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监督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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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监督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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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监督管理制度
医院监督管理制度
篇一:
医院安全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一、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主要实施措施,结合医院药品购销、管理、使用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采购、保管、存放的安全性监测
1、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用药的采购和供应。
采购药品应由药库保管员根据药品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药品采购员严格按照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目录采购,制定采购计划并上报科主任审核,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由药品采购员严格按医院《药品采购制度》计划采购。
药品入库前验收员应严格按医院《药品质量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仔细验收,检查药品品种、规格、批号、有效期、供应商、数量等是否与要求相符,如有不符应报采购员进一步核实情况,必要时应立即退货处理,以保证药库中无假、劣药品。
同时核查药品说明书情况,若有修改及时通知临床药学人员,临床药学人员应及时在院内网上发布说明书修改情况。
2、特殊药品的管理、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严格实行“五专”管理,毒性药品、放射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符合管理规范,帐物相符,特殊药品管理应做到日清月结,库房、药房帐目与实物数量均应一致。
由药剂科每月派人抽查临床特殊药品管理、保存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该部门护士长联系,并督促其改进,情节严重或系普遍性问题时应上报药剂科、医务科、质管科及护理部。
3、药品储存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药品入库储存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同剂型药品须严格分区放置,不同剂型区域或货柜(架)上应悬挂醒目标示。
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驰剂及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以及易串味药品必须单独存放在专门区域或专用药柜(架),并在该区域或该药柜(架)醒目位置贴分类标签,高危药品区用白底红字标明“高危药品”,外用药品区用白底红字标明“外用药”,口服药品区用白底蓝字标明“口服药”,注射药品区用白底蓝字标明“注射药”,对包装相似、药名相似、一品多规等易混淆药物用绿色三角形注明“相似”。
4、药品效期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加强
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
各药房、药库及各科室、病区在摆放药品时,应将效期较近的药品放在易于拿取的外侧。
每个月检查所有在库或在架药品的效期,各药房效期在三个月内的、库房效期在六个月内的应挂“近效期药品目录”以提醒药师注意,各科室病区效期在三个月内的应提醒护士注意。
库房内存货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应视药品使用情况安排退货事宜。
各病区药品有效期在一个月内的即视为过期(临床必需供货紧张除外),应及时到药库报废处理并领用新批号药品,药库应做好销毁登记工作。
5、药品的养护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中成药及西药药品报损率6、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药品管理及养护工作。
(二)处方开立及调配的安全性监测
1、医师开立处方应严格按照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的处方权的前提下,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
2、药师收到处方后应严格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的内容对处方进行审核,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和处方医师进行沟通,妥善解决,并按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登记及通报公示制度》内容进行登记。
3、对于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落实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制度,发现越级使用或超剂量使用的应暂停调配并及时与医师联系,必要时请医师双签字或请上级医师签字。
4、对于中成药,特别是中药注射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中成药临床使用管理制度》、《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执行。
5、各药房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力争准确率达100%,出门差错(:
医院监督管理制度)6、医师、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
(三)药师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准确的药品使用帮助,保
障用药安全。
1、门急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门诊药房常设高年资药学人员一名,解答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3、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病房,查看患者病历和用药记录,一旦发现不合理用药,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修改用药方案,减少药疗损害,同时接受临床医师用药咨询、必要时参与制定药疗方案,保障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4、药师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协助临床医师及时发现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并将相关信息实时反馈至临床一线,确保用药安全。
(四)药品使用的安全性监测
1、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进行监测;
2、高危药品使用应根据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监测;
3、输注药品使用应根据医院《输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监测;
4、患者用药后观察应根据医院《用药后观察制度》进行监测;
5、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应根据医院《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进行监测;
6、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应根据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监测。
7、特殊药品的管理应根据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监测,重点监测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的落实情况。
8、用药相关不良事件(药害事件)的调查、处理程序:
(1)发生药害事件各科室必须及时上报到医务科。
(2)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安抚工作。
(3)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必须时请外院专家。
(4)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涉及相关人员违反操作常规的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五)安全管理责任
1、各药房、药库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各科室、病房用药安全责任人为科主任及护士长;
3、对以上各项监测情况和结果应及时汇总、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有减少(或避免)重复发生的持续改进措施;
4、医院应对临床安全用药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并有相应的预警资料;
5、对发现临床用药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致使重复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处理。
篇二:
医院资产管理的监管制度
医院资产管理的监管制度
一、招标采购管理机制
1.对不同的物品采取不同的招标办法
(1)大型设备:
委托国际招标公司,邀请国内外知名大公司投标,公开集中进行招标采购。
(2)一般物品:
采用邀请招标、询价比价、竞争性谈判、单独议价谈判(独家经营物品)等方式采购。
(3)计划内批量采购物品:
如材料、试剂、药品等,采用邀请招标的操作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发放标书,由三家以上具备资质的公司参加招投标。
(4)零星、临时性的同类物品:
无特殊要求的物品,一律从原中标单位购买;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单独议价谈判。
为防止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医院强化对招标采购全程的监督。
医院招标办由监察室、审计科、财务科、有关承办科室负责人、临床和医技专家组成,临床和医技专家在临床、医技科主任和护士长组成的医院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以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
2.实行“物品审批权和采购权分离”
(1)医院对审批权的限定。
医院领导只有物品采购的审批权,而不参加谈判,更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签订合同;医院领导如有建议,只能建议在招标价格基础上降价,严禁建议升价。
(2)医院对采购权的限制。
招标办不直接采购,对医院领导审批的采购
物品进行集体论证、集体谈判、集体汇报、集体决策后,由承办科室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进行采购。
