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长宁区救助监理规划x4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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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长宁区救助监理规划x411
新建长宁区救助管理站
监 理 规 划
工程名称:
新建长宁区救助管理站
建设单位:
上海长宁区救助管理站
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上海新长宁集团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海军东海工程设计院
监理单位:
上海科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编制):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
2012年12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及目标2
三、监理工作依据3
四、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4
五、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
1.遵纪守法的规定5
2.监理人员的职责5
六、主要监理工作程序10
1.监理工作总程序10
2.监理审核工作程序10
3.施工图会审工作程序15
4.监理检查、验收工作程序16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工作程序20
6.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程序21
7.工程进度控制工作程序22
8.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23
七、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23
八、监理工作制度28
九、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32
十、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33
1.测量工程33
2.地基与基础工程34
3.主体结构工程35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36
5.建筑屋面工程37
6.建筑电气工程37
7.建筑给排水工程41
8.智能建筑工程42
9.电梯工程44
10.建筑节能工程45
11.室外总体工程46
十一、施工现场旁站监理48
十二、安全监理49
新建长宁区救助管理站工程
施工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新建长宁区救助管理站
2.建设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外环西B-08地块
3.建设单位:
上海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建)
4.设计单位:
海军东海工程设计院
5.施工单位:
上海新长宁集团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
6.工程性质:
政府救助管理房
7.工程概况:
新建长宁救助管理站,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外环西B-08地块。
本工程为政府救助管理用房,救助站地上建筑面积3278.17M2,地下建筑面积444.527M2,垃圾房建筑面积10.0M2。
救助站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6.05米。
垃圾房一层,高度3.95米。
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抗渗等级为P6;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及目标
1.施工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2.施工监理内容
(1)审查认可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下达开工通知书。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关键部位、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
(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同时对有关的更改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核定。
(5)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
(6)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分阶段的监理细则,并向委托人呈报月度监理报告。
(7)审查施工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8)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现行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重要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时须实行旁站监理。
(9)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及处理,检查计量器具的合格使用期及帐物卡。
(10)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11)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合同文件和按规定的有关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要求。
(12)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各类与工程有关的会议,并作好相关会议纪录。
(13)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档案资料、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
(14)参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调研、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15)工程结束后,提交工程监理竣工资料。
3.施工监理目标
(1)质量目标:
一次验收合格。
(2)进度目标:
确保按进度计划完工。
(3)安全目标:
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大纲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计划及其他技术文件
5.经审核同意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6.政策法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7.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等
8.有关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等工程有关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规程。
四、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
1.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计划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专业
监理证书号
1
裔昭杰
男
55
总监理工程师
安装
31001241
2
周培云
男
63
总监代表
安装
31005563
3
秦金忠
男
45
监理师
土建
见证
JS3101011450T
17814
4
周尊章
男
64
监理师
安装
JS101020346T
5
秦金忠
男
45
监理师
安全
沪建安监017895
6
邢海兵
男
45
监理师
资料
培证字第032291
注:
根据施工进程,监理人员将作相应调整,以满足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五、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的规定
(1)监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行业公约、职业道德、独立、公正工作、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廉洁从业。
(2)维护国家利益,为合同双方正当权益而工作。
(3)维护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自已的岗位职责。
(4)反腐倡廉、克己奉公,不得参与承建单位、设备制造厂、材料供应单位的各种经营性活动,不得接受回扣、补贴或其它报酬。
2.监理人员的职责
2.1总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停工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8)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9)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2)主持整理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竣工报验单;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审批工程延期;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等。
2.3专业监理工程师
(1)协调本专业各施工单位的工作,并检查施工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
(2)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深入消化设计图纸、设计总说明,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摸清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对工程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做到心中有数;
(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深入现场检查,保证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
(4)按每个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认真地进行施工质量检查;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带领本专业监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旁站质量检查,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提出审查意见;
(6)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在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7)根据总监授权,签发有关本专业的《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等;
(8)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负责编写《监理月报》和阶段《监理总结报告》中与本专业相关部分的内容,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
(1)参与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2)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业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3)参与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参与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5)参与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6)参与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7)在巡视、旁站过程中,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按照“监质量必监安全”的原则,应时刻注意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并报告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
(8)参与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9)参与编写《专项安全监理日记》。
2.4安全监理工程师
(1)安全监理工程师须经安全监理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参与本工程《监理规划》中安全文明施工部分的编制,参与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中安全监理具体措施的编制,或负责编制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于5m以上的深基坑、连续排架面积100m2以上模板及支撑架体、悬挑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或设备吊装、施工起重机设备装拆等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均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审核施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保证体系,提出改进和完善体系的审核意见。
(4)参与审核专业分包和劳务承包单位的资质。
(5)从安全施工的角度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扳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参与审核施工单位的应急抢险方案。
(6)检查总包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及到位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报告总监或总监代表。
(7)检查总(分)包单位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上岗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责令其停止操作,并报告总监或总监代表。
(8)检查总包单位各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督促总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总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报告总监或总监代表。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回复,复查整改效果。
并按规定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10)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发出“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报告总监或总监代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业主,并尽可能取得业主同意后责令局部暂停施工。
(11)编写《专项安全监理日记》和《安全监理月报》。
