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住房公积金政策100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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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住房公积金政策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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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100问
一、制定《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意义?
1、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形成国家、城市、公积金中心一体化的、相对全面的、更有可操作性的法规体系;
2、使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达到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营安全的目的;
3、切实维护和保障贵阳市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是职工个人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规规定的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出发点,就是解决城镇居民买房、建房资金短缺问题,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
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三、单位可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吗?
不行。
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住房公积金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每月按规定比例从工资收入中扣除的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比例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这两部分全归职工个人所有。
五、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特性?
1、保障性:
有效形成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机制;
2、互助性:
能够建立和形成缴存职工之间互助的机制和渠道,为职工购房提供资金帮助;
3、长期性:
自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期间,职工及其所在单位都必须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4、强制性:
单位和职工都必须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5、福利性:
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单位也要为职工缴存相应的金额。
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按国家规定计息。
职工购房时还可享受低息存款政策;
6、返还性:
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将连本带息予以返还;
7、专用性:
住房公积金只能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六、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处?
住房公积金有三大用处:
首先它是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专项储金,对于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职工来说是一种资金保障;其次是作为养老金的补充,在职工退休后,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
第三,当缴存职工需要解决住房困难,资金不足时,还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住房存款。
七、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1、根据规定,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可以合法减少税费的支出;
2、体现企业良好的福利待遇,可以留住人才;
3、是企业规范管理的表现,同时也是企业不断发展,成功上市的必备条件。
八、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益处?
1、单位及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息;
3、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存款时,均可提取使用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5、职工购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存款。
九、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原则。
十、为何要将住房公积金工作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等相关管理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可以更切实有效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哪些基本权利?
1、有权利要求所在单位为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有权利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情况;
3、有权利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退休、出境定居、死亡等情况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4、有权利申请政策性住房存款;
5、有权利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三、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
1、规范津补贴后的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工改后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以及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合并计算;
2、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工改后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合并计算;
3、未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工改后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以及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合并计算;
4、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计时工资、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和加班工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十四、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哪里列支?
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
3、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十五、新成立的单位以及新增职工,怎样办理公积金开户缴存手续?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手续。
新参加工作或者调动工作的职工,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调出单位应当自调出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调动工作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体程序为:
单位提供要件资料—>单位所属辖区的管理部或铁路分中心审核—>办理单位职工个人公积金开户登记
十六、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如何办理公积金变更登记?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调入其他单位的,职工原单位应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没有重新就业的,职工原单位应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及时到市公积金中心封存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
具体程序为:
单位提供要件资料—>单位所属辖区的管理部或铁路分中心审核—>办理单位职工个人公积金转移或封存。
十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目前执行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超过12%
十八、职工可以随意使用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只能用于住房消费以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
十九、职工下岗、内退的,单位是否要为其继续缴存公积金?
下岗、内退且仍从所在单位领取薪资或生活费的职工,仍须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十、职工与单位正式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是否应补缴拖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单位正式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应按规定补缴拖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单位建账后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建账后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向市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和举报,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十二、单位截留、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将追究什么责任?
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单位截留或者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市公积金中心报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追回被截留或者被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十三、职工对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有异议怎么办?
职工对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异议的,可以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中心应自接受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十四、单位发生合并、撤销、破产等情形时,欠缴的公积金怎么办?
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时,欠缴或者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列入劳动债权清偿,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二十五、企业效益不好,按规定比例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怎么办?
