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图书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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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图书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图书
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
皖教备〔2013〕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近几年来,为提升农村中小学内涵发展,国家和省级财政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中小学图书配备,使越来越多的学校达到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要求。
为使农村中小学进一步管好用好图书,真正发挥图书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教育作用,特制定安徽省中小学图书管理使用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原则
以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为指导,以注重实效、注重实用、惠及师生为目的,高标准、严要求,加强中小学图书科学管理和规范使用,切实发挥图书的育人功能,全面提高中小学生阅读能力和综合素养。
二、配置标准和基本要求
1.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要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图书按照国家二类标准配备:
小学生均藏书15册、初中生均藏书25册。
各校根据图书使用情况,及时增配缺额图书,以基本满足农村学生的阅读要求。
2.为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图书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建立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工作,对图书的管理和使用规范要有工作计划,有目标要求,有经费保证、有检查落实。
3.各学校校长是做好图书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要将图书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之中,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从事图书室管理工作。
要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和考核要求,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图书室和阅览室建设
1.各校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标准,提供图书馆(室)和阅览室,便于图书借阅和管理。
鉴于很多农村学校处于布局调整的过程当中,各地、各校可结合图书藏书量、学生数和方便借阅等因素,选择面积大小合适的房间或教室改造后作为图书室和阅览室。
学校各班级只要条件许可,应当建立图书柜,方便学生借阅,并建立图书室与班级图书、班级与班级之间的图书交换的常规制度。
没有条件建立图书室的学校,也可采取班级图书柜的方式予以解决,并建立定期更换制度。
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图书室尽可能设置在一楼,如若设置在二楼以上楼层,需具备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楼板承重报告。
2.图书室、阅览室应按需配备相应数量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文件柜、办公桌椅、装订、消防等必要的设施设备,若有条件,可逐步配置复印机、计算机(网络设备)、扫描仪、刻录机、打印机等设备。
3.图书室和阅览室必须干燥通风,照明设施齐全,门窗完好牢固。
图书室内,书架摆放格局合理,留出足够的空间和过道便于查找、借阅图书。
阅览室内,阅览桌椅、报刊架摆放要整齐有序,环境整洁、优雅。
四、图书的管理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使图书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各学校应建立:
①采编验收管理制度;②图书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③书刊借还制度;④藏书及资料管理规则;⑤阅览室守则;⑥班级图书柜管理办法;⑦图书损坏赔偿制度;⑧图书的剔旧和处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并悬挂上墙(参考格式见附件1)。
2.建立管理人员队伍。
图书管理是学校的一个特殊的业务岗位。
中学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基本的图书管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图书管理业务。
图书管理工作具有长期性特点,图书管理人员在一定周期内应相对保持稳定。
图书室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图书室工作人员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图书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着图书室的工作和图书活动的开展。
对于学生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实行专兼职并行的办法,也可采取学生自主管理的方法,本着志愿的原则选取一些责任心强、热爱阅读和图书管理的同学担任图书管理志愿者。
县(区)教育局要做好对本地图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
3.图书检查验收。
图书到校后,各学校应按采购清单,认真核对到校图书的品目、出版社、数量和价格等相关信息,检查图书的印装质量,做到入库图书品种一致,质量达标,数量准确,价格无误。
4.建立固定资产登记。
项目学校必须对到校的每本图书进行登记造册,应有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
图书总括登录内容应包括:
登录日期、图书来源、凭证号、总种册数、总价格、类别、个别登记起讫号码、注销(时间、原因)等相关信息;图书个别登录内容应包括:
登录日期、登记号、书名、著译者、出版社、出版年月、图书来源、页数、装订、单价、注销(时间、原因)等相关信息(见附件2)。
5.分类排架。
学校应将所有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第四版)对图书进行分类,分类至少应达二级类目。
每本图书应有一个登记号并加盖学校图书室的藏书章和登录章,在书脊处贴索书号,应采用分类排架法,按索书号排列。
项目学校应在图书到校后两个月内完成分类排架。
6.增新剔旧图书。
