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量观测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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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量观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行业标准
SL21-90
降水量观测规范
1991-02-21发布199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主编单位:
水利部水文司
批准部门:
水利部
目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观测场地
第一节场地查勘
第二节场地设置
第三节场地保护
第四节雨量站考证簿的编制
第三章仪器及安装
第一节基本技术要求
第二节仪器的主要组成和适用范围
第三节仪器安装
第四节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雨量器观测降水量
第一节观测时段
第二节液态降水量观测
第三节固态降水量观测
第四节特殊观测
第五节观测注意事项
第五章日记型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第一节虹吸式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第二节翻斗式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第六章长期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第一节自记周期的选择
第二节观测方法
第七章降水量资料整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雨量器观测记载资料的整理
第三节日记型自记雨量计记录资料的整理
第四节长期自记雨量计记录资料的整理
附录一雨量站考证簿编制说明
附录二F-86型防风雨量器的安装
附录三雨量站观测记载簿填制说明
附录四降水量观测误差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基本雨量站的降水量观测技术,提高降水量观测资料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基本雨量站的降水量观测,包括单独设立的基本雨量站和水文站、水位站、水面蒸发站及地下水位站等兼作基本雨量站的降水量观测。
各类水文自动测报或遥测系统中作为基本雨量站的降水量观测,亦应执行本规范。
第1.0.3条雨量站的任务是在选定的观测场使用雨量器或自记雨量计进行降水量观测。
其观测项目、记录精度、观测段次、是否观测降水起止时间、资料整理等均应按照《测站任务书》执行,一般情况下,雨量站不得自行改变。
第1.0.4条降水量观测项目,一般包括测记降雨、降雪、降雹的水量。
单纯的雾、露、霜可不测记。
必要时,部分站还应测记雪深、冰雹直径、降水强度、初霜和终霜日期等特殊观测项目。
降水物符号:
降水物符号记于降水量数值的右侧,单纯降雨和无人驻守雨量站不注记降水物符号。
第1.0.5条降水量单位以毫米(mm)表示,其观测记载的最小量(以下简称记录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需要控制雨日地区分布变化的基本雨量站和蒸发站必须记至0.1mm。
二、不需要雨日资料的雨量站,可记至0.2mm;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800mm地区,亦可记至0.5mm。
三、无人驻守观测的雨量站和汛期雨量站,可记至0.5mm;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800mm地区,也可记至1mm。
第1.0.6条雨量站选用的仪器,其分辨力不应低于该站规定的记录精度,在观测记录和资料整理中不应采用估读或进舍的办法,而应和仪器的分辨力一致。
