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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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宪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1、以下关于宪法本质的论述正确的有( )
A、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B、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决定宪法的历史类型和宪法的本质
C、阶级力量对比的质的变化,必然引起宪法本质的改变
D、与阶级力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的力量也对宪法的本质产生一定影响
【答案】ABCD
【考点】宪法的本质
【解析】宪法是规定民主国家根本制度、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表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但统治阶级不能肆意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而是必须考虑本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并以其为依据确定宪法的某些基本内容。
因此,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A项论述正确。
(1)政治力量对比首要是阶级力量对比。
阶级力量对比包括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和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
前者决定宪法的历史类型和宪法的本质,后者决定本质相同的各种宪法之间的形式和内容方面的差异,故B项论述正确。
(2)宪法所体现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也表现为宪法随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改变:
阶级力量对比的量的变化,只产生宪法形式的改变;阶级力量对比的质的变化,必然引起宪法本质的改变。
故C选项正确。
(3)政治力量对比并不局限于阶级力量对比。
政治力量既包含着与阶级力量有直接联系的同一阶级内的各阶层、各派别的力量,也包含着与阶级力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的力量等。
故D项论述正确。
2、下列关于宪法的基本原则的论述正确的有( )
A、资产阶级宪法的最一般的原则为基本人权原则
B、法国1791年宪法首先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法治原则
C、苏俄首创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
D、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均不同形式地确认了分权原则,具体表现为实行“三权分立”,主要包括典型的美国形式、以立法为重点的英国形式和以行政为重点的法国形式等三种模式
【答案】BD
【考点】宪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宪法的基本原则,又称宪法原则,是指宪法中蕴含的、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目前,通常认为宪法原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等内容。
故选项BD正确。
本题中,A项论述错误在于,人民主权原则为资本主义宪法的最一般的原则。
C项论述错误在于,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政权?
?
巴黎公社首创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并为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奉为一条重要的民主原则。
3、下列选项中那些表现了宪法的最高效力( )
A、宪法是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集中表现
B、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C、宪法是一国之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
D、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较之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答案】BC
【考点】宪法的最高效力
【解析】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对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对此,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故选项BC正确。
4、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被称为协定宪法。
根据这一定义判断,下列哪些宪法属于协定宪法( )
A、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B、1830年法国宪法
C、1848年意大利宪法D、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答案】CD
【考点】宪法的分类
【解析】根据制定宪法主体的不同,宪法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钦定宪法是由君主自上而下地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宪法,主要有1814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八颁布的宪法、1848年意大利宪法、1889年日本明治天皇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1908年中国清末《钦定宪法大纲》;民定宪法是由民选议会、制宪会议、公民投票表决制定的宪法,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宪法为民定宪法;协定宪法是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主要有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1830年法国宪法。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选项C、D正确。
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1830年法国宪法都属于钦定宪法,选项A、B错误。
5、以下关于宪法历史发展的论述正确的有( )
A、美国1789年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故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B、法国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C、1918年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本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D、1949年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实施的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一部宪法性文件,但不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答案】BCD
【考点】宪法的发展史
【解析】有关宪法的发展史,考生需熟记的有:
(1)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性文件并实行宪政的国家。
1688年,英国发生“光荣革命”。
随后,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宪政体制。
(2)美国1789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3)法国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4)苏俄1918年《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本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5)我国1949年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系一部宪法性文件,1954年宪法才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由此可知,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英国,故A选项错误,BCD正确。
6、下列有关宪法与宪政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
B、宪法的内容决定宪政的内容,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
C、没有宪法就谈不上宪政,离开宪政则宪法成为一纸空文
D、近代的宪法与宪政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
【答案】ABCD
【考点】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解析】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生命。
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
因此,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没有宪法就谈不上宪政,而离开了宪政,宪法则成了一纸空文。
近现代的“宪政”也称“民主宪政”,其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无论是限制国家权力,还是保障公民权利,都必须以宪法的形式,予以法律上的确认和规范。
选项ABCD均应选.
7、下列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论述错误的有( )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属于重要的国家机关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
【答案】C
【考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制度
【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协按照其性质,既不属于国家机构,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而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协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同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故选项C错误。
8、我国宪法规定: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以下有关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内容的论述,错误的有( )
A、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组织领导
B、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参政议政、互相监督
C、各政党的根本活动准则是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
D、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答案】AC
【考点】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
【解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内容为:
(1)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故A项论述错误。
(2)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参政议政、互相监督。
(4)各政党的共同奋斗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
(5)各政党的根本活动准则是宪法。
故C项论述错误。
9、我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自然资源属于国家专属所有的有哪些()?
A、森林、草原B、荒地、滩涂
C、矿藏、水流D、城市的土地
【答案】CD
【考点】国家的专属所有的自然资源
【解析】《宪法》第9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物权法》第47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根据法律的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均可属集体所有,但是矿藏、水流以及城市的土地在任何情况下都属于国家所有。
因此,选项CD为正确答案,选项AB错误。
10、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法作了重要修改,下列属于这一修正案的是()
A、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
C、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D、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答案】ACD
【考点】2004年宪法修正案
【解析】宪法修正案:
第二十二条 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修改为: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第二十三条 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
第二十四条 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
由此,选项ACD正确。
11、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可以由哪些方式提名推荐()?