图书室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各项目学校要结合本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图书增新剔旧原则,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1%。
对于社会捐赠图书,也应按照图书管理要求认真保管,但此类书籍应经过认真筛选,凡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图书在作出相应捐赠标识后上架。
7.逐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计算机管理。
各项目学校,要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要重视和加强图书室与校园网的结合,一方面实现网上电子图书资源共享,另一方面通过校园网宣传、介绍图书。
8.图书的安全保护。
要认真做好图书的日常维护工作,使图书不丢失,少破损,有破损图书要及时修补;做到防火、防潮、防霉、防蛀、防盗、防破坏,努力减少图书的损耗。
农村地区学校应注意防鼠,图书室内不能让鼠类有生存和繁殖的条件,不能将食物带入图书室内,注意搞好清洁卫生,清除图书室周围的杂草、垃圾,切断鼠路,防止老鼠进入图书室撕咬图书。
五、图书的使用
1.提高图书使用率、流通率。
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图书开放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师生的阅读要求,充分提高图书资源的利用率,发挥图书的服务功能。
学校应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多媒体设备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公布书目、介绍新书,主动开展对师生的出借服务,图书室采用向师生开架或半开架方式借阅,教师全天出借,学生定期出借,每个学生每年借书12册(次)以上,借书处和阅览室开放时间应不少于40小时/周。
工具书一般不外借,只提供在图书室或阅览室查阅。
出借图书不得向学生收取押金。
2.提倡图书进班级,设立班级图书角。
为了使每位学生的借阅更为方便、简捷,提倡实行“班级图书角”模式,为学生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项目学校要认真组织管理好班级图书角,图书定期在班级之间流动,资源共享。
由于受办学规模和学生数量的限制,教学点可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读书活动,以切实达到方便学生借阅,真正发挥图书作用的目的。
3.开展多样化读书活动。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中小学开展学生阅读活动的指导,并向广大中小学生推荐精品阅读书目,积极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学校每周应为各个班级设立阅读课并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阅读指导,使学生学会阅读,养成独立阅读的习惯;教师要通过读书活动,引导学生在读书活动中多写读书心得,选择其中的优秀文章向全校师生宣传或者推荐到有关媒体,一方面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另一方面也提高了阅读的层次与质量;
4.建立图书使用考评机制。
各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种图书使用考核评价机制,把图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考核内容。
各项目学校对学生每学年的阅读要有质和量的要求,从2013年开始,把学生每年阅读量纳入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5.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
各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将图书管理与使用工作纳入标准化装备的使用与管理整体工作当中,建立督查制度,组织专家组、指导组对各中小学的图书室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不断推进图书室工作的健康发展。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6月9日
附件:
1.图书管理制度
2.图书登记簿
附件1:
图书管理制度
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供参考)
1.图书借阅应实行与日常教学作息时间错时开放,便于师生在课余时间借阅。
2.凡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在图书馆(室)借阅区借阅图书。
借书证件限本人使用,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
3.在开架借阅图书时,每次限取一册翻阅,图书阅毕后应放回原处。
如找不到原处请交送管理老师处,请勿自行乱放。
4.学校根据本校图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教师和学生可借的图书类别、册数及借期。
到期需要继续阅读的图书,应办理续借手续。
续借的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5.图书馆(室)所藏工具书、画册、特藏本、孤本及当年的杂志一般只供在馆内查阅,不外借。
6.爱护图书。
遗失、损坏图书者,按图书馆(室)《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7.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画等问题,如果发现有问题应当场确认,否则将视为由借书人损坏。
8.归还图书时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场检查归还图书是否有破损、缺页和圈画等损坏情况。
如有损坏,应当场提出。
9.归还的图书应及时整理上架。
10.借还图书要讲文明,讲礼貌,并保持室内整洁。
进入借书区域,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
11.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学校前,必须将借阅的图书资料全部还清,由学校收回或注销借书卡、证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藏书剔旧管理规则(供参考)
一、剔旧工作的实施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先由图书馆(室)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初选,再征求相关专业学科老师的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或馆长批准后执行。
3.有收藏价值的文献资料,下架后要妥善保存,做好馆藏积累工作。
4.剔旧工作可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应做好总结工作。
二、剔旧的具体范围
1.内容陈旧已无参考价值的书刊。
2.长期以来流通率很低,无馆藏价值的书刊。
3.复本量大且实用性差,造成积压的书刊。
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补)的书刊。
三、剔旧图书的处理