第1.0.7条降水量的观测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随夏时制改变。
记起止时间者,观测时间记至分;不记起止时间者,记至小时。
每日降水以北京时8时为日分界,即从昨日8时至今日8时的降水为昨日降水量。
观测所用的时钟、表的走时误差每24小时不超过2分钟,并应每日定时与广播电台对时校正。
第二章观测场地
第一节场地查勘
第2.1.1条降水量观测场地的查勘工作应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
查勘前应了解设站目的,收集设站地区自然地理环境和交通等资料,并结合地形图确定查勘范围,做好查勘设站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2.1.2条观测场地环境
一、观测场地应避开强风区,其周围应空旷、平坦、不受突变地形、树木和建筑物以及烟尘的影响,使在该场地上观测的降水量能代表水平地面上的水深。
二、观测场不能完全避开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的影响时,要求雨量器(计)离开障碍物边缘的距离,至少为障碍物高度的两倍,保证在降水倾斜下降时,四周地形或物体不致影响降水落入观测仪器内。
三、在山区,观测场不宜设在陡坡上或峡谷内,要选择相对平坦的场地,使仪器口至山顶的仰角不大于30°。
四、难以找到符合上述要求的观测场时,可酌情放宽,即障碍物与观测仪器的距离不得少于障碍物与仪器器口高差的2倍,且应力求在比较开阔和风力较弱的地点设置观测场,或设立杆式雨量器(计)。
如在有障碍物处设立杆式雨量器(计),应将仪器设置在当地雨期常年盛行风向过障碍物的侧风区,杆位离开障碍物边缘的距离,至少为障碍物高度的1.5倍。
在多风的高山、出山口、近海岸地区的雨量站,不宜设置杆式雨量器(计)。
第2.1.3条观测场地查勘
一、查勘范围为2~3km。
二、查勘内容如下:
1.地貌特征,河流、湖泊、水工程的分布,地形高差及其平均高程。
2.森林、草地和农作物分布,岩土性质及水土流失情况。
3.气候特征、降水和气温的年内变化及其地区分布,初终霜、雪和结冰融冰的大致日期、常年风向风力及狂风暴雨、冰雹等情况。
4.河流、村庄名称和交通、邮电通讯条件等。
5.可委托观测人员的文化水平和工作态度。
通过查勘选定的观测场地应符合第2.1.2条的要求,符合设站目的。
第二节场地设置
第2.2.1条观测场地面积仅设一台雨量器(计)时为4×4m2;同时设置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时为4×6m2;雨量器(计)上加防风圈测雪及设置测雪板或地面雨量器的雨量站,应根据需要或《水面蒸发观测规范》的规定加大观测场面积。
第2.2.2条观测场地应平整,地面种草或作物,其高度不宜超过20cm。
场地四周设置栏栅防护,场内铺设观测人行小路。
栏栅条的疏密以不阻滞空气流通又能削弱通过观测场的风力为准,在多雪地区还应考虑在近地面不致形成雪堆。
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灌木防护。
栏栅或灌木的高度一般为1.2~1.5m,并应常年保持一定的高度。
杆式雨量器(计),可在其周围半径为1.0m的范围内设置栏栅防护。
第2.2.3条观测场内的仪器安置要使仪器相互不受影响,观测场内的小路及门的设置方向,要便于进行观测工作,一般观测场地布置如图2.2.3。
水面蒸发站的降水量观测仪器按《水面蒸发观测规范》的要求布置。
第2.2.4条在观测场地周围有障碍物时,应测量障碍物所在的方位、高度及其边缘至仪器的距离,在山区应测量仪器口至山顶的仰角。
第三节场地保护
第2.3.1条降水量观测场地及其仪器设备等是水文测验的基本设施,受有关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损坏。
第2.3.2条在观测场四周按第2.1.2条规定的障碍物距仪器最小限制距离内,属于保护范围,不得兴建建筑物,不得栽种树木和高杆作物。
第2.3.3条保持观测场内平整清洁,经常清除杂物杂草,在有可能积水的场地,在场地周围开挖窄浅排水沟,以防止场内积水。
第2.3.4条保持栏栅完整、牢固,定期油漆,及时更换废损的栏栅。
第四节雨量站考证簿的编制第2.4.1条考证簿是雨量站最基本的技术档案,是使用降水量资料必需的考证资料,在查勘设站任务完成后编制。
以后如有变动,应将变动情况及时填入考证簿。
