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docx
- 文档编号:4725436
- 上传时间:2022-12-08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72.39KB
农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docx
《农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
农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
农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进一步加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监督,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4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以下简称“全过程审计”),是指从建设工程项目论证开始至交付使用过程中,学校监察审计处对其投资、造价、招标、施工、监理及工程管理等事项进行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第三条对工程投资概算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5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及维修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全过程审计工作在学校领导下,由监察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与学校监察审计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第五条监察审计处的职责
1.负责做好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查、招标和委托工作,依法签订委托审计合同。
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委托全过程审计的组织协调,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检查委托全过程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咨询意见和审计报告组织复审和确认,核准建设工程项目最终的工程造价。
4.对受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评价其工作质量。
5.组织好由内部审计人员承担的全过程审计工作。
严格按照全过程审计的工作内容实施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6.积极与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配合,提供审计服务。
第六条后勤管理处的职责
1.配合监察审计处开展全过程审计工作。
2.按时向监察审计处提供相关资料,并指派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的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
3.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审计意见。
4.根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做好工程财务决算前期准备工作。
5.与监察审计处协同解决全过程审计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计划财务处的职责
1.配合监察审计处开展全过程审计工作。
2.根据监察审计处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单付款。
3.根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工程财务决算。
4.配合监察审计处做好基建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5.根据审计核准的投资造价,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结转手续。
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主要内容第八条立项及招投标阶段
1.参与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论证。
2.参与设计方案的会审。
3.审核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文件,审签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4.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标底预算。
5.审查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施工阶段
1.合同审核,包括施工总承包、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与施工项目有关的协议合同等。
2.隐蔽工程的审核、验收与确认。
3.参与工程验收及施工管理的有关会议。
4.参与大宗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和验收。
5.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
6.工程变更、洽商费用的审核与确认。
7.工程索赔费用的审核与确认等。
第十条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阶段
1.检查结算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2.对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监察审计处要配合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做好工程款的结算工作。
4.对工程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核定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总造价。
5.其它与建设工程相关事宜。
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主要程序第十一条设计及招投标阶段1.后勤管理处及时通知监察审计处参加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论证会议。
2.后勤管理处及时通知监察审计处参与设计方案会审。
3.后勤管理处拟定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等文件、评标办法事前向监察审计处提供。
4.后勤管理处根据监察审计处意见,完善招标文件,报z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批准后,组织招投标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阶段
1.合同审核
(1)后勤管理处草拟合同,送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审核。
(2)后勤管理处根据审签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后,签订正式合同。
2.隐蔽工程审核
(1)在隐蔽工程封闭前通知监察审计处,审计人员现场查看后提出意见并做好备案记录。
(2)后勤管理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审计意见,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3.材料设备采购审核
(1)监察审计处参与建设施工过程中大宗材料、设备的甲方供应和认质认价工作。
(2)在招标采购或询价采购前,后勤管理处须及时向监察审计处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暂估价及生产厂家等资料。
审计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并参与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的考察,市场询价以及招投标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后勤管理处应当充分听取监察审计处的意见。
重大采购项目集体研究确定后,组织相应材料设备的采购。
4.工程进度款审核
(1)由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单及相关资料。
(2)后勤管理处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监察审计处审核。
(3)监察审计处审核无误签署意见后将工程进度款审核资料返回后勤管理处。
5.工程变更审核
(1)工程变更项目(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洽商变更等)由主张单位或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经后勤管理处与监察审计处协商确认后,再编制有关变更费用的书面材料,并附变更费用预算书。
(2)监理单位对变更费用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提出书面意见,后勤管理处复核后签署意见。
(3)监察审计处对变更费用进行审核,在一周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后勤管理处根据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变更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
6.工程索赔费用审核
(1)施工单位在索赔事项发生后30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书”和有关损失费用的书面材料。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在3天内提交书面意见,后勤管理处复核后签署意见。
(3)监察审计处进行审核,在一周内提出审核意见。
(4)后勤管理处根据审计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会签索赔费用书面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5)重大索赔事项在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须经基建、审计、财务等部门会商确认,并报校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阶段
1.后勤管理处在收到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后,原则上在30天内组织对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核后送监察审计处审计。
2.接到后勤管理处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监察审计处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结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工程结算审计原则上在60天内完成。
3.学校监察审计处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组织复审,检查其工作质量。
4.后勤管理处接到监察审计处送达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后,及时通知计划财务处和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结算。
5.根据计划财务处提交的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报表,监察审计处组织开展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核准项目投资总造价。
计划财务处依据财务决算审计结果结转固定资产。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监察审计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职责、内容、程序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全过程审计。
审计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
第十五条后勤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合和支持全过程审计工作的开展,不得妨碍审计监督。
因故造成学校投资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由监察审计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商,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学校监察审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业大学 建设 工程项目 全过程 审计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