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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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手册
人文学院
大学生党建工作手册
中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党委
二○一一年五月
序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大学生党支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及新时期大学生党建规律,人文学院党委在长期的学生党建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把好的做法及经验上升为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大学生党建工作的重点。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符合我院大学生党建工作特点、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整体配套的工作实体制度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手册就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所形成的各项制度、做法的初步收集和整理。
本手册按照学生党员的学习教育机制、教育管理机制、量化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监督机制、长效的服务机制、党的组织与发展建设、以及党组织的创新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所展开。
由于水平有限,有些制度、规定的文字表述还不够严谨和规范,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党委
二○一一年五月
共青团推优实施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是实现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和凝聚功能的需要。
学院选择要求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团员,进行共青团推优。
掌握推优团员的的思想状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把好入党关,使入党积极分子在政治上与党始终保持一致。
一、推优的基本要求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信念坚定,对党的理论和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2、思想要求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纯正,能够坚持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3、在学风建设、社会实践、文明宿舍以及各项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承担一定社会工作的能力,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群众基础好。
5、在班级有一定的威信,热心服务班级,帮助同学。
生活作风朴素,工作态度谦逊。
二、推优程序
根据党组织每年党员发展计划,每年度向党组织进行两次推优,被推荐者需经过以下程序:
1、年龄满十八周岁,递交入党申请,并经常找组织谈话,向党组织表达自己迫切的入党愿望。
2、经过一年及以上的考察期。
3、经过中、高级业余党校培训。
4、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会议,经全体团员表决,超过50%团员同意。
团内马列自学小组学习制度
团内马列自学小组是党建带团建的基本组织形式,它是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在共青团内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教育培养青年学生,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大学生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学习形式
1、为了使理论学习更具实效,在各团支部成立一个马列自学小组,为了提高学习的效果,各党支部及党小组应对该小组学习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建立党小组的理论学习与团内马列自学小组的联动机制。
2、采取以小组自学为主,同时应积极拓展学习形式,开展马列自学专题培训、小组讨论交流、理论沙龙、专家讲座、运用理论结合实例分析问题、进行社会实践调研活动等多种载体形式,帮助共青团员提高对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
3、各小组每学期递交一次自学计划和自学活动开展报告,小组成员上交理论学习心得或研究论文一篇,择优选编成马列自学成果简报《开拓》。
二、学习时间
1、小组每两周活动一次,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
2、自学小组组长安排专人记录好活动参与情况和活动记录。
3、两次以上无故不到者取消其本学期共青团推优资格。
三、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相关理论。
2、各个时期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及代表大会精神思想。
3、理论联系实际讨论新形势下马列主义中国化的表现。
4、各马列小组共同编写《开拓》,汇集学习成果。
中级党校培训制度
中级党校是学院党委针对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开设的培训学校,中级党校以“三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为主线,以期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坚定的信念。
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教育。
一、教育内容
(一)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教育:
使学员进一步理解“三个代表”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我党的性质,认识“三个代表”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作用,激发为党的事业努力学习的动力。
(二)入党动机教育:
着重讲述什么是正确的入党动机,怎样才能端正入党动机;在践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中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三)国情、世情、民情、党情教育:
着重讲述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处理国际事务的基本态度,我党所面临的执政考验,社会的诸多矛盾,老百姓的各种诉求等,以及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
让学员认清形势,顺应时代要求,激发斗志,把自己的理想与党的要求结合起来。
(四)典型优秀党员事迹教育:
通过对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的宣扬,使入党积极分子深切感受什么是真正的共产党员,从而进一步坚定对党的信念。
(五)老党员经验谈:
通过优秀的学生党员现身说法,使学员认识怎样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怎样做才符合一名学生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入学资格
1、必须是写过入党申请书而未参加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2、经过党小组推荐、支部审批的入党积极分子。
3、虽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现实表现较差,且受到学院处分的学生,不予批准参加中级党校培训。
三、开课时间
1、每学期举办一期中级党校,学期中旬开课。
2、一般授课8—10学时,每次课前学生支部成员负责点名。
3、两次以上无故不到者,取消其培训资格,以后不再考虑其培训机会。
4、结业时上交学习总结,学院组织专人批改,合格者予以结业。
四、学员
1、学员构成一般为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入党积极分子(一年级由新生部组织)。
2、经过中级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才具备资格被推荐至上一级党校学习。
大学生高级业余党校培训制度
大学生高级业余党校培训制度是学校对各学院经过中级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进一步教育培训的重要制度。
通过选拔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学习党章党史党纪、党的方针路线,接受理想信念教育等,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政治理论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理想信念。
一、培训学员
参加高级党校的学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1、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定期上交思想汇报的入党积极分子。
2、中级党校毕业。
3、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各项考核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马列自学小组,活动中表现积极,自觉上交自学心得。
5、经党小组讨论决定推荐者。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
1、在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中不合格者。
2、未能按时参加马列自学小组者。
3、党小组投票未通过者。
4、中级党校未毕业者。
二、培训师资
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党建工作的干部、教师担任培训讲师。
三、培训内容
1、党史、党章、党纪等基本理论知识。
2、大学生如何加强道德修养。
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4、如何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发展规律。
5、用理想信念的明灯点亮人生之路。
6、遵守党的纪律,提高党性修养。
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素养,加深对党的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体系,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特制订此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理论学习的形式,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中、高级业余党校的培训;二是根据具体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促进党员、预备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结对帮扶、共同进步,使入党积极分子早日符合党组织要求。
具体规定如下:
