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甲方违约责任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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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甲方违约责任条款
购销合同甲方违约责任条款
篇一:
米购合同基本条款
篇一: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于年月日接受乙方对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及其竞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内容:
依据谈判文件内容。
二、采购产品价格: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小写)
2、付款方式与结算:
三、产品的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质量验收。
苗木送至指定造林地点后,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验收不符合要求作退货处理,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起运时间。
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起苗时间、树种、
规格、数量。
乙方负责运苗到甲方指定造林地点。
3.甲方按合同数量,如数收购乙方达到标准的苗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标准要求提供合格苗木,不得擅自降低
质量,规格标准。
2.乙方负责把苗木运到甲方指定造林地点。
3.乙方在接到甲方起苗通知后方可起苗,不得提前或延迟起苗时间,做到随用随起。
4.乙方按合同要求,保证数量足额供给甲方苗木。
六、
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破坏性台风和
地震)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
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双方应本着
▲第2页共31页
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乙方逾期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一周违约罚
款按迟交货物交货价的计收,直至交货为止。
(一周按7天
计算,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2、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
同总价的%计算。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支付与上述相同的违约金。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为货物合同总价的%
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已方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
合同。
4、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交货或经双方友好协商同
意退货无须罚款者不在此例。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监督机关份,
采购代理机构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
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3页共31页
4、与本合同有关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和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篇二:
基本采购合同范本
基本采购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本合同项下的
货物,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甲
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
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
的基本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
进行约定。
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
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
▲第4页共31页
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
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
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
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
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
双方之间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
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
体合同成立。
双方之间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
束。
第二条具体合同
2.1订单:
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
购销合同
甲方违约责任条款)、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
订单为准。
甲方下达的订单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在十二小
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
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接受甲方
订单;若无正当理由,乙
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
乙方应按其接受的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
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
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
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由
乙方承担。
▲第5页共31页
2.4订单的变更:
甲方认为终止或变更订单时,需提前
书面通知乙方,对变更订单的处理乙方应该按第2.1条规定
执行,如由此造成乙方不便,双方应协商解决,原则上需
避免并解决乙方因此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的处理、异议期限
3.1验收:
乙方送货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已经确
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
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本条款下
的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担保责任。
3.2验收不合格:
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
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
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
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
格品。
乙方如有异议应在现场提出书面异议与鉴定结论,
否则,视同接受甲
方的意见。
双方对乙方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解决,在乙
方提出该异议后五日
内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乙方应在七日内提交双方认可
的技术权威部门进行
检测并以该部门的检测意见为准(如双方在此期间未就
检测的权威部门达成
一致意见,则双方一直同意委托由双方共同所在的质量
▲第6页共31页
技术监督局授权的部
门进行检测),否则视同乙方放弃提出的该异议及相关
权利。
第四条质量保证
4.1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
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环保等
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有,应作为本合
同或本合同项下具体合同
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使用在有效
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
制作而成。
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
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
的零部件不良。
双方将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质量协议
中约定货物的具体质量
要求或特殊技术要求。
4.2质量事故:
若乙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
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
机构处罚,经双方过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认定
是乙方责任,则应由乙
方承担给甲方及第三者造成的所有直接或者间接的损
失(包括甲方因此事故支
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甲方处理事故所花的必要合理
▲第7页共31页之费用等)。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保证其报价具有竞争力。
5.2及时入帐:
当月的供货,乙方应于货物正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格发票、
送货单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材料以便甲方及时完成财务入账手续。
结算数量以送货
单上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5.3付款方式:
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账后天内现金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
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
及其他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
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接受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职工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6.2不侵权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如下: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
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
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诉讼,乙方有义
▲第8页共31页务协助甲方。
如因此给
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意给予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6.3
甲方标识的使用:
甲方标识(为本条款的目的,包括最终用
户的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
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
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4本条款的效力:
本条之上述任何条款,在双方合同
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对本合同的
变更,均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甲乙双方在变更协议上盖章。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应签署书面的解除协议。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
