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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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多篇
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一、关于XX年价格工作总结
刚刚过去的XX年,面对严峻的宏观环境形势,全市价格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增长、控物价、惠民生、强队伍,克难奋进,主动作为,实现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助推发展导向,服务
大局实现新突破
始终把稳增长、扩内需、促转型、推发展作为全市价格工作的切入点,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有效提高了价格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及时出台价费扶持政策,稳定经济增长。
深入开展“深化清费减负,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两次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价费优惠政策,除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统一政策外,另行减免、缓缴涉企收费62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近5亿元,助推了实体经济发展。
会同发改、监察、财政等15个部门建立了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对涉及新兴产业申办、建设、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收费进行全程监控、跟踪服务,首批惠及56个重点项目,涉及投资200多亿元,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先后5次以信息形式对此进行了充分肯定。
江阴市局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加强了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受到各方好评。
二是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支持扩大内需。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选择部分企业试点推行明码实价,进一步提升了商贸领域的价格诚信度,苏宁电器等47家单位被评为省价格诚信单位。
崇安、南长、北塘三个区局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进明码标价示范街创建,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价格自律。
三是大力促进资源环境改革,助推节能减排。
深化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会同环保等部门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全市共有2100多个单位或项目参加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涉及金额1.3亿多元,涉企数量和交易金额均列全省第一。
会同经信等部门对11家使用节能减排设备的企业落实取消惩罚电价政策,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发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的指引作用,在全省率先完善了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连续5次下调热力价格,累计减轻热力用户用汽成本12.35%。
四是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三农”建设。
充分发挥成本调查的先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阳山水蜜桃、宜兴草莓等优势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认真测算小麦、粳稻的亩均收益底线,引导农户科学种植。
进一步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农网地区的执行范围,累计增加受益群众18万余户。
宜兴市局全面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锡山区局加大对“农家乐”等旅游价格的规范引导力度,滨湖区局从严核定农民安置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有力支持了农民减负增收。
(二)坚持稳控物价导向,调控效能取得新提升
继续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综合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一是以责任分解促落实。
提请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的工作意见》,将价格调控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区及市各相关部门。
宜兴市、滨湖区、新区注重考核引导,在全市率先将物价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增强了调控稳价合力。
二是以监测预警强服务。
充分发挥165个采价点的作用,加强对农副产品、成品油、建材、农资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跟踪监测,共采集各类价格数据16万余条,编发监测简报及分析文章210多篇,为上级决策提供了依据。
加强地方特色商品价格监测,在省内率先创新试行“一镇一品”监测方法,选定了乳鸽、马山鸡蛋等八大类15个品种作为首批地方特色商品进行监测,每十天发布一次信息。
会同发改、统计等部门着力打造太湖纸浆市场价格指数,建材、不锈钢、纸浆三大专业市场价格指数在省级价格平台发布,占全省首批发布指数个数的50%,提高了我市在专业市场中的价格话语权。
三是以平价商店创品牌。
坚持优化平价商店区域布局,全市平价商店网点增加至170个;扩大平价商品惠民范围,市区的平价品种由原来的蔬菜扩大到粮油肉蛋等55种农副产品,实现了从平价蔬菜店到平价农产品店的转型发展;积极争取省价格调节基金对新开办平价商店的扶持,已有1040万元专项补贴拨付到位。
全市平价商店累计销售平价蔬菜7672万余公斤,惠民金额达7083万余元。
四是以信息引导稳预期。
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通过政务网站、《无锡商报》、社区公示栏及数字电视等,继续将八大类2650种民生价格信息每十天发布一次,引导市民理性消费,促进商家合理定价。
江阴市局、惠山区局扎实做好“价比三家”工作,受到消费者好评。
一年来,全市价格系统严控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坚持做到不领涨、不助推、不失控,全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协调联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XX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5%,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与常州、南通并列第7位,物价涨幅实现了低于全国、全省和苏南五市平均涨幅的“三低于”
目标。
(三)坚持关爱民生导向,惠民利民取得新进展
继续把群众呼声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信号,以疏解社会关注的教育、医疗、旅游等价格问题为重点,着力营造“四个环境”:
一是规范的教育价费环境。
依据成本,兼顾实际,平衡衔接了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成本定期监审,从严控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出台了《无锡
市中小学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
新区物价办通过开展“家长、学生满意食堂”评比活动,促进了学校伙食费的规范。
二是惠民的医疗卫生环境。
认真贯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支持宜兴市出台了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继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销售零差率管理,及时调整了3768个品规的最高零售价格,降幅达15%,扎实开展了医疗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三是活跃的旅游消费环境。
围绕全市建设旅游度假胜地的要求,灵活运用价格杠杆,在灵山梵宫景区推行了指导价管理,对无锡太湖明珠欢乐园实行了“一票制”管理,支持央视无锡基地在稳定基本票价的前提下自主经营,增强了景区经营活力。
继续加强节假日期间门票价格监管,贯彻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狠抓景区明码标价的规范,促进了景区健康发展。