A、选民5人以上联名推荐
B、人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
C、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答案】BCD
【考点】直接选举人大候选人的提名
【解析】《选举法》第29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故选项BCD正确。
12、某选区共有选民8679人,张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
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那些情况下,张先生可以当选()?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868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4800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4339人,张先生获得选票4000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0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3400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0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3411张
【答案】D
【考点】直接选举代表当选的条件
【解析】《选举法》第40条第1款: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选举法》第41条第1款: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
在选项A中,参加投票的人数超过选民的人数,选举无效,张先生当然不得当选。
在选项B中,参加投票的人数不足选民的一半,选举无效,张先生当然不得当选。
在选项C中,参加投票的人数超过选民的一半,选举有效,但高所得选票不足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张先生不得当选。
在选项D中,同时满足“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和“双过半”的投票规则,张先生可以当选,正确答案为D。
13、下列选项中,有关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A、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
B、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不应列入选民名单
C、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暂不行使选举权
D、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否行使选举权,须经选举委员会确认
【答案】BCD
【考点】精神病患者选举权
【解析】《选举法》第3条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26条第2款: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享有选举权,但由于精神上的实际情况而暂不行使。
但要注意,精神病人没有提到享有被选举权的问题。
选项BCD的内容完全符合法律的立法原意,故为正确选项。
1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正确的有( )
A、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B、如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C、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5至1/2
D、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1倍
【答案】AB
【考点】选举制度
【解析】我国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即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故A选项正确。
第38条规定:
“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故B选项正确。
第30条规定: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选项CD相互混淆,均错误。
15、我国选举法以专章规定,对下列哪些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
A、代替他人填写选票的
B、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数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C、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D、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答案】BCD
【考点】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解析】《选举法》第52条规定:
“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
(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故选项BCD符合题意。
《选举法》第36条第2款规定: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故替他人填写选票的,如果是经该他人委托的,是合法的。
16、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下列组织机构中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哪些()?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江苏省省人大常委会
C、苏州市人大常委会
D、昆山市(县级市)人大常委会
【答案】ABC
【考点】主持选举的组织机构
【解析】《选举法》第7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根据该条的规定,县级要设立选举委员会,县级人大常委会并不主持选择,而是领导本级及下级选举委员会。
故而选项ABC是正确的,选项D不合题意。
17、某县一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35301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17602人,该选区3位候选人赵某、钱某和孙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9250票、8500票和7600票。
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谁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
A、赵某B、钱某 C、孙某D、3人均不得当选
【答案】D
【考点】直接选举代表当选的条件
【解析】《选举法》第2条第2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40条第1款: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第41条第1款: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该次选举中,未有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故本次选举无效,3人均不得当选。
18、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要求我国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要求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都是相等的
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表明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并非都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D、秘密投票原则要求如果选民是文盲就不能参加投票,因为其如果委托别人代写,就违背了秘密投票原则
【答案】ABD
【考点】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解析】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和秘密投票原则。
在选项A项中,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并不表明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就当然地享有选举权利,因为若其被剥夺政治权利,则不享有选举权利。
故A不正确。
在选项B项中,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各级人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都是相等的,比如根据《选举法》第12~14条以及第16条的规定,农村代表和城市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不同的。
故B不正确。
在选项C项中,在间接选举时,人大代表就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所以该项正确。
在选项D项中,选民是文盲的,可以委托其信任的人代写选票,这是变通规定,有利于选民选举权的保障,没有违背秘密投票原则。
故D不正确。
19、下列选项中的中国公民,哪些属于不享有选举权的情况?
()
A、赵某,刚满15周岁B、钱某,被劳动教养
C、孙某,被剥夺政治权利D、李某,患精神病
【答案】AC
【考点】选举权的享有与剥夺
【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由此可知,我国公民的选举权的条件是:
(1)年满18周岁;
(2)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选项A、C不满足这两项条件,所以应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
“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三)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正在受拘留处罚的。
以上所列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也可以在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
所以C有选举权,不选。
精神病患者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可以不列入选民名单,但并不意味着因此失去选举权,他只是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并不是没有选举权。
所以D不选。
20、下列选项中,哪些选项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
A、科学研究自由B、出版自由
C、文艺创作自由D、结社自由
【答案】AC
【考点】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及政治权利
【解析】《宪法》第47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其中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包括公民的科学研究自由、公民的文化艺术活动自由(包括公民的文艺创作自由、欣赏自由等自由和权利)。
因此选项AC均属于公民的文化权利。
《宪法》第35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的出版自由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还包括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结社、示威的自由和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故选项BD均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年满18周岁的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同时也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答案】BD
【考点】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
【解析】《宪法》第13条: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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