第2.4.2条考证簿内容包括:
测站沿革,观测场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平面图,观测仪器,委托观测员的姓名,住址,通讯和交通等。
考证簿的格式和编制方法见附录一。
第2.4.3条考证簿编制一式四份(或三份),分别存本站(委托雨量站可不保存考证簿)、指导站、水文分站或水文勘测大队、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流域水文领导机关。
第2.4.4条公历逢五年份,应全面考证雨量站情况,修订考证簿;公历逢零年份也可重新进行考证。
雨量站考证内容有变化或迁移时,应随即补充或另行建立考证簿。
第三章仪器及安装
第一节基本技术要求
第3.1.1条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的承雨器口内径采用200mm允许误差为0~0.6mm。
第3.1.2条承雨器口应呈内直外斜的刀刃形,刃口锐角40°~45°。
为防止锈蚀和变形,承雨器口宜用铜质或铝合金制成,内壁光滑无砂眼。
第3.1.3条承雨器口面应与器身中心轴线相垂直,与雨量器贮水筒底面或自记雨量计外壳底面相平行。
第3.1.4条专用量雨杯的总刻度为10.5mm,其最小刻度与雨量站的观测记录精度一致,最下起始刻线应等于二分之一记录精度,制作量雨杯的玻璃质量和刻度误差应符合国家容量仪器标准。
第3.1.5条自记雨量计的传感器、记录器必须计量精确,能灵敏地连续不断地反应降水过程和降水起止时间。
其量测精度,可采用人工室内滴定注入水量后的仪器排水量,检验仪器的量测精度。
仪器在野外使用过程中,可用降水时的自然虹吸量或自身排水量检查仪器的量测精度,对较大的降水用相对误差表示,其计算式如下:
一、仪器分辨力为0.1、0.2mm的量测精度要求:
1.排水量小于等于10mm,量测误差宜不超过±0.2mm,不得超过±0.4mm。
2.排水量大于10mm,量测误差宜不超过±2%,不得超过±4%。
二、仪器分辨力为0.5mm的量测精度要求:
1.排水量小于等于12.5mm,量测误差不得超过±0.5mm。
2.排水量大于12.5mm,量测误差不得超过±4%。
三、仪器分辨力为1mm的量测精度要求:
1.排水量小于等于25mm,量测误差不得超过±1mm。
2.排水量大于25mm,量测误差不得超过±4%。
第3.1.6条自记雨量计运行过程中的时间记录误差:
机械钟的日误差不超过±5min;石英钟的日误差不超过±1min,月误差不超过±5min。
第3.1.7条记录笔划线应清晰、无断线现象,划线宽度不超过0.3mm,记录笔的调零微调机构应方便、可靠、复零位误差不超过仪器分辨力的二分之一。
第3.1.8条有线或无线遥测雨量计,除配有记录器外,宜同时配备数字显示装置(简称计数器)收集显示时段累积降水量,满足及时掌握雨情和报汛的需要,记录器记录与计数器显示值之差,在一次满量程范围内允许差一个分辨力。
第3.1.9条有线或无线遥测自记雨量计和长期自记雨量计,均应配备储水器承接传感器的排水量,用以检查和订正仪器量测误差,如仪器发生故障,记录失真,则以储水器内水量作为该时段降水量。
储水器可置于仪器内部,或放在仪器外部,并加引水管和防护设备。
第3.1.10条用于采集降水量信息数据的固态存储器,应具备下列技术条件才能使用:
一、采集信号数与输入信号数之差在±3‰以内;
二、时间分辨力不大于5min;
三、为适应长期连续工作,仪器应有显示工作情况是否正常的指示。
第二节仪器的主要组成和适用范围
第3.2.1条雨量器和累积雨量器:
驻守观测的雨量站,采用雨量器;边远偏僻、交通不便的山区实行巡测的雨量站,可采用累积雨量器观测降雪量,必要时也可用于观测降雨量。
一、雨量器由承雨器、储水筒、储水器和器盖等组成,并配有专用量雨杯,如图3.2.1。
用于观测固态降水的雨量器,配有无漏斗的承雪器,或采用漏斗能与承雨器分开的雨量器。
二、累积雨量器:
主要由承雨器、储水筒、泄水阀等组成。
储水筒底为圆锥体,筒盖和量雨杯同雨量器,储水筒身长度根据观测时段内最大可能降水量决定,也可采用内径大于器口的储水筒。
第3.2.2条日记型自记雨量计,靠人工更换记录纸,适用于驻守观测液态降水量。
一、虹吸式:
采用浮子式传感器,机械传动,图形记录降水量,记录的分辨力为0.1mm。
主要由承雨器、浮子室,虹吸管、自记钟、记录笔及外壳等组成,如图3.2.2-1。
二、翻斗式:
采用翻斗式传感器,电量输出,图形记录和同步数字显示降水量,记录和计数的分辨力为0.1mm或0.2mm。