2.5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3)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2.6资料员
(1)负责收发文件编号登记及存档保管;
(2)负责各专业的设计图纸、材质保证书、试块报告等有关资料的整理建档;
(3)按公司规定负责所有监理资料的编号整理、登记和建档保管工作。
2.7见证取样人员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2)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3)见证人员应将每次见证的时间、材料、取样部位、试样编号、检验结果和见证人姓名进行记录,建立见证台帐。
六、主要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工作总程序
2.监理审核工作程序
2.1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工作程序
2.2.开工审核工作程序
2.3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程序
注:
⑴工程分包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资格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⑵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质审核程序
2.5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核程序:
注:
⑴采购单位进行建筑材料(设备)报审时应提供生产许可证、质保书、相应性能测试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复核。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送检材料的见证取样,确保样品有代表性。
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或检验数据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补充检测要求。
2.6工程变更审核程序:
3.施工图会审工作程序
4.监理检查、验收工作程序
4.1检验批、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4.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注:
⑴分项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标准规范执行。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数量应符合审批的监理细则或监理规划要求。
⑶监理工程师的评定与施工单位的自评相差较大,双方应按标准共同确定检查数
量和方法,否则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自己的评定意见,并附监理检查评定表。
⑷分项工程经验收评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⑸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应在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
4.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注:
⑴分部工程的验收结果在分项评定的基础上经统计而得。
⑵分部验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表明监理方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意见。
⑶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应给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核定后再向监理报审。
监理工程师确认评定意见前应进行现场检查。
4.4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注:
⑴总监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
⑵单位工程验收要在施工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结合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观感质量评定和关键部位全面进行检查。
⑶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缺陷要按部位、按层次逐项列出清单,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得隐瞒。
⑷总监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各方共同验收,再由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⑸竣工备案制具体工作程序执行相关文件要求。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注:
⑴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凡涉及改变结构,改变使用功能,必须经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
⑵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提出的措施、验收方法(包括必要的检测)提出审核意见。
⑶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后建设单位报告。
6.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7.工程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每每周进行检查直至工程竣工
8.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
七、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1.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
1.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图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
对所用施工机械设备的
质量控制
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
境的质量控制
对生产、劳动、管理环
的质量控制
对采用的施工检测方法
质量控制
对参与施工人员的
1.2工程质量监理的方法与措施
监理在施工阶段中的质量控制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三个阶段措施。
(1)事前控制
①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及施工人员素质
认真审查承担该项任务的各承包施工队伍及人员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不得进场施工;对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审查具有上岗操作证书。
②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实施质量控制
对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须事先向监理报审,在经监理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材料、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复核出厂合格证、有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资料,并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对成品、制品的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视情到产品的产地进行考察和抽检。
对进场设备、产品监理须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限期经监理见证退出现场。
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设备时,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选型、订货并参加建设单位对该设备质量的共同验收和质量把关。
③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对所有分项、分部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报送详细的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审查。
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健全;主要技术组织措施要具有针对性;施工程序必须合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等。
方案未经监理审批同意不得组织施工。
④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查其设备的选型是否恰当;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中所表明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⑤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a.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技术资料,了解设计意图和各项技术要求;
b.核对全套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图中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是否精确和吻合一致。
c.核对建筑、结构、水电、通讯、设备安装等各种图纸相互之间有无矛盾;
(2)事中控制
①监理项目部应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
②监理项目部在接到隐蔽工程验收单后应及时派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确保各分包单位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单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各分包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隐蔽。
③审查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
凡因施工原因需修改设计,应通过现场设计代表,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设计修改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会签并在监理项目部内传阅,经建设单位认可后交各分包单位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反映。
④监理工程师做到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施工现场,对质量问题及时发现,认真处理,防止漏检和失检。
⑤行使质量监督权,在发现有严重违反质量和危及安全的野蛮施工行为时,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下达停工令。
⑥组织质量协调会或专题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研究相应措施,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⑦坚持记好质量监理日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3)事后控制
①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验;
②工程验收
a.根据施工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通告施工单位;
b.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在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基础上,按相应的验收规范标准,报请建设单位确定组织竣工验收的日期和程序,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和签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③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并进行汇总;
④整理工程项目技术文件资料,按要求编目、建档。
1.3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的措施
①旁站监理
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连续监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②工程检测
监理单位配备必需的检测工具,及时、准确地对现场施工实施检测,即凡施工单位须做的检测项目,监理项目部均进行独立平行检测,且不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仪器、设备,不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技术资料,不与施工单位相互套用测试数据。
③质量监控
a.质量问题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通病,随时口头通知承建单位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较大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填写质量问题通知单,经副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发往有关承建单位并抄报建设单位。
事后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b.质量问题处理
由责任方提出处理方案,一般质量问题由监理项目部组织承包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讨论后签发,重大质量问题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上述单位讨论签发。
并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督促验收,做好记录。
另对重大质量问题,亦可以监理、质监站双重名义进行处理。
c.工程质量核定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由分包单位进行检查评定,总承包单位复核,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程序应为:
施工单位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建设单位验收、政府监督。
2.工程监理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各阶段的具体内容如下:
(1)事前控制
①协助承包商制订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把握以下原则:
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便于管理;表明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的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见可能的施工障碍及变化。
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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