1.凡被剔旧的书刊,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二份,分别由图书馆留底和总务处备案。
图书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还要财务核销。
2.对被剔除的书刊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调拨、交换、折价出售或报废等相应方式进行处理。
图书馆(室)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则(供参考)
一、赔偿原则
1.凡向图书馆(室)借阅的图书、期刊等资料,须妥善保管,不得卷折、圈画、涂写、污损、剪裁、撕页或遗失。
如发生以上情况,应进行赔偿。
2.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是否受损,如有污损应当场由管理人员确认,否则视由本人造成损坏。
3.凡污损图书者,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还要填写一式二份的“损坏书刊登记表”存档备案。
4.对未照章赔偿的借阅人,暂停提供借阅服务。
二、赔偿办法
1.遗失图书,原则上以相同版之原书偿还。
如不能偿还原书者,由图书馆(室)出具赔偿通知到财务室支付现金,持收据到图书馆(室)注销。
(1)一般图书、工具书和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得而本馆又无复本的书籍,赔偿价格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2)成套多卷本图书,书店不单册出售的,如遗失或损坏其中一册或一册以上,应由读者购买后赔偿图书馆遗失的书,或者以整套图书赔偿。
如果该书已购买不到,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3)精装书刊以平装书刊赔偿、原版书刊以影印书刊赔偿时,须赔偿精装与平装和原装与影印之间的差价和加工费用,复印书刊须加一定数额的复印成本。
2.污损图书、期刊等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应购买原书偿还,无法偿还原书,按本规则遗失图书处理。
(2)图书封面和内容污损、注字、划线,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的,学校视情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3)书刊资料上的条码弃失、污损,视情合理赔偿。
3.损坏图书以原版书偿还者,被损图书经图书馆注销后,归偿还者所有。
损坏图书后损坏者赔偿了现金,被损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三、赔偿后又找回原书
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找回原书且无损污,可持原书刊和赔偿收据到图书馆(室)申请退回赔偿费。
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供参考)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馆(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较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设好本校藏书体系。
2.负责图书查重、验收、盖章、编号、登录等工作;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图书分类细则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相关规则,对所有图书资料准确分类、编目,组织并管理好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及时做好图书的上架、借阅工作;认真仔细做好查重工作,避免同种书不同号的错误。
3.注意调查研究,了解读者需求。
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新书推荐和阅读指导课工作,坚持“一切为了读者”的服务宗旨,熟悉馆藏结构,认真解答读者咨询。
4.认真做好本馆(室)书刊的修补、装订等工作,便于读者使用。
5.充分发挥图书馆(室)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
6.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霉、防蛀等工作,保持图书馆(室)安静、整洁、有序。
班级图书角管理办法(供参考)
1.图书角旨在丰富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
2.图书角由班级语文老师负责,由班级设立图书管理员,主要实行自主管理。
3.图书管理员对所有书刊要及时清点、整理、登记,负责图书的日常借还。
4.本班图书角只限于本班同学借阅,不得以他人名义借书,或将图书转借他人。
5.凡在图书角借阅图书者,均由图书管理员填写“班级图书借阅登记册”,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6.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
7.借阅图书每人每次只限1本,借期最长为二周。
归还图书时,要及时消除记录,并摆放整齐。
未归还前,不得借阅它书。
8.借阅的图书只能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上课时未经老师同意,不允许看课外书。
9.借阅人应及时归还书刊,以方便他人借阅。
10.借阅人应积极撰写阅读体会,做好读书笔记,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
11.班级定期开展阅读评比活动,每月评选一次“阅读之星”。
对认真读书且有所收获的学生,学校每学期要予以奖励。
12.班级图书角的图书应定期流转,从学校图书室借出的图书应按《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借阅、退还手续。
附件2:
图书登记簿
(一)图书总括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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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入藏顺序号
图书来源
凭
证
号
合计
入藏书刊部分
注销部分
个别登记起止号
备注
月
日
种数
册数
金额
马列
主义
哲学
社会
科学
自然科学
综合性
图书
期刊
连环画
注销批号
遗失
报损
调拨
赠送
种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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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图书个别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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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登记号
索书号
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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