传感器部分由承雨器、上翻斗、计量翻斗、计数翻斗、转换开关及外壳等组成,如图3.2.2-2。
记录器部分,主要由步进图形记录器、计数器和电子传输线路部件等组成。
第3.2.3条长期自记雨量计,一般适用于无人驻守的巡测雨量站,特别适用于边远偏僻的无电源地区观测液态降水量。
采用电量输出的长期自记雨量计,还适用于有电源地区的自动测报系统或应用固态存贮器长期自动采集降水量数据的雨量站。
一、翻斗式:
传感器部分的主要组成和性能,一般与日记型翻斗式相同,记录和计数的分辨力分0.1、0.2、0.5、1mm四种,前两种一般采用双翻斗、后两种一般采用单翻斗,如图3.2.3-1。
记录器部分由走纸机构、记录机构和电子线路等部件组成,同时还配有计数器和储水器。
二、浮子式:
采用浮子累积式传感器,机械传动,图形记录或电量输出用固态存储器采集降水量数据,记录和采集数据的分辨力为0.5mm或1mm。
仪器外壳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外壳内包括承雨器、承雨漏斗等;下外壳内包括进水玻璃管、浮子室、浮子。
记录器部分由走纸机构、记录机构等组成,置于下外壳顶部,由上外壳罩住即组成整机,如图3.2.3-2。
第三节仪器安装
第3.3.1条安装高度
一、雨量器(计)的安装高度,以承雨器口在水平状态下至观测场地面的距离计。
二、雨量器的安装高度为0.7m;自记雨量计的安装高度为0.7m或1.2m;杆式雨量器(计)的安装高度不超过3m。
三、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青海、甘肃及新疆、西藏等省区,凡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50mm,且多年平均降雪量占年降水量达10%以上的雨量站,在降雪期间,用于观测降雪量的雨量器(计)和累积雨量器器口的安装高度,一般为2.0m,积雪深的地区,也可适当提高,但不应超过3.0m,并在器口安装F-86型防风圈,其安装要求见附录二。
如已有苏式(Tretyakov)防风圈,可采用。
四、地面雨量器(计)观测的降水量,可评价不同安装高度雨量器(计)观测的降水量,各地可规划少数雨量站(一般选在水面蒸发站),安装地面雨量器(计)。
五、雨量器(计)承雨器口的安装高度选定后,不得随意变动,以保持历年降水量观测高度的一致性和降水记录的可比性。
第3.3.2条安装要求
一、新仪器安装前,应检查确认仪器各部件完整无损及传感器、记录器反应灵敏正常后,才能进行安装。
暂时不用的仪器备件,应妥善保管。
二、雨量器和机械传动的自记雨量计,均固定安置于埋入土中的圆形木柱或混凝土基柱上。
基柱埋入土中的深度应能保证仪器安置牢固,在暴风雨中不发生抖动或倾斜,基柱顶部应平整,承雨器口必须保持水平。
三、安置雨量器的基柱,要配特制的带圆环的铁架套住雨量器。
铁架脚用螺钉或螺栓固定在基柱上,以维护仪器安置位置不变,并便于观测时替换雨量筒。
累积雨量器安置在木制或铁制的支架上,支架脚应牢固埋入土中,并用固定在支架顶部的圆环铁架套住累积雨量器,在降雪期间其器口应安装防风圈。
四、安装自记雨量计,一般用三个螺钉或螺栓将仪器底盘固定在基柱上,并用三根铅丝或钢丝拉紧,绳脚与雨量计底壳的距离一般为拉高的二分之一。
承雨器口安装高度大于2m时,铅丝或钢丝与地面的夹角在60°左右。
五、翻斗式遥测雨量计的传感器安装在观测场,安装方法同机械传动的雨量计;记录器(包括计数器)安装在观测室内稳固的桌面上,要便于工作,避免震动。
连接传感器和记录器、计数器的电缆,应安装牢固,可靠,加屏蔽保护,配防雷设备,使其不受自然和人为的破坏。
接电缆线之前,先接上稳压电源。
为保证记录的连续性,在有交流电源地区,应同时接上交流和直流电源。
六、雨量器(计)的安装高度大于等于2m,可在安装仪器的立柱旁配置一小梯凳,以便观测。
但小梯凳不要靠紧立柱,以免柱子倾斜。
第3.3.3条仪器安装完毕,应用水平尺检查器口是否水平;用测尺检查安装高度是否符合第3.3.1条规定;用五等水准引测观测场地面高程,如附近无水准点,可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上查得。
第四节检查和维护
第3.4.1条仪器的检查
