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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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市安全生产第六巡查组巡查期间,全区共排查发现隐患3706条,为使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发现隐患、消灭隐患”的要求,集中2个月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汛期到来之前整改到位。
巡查组交办单35家安全隐患,5月20日前整改结束;巡查组移交的573条,临港经开区、各乡、街道、区直部门排查发现的3135条安全隐患6月25日前整改结束,对短时间确实无法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成立组织
为切实整治安全生产巡查期间排查的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区政府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整改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章洪海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
杨旭东 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
陶小也 尚 可 江峰 汪志耿 黄震
刘文祥 曹金海
成 员:
政府办、消防大队、交警二大队、监察局、发改委、教育局、经信委、民政局、城建局、重点办、农林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委、卫计委、城管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主要负责人;经开区、各乡、街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市第六巡查组巡查期间排查的3706条安全隐患整改,负责对僵尸、停产企业、服装加工企业、小餐饮、社会办学机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鲁希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安排
根据排查出隐患类别和巡查组工作报告中指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区情,采用由分管副区长挂帅,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解决需要研究性隐患整改和行业专项整治;由行业部门牵头,通过专项行动,解决行业内突出问题和隐患整改,对于一般隐患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安委会办公室督办单交临港经开区、各乡、街道落实整改。
(一)成立五个工作专班
1、交通运输类工作专班
通过巡查发现,交通运输车辆“掛而不管”、“管而不实”,水上交通线密集交叉,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亟待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水上交通方面,5公里城区岸线现有渡口5处,渡船与船舶频繁相遇,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1)隐患摸排情况
巡查交办20家,隐患123条。
交警二大队、交通公安分局、发改委排查风险单位386个,隐患270条。
(2)责任领导:
杨旭东
(3)责任单位:
交警二大队、发改委、港区海事处、交通公安分局
(4)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是对全区交通运输企业和港口码头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隐患,限期整改;二是对交办和单位自排隐患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制定全面专项整治方案,对运输企业掛靠管理,水上交通安全,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等进行整治;四是落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
2、服装加工类工作专班
通过巡查发现,全区共有服装加工企业19家,都只有营业执照,无消防许可证,虽配有基本消防器材,但管理水平低,有的十分混乱,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必将造成群死群伤。
(1)隐患摸排情况
巡查组交办服装企业1家:
湖滨制衣厂建议关闭。
乡街摸排19家,隐患24条。
(含湖滨制衣厂)
(2)责任领导:
刘文祥
(3)责任单位:
经信委、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和属地乡街
(4)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是对其他服装加工厂进行全面检查,调查了解情况,排查隐患,限期整改;二是制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范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三是制订关停并转工作方案;四是落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
3、社会办学机构类工作专班
通过巡查发现,全区共有社会无证办学机构43家,发现监管存在缺位、不到位,非法办学严重。
(1)隐患摸排情况
巡查组交办社会办学机构12家,隐患28条
区教育局摸排43家,隐患117条。
(2)责任领导:
汪志耿
(3)责任单位:
教育局、市场监督局、公安分局
(4)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是对全区社会办学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清单;二是按照相关要求制订方案,规范全区社会办学机构;三是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4、“僵尸”、停产企业类工作专班
通过巡查发现,全区共有“僵尸”、停产企业18家(其中:
临港经开区11家、经信委7家)。
7家区属企业利用原厂房出租,承租准入标准低,非法生产经营严重。
如钢管厂内现有12家承租企业,2家营业执照过期,6家营业执照登记经营场所不符,1家无证经营。
出租方安排有少量留守人员,但基本上是“滥竽充数”
(1)隐患摸排情况
巡查组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济整体下行,企业经营不善;体制机制制约,人员分流滞后;租赁现象混乱,企业管理缺失;安全培训缺乏,防范意识淡薄。
全区共摸排“僵尸”、停产企业18家(其中:
临港经开区11家、经信委7家),隐患134条。
(2)责任领导:
陶小也
(3)责任单位:
临港经济开发区、经信委、市场监管局和属地乡街
(4)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是对“僵尸”、停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调查了解情况,排查隐患,限期整改;二是制订关停并转工作方案;三是落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
5、“小餐饮”类工作专班
通过检查发现,全区共有“小餐饮”1578多家,登记在册1421户,无照无证经营现象存在。
从对221家餐饮单位排查看,人员密集区的小餐饮风险管控能力较弱。
如锡麟街、先锋巷等区域性小餐饮单位租用1个门面,只有一个进出通道,基本上操作台放置门口,一旦发生火灾,逃生困难。
(1)隐患摸排情况
