的债权转让前就标的债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所作的承诺及
/或与其余有关方达成的任何协议、处理方案或许其余任何对甲方及/
或原债权人有拘束力的文件,而且,乙方应自觉接受该等协议及/或
文件对债权人给予的权益和相应的拘束,并愿意依照该协议及/或文
件的商定履行债权人的权益和执行债权人的义务。
如因乙方违犯该等商定而引致第三方对甲方采纳法律行动、或甲方须对第三方肩负任何责任,则甲方有官僚求乙方填补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风险提示及决策
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甲方特向乙方作出以下风险提示;乙
方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好了解并自发肩负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
其余结果。
乙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亮,在乙
方受让后以乙方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更改诉
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
更、不予执行等以致乙方权益难以履行或落空的风险。
乙方已被见告并完好理解,乙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
或还没有发现的重要缺点,以致于乙方预期利益没法最后实现。
乙方并
7
(赞同,甲方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不肩负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若标的债权中存在债务人为国有公司的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例及司法解说的规定,对该公司执行了出资职责或许拥有该公司国有资本的单位对该等债权享有优先购置权,如该等单位对标的债权履行优先购置权,进而以致甲方不可以依据本《合同》的商定将标的债权转让给乙方或转让行为无效或使乙方存在获取标的债权的阻碍,乙方对此表示理解与接受,放弃追查甲方的任何责任。
(乙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益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要缺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债权有关的借钱人或担保人或其余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除、被注销、被撤消、停业、被封闭、着落不明以及其余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况;
(2)标的债权可能已超出诉讼时效或丧失有关的法按时期或因其余原由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3)标的债权隶属的担保协议自己因违犯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除,担保人没有过失或仅肩负一部分过失责任;
(4)标的债权隶属的保证协议商定主债权不行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肩负保证责任;
(5)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商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时期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益,而造成保证人不再肩负保证责任或免责;
(6)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7)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达成后未予履行;
(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余物上代位权可履行;
8
9)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质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质未奏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好心获得;
10)标的债权及其隶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进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1)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所有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账;
12)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出法定上诉限期、申请执行限期而没法获取法律保护;所有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取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3)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许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好;
14)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还没有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劳;
15)标的债权及其从权益的其余瑕疵或重要缺点。
乙方确认已知悉甲方出具的《对于竞买中国华融财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划分公司享有的对广西防城港银联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22户债务人的债权财产包的风险提示书》所提示
的内容事项。
独立决策
乙方确认,乙方对标的债权的订价系乙方依据债权金额、
债务人的执行能力、债权瑕疵程度、债务人财产状况、法律政策风险
等影响标的债权价值的全部要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的商业决
策。
乙方作出前述商业决策前,已对标的债权的状况展开了有
9
关法律及财务方面的尽责检查工作,乙方展开的尽责检查工作其实不依