四是和谐的居民生活环境。
切实加强政策性保障住房价格监管,扎实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妥善处理普通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着力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进一步畅通价格举报投诉渠道,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涉农价格、教育医疗服务等价格专项检查,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79件,办结价格举报投诉及来信来访XX件,实行经济制裁1240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固本强基导向,自身建设树立新形象
积极创先争优,坚持抓队伍促业务,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建设。
一是强化价格法制建设。
坚持“凡调必审”,先后对教育、管道燃气等11个行业的61家单位的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累计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1.52亿元。
全面推进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价格集体审议和执法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复议变更和诉讼败诉继续保持“零纪录”。
价格执法案件动态管理制度受到省物价局充分肯定,在全省价格系统推广。
二是强化认证服务建设。
有序开展各类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扎实抓好价格认证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
三是强化宣传调研建设。
组织开展了价格法宣传、广场咨询、在线访谈、专题调研等一系列活动,有效扩大了价格工作影响。
四是强化勤政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市局科职干部廉政档案,每月进行廉文荐读,扎实开展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保证了价格队伍的廉洁高效。
二、关于XX年价格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稳物价、促发展、惠民生、强基础”的工作主线,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稳定价格总水平,着力深化价格改革推进转型升级,着力强化价格监管服务民生改善,着力优化自身建设树立队伍形象,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更加注重控疏结合,着力增强价格调控的工作合力
全省今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确定为3.5%左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明确要求将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定范围内。
我们要以全面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为核心,多管齐下,凝心聚力,努力确保调控目标完成。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完善价格监测与分级预警,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等重要农副产品价格动态,增强价格调控的预见性。
注重地方特色价格监测体系构建,加快“一镇一品”监测方法的试行推广,定期发布地方特色商品价格信息。
继续健全完善纸浆、粮油批发等专业市场价格指数,进一步提高无锡在专业市场中的价格影响力。
二是推进平价商店提档升级。
以平价商店建设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按照省确定的每两万城镇人口拥有一家平价商店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平价商店区域布局,巩固延伸平价经营品种,加速平价商店规模化发展,确保年内平价商店突破200家;通过农超对接、基地直供等方式,推进平价商店与市区4万亩蔬菜基地、朝阳集团83个果菜基地、15个地方特色监测品种的联合互动,加速平价商店联动化发展;制定平价商店价格监测办法,明确监测品种目录,规范平价、非平价监测点设置和价格采集行为。
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达标和不履行平价义务的平价商店,要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资质,加速平价商店规范化发展。
三是减轻农产品流通成本。
按照国家发改委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的水电气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开展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专项督查,实施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严格农贸市场价费管理,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四是加大社会预期正面引导。
通过政务网站、价格“微博”、社区公示栏及数字电视等,加大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力度,加强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推介,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二)更加自觉助推发展,着力发挥价费政策的杠杆作用
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要务。
一是全力营造优质价费环境。
根据全市“项目建设提升年”总体要求,组织开展“价费服务进企业”和“价费优惠政策督查年”活动,以垄断型、评估型、中介型收费清理为突破口,联合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对全市重大工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高效农业项目等进行专题服务,拓展收费准入制度适用范围,健全收费监测预警网络,强化收费服务专项督查,不断提高价格工作对项目建设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二是稳步推进水电气价格改革。
研究制定我市“十二五”水价改革规划和居住小区高层建筑二次加压供水价格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统一部署,继续做好阶梯式电价出台后的具体实施工作,努力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农网地区的执行范围。
会同经信部门鼓励企业使用节能减排设备,取消惩罚电价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稳妥实施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探索推行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和联动机制。
三是主动服务“两型”社会综合改革。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深化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开征太湖流域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推进差别化环保价费政策,提高企业主动减排的积极性。
加大价格政策引导力度,鼓励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
完善客运票价与油价浮动的联动机制,改进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政策,逐步探索太湖流域水系生态补偿等政策,促进生态持续改善。
四是积极服务旅游度假胜地建设。
结合旅游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采取灵活的价格管理形式,放大灵山、鼋头渚、古运河、竹海等景点品牌效应;加强对“农家乐”价格行为的管理引导,推进旅游与商贸、娱乐等产业的融合互动;结合五大历史街区、十大古村镇等修复建设,积极推进明码标价示范街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五是大力助推“三农”建设。
充分发挥农本调查的网络优势,加强主要农副产品成本动态调查和预测调查,开展规模调查户与一般调查户的比较分析,为发展高效农业提供借鉴。
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和农资价格综合补贴政策,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
进一步加大农资价格监管力度,加强涉农价费公示情况督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三)更加坚定关爱民生,着力疏解群众关注的价费矛盾
继续把群众利益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导向。