巡查组指出突出问题: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标识不规范;普遍存在“前厨后店”模式;安全意识普遍淡薄;无证经营,未办理小微餐饮登记证的现象仍然存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街共摸排“小餐饮”1578家,隐患47条。
(2)责任领导:
刘文祥
(3)责任单位:
市场监管局和属地乡街
(4)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是对全区“小餐饮”行业进行全面检查,调查了解情况,排查隐患,限期整改;二是对全区“小餐饮”行业建立监管档案;三是制订锡麟街、先锋巷等区域性小餐饮单位整治方案;四是落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
(二)开展13类专项行动
1、涉及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巡查交办21家,隐患129条。
(2)区安监局排查风险点68个,隐患45条。
(3)责任单位:
区安监局。
2、烟花爆竹经营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巡查交办4家,隐患4条。
(2)区安监局排查风险点121个,隐患13条。
(3)责任单位:
公安分局、区安监局。
3、校园安全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巡查交办12家,隐患28条。
(2)区教育局排查风险点561个,隐患423条。
(3)责任单位:
区教育局。
4、建筑施工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巡查交办33家,隐患101条。
(2)区城建局排查风险点40个,隐患40条。
(3)责任单位:
区城建局。
5、特种设备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巡查交办33家,隐患76条。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风险点1372个,隐患57条。
(3)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消防安全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巡查交办66家,隐患143条。
(2)区消防大队排查风险点244个,隐患154条。
(3)责任单位:
区消防大队。
7、旅游宗教场所安全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巡查交办3家,隐患3条。
(2)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旅游局排查风险点36个,隐患24条。
(3)责任单位:
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旅游局。
8、养老机构安全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巡查交办2家,隐患5条。
(2)区民政局排查风险点55个,隐患6条。
(3)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
9、文化娱乐场所安全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巡查交办9家,隐患15条。
(2)区文化委排查风险点273个,隐患148条。
(3)责任单位:
区文化委。
10、森林防火、渔业安全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区农林局排查风险点221个,隐患30条。
(2)责任单位:
区农林局。
11、大型综合体安全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巡查交办3家,隐患7条。
(2)区商务局排查风险点134个,隐患58条。
(3)责任单位:
区商务局。
12、公共安全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迎江公安分局排查风险点227个,隐患34条。
(2)责任单位:
迎江公安分局。
13、水利安全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1)区水利局排查风险点23个,隐患4条。
(2)责任单位:
区水利局。
(三)安委会办公室督办单整治
1、临港经济开发区
(1)临港经济开发区排查风险点28个,隐患160条。
(2)责任单位:
临港经济开发区。
2、龙狮桥乡
(1)巡查交办2家,隐患3条。
(2)龙狮桥乡排查风险点228个,隐患177条。
(3)责任单位:
龙狮桥乡、相关职能部门。
3、长风乡
(1)长风乡排查风险点86个,隐患57条。
(2)责任单位:
长风乡、相关职能部门。
4、新洲乡
(1)新洲乡排查风险点56个,隐患27条。
(2)责任单位:
新洲乡、相关职能部门。
5、孝肃路办事处
(1)孝肃办事处排查风险点467个,隐患229条。
(2)责任单位:
孝肃路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
6、宜城路办事处
(1)宜城办事处排查风险点450个,隐患219条。
(2)责任单位:
宜城路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
7、人民路办事处
(1)人民路办事处排查风险点566个,隐患283条。
(2)责任单位:
人民路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
8、华中路办事处
(1)华中路办事处排查风险点145个,隐患97条。
(2)责任单位:
华中路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
9、新河路办事处
(1)巡查交办1家,隐患1条。
(2)新河路办事处排查风险点766个,隐患103条。
(3)责任单位:
新河路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
10、滨江办事处
(1)滨江办事处排查风险点153个,隐患115条。
(2)责任单位:
滨江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
(四)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
1、国货街区:
房屋年久失修
2、天主教堂:
D级危房
3、新河路街道:
工人新村1—14栋大瓦坡屋面塌陷、渗漏,粉刷层部分风化脱落,出现多处板裂。
四、工作要求
(一)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找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进行隐患整改和行业专项整治,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果,确保行业安全。
(二)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行动计划,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发现隐患,消灭隐患。
(三)临港经开区、各乡、街道,要发挥企事业单位主体作用,督促隐患整改。
(四)对短期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由责任单位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做到防范主体明确,防范措施有力,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附表一:
巡查组交办的安全隐患清单
附表二:
巡查组移交的安全隐患清单
说明:
临港经济开发区、各乡、街道、有关部门排查上报隐患清单,不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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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隐患 突出 问题 整治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