赖于甲方供给的任何与标的债权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或辅助。
除本《合同》条款外,乙方已完好知悉甲方出具的《关
于竞买中国华融财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划分公司享有
的对广西防城港银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22户债务人的债权财产包的风险提示书》的所有内容事项。
第四条债权转让价款及付款
债权转让价款
甲方及乙方一致赞同,本合同项下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
币万元整(小写:
¥元)。
付款
转让价款支付时间
鉴于,乙方已依据甲方有关标的债权的竞价转让法律文件的规
定,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缴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
元)的竞价保证金,乙方赞同:
在本《合同》奏效日,第一从前述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实质划付甲方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
¥元)支付本合同项下标的债
权的转让价款,节余差额部分人民币(小写:
¥元)由乙方在
本《合同》奏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乙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自己即意味着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乙方赞同不得以任何原由延缓、拒绝支付或恳求返还部分或所有标的债权转让价款。
收款账户
甲方的指定账户为: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南宁民族支行
户名:
中国华融财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划分公司
10
同》项下的交割前应执行的所有承诺和保证;
乙方已依照本《合同》的商定如期足额向甲方支付了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
交割时间
(1)在标的债权转让给乙方前,债权文件仍属甲方所有。
甲方、乙方应在自甲方将标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达成债权文件的交割工作。
2)乙方应该预先向甲方提交负责接收标的债权的乙方指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受权拜托书,经甲方审查赞同后在两方磋商一致的时间进行交割,但该时间最晚不得迟于上述第
(1)款商定的限期。
如因乙方延缓提交上述文件或许不配合以致交割工作延缓达成的,有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
除特别商定外,自乙方按本协议第4条的商定支付所有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所有标的债权以及标的债权项下的所有其余权益、利益微风险即由甲方转移到乙方。
在依据第款确立的交割时间,甲方依照本《合同》商定
向乙方移交有关债权文件。
乙方指定人员在甲方人员的率领下,在甲
11
方指定地址共同查对并交割债权文件。
债权文件的交割达成以甲方与
乙方受权代表签订完成有关债权文件的书面交接文件的时间为准,甲
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交接文件应载明债权文件移交的时间、地址、甲
方移交的文件之名称和数目。
乙方指定人员应妥当接受所有甲方移交的债权文件,并签订
书面交接文件确认已收到前述文件。
因乙方无故未准时接受债权文件
而发生的全部风险损失由乙方自行肩负。
甲方向乙方交割的债权文件仅限于甲方自原债权人获得的及
甲方在对标的债权管理和处理过程中所获取或拥有的与标的债权有
关的法律文件(甲方不保证拥有该等文件的原件),但不包含以下文
件:
1)原债权人或甲方对标的债权进行管理的内部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请示、报告、批改、计划、安排、会议纪要、股东会决策、董事会决策、内部协议等;
2)原债权人或甲方拜托律师事务所或其余中介机构出具的与
标的债权有关的法律或评估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拜托代理协议、债权评估、剖析报告、法律建议书、法律建议书等;
3)原债权人或甲方在乙方付清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之日前为处理标的债权已经移交或许应该移交给第三人或许应该注销的债权文件;
4)如甲方在向乙方转让标的债权后,甲方仍旧保有的权益所波及的文件与本标的债权所波及的文件系同一份文件或存在关系程
度相当密切的状况下,甲方有权持续保存该等文件的所有权,但乙方在其处理标的债权的目的范围内对该等文件享有使用权,乙方能够经过向甲方借用的方式使用该等文件。
第六条过渡期标的债权的管理
12
在过渡期内,甲方拥有对标的债权的自主管理、处理权,并
依照以下原则管理、处理标的债权:
(1)恪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例的
规定;
(2)恪守甲方拟订的有关财产管理和处理的规定。
在过渡期内,甲方对付标的债权波及相应诉讼时效和/或法
按时期进行保护,但代位权和撤除权的履行除外。
如标的债权在基准
日从前已经超出诉讼时效和/或法按时期,则不属于甲方保护的范围。
在过渡期内,甲方因管理处理和保护标的债权而产生的有关
花费,由甲方肩负,在标的债权转让往后,由乙方自行肩负。
第七条申明和保证
共同的陈说和保证
(甲方及乙方)两方有权签订、交托和执行本《合同》。
分别代
表甲方及乙方在本《合同》上署名的人已获取合法受权签订本《合同》。
甲方申明和保证
甲方有权处理标的债权,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签订本《合
同》,并已采纳全部必需的行动以获取受权签订及执行本《合同》。
为
使本《合同》保拥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若在本《合同》执行时期依据
合时公布的法律规定某些手续需要执行,甲方须依照合用法律的要求
实时获得、更新或持续所有必需的受权、赞同、赞同、允许、存案及
或登记等,并实时向乙方供给正式已达成这些手续的文件资料。
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还没有发现的重要缺点,甲方对
乙方就标的债权的利润不作任何的保证与承诺。
乙方申明和保证
乙方拥有签订、交托和执行本《合同》以及从事本《合同》
项下交易的受权和权益,包含但不限于按本《合同》购置和收买债权。
乙方已自行评估了标的债权可能的可回收性,而且独立地
作出签订本《合同》的决定,未依靠甲方所作的任何申明。
13
乙方已经对标的债权进行了必需的检查,并认真批阅了本