一、新安装在观测场的仪器,必须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认真检查仪器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并按下列要求检查仪器运转是否正常。
1.分别以每分钟大约0.5、2、4mm的模拟降水强度向承雨器注入清水,检查记录器记录和计数器显示值与排水量比较,其量测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注水量要满足连续记录3~5个量程。
2.由电量输出的仪器,应分别检查交流、直流电源供电时仪器各部件运转是否正常。
3.经过运转检查和调试合格的仪器,经试用7天左右,证明仪器各部件性能合乎要求和运转正常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4.在试用期内,检查自记钟的走时误差是否符合第3.1.6条的规定。
二、对停止使用的自记雨量计,在恢复使用前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注水运行试验检查。
三、每年用分度值不大于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观测场内各个仪器的承雨器口直径1~2次。
检查时,应从不同方向测量器口直径,其差值应符合第3.1.1条规定。
四、每年用水准器或水平尺检查承雨器口面是否水平1~2次。
五、不要轻易拧动翻斗雨量计的翻斗定位螺钉,但经上述检查调试后,翻斗雨量计记录误差仍不符合第3.1.5条规定时,可检查调整翻斗基点,其方法如下:
1.首先将翻斗清洗干净,并将计量翻斗和计数翻斗同倾于一侧,然后在定位螺钉上作一个明显的记号。
2.同时旋动两个定位螺钉,且旋转的方向要一致,即两个定位螺钉同时“进”或“退”,必须使两个翻斗翻倒的水量相等。
3.以每分钟大约0.5、2、4mm的模拟降水强度,注水检查记录量和计数量与排水量之差是否符合第3.1.5条规定。
如不合要求,应再细心旋动定位螺钉调整基点。
六、宜每年对虹吸式自记雨量计进行一次器差检查,徐徐向承雨器注水,当产生虹吸时立即停止,待记录笔落到零线后,用量雨杯量取10mm清水,分10次向承雨器注水,每次注入1mm,记录每次加水后自记笔的记录值。
如此重复试验五遍,将试验结果以累计加水量为纵坐标,相应记录值为横坐标,点绘相关图。
若相关线通过原点,且与坐标轴成45°的直线,则无器差。
否则,应求出器差,对记录值进行器差订正。
七、凡检查不合格的仪器,都应及时调整、维修或换用新仪器,送生产工厂检修等。
第3.4.2条仪器的维护
一、注意保护仪器,防止碰撞,保持器身稳定,器口水平不变形。
无人驻守的雨量站,应对仪器采取特殊安全防护措施。
二、保护仪器内外清洁,每月在无雨时细心按仪器说明书要求清洗仪器内外尘土一次,随时清除承雨器中的树叶、昆虫等杂物,保持传感器承雨汇流畅通,反映灵敏,计算准确。
三、多风沙地区在无雨或少雨季节,将承雨器加盖,但要注意在降雨前及时将盖打开。
四、在结冰期间自记雨量计停止使用时,应将仪器内积水排空,全面检查养护仪器,器口加盖,用塑料布包扎器身。
也可将仪器取回室内保存。
第3.4.3条长期自记雨量计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在每次换纸和巡回检查时均应进行。
第3.4.4条每次对仪器进行调试或检查,都要详细记录,以备查考。
第四章雨量器观测降水量
第一节观测时段
第4.1.1条用雨量器观测降水量,可采用定时分段观测,时段次及相应时间见表4.1.1。
各雨量站的降水量观测段次,一般少雨季节采用1段或2段观测,多雨季节应根据需要选择4段或更多的段次,观测段次多于4段次,宜选用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第4.1.2条规定观测降水起止时间的雨量站,除了按规定时段观测降水量外,还应加测降水起止时间,并统计一次降水量。
当降水中间有间歇时,若间歇时间大于15分钟,间歇前后就作为两次降水进行观测记载;若间歇时间等于或小于15分钟,则作为一次降水进行观测记载。
第二节液态降水量观测
第4.2.1条观测员应在规定的观测时间之前携带备用储水器到观测场,在观测时间若有降雨,则取出储水筒内的储水器,放入备用储水器,然后到室内用量雨杯测记降水量。
如降水很小或已停止,可携带量雨杯到观测场测记降水量。
第4.2.2条为减少蒸发损失,无论是否观测降水起止时间的雨量站,均应在降水停止后及时观测降水量,并记录在与降雨停止时相应的时间(记起止时间者)或时段(不记起止时间者)降水量栏。