合同和具体合同。
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并在合理期限内未予补救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或者具体合同的目
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
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第9页共31页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超过的;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或者具体合同的目的;⑥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解散清算程序;⑦一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已经失效或其营业执照被主管部门吊销时;
8一方发生分立、合并(兼并)、重组、合资(合作)产权转让等变更事项通知对方后另一方要求新设关联主体
提供担保而该方未能提供的;
9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或超过三次以上接受订单后不能按照订单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就因此受到的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依照前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效果
本合同以及具体合同依照第八条的规定被解除后,双方尚未履行的义务终止履行。
甲方已经履行产品交付义务的,乙方未到期的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柒日内向甲方清偿所有债务。
本合同以及具体合同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违约依照第八条的规定而由对方解除的,不影响对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条违约条款
10.1拒绝订单:
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
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逾期供货:
乙方逾期供货的,应按照逾期供货金额
的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之日。
10.3不得留置:
乙方如系利用甲方的材料,设备或模具
等给甲方供货,乙方同意放弃留置权。
10.4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责任: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当时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赔偿乙方损失。
第^一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如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战争、罢工、政府禁令、流行疫情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出现不可抗力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七日内提供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或经另一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未出现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I、有关本合同业务甲方的经办人员、各级业务主管(以
后统称“甲方人员”),以及其近亲属,
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关联公司指在其他公司持有或被持有股权或股份,或事实上控制或被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形式的组织)持有股权或股权中的部分权益.(包括但
不限于分红权);
2、甲方人员以及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
职;
3、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指定的人员取得乙方或者乙方的关联公司的股权,或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乙方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对甲方人员或其亲属请客、送礼:
4、乙方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给予甲方人员以及其近亲属,或甲方及其近亲属指定的人员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股权或其它形式的好处。
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项禁止性约定,应按已经发生的业务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乙方主动或者在甲方提出的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免予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
其他具体约束条款双方可另行鉴定廉政共建责任书。
第十三条不竞争条款
乙方承诺,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三年内不对甲方同类业务员,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甲方到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工作或任
职。
若出现该类情况,贝y属乙方违约及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参照“廉政条款”的相关违约责任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4.1责任限制:
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
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
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
14.2抵消权:
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
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
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合同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同意予以补足。
14.3不放弃: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各方未主张或行
使本协议下的任何一项权利不应被视为
默示放弃。
14.4标题:
本合同下的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立,不
具有实意义,各条款的含义应按照条款
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或本合同签署前双方业务关
系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其他
16.1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
其附件(如果有的话)除填写必要的合同
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或已有的空格外,任何涂
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6.2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
16.3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署后生效,但其效力将追溯至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时,及本合同
项下具体合同履行完毕至。
本合同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
一年期满双方根据
业务情况重新签订基本供货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
前30日内甲乙双方均
未向对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的,本合同有效期限
则自动延长1年,以
篇二:
购销合同主要条款起草指引
购销合同主要条款起草指引
为强化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控制,确保合同条款准确、
完备,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房产集团综合管理部根据房地产建筑市场特点,对购销合同条款风险因素进行了归纳总结,对各条款起草中应注意问题予以提示,形成本指引,
供合同经办人员起草合同时参考借鉴。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通常有类,一类是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备、不严谨、表述不准确造成合同约定不明、理解不同产生的争议,一类是履行过程中违约导致的争议。
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备、不严谨、表述不准确造成的争议属合同签订阶段风险控制因素,该风险因素可通过合同主要条款的设计予以降低。
根据《合同法》第12条和第13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物、
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条款体现的是缔结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
合同经办人员在起草该条款时应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各种类型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合同的卖方或卖方,但是“项目部”、“工程部”等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主体。
同时,该处的合同主体应当与在合同最后签字或盖章的单位或个人一致。
当事人的住所与发生纠纷后管辖法院有关,当事人是自然人时应考虑在合同中标明住所,企业住所地一般可通过工商档案确定,可考虑不填。
2、标的物条款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即货物,标的物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
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它体现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
标的物通常通过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来体现。
签订合同时,要使用标的物的学名并使用全称,名称的约定必须规范、明确、具体,不得使用俚语、俗称或方言。
如果交易的是特定货物,必须要写明它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
如果一次性购买不同种类和规格的商品,贝y应在合同中写明每一种类或者规格货物的基本情况。
需要特别主要的是,对于机电等配套产品,不仅要写明主机(主物)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
级和花色,必要时还应写明随主机的辅机、配件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等内容。
3、数量条款
标的物的数量是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
合同中的量除了通常所理解的量以外,还包含计量方式(单位)的约定。
合同的数量有多种约定方式,有的是明确约定具体的量,有的是约定计算方式。
数量争议往往因计量方式约定不明产生,比如说用“一车”、“一批”等字眼。
因此,约定数量条款时必须采用规范的计量单位。
4、质量条款
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决定合同目的能否实现,质量条款也是合同的重要条款。
质量的约定应根据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建筑材料和机电设备产品,可通过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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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销 合同 甲方 违约责任 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