《合同》,并被见告并完好认识本《合同》项下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瑕疵或还没有发现的重要缺点或因各样要素难以获取清账以致乙方预
期利益可能没法最后实现。
乙方对于标的债权存在的风险,包含但不限于债权所包含的利息、罚息恳求权、重组利润或重组宽容赔偿金恳求权等不确立性的风险,在受让债权后以乙方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更改诉讼恳求或执行主体时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审理、更改、执行等以致或可能以致乙方已受让债权权益难以履行或落空的风险等,进行了评估并自发肩负由上述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丧失,该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丧失与甲方没关。
乙方保证并承诺,乙方依本《合同》须向甲方支付的标的
债权转让价款为乙方经过合法门路获取的根源合法的资本。
乙方保证在其获得本《合同》项下标的债权后,将严格按
照中国法律法例允许的方式处理标的债权,不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进行
追收,其实不得采纳任何非法形式或伤害甲方的利益,若出现违纪行为
或伤害甲方利益等情况,乙方应肩负全部法律责任。
为使本《合同》保拥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若在本《合同》
执行时期依据合时公布的法律规定某些手续需要执行,乙方须依照适
用法律的要求实时获得、更新或持续所有必需的受权、赞同、赞同、
允许、存案及/或登记等,并实时向甲方供给正式已达成这些手续的
文件资料。
乙方进一步向甲方承诺,只需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
甲方支付的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包含因其缓期支付而产生的逾期付款
违约金)还没有完好付清,乙方须严格执行下述义务:
(1)乙方应依据
甲方的要求向甲方供给其经营状况报告;
(2)如发生针对乙方或与其
有关的诉讼、仲裁或争议,而其结果可能严重影响乙方的财务状况、
14
业务经营及支付能力时,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应实时向甲方供给
其合理要求的有关诉讼、仲裁或争议的状况、资料。
乙方将不会采纳任何可能以致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
益遭到不利影响、伤害、排除或妥协的行为,或作出任何其余阻碍或
可能阻碍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权益的行为。
乙方确认,乙方在对标的债权进行尽责检查的过程中被告
知标的债权可能会因国家法律、法例、司法解说的规定存在债权优先
购置权人,乙方并充足理解转让方在处理国有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权
过程作出的决策。
乙方不行撤除地承诺:
如享有标的债权优先购置权
的主体履行优先购置权以致本《合同》被撤除、排除或无效的,甲方
不必所以向乙方肩负任何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已将标的债权转让给乙
方及/或甲乙两方已达成标的债权文件的交割手续的,在乙方将标的
债权依照签订本《合同》时的状态(包含但不限于标的债权债权文件)
返还给甲方后,甲方将向乙方返还已收取的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但
该等款项在转让方账户存续时期的利息无需退还。
乙方已经对受让标的债权所波及的包含但不限于债权资料、权益凭据、财产现状等作了充足而周详的检查和认识,而且已经对《对于竞买中国华融财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划分公司
享有的对广西防城港银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22户债务人的债权财产包的风险提示书》所提示的风险事项进行了充足的风险评估,赞同依照标的债权的现状受让标的债权,完好接受本合同及《对于竞买中国华融财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划分公司享有的对
广西防城港银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22户债务人的债权财产包的风险提示书》所列示的条件。
乙方承诺:
受让标的债权后,如出现任何风险或损失,甲方将不肩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不论鉴于何种目的竞买(购置)获取标的债
15
权及不论何种原由出现任何风险或损失均不得向甲方及原债权人进行追索,且均不得以重要误会及不可以实现竞买(购置)目的为由履行撤除权或排除本合同。
乙方保证将不会因受让的标的债权而对中国国家及各级政府以任何方式履行追索权(包含但不限于不会依照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向中国国家及各级政府履行担保权益人的权益)。
如乙方往后将标的债权之整体或部分再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将保证该第三方作出同样承诺,及保证该等第三方的主体资质切合甲目标对是次标的债权的转让而设定的对于标的债权受让方的主体资质之要求,并要求该等第三方往后若有近似转让行为,其亦应保证下一手的受让方之主体资质切合上述要求,不然,由此以致之任何纠葛、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肩负。
如乙方违犯上述商定履行任何针对中国国家及其政府部门的恳求权,并以致中国国家及其政府部门败诉,且自中国国家、其政府部
门或其余责任主体获取金钱、权益或实物等方面的受偿或赔付,乙方
须在获取金钱、权益或实物等方面的受偿或赔付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
内将其所有获得无条件地全数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余主体,并
按本合同商定肩负违约责任。
乙方已知悉甲方须恪守香港结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于防
范和控制国际制裁风险的要求。
在将来的商业活动中,因为乙方原由,以致甲方可能遭到国际制裁的,乙方应实时通知甲方,并采纳全部必需举措,保证甲方不会所以遭到国际制裁。
如已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债权通知
在标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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