第4.2.3条使用量雨杯,应使量雨杯处于铅直状态,读数时视线与水面凹面最低处平齐,观读至量雨杯的最小刻度,并立即记入观测记载簿与观测时间相应的降水量栏,然后校对读数一次。
降水量很大时,可分数次量取,并分别记在备用纸上,然后累加得其总量,记入观测记载簿。
第4.2.4条用累积雨量器观测液态降水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宜按月累积观测,即于每月每一日8时观测一次,作为上月的月降水量。
二、预先向储水筒加水,注满底部锥体部分,然后注入防蒸发油,油层深度为5~10mm。
水和油的注入量,均应用量雨杯精确量测,并记在观测记载簿的备注栏。
第三节固态降水量观测
第4.3.1条用雨量器观测固态降水量
一、在降雪或雹时,应取去雨量器的漏斗和储水器,或换成承雪器,用储水筒承接雪或雹,在规定的观测时间以备用储水筒替换,并将换下来的储水筒加盖带回室内。
二、固态降水量的量测方法:
1.待取回室内的储水筒内的雪或雹融化后(禁止用火烤),倒入量雨杯量测。
2.取定量温水加入储水筒融化雪或雹,用量雨杯测出总量,减去加入的温水量,即得雪或雹量。
3.配有感量为1g台称的站,可用称重法。
称重前应将附着在筒外的降水物和泥土等清除干净。
第4.3.2条用累积雨量器观测降雪量
一、累积观测时段一般同第4.2.4条,交通特别困难时,可跨月累积观测。
二、预先向储水筒注入一定量的防冻液和防蒸发油,防冻液和防蒸发油的选择及其注入量,由试验决定。
三、累积降雪量的量测方法:
1.拧开仪器底部的泄水阀,将储水桶内水量放入量雨杯量测。
若分数次量测,应分别记在备用纸上,然后累加得时段降水量。
2.用刻度精确的直尺量测从承雨器口到储水筒内水面的垂直距离,与器口至储水筒锥体以上部分的高度相减,即得储水筒内的水深,然后在仪器安装后测定的储水筒水深与容积关系线上查得水量,即可换算为降水量。
第四节特殊观测
第4.4.1条雪深
一、当观测场四周视野地面被雪覆盖超过一半时,测记雪深。
二、可在观测场安置面积为1×1m2的测雪板进行雪深测量,亦可在观测场附近选择一块平坦、开阔地面,于入冬前平整好,并做上标志作为测记雪深的场地。
三、用有厘米刻度的直尺测量雪深,每次测量须分别测三点,求其平均值作为该次测量的雪深,记至厘米,在测雪板上观测,三点相距0.5m;在附近场地上观测,三点相距5~10m,且每次测点位置应不重复。
四、为了将雪深正确折算成降水量,当雪深超过5cm时,可用体积法或称重法测量与雪深相应的雪压(记至0.1g/cm2),同时注意观测降雪形态,作为建立雪深和雪压关系的参数。
未测雪压者,可将雪深与同期用雨量器观测的降雪量建立关系(亦应考虑降雪形态),必要时也可乘0.1系数将雪深折算成降水量。
五、雪深、雪压或雪深折算系数均记在与固态降水量观测时间相应的备注栏,也可列表单独记载。
六、雪深和雪压都只观测当日或连续数日降雪的新积雪。
七、一日或连续数日降雪停止后,应将测雪板上或测记雪深场地上的积雪清除。
冬季降雪量很大且在冬季不消融的地区,可采用压实并平整场地上积雪的办法测新雪深。
第4.4.2条冰雹直径:
遇降较大冰雹时,应选测几颗能代表为数最多的冰雹粒径作为平均直径,并挑选测量最大冰雹直径。
被测冰雹的直径,为三个不同方向直径的平均值,记至毫米,注在降水量观测记载簿与降雹时间相应的备注栏。
第4.4.3条降水强度:
仅使用雨量器观测降水量的测站,凡需要取得暴雨强度资料,在暴雨时,可根据降水强度变化主动增加观测次数,并将加测降水的起止时间和降水量记入观测记载簿。
第五节观测注意事项
第4.5.1条每日观测时,注意检查雨量器是否受碰撞变形,检查漏斗有无裂纹,储水筒是否漏水。
第4.5.2条暴雨时,采取加测的办法,防止降水溢出储水器。
如已溢流,应同时更换储水筒,并量测筒内降水量。
第4.5.3条如遇特大暴雨灾害,无法进行正常观测工作时,应尽可能及时进行暴雨调查,调查估算值应记入降水量观测记载簿的备注栏,并加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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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水量 观测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