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软件中的增值税科目问题.docx
- 文档编号:4786904
- 上传时间:2022-12-09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66.12KB
财务软件中的增值税科目问题.docx
《财务软件中的增值税科目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软件中的增值税科目问题.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财务软件中的增值税科目问题
财务软件中的增值税科目问题
财务软件下,应缴增值税科目的核算问题
1.用友通里下级科目的科目性质(余额方向)默认与上级的相同,因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方向与应交税费的相同为贷方,那么其下级进项税额科目也默认为贷方,且不可修改,而实际上该科目方向应为借方.应如何设置?
答:
上级科目余额方向(贷方)设好了你的下级科目余额方向是不能改变的
应交税金进项税100借方余额是用贷方表示的-100(贷方红字就是借方蓝字)
销项200余额用贷方表示2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余额
=200+(-100)=100
就是说期初期末余额是默认一个方向的(就是在这个方向登记)本期还是分借方和贷方的
你设置好应交税费一级科目余额方向就可了下面的明细余额你不要管了你只要懂得贷方红字就是借方蓝字就可以了余额方向计算机自己会处理的
2.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软件核算应对问题
到目前为止,会计电算化在我国的发展和实际应用也已经二三十年时间了。
基本上,上述的几种关于应交增值税的核算方式,软件都能处理。
今天主要的谈的是一个细节问题,或者说会计核算制度设计与软件设计冲突的地方,主要是一般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核算,基于分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核算的应用模式下。
为了简单叙述问题,我们假定企业:
1、本月购进材料
借:
材料采购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
银行存款117
2、本月销售产品
借:
银行存款351
贷:
产品销售收入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3、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4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4
4、交纳时,借: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
银行存款。
在年度中间、日常核算查询下,大家还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一旦跨年,问题就出来了。
几年下来,其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余额也许达数亿元之多,令人啼笑皆非。
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既不是制度的错(再错,也不能说制度的错-:
)),也不是软件设计的错。
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还在于会计核算理论与软件设计思维发生了冲突。
会计制度设计,源于实践,更准确地说,早期甚至包括现在,很大部分理论是还是基于手工核算模式。
在手工核算下,每年都要年结、结转新账本,即便是再蠢的会计,不至于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栏目的余额抄到来年账本中去。
而软件可不这样干了,哪怕还有一分钱余额,它都得认。
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现时软件,实际上是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处理的:
1、需要年结的软件:
(1)、用友产品的方法,结转到次年,总账反初始化,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清零,即上级科目余额为零、下级科目不为零的科目,可能通过清零功能按钮一次清零。
(2)、金蝶KIS的方法,因为其年结后不支持反初始化,建议如下处理:
根据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一般情况下,我们对应交值税的的处理、统计和查询基本上是按年度的,而且上年销项税额等栏目不应带入次年。
所以我建议日常月份没有必要对“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这些栏目进行清零动作,而是于年终再处理,相关栏目进行对冲,分录如下: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已抵扣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说穿了,是希望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有的未抵扣的增值税余额外、其他栏目余额不要带入次年账务,影响次年数据的查询和统计。
这种方法仍适用于要作年结的软件。
2、不需要年结的软件:
金蝶专业版、K3,用友U8都是不需要年结的软件,便于跨年度作业与查询。
但显然,按会计制度和增值税税收法规制度的账务要求来处理,是有前述细节问题的。
(2)月末若计算出当月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时(通常情况下,是指进项税额等借方科目发生数大于销项税额等贷方科目发生数),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留底待以后抵扣就可以了。
(3)若需要交纳增值税的情况下,次月交纳增值税时,应做分录: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二、月末及年末各科目余额的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的各专栏(“待抵扣进项税”专栏除外)累积形成的余额年末如何处理,是否需要结转清零,因这一块目前正规的教材上都没有讲到这一点,所以这里我只是结合纳税申报处理的一些实务的实际情况,谈一下个人的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的各专栏平时业务处理累积形成的余额在月末(12月除外)不需做处理。
2、年末时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截止12月末若有留抵税额,除开“进项税额”专栏保留留抵税额的余额外,其他专栏采用应交增值税下各专栏互相抵冲的形式,将余额冲为0,也就是说结转到第2年年初,只有“进项税额”专栏有留抵的余额,其他专栏年初余额为0。
例子:
12月末应交增值税各专栏的本年累积的余额如下:
“销项税额”专栏贷方余额200000
“进项税额”专栏借方余额180000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借方余额40000
“待抵扣进项税”专栏借方余额500
其他专栏余额为0
那在12月末建议做如下抵冲分录(与平时业务处理的借贷方向刚好相反):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0000
最后结转到下一年的有余额的科目及余额如下:
进项税额”专栏借方余额20000(留抵下期抵扣)
“待抵扣进项税”专栏借方余额500
(2)截止12月末若是需要缴纳增值税,那正常的月末处理后,再采用应交增值税下各专栏互相抵冲的形式,全部将各专栏余额冲为0。
(3)特别说明:
“待抵扣进项税”专栏余额不参与上述
(1)、
(2)的抵冲,按正常结转到下年初即可。
增值税是以商品销售额和应税劳务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款抵扣原则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它是在原来按照经营收入额全额课征的流转税的基础上,经过改革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增值税的计算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准许扣除进项货物及劳务时已纳税增值税部分的税款。
对于企业来说,只就经营收入额中本企业新增的没有征过税的部分征税,因而与按经营收入额全额征税的流转税种比较,不会出现重复征税问题。
对于产品而言,该产品的总体税收负担等于各个环节税负之和。
当税率确定以后,无论产品经过多少生产流通环节,其税收总额始终等于产品销售额乘税率之积,税负不会因纳税环节多少和生产环节的变化发生时轻时重的问题,因此,增值税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多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有利于促进工业向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有利于稳定财政收入。
目前,增值税在我国税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1994年实行新税制的重要内容就是,建立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互相协调配合的流转税制。
国家常用的统计指标“两税”即为“增值税”和消费税,其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的新条例,规定增值税应税范围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
增值税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应税劳务。
二、 增值税的纳税人:
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入境的单位和个人。
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两大类。
在实际征收工作中,又把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
按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及经营规模的大小,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原则,不是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关键是看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对商业企业的认定是例外,目前商业企业的销售额必须达到180万/年),是否能够以规范化的办法计征增值税。
三、增值税的税率:
新增值税实行以不含税价计税方式,俗称价外税,税率设计是以价外税为基础,遵循中性和简便原则,考虑到大多数纳税人的承受能力等诸多因素确定的。
目前增值税率有三档:
基本税率定为17%;低税率为13%,列入低税率的产品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主要有: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零税率:
只限于出口货物。
另外 对小规模纳税人设立简易征收办法:
征收率为6%,从1999年7月起,小规模纳商业企业税人的征收率为4%。
四、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
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收取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金、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五、增值税额的计算: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如下: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本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主要是指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3%的扣除率计算。
2、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十征收率)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的制度,是国际上通行做法。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凭证,而且是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七、增值税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的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九、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一个月。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务软件 中的 增值税 科目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