一是全力整治价费热点问题。
充分发挥成本监审的先导作用,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和教育、医疗行业的成本监审,合理制定轨道交通票制,适时推进江阴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养老康复机构收费管理,扎实开展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调研,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
创新试行物业服务收费与劳动力价格上涨的联动机制,强化学前教育、民办教育、驾驶培训等收费行为监管,督促相关行业严格执行中小学伙食、殡葬、供热、公交、保安等收费管理办法,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以“明码实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为主题,结合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妥善把握推进明码实价的范围、节奏和时机,重点指导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规范打折促销行为,扎实推进商业银行收费明码标价,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进一步畅通“12358”价格举报通道,扎实开展涉企、教育、医药、房地产等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价格保障机制。
落实保障性住房价格监管和优惠措施,妥善制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和经济适用房价格。
进一步扩大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免费范围,创新试行困难群体低价旅游券制度,提高景区的社会效益。
在各项价费调整中,继续坚持不领涨、不助推、不失控,对必须出台的政府调价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同步细化照顾低收入群体的配套措施。
(四)更加重视基础建设,着力提高价格队伍的整体素质
把基础建设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保障,着力夯实各项工作基础。
一是法制建设基础。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定调价、监督检查、鉴证评估等各项规定,在各类定调价中更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更好兼顾各方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成本工作基础。
发挥成本监审专家库作用,加强公交运营、地方优势农产品等成本收益比较分析。
选择重点行业制定专项监审办法。
拓宽定期成本监审范围。
三是认证工作基础。
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努力拓展城管、质监、进出口等领域的鉴证工作,严格执行困难群众价格鉴证服务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最近,中央、省委和市委相继作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全市价格系统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通过作风的改进为价格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发展中改进作风。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价格工作永恒的主题。
要善于谋划、敢于创新、勇于担当,找准价格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运用价格杠杆服务科学发展、解决热点问题的实效。
二要增强实干意识,在关爱民生中改进作风。
群众的评判是检验价格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
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大力推行“问题工作法”,多为企业办实事,勤为群众解难忧,不断增强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自觉性。
强化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勤政廉政中改进作风。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
积极推进价格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加强对价格权力运用的监督和约束,使价格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做到清廉自守、用权为民,以实际行动树立价格部门服务民生福祉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
物价局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物价局的指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方针,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加强价格监管力
度,全力维护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积极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努力。
现将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进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疏导价格矛盾,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汇同市环卫局对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核算,制订了我市居民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并上报省物价局批准执行。
调整后的垃圾费征收标准为:
居民户6元/月/户,非居民户140元/吨;二是启动价格和运价联动机制,调整了我市公路客运价格,并相应地对我市部分乡镇车站发班费进行了调整。
平均调价幅度为10%;三是对一些旅游景点门票价格进行了适度调整。
东坡书院门票价格从原来15元/人调整为25元/人;四是在成本调整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白马井新地水厂、东成水厂自来水价格,调整了海头水厂自来水价格。
价格调整后上述乡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5元/吨,与那大城区价格基本保持一致,为上述水厂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供水安全创造了条件;五是对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了优惠办法,按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促进了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六是调整了我市跨糖蔗收购价格。
普通糖蔗收购价格调整为360元/吨,良种糖蔗收购价格调整为370元/吨。
价格提高幅度达20%。
糖蔗收购价格的提高,对提高我市农民收入,促进我市糖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此外,我们还重新核定了种子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收费,按省局的统一部署调整了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适时调整了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还对部份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价格和收费的适度调整,进一步疏导了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困难,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开展旅游价格秩序综合整洁,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今年初,我局根据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迅速成立了市物价局旅游价格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市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价格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了得力人员组成若干个整治工作小组,对我市松涛天湖风景区、八一石花水洞地质公园、海南热带植物园及东坡书院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全面清查整顿。