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申请,市公积金中心依照市公积金管委会的授权审批后执行,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
二十六、哪些人可申请办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凡男未满55岁、女未满50岁的贵阳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人员,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畴,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二十七、个人缴存者的缴存基数与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个人缴存者的缴存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超过上一年度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比例暂按5%-24%标准执行,缴存人月实际缴存额,不得超出当年市公积金中心公布的上下限标准。
二十八、个人缴存者申请开户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共有资料:
(1)《贵阳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贵阳市户口簿或贵阳市居住证。
2、按类别提供的资料:
(1)进城务工人员:
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原件;
(2)个体工商户: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或收入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自由职业人员:
执业资格证书、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或收入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十九、个人缴存者申请开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1、个人缴存者填写《贵阳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关资料;
2、管理部按规定对个人缴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资格、年龄、类别的认定等。
审查合格的签订《贵阳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3、经办人员在集中管理账户录入相关的信息,开设个人缴存者的公积金账户,并打印《贵阳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一式三份中心、银行、个人缴存者各一份);
4、个人缴存者凭《贵阳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卡。
三十、个人缴存者的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采取委托银行逐月代扣代缴方式进行。
1、银行代缴日为每月19日,个人缴存者须在每月19日之前将当月住房公积金足额存入代缴卡,每月19日由银行扣款缴存住房公积金,凡发生欠缴的,应当在下次扣款前补足所有欠缴金额。
2、连续三个月代缴不成功的,视为个人缴存者脱缴住房公积金。
3、个人缴存者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缴存基数,调基须在当月15日前申请并办理完成。
三十一、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
怎么算的?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计息日,结息后于的7月1日连本带息转入上年结转户。
三十二、职工调入新单位后,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在本市内调动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转入新单位;
调出本市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者异地转移;
职工调出单位应在办理完调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封存手续。
三十三、哪些情况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
1、职工在本市内调动工作的;
2、单位合并、分立的;
3、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重新就业的。
三十四、职工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以下情况的,职工可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100元以上: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有特殊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等情况。
有以下情况的,职工应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职工死亡等情况。
三十五、职工偿还住房贷款,多久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能提取多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原则上每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需间隔12个月。
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还款本息总额。
三十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
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提取证明资料。
2、单位核准
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核实无误的,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或住房公积金备案章。
3、中心审核
职工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提取证明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
4、银行转账
职工持中心开具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到银行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三十七、提取住房公积金怎样委托他人办理?
1、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办理的,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不包括配偶)办理的,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十八、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若无原件,需本人持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公证)。
4、提取原因相对应的其他资料。
三十九、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十、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部门或医院提供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十一、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公安部门批准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登记卡(出境事由为定居)原件和复印件。
四十二、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十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女年满45、男年满50岁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十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含1年)未再就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十五、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死亡通知书、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公民死亡判决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法定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十六、职工购买商品房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
5、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
四十七、职工购买商品房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商品房现房销售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或《贵阳市商品房现售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一年内)。
四十八、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若房屋所在地产权部门不能提供《预售房合同备案登记表》的,须待该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一年内持证办理提取手续。
四十九、购拆迁安置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超过协议规定付款时间一年以上的需房开公司出具购房欠款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五十、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限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6个月以上,18个月以内)。
五十一、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单位房改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集资建房批复或售房批复(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5、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五十二、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自建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及建设部门办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及建设部门办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十三、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
6、危房鉴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或由中心派人实地勘查后的意见。
五十四、职工补交土地收益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市、区房改部门审核盖章后的补交土地收益金结算单复印件;
5、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须提供经房屋产权单位审核盖章的《办理准入证审核表》。
五十五、职工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贵阳市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结算单》;
5、《贵阳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五十六、职工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上年度《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原件;
5、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还需提供:
(1)购房合同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上年度《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原件;
(3)近期还款明细;
(4)贷款银行出具的证明当前贷款余额的对账单或还款计划表。
注:
1、提取顺序依次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还款额;2、职工在还款期间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
五十七、租住私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证明;
5、房管部门办理的房屋租赁证、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支付房租证明;
7、家庭成员相关证明。
五十八、患特殊疾病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省、市医保中心核发的有效《特殊病种证》或相关疾病证明资料。
五十九、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十、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要哪些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证明资料。
六十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时限?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相关规定,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
六十二、职工家庭装修、购买营业房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装修、装饰及购买营业房均不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六十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信用记录良好;
5、有符合法律规定及担保条件的购房合同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6、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按照规定计算的应付款额;
7、符合条件的抵押物;
8、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六十四、为什么要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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