1、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必须参加中级业余党校,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及时作出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中级党校毕业后,选拔优秀者参加大学生高级党校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
3、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与所在班级党支部的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会,学习各个时期党的新知识、新理论,理解党的路线方针,积极参与讨论。
对积极分子的参与情况实施考勤,并作为选拔预备党员的依据;
4、入党积极分子遇到理论学习难点,虚心向“一帮一”党员请教,深入研究,深入求解,共同提高;
5、入党积极分子主动找党组织谈话、汇报思想,及时总结学习心得,每学期上交思想汇报、谈话记录不得少于4篇。
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的民主生活会,增强积极分子的组织观念,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丰富自身理论实践经验,提高党性认识。
具体规定如下:
1、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各党小组定期召开,根据情况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对入党积极分子参与情况实施考核。
2、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应积极参与组织生活会的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缩小与正式党员理论水平差距。
3、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参与组织生活会上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在受教育中不断提高认识。
4、入党积极分子应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考察。
5、入党积极分子应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参与讨论,为党组织发展建言献策,为党支部堡垒建设注入持续不断的活力。
6、入党积极分子通过民主生活会落实并检查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一帮一”活动的开展。
党员发展的条件与标准
为使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学院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义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发展党员的标准。
一、思想政治觉悟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为满一年以上(大一除外),经过初级党校、中级党校以及高级党校培训且毕业者。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定期递交思想汇报(经过支部培养一年以上,思想汇报不少于四份)。
3、政治立场坚定,能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始终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自己的思想。
4、入党动机纯正。
二、政策理论水平
1、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2、关心国际、国内大事,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识清楚。
3、思想汇报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
三、课程学业成绩
1、考察期一年内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2、对于一二年级发展对象,已经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的必须通过,三四年级发展对象英语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为国家专业四级,日语是国家日语一级)。
3、学习成绩在本专业中排名中等以上。
(低年级必须获奖学金;高年级75分以上,个别有突出表现的70分以上)
四、社会实践与工作态度
1、对所布置的工作有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
2、为社会、集体和他人无私奉献的精神和服务意识。
3、积极策划并参与学校、学院、班级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
4、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5、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科技竞赛,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6、热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党员志愿者活动,在活动中增强党性。
五、积极帮助他人,群众威信高
1、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乐于助人、关心他人,有较好的同学关系基础。
3、主动和同学接触,深入了解同学们的意见和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4、党外群众测评满意率超过80%。
六、严于律己,组织纪律观念强
1、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了解党的组织纪律,能以党的组织纪律要求自己。
3、不为入党而拉选票、搞小团体、小宗派。
七、为人乐观、豁达,坦诚
1、具有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做人态度。
2、具有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
3、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自身的缺点、错误。
4、言谈举止文明,作风正派。
党员发展的程序与要求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1、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追求数量,忽视质量。
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开始,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塑造合格党员。
要严把入口关,要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于入党全过程。
3、坚持党员标准。
正确、全面、科学的把握党员标准,切忌简单化、单一化和片面化,不准降低标准和脱离党章规定另立标准。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要按照党员标准逐个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出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5、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对一些尚无入党条件的,无论声望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能强迫他们入党,不允许把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要在自愿入党者中挑选。
必须团支部推荐,经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思想、工作、学习上表现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3、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指定一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努力贯彻学院关于开展“一帮一”结对子的相关制度的落实。
培养人应担负起下列责任:
向积极分子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了解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政治历史、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经常找其谈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定期汇报积极分子的进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后,向党组织建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4、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交给他们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各党支部以及党小组要担负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的责任。
要采取各种方法,对其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专业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方面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使其提高素质,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写实。
党总支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分析,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考察要按照党员标准,在找本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德、工作学习情况及社会活动表现的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评议,由培养人将评议结果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上。
重点培养对象每季度写实一次,一般培养对象每半年写实一次。
写实要突出个人特点,既有概括内容,又有具体事例,既写优点,又要写明缺点。
7、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历史经历、政治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了解和审查,形成政审综合材料。
在档案中已有说明的,可不再查证,无说明的,要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取得政审材料。
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政审、申请书、思想汇报等相关材料,列入积极分子档案。
9、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
党总支每年年末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把符合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出去,并将名单报上级党组织。
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党支部每年年末在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同时,制定第二年的发展计划,并将发展计划连同拟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同报党总支。