在旅游价格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要求各旅游景点在售票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标准,并将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优惠办法、价格投诉举报等内容向游客公示,接受游客监督;我们在客房价格管理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宾馆酒店进行监督检查;在“五一”黄金周、中高考期间,为制止酒店、宾馆客房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我市客房价格实行限价管理;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我省“十一”期间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施临时干预的通知》,在“十一”期间对我市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施临时干预。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十一”期间坚持上班(推荐访问:
),加强检查,确保了“十一”期间全市旅游价格的稳定。
通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整治,使全市旅游价格秩序井然,无乱收费,无投拆,进一步优化了我市旅游消费市场环境。
(三)、加强价格调控管理,努力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一是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关联的重要商品价格跟踪监测,发现市场价格异常变动,随时向市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报告,以便政府采取相应措施平抑物价。
今年共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报表396份,价格监测分析材料22份,省物价局在上半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对我局的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加大价格异常波动的干预力度。
在重要节假日和高考、中考期间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有效地平抑了客房价格的上涨。
三是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提高政府调控物价能力。
全年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140764元。
共投入价格调节基金904559元支持我市的糖业生产发展,使我市传统产业得到发展。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价格秩序
积极开展物价检查工作,遏制价格违法行为。
一年来,共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298个次,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13个次,企业、个体工商户1185个次。
查出价格违法所得443636.89元,已退还给消费者293036元,正在退还消费者77893.14元,没收和罚没上缴国库15万元。
开展春运和节日客运票价专项检查。
在春运和“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组织精干人员,在市交通局的配合下对客
运票价进行检查。
在春运检查中,共责令车主退还多收款3365元。
在“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共责令车主退还多收票款2680元。
开展液化气和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
我局定期对各液化气营销点和加油站进行检查,严格把液化气和成品油价格控制在政府指导价格之内。
通过检查,使我市液化气价格在海南西部是始终保持最低水平,成品油价格也控制
在规定范围之内。
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我局主动与教育局、纠风办等有关部门联系,派出检查人员深入到各中、小学校进行春季和秋季学期收费检查。
对个别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一年来共责令退还给学生多收款370563.64元。
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
我局对各项涉及生产、生活电价政策的执行及供电企业落实各项价格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电价调整政策执行情况,企业优惠电价政策的落实情况,国家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贯彻情况,以及在农村电网改造以及在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中,有没有超标准或自定标准乱收费;农业用电价格中有没有超标准和价外收费的行为。
通过检查督促了电力企业严格执行电价政策。
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
在重大节假日和“3.15”期间,组织全局人员上等街设置价格咨询点,宣传《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解答价格难点疑点问题,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单,在那大主要商业街悬挂宣传标语。
一年来,共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80张,接受群众咨询102人次,悬挂横幅25条,发放标签58000张,共对250家(次)商场和个体户进行检查和指导。
提高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价格法律意识。
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拆举报工作。
价格投诉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价格主管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价格举报处理制度,共受理群众价费举报投诉案件32件,已处理30件,待处理2件。
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无阻。
(五)、强化收费管理,切实做好清费治乱工作
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一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
全市应年审的收费单位133个(不含医疗机构,下同),实际年审的收费单位113个,年审率达85%;年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3项;核换收费许可证221套,取消收费项目53项,涉及收费金额564万元。
通过年审,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是开展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整顿。
我们对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划生育、就业、交通、海洋渔业等有涉农涉企收费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
取得了明显效果。
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涉农涉企收费行为。
例如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自立名目收费和多收费问题在专项治理中得到有效制止。
(六)、抓好价格公共服务,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我们不断拓宽价格公共服务领域。
将物价工作融入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是积极受理和开展价格鉴证工作。
一年来共受理价格鉴证1200宗,涉案金额近16600000元;二是参与白马井跨海通道南连接线项目以及洋浦区外征地项目拆迁物的估价工作,为上述项目的顺利开工提供服务;三是积极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
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成本进行监审和认证,为市政府合理制定上述保障性住房价格提供了依据。
全年印发《价格成本调研》共10期。
撰写的《当前农业用水水费现状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得到市有关部门的重视;四是做好市场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创刊《物价动态》,每月印发2—3期。
坚持每月在政务网上发布我市相关价格信息,为企业生产和经营提供服务。
发动506家单位加入海南价格信息网络,共享全省价格信息成果。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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