(3)对使用科室的管理措施。
为确保招标采购工作顺利执行,医院规定使用科室“六不得”: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招标采购的合格品种;不得擅自购用或指定应纳入招标采购品种;不得擅自与经销人员洽谈业务;不得暗示经销人员违规推销;不得无根据地挑剔招标采购的设备及物品;不得擅自订购、引进学术会议上的产品。
二、审计监督工作机制
为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我院对审计监督工作机制进行了创新:
一是由单一的事后审计扩大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二是由单一财务审计扩大到所有经济活动审计。
1.强化事前和事中审计
(1)注重事前参与。
以前,审计不参与经济项目事前的考察、论证,事后审计发现问题时,悔之晚矣。
创新审计监督工作机制后,医院规定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内审工作坚持事前“三个参与”:
参与考察、论证,参与合同会审,参与预算审核。
(2)严格事中监督。
如果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细节缺乏审计监督,事后审计就往往不能发现其中一些不合理的开支。
我院事中审计措施是:
坚持“三方、三严”的收方制度,确保收方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
“三方”是指由承办科室监工人员(或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审计科工作人员三方组成小组,共同到施工现场收方计量,缺一不可。
“三严”是指严格计量工具、严格数字记录、严格记录复核。
(3)抓好事后审计。
一是认真核对资料,二是严格定额套项,三是实施计算机审计。
(4)加强对外合作。
对工程构造复杂、投资额大(100万元以上)的决算审计项目委托社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2.扩大审计范围
长期以来,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是财务审计,加之审计局每年都对单位进行年审,所以医院审计科基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近几年,我院领导强化审计科的监督审计作用,由单一财务审计扩大到所有经济活动审计,将基建项目,设备投资,药品、试剂、卫生材料采购,后勤服务、车辆维修、纸张印刷以及其他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全部纳入审计,对增收节支、杜绝浪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固定资产管理机制
我院固定资产价值4.2亿元,一直实行粗放式管理,存在很多问题。
为此,我院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固定资产管理科,全面管理固定资产。
同时,在管理措施方面进行了创新。
1.利用计算机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管理
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分类,利用计算机编制固定资产分类代码和国际代码。
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账簿体系,全面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情况,并通过计算机进行快速记账,快速检索,自动汇总生成资产报表。
2.实施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管理
以往,科室主要通过管理卡片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由于固定资产
卡片更新不及时,常常出现卡片与实物不符。
实施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后,实现了动态管理,各科室可以随时浏览查询本科室固定资产购入日期、价格、产地、品牌、折旧等相关信息。
3.使用条形码管理技术
为强化同一品牌固定资产的管理,帮助科室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我院对计算机、家具使用了条形码管理技术。
例如,我院某科室有型号完全一样的3台计算机,其中一台为在购进设备时配带的、一台为别的科室调剂的、一台为购买的,如果不使用条形码,计算机身份将很难确认。
4.设备折旧列入科室成本核算
固定资产管理科成立后,医院将所有固定资产折旧列入科室成本核算,增加了科室管理固定资产的积极性,提高了设备仪器的使用率。
5.将设备附属物品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大型仪器设备常常配带计算机、照相机、录像机等物品,如果不强化入账管理,往往造成配带物品的丢失。
我院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科后,一律将配带物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6.将固定资产管理与奖罚挂钩
为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到科、责任到人”的原则,规定如果发生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科室和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固定资产管理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年终医院给予适当奖励。
篇三: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
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
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
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
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
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
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
门(急)
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
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
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
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按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的规定
手术科可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手术科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
费;《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可按照医院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
八、明确医疗收费管理职能。
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审计室、药剂科、设备科、信息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药品零售价和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明确管理职能:
医用耗材价格由设备科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药品调价由药剂科按国家规定专人负责调价。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各科室录入员及各科室物价管理员把关。
在医疗收费管理中,因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相关科室未及时调整价格的,造成违反收费标准,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九、住院病人的住院时间确定
⑴“住院时间计算:
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
⑵在院内需转科的病人,当天只能收取一次的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上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入科室收取,下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出科室收取),转科病人不可以多收住院
床位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级别;
⑶病人在办理出院当天,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可按物价费文件规定:
如病人出院当日接受医院提供的上述各项医疗服务,医院可收取相关费用;如医院当日未向出院病人提供上述各项医疗服务,不得收费。
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⑴、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
⑵、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⑶、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
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⑷、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⑸、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十一、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医院管理人员《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⑴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
⑵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违反收费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的。
⑶没有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有提供医疗服务而未收取费用的或漏收费的。
⑷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
⑸科室和个人私自进药、卖药,及药品购买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⑹其他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并且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医药价格调整、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收费行为;要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还要建立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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