列入发展计划的拟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重点培养考察一年以上,政治历史清白,基本符合党员入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各支部在每学期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将本期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政审材料、培训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支委会讨论记录、支部综合审查报告等)上报学院党委,经审查通过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3、发展党员首先由介绍人和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记录,然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学院党委批准。
4、发展新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支部不得列为当年发展对象:
(1)未经党组织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培养考察,并按规定写实的;
(2)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
(3)没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群众基础不好的;
(4)没有经过党组织集中培训的;
(5)对发展对象的问题尚未查清的;
(6)现实表现不突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6、严肃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同志和入党介绍人要认真指导入党者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两名介绍人要将自己的意见认真负责的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然后由党支部审阅。
四、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1、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都应该参加。
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2、申请入党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大会。
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
介绍人有一人不能出席,应在大会前向党支部认真负责的介绍情况,支部大会可以召开。
3、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党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
讨论时,对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支部、介绍人和申请入党人应予以解答。
4、表决在正式党员中进行。
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5、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
决议要写清入党人的基本情况、党支部大会对其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和弃权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然后报上级党委审议批准。
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在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前,由院党委负责对其进行谈话,各总支或支部应积极配合。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转正
1、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所在党支部,继续加强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及时与其进行谈话,指出努力方向。
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对其进行季度考察写实。
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宣誓由上级党委或支部组织进行。
一般未经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办理转正手续。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出现问题或发现其入党前有重要问题对组织隐瞒,支部应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以便进行妥善处理。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应提前一个月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
党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并将其做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
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对预备期满的党员,党组织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还需进一步教育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大学生党支部是党组织中最基层的组织,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生党支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生党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领导和团结党员、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大学生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学生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分党委,经校党委批准,可以设立分党委下属的学生党总支。
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学生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
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2人。
第五条大学生党支部按照便于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和数量情况而设置。
党支部的设置由党委批准,支部下设党小组。
第六条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在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班级,应及时成立班级党支部;不足3人的,成立党小组;可由若干班级联合成立党支部。
第七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不足7人的,只设支部书记、副书记。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支部委员包括支部书记(低年级党支部书记应有辅导员老师担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均由支部全体党员选举产生,报所在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八条党支部委员每一年改选一次,正、副书记和支部委员均可连选连任。
选举产生的党支部正、副书记及委员应报学院党委批准。
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可以对党支部正、副书记或委员提出调整意见,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九条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学生党员、党员教师作为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出表率。
支委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使之成为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班子。
第三章大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大学生党支部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要努力构建以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
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营造班级积极向上的氛围。
(二)按照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历史;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与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创新学习型党支部的内涵,推进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觉悟与党性修养。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按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四)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全过程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五)组织学生党员在班(年)级事务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
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等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构建以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促进班级事务全面发展。
(六)积极了解党员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七)不断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的实践载体和形式,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八)积极研究和探索党支部工作规律,围绕中央精神,学校党委工作重点以及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组织、制度、途径与方法,不断提高党支部自身建设水平。
(九)大学生党支部要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为学生党员服务,为广大学生服务,不断增强大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第四章学生党支部的制度
第十一条“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因此,坚持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两到三次,研究和解决党支部中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三次,遇到学校特殊工作,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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